合同评审、劳务结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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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劳务结算管理

为加强公司所属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严格规范劳务合同、劳务结算行为,确保项目及公司利益最大化,依据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分公司相关制度办法的要求,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项目认真梳理,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初始合同管理

1、劳务分包管理要严格履行劳务队伍进场前的准入、招(议)标选用、合同签订、过程结算、末次结算、封账协议等程序,严禁出现先进场后签合同的情况发生。

2、使用成本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目,在发起合同评审后,如果已经经过公司经办人或者负责人审批,但还没有终结审批,在过程审批时禁止随意后台撤销;如因特殊原因需上报公司管理员,由公司系统管理员发派工单至管理后台进行操作,严禁项目私自联系后台删除。

3、分包合同中项目名称、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指导价及分公司劳务分包限价中的分包内容,不得随意分解、增加或减少工作内容。

4、项目在成本管理系统或线下上报初始合同评审时,所需附件资料如下:

(1)《劳务队伍选用审批表》,《中标通知书》,《项目部合同评审记录》,归集到一个文档上传。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及附件(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乙方投入机械一览表、乙

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质量管理协议书、农民保险及工资发放保证书等)。临建合同需同时上传经公司审核后的《临建预算审批表》。

(3)资质及授权文件: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归集到一个文档上传。

(4)相关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及经审批的例外审批资料。

以上同类附件归集到一个文档上传,若附件不全将不予审批。

5、为提高审批效率,项目上传合同时,须对照《合同范本》将修改、增加的内容用醒目颜色标注,方便公司审批。

6、合同范本严格按照公司法律部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工程项目常用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二、补充合同管理

1、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度执行,严禁项目以签订补充合同来规避招标选用,按劳务管理中心要求执行。

2、项目拟定补充协议时须明确工号名称、原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补充的具体施工内容。

3、确因施工图数量变化及工期等原因需对原合同清单数量进行增减时,要对增减情况及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施工图纸到位情况、施工图数量、咨询审定的最终的总控数量、增减的原因,涉及多个分包队伍的还需补充队伍原合同分劈数量、调整后数量情况说明。说明资料经项目经

理签字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4、补充协议中工程数量清单表需要体现初始合同清单,如属第多次补充,需将已签订的原合同单价、数量(初始量+已补充量)列入《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中“初始合同及补充”列。

5、项目在成本管理系统或线下上报初始合同评审时,所需附件资料如下:

(1)《项目部合同评审记录》,归集到一个文档上传;

(2)《劳务(专业)分包补充合同》及补充工程量清单;

(3)相关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及经审批的例外审批资料。

三、单价例外管理

例外审批严格执行《劳务分包例外事件审批管理办法》要求。

例外事件经公司审批同意后,项目按审批意见办理补充合同(不得超例外审批调整的范围和工程数量),并将例外审批表、例外审批报告及其附件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上传系统审批。

四、分包结算管理

1、使用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的各项目,发起劳务结算后,如果已经经过公司经办人或者负责人审批,但还没有终结审批,在过程审批时禁止随意后台撤销;如因特殊原因需上报公司工经部经办人备案后进行操作。

2、项目部在每月收方结算时要结合责任成本分析的要求,分队伍,分工号对甲供物资进行盘点,并进行超耗节余分析,按合同约定对分包队伍进行扣款,在发起劳务结算审批流程的时候,必须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损耗

率,结合现场盘点情况,计算填写“甲方供应材料节超对比表”,否则公司工经部将予以驳回,不予审批劳务结算。

3、各项目在劳务结算时要严格执行《公司外部劳务队伍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实施细则进行审批。

4、劳务结算必须采用公司规定的统一表格,项目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验工计价资料录入成本系统,并将物资扣款明细表、机械扣款明细表、其他扣款明细表、安全质量奖罚明细表等作为附件上传成本系统报公司审批。线下结算评审参照成本管理系统流程执行。

5、明确价税分离新项目的分次结算必须价税分离,明确不含税单价、对应分离后的税款、分离后的价款,将价款与税款分离。每期与劳务分包商结算时,应明确当期结算价款及税款部分。

6、结算中有关奖励费用,必须要有公司批准的考核方案、文件等作为附件上传。

7、项目部要及时在成本信息系统中进行正常结算数据的录入审批,避免线上结算滞后。

8、上传结算电子版附件时,项目开累工号名称细目需保留,不得删减。

9、责任成本中附表2《劳务结算明细台帐》、《公司各劳务队伍台帐》《劳务合同台帐》、《劳务队伍结算情况汇总表》、《项目分包单价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请项目每月按时上报。

10、项目分管领导每月必须组织现场收方盘点,项目经理、书记每月底前必须组织对外结算专题会议,会议纪要报工经部备案。

以上要求请公司所属各项目要严格执行,系统经办及审批人员要按职

责分工,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上传系统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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