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法律实务第十七章饭店消防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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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饭店消防法律规范

第一节涉及到饭店消防的全国性法律规

范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有关消防饭店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到目前为止,由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和公安部等制定和批准的全国性消防法律、法规累计超过30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近百件。在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到饭店的消防安全。

从消防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调整对象和实用范围以及法律义务和作用来划分,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大体上可分为消防基本法规、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三类。

一、消防基本法规

消防基本法规是规定国家消防行政管理机关的方针政策、组织机构,工作宗旨、职责权限以及管理程序等。消防基本法规,是调整国家各级消防行政机关同国家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消防关系的总的法律规范。消防基本法规一般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批准,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颁发实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于1994年初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草案,数易其稿后于1995年12月向国务院报送了消防法送审稿。之后,国务院法制局经过论证、修改,形成了消防法草案。1997年10月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报请全国人大审议,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29日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具有以下的三个特点:

(1)明确政府及全体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充分体现了消防工作是全社会事业的基本特征;

(2)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重要环节、重点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明确、严密的要求;

(3)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更为明确、更为全面。

二、消防行政法规

消防行政法规主要是调整单位与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消防行为,它规定某一特定对象的消防活动组织原则、工作原则及管理办法。消防行政法规一般由国务院及公安部制定和发布,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的通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三、消防技术规范

消防技术规范一般是由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发的。这类技术规范是用以调整消防技术领域中人与自然、科学、技术的关系的标准和准则,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在以上的这三类消防法律规范中有不少涉及到饭店的消防工作。

第二节涉及到饭店消防的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消防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及市公安消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消防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只适用于本地区范围。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有关饭店消防法规,有些省、自治区和市的公安消防部门制定了一些本地区的饭店消防规定。

例1: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宾馆饭店客人消防安全须知》

为确保宾馆、饭店及客人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充压受压容器进入宾馆、饭店。

二、请勿在客房内使用燃油或液化石油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

三、请勿在电梯间、楼梯间及躺在床上吸烟。切勿随便乱扔烟头、火柴棒。

四、严禁在宾馆、饭店内燃放烟花鞭炮。

六、未经宾馆、饭店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在房客内安装复印机、电传、传真等办公用设备。

七、如发生火警及其他意外事件时,请勿惊慌,及时向服务台报警,按安全疏散路线迅速撤离。

八、因违反上述须知要求酿成火警、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须知由北京市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授权各宾馆、饭店安全保卫部门督促检查。

例2:江苏省旅游局和江苏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旅游涉外饭店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消防安全管理部分:

第六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饭店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饭店应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专职防火员,并建立健全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

第十七条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搞好消防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消防器材、设施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高层建筑应配备救护工具,新建、改建、扩建的饭店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建立健全相应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安全保卫部门及其他部门应职责明确,定期检查和更换过期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档案,了解并熟悉饭店消防设施整体布局。应根据各消防重点部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消防管理规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4.饭店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图纸,需报经区、县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竣工后应通过检查验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经营运转。

5.严格管理和控制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柜台等场所禁止吸烟,客房、商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动火,须履行安全保卫部的审批手续,并在现场设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未经工程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饭店各部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节国外饭店消防法律规范

一、美国

美国联邦以及各州政府对饭店消防安全工作十分重视,联邦和各州的饭店消防法规不断颁布和完善。到目前为止,美国联邦和各州的饭店消防法规已相当完善。这一整套的法规中包括饭店的建筑防火,饭店用具的防火标准,防火安全告示,饭店消防的组织工作,消防队的组织、训练和监督,火灾中的撤离计划等等。比如,联邦法律中明文提出:①要建立消防队,用书面说明消防队训练的类型、方式和每年的次数,确定消防队员的人数并阐明其职责。

②适合于履行消防队员责任的雇员必须持有医师认可的证书。③雇主必须向全体消防队员提供各种消防训练和教育,这种训练必须在队员履行任何紧急救火责任之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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