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利益的法律保护
对子公司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子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子公司是指一个企业控制另一个企业的部分股权,但该企业并非另一个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日益广泛,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对子公司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我国子公司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子公司法律地位1. 子公司法律地位概述子公司法律地位是指子公司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独立的公司人格。
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与母公司相同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子公司法律地位的特点(1)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母公司影响。
(2)独立财产: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3)独立组织机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
(4)独立承担责任: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承担责任,母公司仅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三、子公司设立1. 子公司设立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2)具备合法的出资人;(3)拥有独立的组织机构;(4)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5)符合注册资本要求。
2. 子公司设立程序(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制定公司章程;(3)办理设立登记;(4)领取营业执照。
四、子公司股权转让1. 股权转让概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子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子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
2. 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1)转让主体:股权转让主体包括股东、子公司和其他第三方。
(2)转让方式:股权转让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公开竞价转让等。
(3)转让程序:股权转让程序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股权转让登记、股权转让款支付等。
(4)股权转让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五、子公司经营范围1. 经营范围概述子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子公司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
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公司利益相关者是指受到公司经营活动影响或者对公司经营活动有利益关系的各类主体,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等。
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十分重要,这不仅是公司的社会责任,也是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
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
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主要涉及到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在实际应用中,这些法律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一方面,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执行的不到位,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由于利益相关者的种类繁多、利益关系复杂,法律在具体落实时存在难度。
公司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和员工,在法律保护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公司利润和价值的真正所有人。
在实际经营中,公司往往为了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股东的长期利益。
公司可能通过财务操作等手段,突出当前的业绩而忽视以后的发展,这就损害了股东的长期利益。
而在员工方面,虽然我国有关劳动法规定了许多保护员工权益的条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员工的权益仍然难以得到保障。
一些公司为了降低成本,采取了违法用工和违背劳动法的行为,给员工带来了不公平待遇。
在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保障股东和员工的权益。
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问题也需要关注。
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客户、供应商和社会组织等。
客户是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公司经营的重要支撑者。
在一些行业中,客户的权益保护问题尤为突出。
在金融、房地产等行业,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可能采取一些不合理的销售手段或者提供不真实的产品和服务,损害了客户的权益。
在供应商方面,由于供需双方的实力悬殊,一些小型供应商在与大型企业合作时,可能受到不公平对待。
子公司财务管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子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子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子公司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及时性原则:子公司财务信息应当及时披露,保证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完整性原则:子公司财务信息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谨慎性原则:子公司在确认、计量和报告财务信息时,应当保持谨慎,不得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组织架构:明确财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人员配置。
(二)财务核算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程序、成本核算方法等。
(三)财务报告制度:明确财务报告的种类、编制程序、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
(四)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五)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规定成本费用的核算、归集、分配和监督等。
(六)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和监督等。
(七)税收管理制度:规定税务筹划、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等。
(八)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方法和措施。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七条子公司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如何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利益
如何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利益对于企业来说,保护自身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只有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
而法律则是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那么,企业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呢?一、合理使用法律条款规避风险企业应该充分了解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使用,规避各类风险。
如果出现一些争议性问题,企业便可以依靠相关条款来使自己受到合法、公平的对待。
此外,还可以选择与其它企业合作共同应对风险,但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条款,细致地考虑每个可能出现的情况,以避免后续矛盾。
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必须及时行动,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可以利用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本着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则。
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保护,诉诸法律,在法律框架下获得利益。
三、加强内部管理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的规范,加强知识产权、保密管理等重要部分的管理,能够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为企业利益保护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一些涉嫌侵犯利益的成员实施严厉打击,加强自身的防范和监管力度。
四、避免传统纠纷模式在纠纷处理时,应避免采用传统的诉讼方式。
诉讼方式形式繁琐,周期漫长,费用高昂,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发展。
而选择仲裁方式处理纠纷,能够更快、更低成本地解决问题,保护企业的利益。
五、加强团队合作企业能够认真核对、完善公司条例和规章,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沟通和合作意识,对外积极拓展并与相关机构建立往来联系,共同维护企业利益。
最后,企业利益的保障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必须紧抓法律变化趋势,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时刻保持对企业利益的关注,做到及时处理风险,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
论公司利益的范围及其保护
论公司利益的范围及其保护【摘要】公司利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护公司利益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公司利益的范围及其保护展开讨论。
我们将探讨公司利益范围的界定,明确何为公司利益,有助于更好地保护。
公司利益的保护方式是关键,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外部法律保护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风险管控与危机处理也是公司利益保护的重要环节。
在我们将强调公司利益保护的重要性,倡导结合内外部因素进行综合保护,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公司利益保护不仅是企业责任,更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只有做好利益保护工作,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公司利益、范围界定、保护方式、内部管理机制、外部法律保护、风险管控、危机处理、综合保护、风险防范、重要性、未雨绸缪.1. 引言1.1 公司利益的重要性公司利益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经营活动的核心。
公司利益包括了公司的所有权益、财产利益、声誉利益等多方面内容。
公司利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公司的员工、客户、投资者等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利益的保护,就是保护公司本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得到实现。
只有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才能持续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利益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任何公司都应该高度重视并积极保护好自身的利益。
愿意为公司利益丧失而采取不当行为的人,不仅是对公司的背叛,也是对整个商业社会的破坏,危害极大。
保护公司利益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是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之一。
2. 正文2.1 公司利益范围的界定公司利益范围的界定是指确定公司的利益范围的范围和内容。
公司利益的范围包括了公司的所有权益、财务利益、声誉利益、员工利益、客户利益等各方面。
公司的所有权益即公司所有者对公司的财务利益和控制权利益的保护,这是公司利益的核心。
公司的财务利益包括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财务健康等方面,需要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来保护。
浅谈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
浅谈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1. 引言1.1 引言在日常经营中,集团公司需要关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出现不当行为。
集团公司还需要保证子公司的财务运作正常,确保其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
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的基础。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集团公司才能及时获取子公司的经营数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分析和判断。
在实施财务管控措施的过程中,加强财务监督审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对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集团公司可以更好地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也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的一项重要工作。
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可以增加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信任度,也便于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不仅是一项必要的管理手段,更是保障整个集团公司经营稳健的重要措施。
只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管控措施,加强监督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才能够更好地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实现良性发展。
2. 正文2.1 概述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重要性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是非常重要的,这主要是因为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需要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整个集团的财务稳健和持续发展。
而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状况的稳定和健康直接关系到整个集团的稳健发展,因此需要集团公司对其进行有效的财务管控。
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同时也需要保障集团整体的财务稳健和持续发展。
集团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财务风险和问题,以避免对整个集团造成损失和影响。
集团公司还需要对子公司的财务决策进行指导和协助,以确保各个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和发展方向,有利于集团整体的协调发展。
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
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母子公司关系指的是一个公司(母公司)拥有或控制另一个公司(子公司)。
在商业运作中,母子公司关系可以为公司提供多个优势,例如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和经营管理的灵活性。
然而,这种关系也可能导致一些问题和利益冲突,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监管。
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母子公司关系受到公司法、商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
这些法律的规定旨在保护子公司的利益,确保母公司不会滥用其权力,损害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首先,公司法对母子公司关系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应当履行其对子公司的合理关怀义务,保障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母公司不能利用其权力干涉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并应当为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母公司的责任和子公司的权益保护机制,为子公司提供了救济渠道。
其次,商法对母子公司关系的交易和合同进行了规定。
商法规定了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交易行为和合同签订等事项。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子公司的利益。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劳动法对母子公司关系中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规范。
母公司和子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待遇。
母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得歧视和压迫员工。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员工的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旨在保护子公司的利益,防止母公司滥用权力和侵害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商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对母子公司关系的行为和交易进行了规定,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符合法律的要求。
只有在法律的规制下,母子公司关系才能够发挥其优势,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子公司母公司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资本运作日益频繁,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日益复杂。
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法律效力也各有不同。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法律效力,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概念1. 子公司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母公司母公司是指对子公司具有控股地位,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母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
三、子公司与母公司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1. 股权控制效力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股地位,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母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途径对子公司进行决策和管理。
2. 财务关联效力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财务关联,子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会影响到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确保子公司财务稳健。
3. 业务关联效力母公司与子公司在业务上可能存在关联,如共同开发产品、共享技术等。
母公司可以借助子公司的业务优势,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
4. 法律责任效力(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对子公司债务的担保责任。
当子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母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子公司对母公司的责任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对母公司投资的回报责任。
子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母公司支付股息、红利等收益。
5. 税收效力母公司与子公司在税收方面存在一定的关联。
母公司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投资,实现税收筹划,降低整体税负。
四、子公司与母公司法律效力的影响因素1. 母公司持股比例母公司持股比例越高,对子公司的控制力越强,法律效力也越大。
2. 子公司独立性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法律效力与母公司分离。
子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性会影响母公司的法律效力。
论文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及其法律问题的探析(最终版)
论文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及其法律问题的探析(最终版)第一篇:论文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及其法律问题的探析(最终版)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及其法律问题的探析*** 【摘要】子公司为核心组成的公司集团是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
为了更好地发挥母子公司的积极作用必须合理地调整母子公司间的法律关系即母子公司内部的管理与控制关系和母公司与子公司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关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出现母公司滥用子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其自身的有限责任从事不正当的行为,损害了子公司、子公司债权人和少数股东的利益。
本篇文章就试图对母公司的这种滥用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保护措施,以维护上述主体的利益。
【关键词】母子公司关系法人资格滥用支配地位债权人和少数股东利益【目录】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认定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分析三、探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现实意义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典型的组织形式,尤其以母子公司为核心的公司集团备受社会青睐,其在促进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但其未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又缺乏对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全面规定,使得在解决母子公司内外部具体法律关系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指导。
因此,如何调整公司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法律关系,协调各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摆在立法者的面前的一大课题。
由于子公司在母子公司关系中处于被控制和被支配的地位,母公司往往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控制和干涉子公司的内外事务使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不仅损害了子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而且还影响了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子公司,子公司债权人及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失衡。
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认定(一)母子公司概念界定 1.母子公司的概念各国的法律渊源、公司传统、公司实践的背景不同,各国对母子公司法律概念的规定都不尽相同。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论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调控
论对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调控母子公司关系是当今经济发展中广为存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特别是在国际化经营背景下,各国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越来越密切,母子公司关系也随之愈加普遍。
然而,在母子公司关系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经营风险、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潜在威胁,因此对母子公司关系进行法律调控显得极为重要。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是指一个公司(母公司)通过对另一个公司(子公司)的股权控制或者其他形式的投资,实际控制和管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母子公司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系,因此,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调控。
母子公司关系的合法性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并且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有相应规定。
在我国,母子公司之间一般采用合同关系进行约束。
《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母公司,是指拥有一家或者多家其他公司股份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所称子公司,是指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还规定:“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分别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母公司应当尊重并保护其子公司的法律权利,不得干预其子公司的合法经营活动。
”二、法律调控的必要性虽然母子公司关系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但其存在着一些问题。
在具体实践中,可能存在着母公司占用子公司的资源、利益输送等问题,甚至可能会对子公司造成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损失。
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子公司的业务受到影响,还可能会对整个企业集团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母子公司关系进行法律调控是非常必要的。
三、法律调控的方式1.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规范并优化公司机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决策合法、公正、透明,保护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
对于母子公司关系而言,公司治理可以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实现权力制衡和利益平衡,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披露其商业、财务和运营情况的一种行为,信息披露可以增加公司透明度,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进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探析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
探析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是保障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保护企业利益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而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展,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也变得更加复杂和重要。
本文将探讨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其意义、要素和实施方法等方面。
一、内部控制的意义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形成的对风险识别和管理、经营活动的规划和执行、信息沟通和反馈等一系列体系和程序的控制手段。
对于集团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更是其经营管理的基础和保证。
正确认识内部控制的意义,有助于集团企业更好地实施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
1. 保障企业利益和财产安全集团企业拥有多家子公司,跨越多个领域、业务范围广泛。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不严格,将给企业带来利益和财产上的风险。
而通过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和财产安全。
2. 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可以有效地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减少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效果,从而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3. 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内部控制能够确保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增强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度,对于集团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集团企业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集团企业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规章制度、风险管理、内部监督、信息系统和人员素质等方面。
1.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内部控制的基础,集团企业应当建立适应业务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明确各项业务活动的流程和权限,明确员工责任和权利,规范企业运作。
2.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
集团企业需要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风险识别、评估、防范和应对的机制,从源头上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3. 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集团企业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审计、内控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企业经营的合规性。
浅论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利益的法律保护
2011年12月(总第296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12,2011(Cumulatively,NO.296)[摘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着对子公司利益保护规定缺失、适用对象狭窄、法律层次低、保护力度弱等问题。
应通过在公司法中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司法中增加明文规定及利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等途径加以完善。
[关键词]集团管控;控股股东;诚实信用原则;信义义务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日益扩大,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大型的企业集团,而集团公司下设子公司,各子公司又有众多子公司、分公司。
集团公司利用其主导地位,侵占子公司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何利用法律进行有效规制,保护子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是立法者、执法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目前企业集团管控的法律规制及特点众所周知,企业集团(包括子公司)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而出现在的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它是指以资本为联结纽带所形成的、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一个母公司和多个子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而母子公司是指由直接或间接控股(含合并控股)所形成的、存在实质性控制关系的两个公司,控制公司是母公司,被控制公司是子公司。
母子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基本关系,集团公司是母公司,下属企业是子公司。
①由于母子公司间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控股结构又是一种最简单的获取公司控制权的股权结构,由于其余股权比较分散,控制股东可以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权优势控制股东大会,进而在董事会中占据了大部分席位,在法律兼管不严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母公司滥用股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利益转移②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集团公司通常采用捐赠、抵押、担保等方式将子公司的财产、利益转移给子公司以外的受益人,损害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上市公司可以向控股经公司发行内部股以向职工转移利益,其价格明显低于公募价格;控股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在上市公司“兼职”,享受高薪水和奖金,从而向员工转移利益。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关系,双方的产权关系则是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控股的股东还有企业的法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关系,内部关系是委托和代理的关系,集团公司处于主导地位。
关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什么样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1、母公司作为大股东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在母子公司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上,母公司是处于主导地位,子公司是处于受控地位;2、在法律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平等的;在产权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控股股东与企业法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按出资额享受出资人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3、在内部管理关系上,母子公司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实施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立,形成纵向授权、层层负责,相互制衡的关系;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子公司设立程序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10、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是被控股或被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也就是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份)由母公司持有和控制,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独立的公司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1、集团公司的业务如果比较繁重并且较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子公司,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子公司的设立,可以减轻集团公司的负担,子公司的办理也是需要根据正常公司注册一样进行注册。
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已经从单纯的盈利型组织演变成了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复杂体系。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供应商、消费者、社会公众等等,他们的权益保护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探讨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问题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各方权益平衡。
公司的利益涉及多方面,如果不做好各方权益的保护,就会导致某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产生不利后果,影响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2. 构建和谐共赢关系。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社会公众等多方,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合理的法律保护可以促进合作共赢,构建和谐的利益共同体。
3. 塑造企业形象。
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需要在各方面得到良好的保护,只有做好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才能塑造出一个积极向上、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1. 侵权责任不清。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侵犯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情况,但是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比较困难,导致受害利益相关者难以维权。
2. 法律保护不足。
目前的法律体系对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还不够完善,一些法律法规制定不够完备,缺乏一些有效的保护措施。
3. 解决机制不畅。
在利益相关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有效的解决机制,导致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完善公司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的建议1. 加强侵权责任的确认。
建立更为明确、严格的侵权责任认定机制和程序,对于侵权行为严惩,对受害方给予充分赔偿。
2. 完善法律保护机制。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的法律保护机制,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提高公司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义务,确保公司经营行为对各方的利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5. 加强行业自律。
各行各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利益相关者法律保护的规范和标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
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企业的发展,许多公司都设立了子公司来扩大业务范围。
然而,子公司的运营涉及到各种法律事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法律管理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制定和执行子公司法律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得到妥善管理,规避法律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并适用于所有员工和管理层。
三、法律事务管理流程3.1 法律事务审批流程子公司法律事务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子公司法务部门负责提出法律事务申请。
2.法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编写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提交给总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审批。
4.总公司法务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同意该法律事务。
5.若同意,总公司法务部门将下发法律事务审批函给子公司法务部门,子公司方可正式启动法律事务。
3.2 法律风险评估流程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子公司需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具体流程如下:1.子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调查和评估潜在法律风险。
2.子公司法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提交给总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审批。
3.总公司法务部门对风险应对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4.子公司法务部门根据总公司法务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确定并实施风险应对方案。
3.3 法律事务管理报告子公司法务部门每季度需向总公司法务部门提交法律事务管理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最近季度内已处理的法律事务和处理结果。
2.最近季度内发生的法律风险和采取的措施。
3.子公司法务部门的人员变动和培训情况。
总公司法务部门将对法律事务管理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培训和知识管理4.1 法律培训为了提升子公司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公司将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1.子公司法务部门负责组织法律培训活动,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集团对子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制度
集团对子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制度简介本文档就集团对子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制度提供一份指南,以确保公司在各项法律要求下持续合规。
目标1. 确保子公司的合作行为遵守适用的所有法律法规。
2. 保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避免法律风险和损失。
3. 提高员工对法律合规的意识和理解。
职责和义务集团层面1. 制定和更新法律合规政策和程序,确保其适应法律变化。
2. 提供培训和指导,使员工了解法律合规要求。
3. 监督子公司的法律合规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子公司层面1. 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劳动法、环境法等。
2. 建立法律合规保障体系,包括制定合规规章制度和流程。
3. 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如年度合规报告、法律风险报告等。
4.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合规运作。
合规风险管理1. 识别和评估潜在的法律合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2. 加强合规培训和沟通,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3.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员工及时报告违反法律合规的行为。
4. 纠正违规行为,采取必要的纠正和惩戒措施,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监督与评估1. 定期对子公司的法律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建立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机制,确保有效执行合规制度。
3. 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合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集团对子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制度的指南,确保公司在各项法律要求下持续合规。
通过明确职责和义务、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估,公司将能够保护自身利益,避免法律风险,并提高员工对法律合规的意识和理解。
毕业论文——浅析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利益冲突与协调 精品
浅析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利益冲突与协调摘要: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母子公司体制逐渐成为主要的组织形式。
但是, 由于企业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不加节制地发展子公司,导致母子公司财务关系出现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母子公司财务关系的现状,提出协调财务关系的思路。
关键词:母公司;子公司;财务关系;协调;企业集团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母公司决策的目标是实现集团收益最大化,而这同子公司的利益往往存在着矛盾。
为了实现集团整体目标,母公司不仅要对自身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管理,而且要凭借产权所赋予的控制权,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加以控制。
同时,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生产、销售、分配等法定经营权。
所以协调企业集团母、子公司间的利益关系,是企业集团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
有效的协调公司经济利益关系有利于实现公司治理的各项目标一、母子公司财务关系的现状(一)母子公司整体性不够,各个子公司缺乏协同效应大多数企业集团追求大规模,盲目扩张,涉足多个产业,非相关多元化发展,使得核心业务不突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缺乏一个统一的战略指导。
我国许多企业集团以产品为纽带和行政隶属关系建立起来的,企业集团缺乏内部凝聚力,尚未形成集团利益的整体意识,往往过于强调局部利益,集团母子公司财务关系不清晰,很难使集团形成协同效应,发挥整体优势。
因此,笔者认为在母子公司财务管理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母子公司关系有名而无实。
有些企业只是为了贪图虚名,只是满足申报取得企业集团名称的需要而确定母子公司关系,疏忽了企业集团的管理;并不去认真研究企业集团如何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结果往往矛盾重重,致使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不能发挥。
(二)子公司的监管存在很多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企业集团涉及多种利益关系人,管理层次多,管理活动复杂,所以,笔者认为企业集团财务关系的明晰尤其需要完善的控制机制。
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集团本身没有建立起贯通母子公司的财务监控机制,财务监控缺乏全过程,监管不到位,监督力度不足。
探析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
探析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一、内部控制的概念和作用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达到经营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组织、制度、规范和措施,旨在保障企业财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规范经营行为。
内部控制包括财务内部控制、合规性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内控等各个方面,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集团企业来说,内部控制更是重中之重,因为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预防经营风险,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
在集团企业中,子公司是集团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必须充分重视。
因为子公司的风险一旦爆发,将对整个集团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引发企业的灭顶之灾。
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必须要严密有效,力求完善。
1. 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结构对于子公司来说,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结构是内部控制的基础。
集团企业应该根据子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特点,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职权职责,划分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彻底消除管理盲区和管理漏洞,确保内部控制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实施。
2. 设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集团企业对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集团企业应当从财务管理、资产保护、风险防范、合规性管理等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和控制标准等手段,明确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要求和操作流程。
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内部失控事件。
3. 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是集团企业对子公司执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集团企业应当建立专业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指导纠正,提出改进建议,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运转。
4. 提高子公司员工的内控意识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还需要从员工层面入手,提高员工的内控意识。
通过培训教育、内部沟通、激励奖励等方式,加强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使员工自觉遵守企业内部控制规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论子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
论子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本文简述了作为公司集团典型组织形式的母子公司的法律界定,对母子公司的关系作了法律分析;论证了子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实必要性,提出完善我国子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对策建议:完善母子公司的立法;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完善子公司董事的义务;在诉讼程序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标签:母子公司;子公司;债权人;法律保护;立法建议一、母子公司的法律界定对母子公司的界定,国内外立法例既同又异。
美国在1935年的《公共事业控股法》中规定,任何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中如果有10%或更多数量为另一公司所掌握时,该公司即为另一公司的子公司,另一公司即为该公司的母公司。
英国《1948年公司法》第154条对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或者是否为母子公司规定了三种情况:(1)乙公司是甲公司的股东成员且控制甲公司董事会的组成;(2)乙公司拥有甲公司平均股份资本的一半以上;(3)甲公司并不直接受控于乙公司,而是属于乙公司的另一子公司的子公司,即乙公司的孙公司。
德国《股份法》从母子公司资产联结的角度规定:母公司就是拥有或控制了其子公司的多数表决权的公司,而其多数表决权被母公司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
法国1966年《商事公司法》对母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做出了界定。
第354条规定,如果某公司拥有另一公司的半数以上的资本,那么前一公司就是后一公司的母公司,后一公司就是前一公司的子公司。
综上,两大法系的各国关于母子公司的界定,多是对构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情形做出了列举性规定,虽然在表述的内容和用语上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各国均承认母子公司独立法律人格和经济上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区别只在于对这种形成控制与被控制或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方式的规定不同而已。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规定侧重强调了子公司的独立法律地位和人格,至于何者为母公司、何者为子公司及母子公司的关系并未做明确的规定。
企业集团中子公司权益的保护
企业集团中子公司权益的保护
张永志
【期刊名称】《集团经济研究》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规范的企业集团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联合经济组织。
在集团内部关系中,母子公司关系居于主导地位。
对集团内部母子公司关系的调整,应当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法律承认集团母公司控制权的存在,并为其控制权的行使确立规则;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和子公司债权人的保护规则。
只有如此,才能寻找到各方权利的均衡点,方能使集团内部关系和谐规范。
本文仅就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权益的保护进行探讨。
【总页数】2页(P12-13)
【作者】张永志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6.6
【相关文献】
1.展业经营诚信合规理赔服务立足客户狠抓制度建设保护大众权益——沪上保险公司老总谈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J], 蒋鹰
2.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调整 [J], 黄平
3.企业集团中子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 [J], 刘鸣
4.非常态亲子关系中子女权益保护再研究 [J], 王玮;吕新建;刘春英
5.浅析离婚案件中子女权益保护问题
——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 [J], 尹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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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总第296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12,2011(Cumulatively,NO.296)[摘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着对子公司利益保护规定缺失、适用对象狭窄、法律层次低、保护力度弱等问题。
应通过在公司法中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司法中增加明文规定及利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等途径加以完善。
[关键词]集团管控;控股股东;诚实信用原则;信义义务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日益扩大,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大型的企业集团,而集团公司下设子公司,各子公司又有众多子公司、分公司。
集团公司利用其主导地位,侵占子公司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何利用法律进行有效规制,保护子公司及小股东的利益是立法者、执法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目前企业集团管控的法律规制及特点众所周知,企业集团(包括子公司)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而出现在的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它是指以资本为联结纽带所形成的、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一个母公司和多个子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而母子公司是指由直接或间接控股(含合并控股)所形成的、存在实质性控制关系的两个公司,控制公司是母公司,被控制公司是子公司。
母子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的基本关系,集团公司是母公司,下属企业是子公司。
①由于母子公司间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控股结构又是一种最简单的获取公司控制权的股权结构,由于其余股权比较分散,控制股东可以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中的投票权优势控制股东大会,进而在董事会中占据了大部分席位,在法律兼管不严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母公司滥用股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利益转移②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集团公司通常采用捐赠、抵押、担保等方式将子公司的财产、利益转移给子公司以外的受益人,损害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上市公司可以向控股经公司发行内部股以向职工转移利益,其价格明显低于公募价格;控股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在上市公司“兼职”,享受高薪水和奖金,从而向员工转移利益。
(二)利用关联交易,③损害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④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出现集团公司即控股股东“掏空”子公司即上市公司的例子。
以深交所为例,2010年年报事后审查结果表明,已经披露年报的上百家公司中,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情况的公司占近三分之一;大股东或控制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达千亿元,损害了小股东或非控制股东的利益。
(三)修改公司章程集团公司凭借其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持股优势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小股东排挤出公司或侵占子公司利益。
(四)不进行清算当子公司出现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的时候,集团公司或大股东不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清算子公司。
(五)长期不召开股东会集团公司凭借其大股东或控制股东的地位,长期不召开子公司的股东会议,从而剥夺小股东或非控制股东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的权利。
⑤目前规范企业集团内母子公司关系的立法保护规定主要有: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纪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自益权如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共益权如表决权、知情权等。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权利的诉讼保护机制,即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的信义义务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规关于集团内部子公司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表现为:⑥1.原则性规定居多,具体规定缺失。
中国公司立法有关集团公司或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不完善,更无明确具体的针对子公司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为集团公司侵害子公司利益提供了方便。
2.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多适用于上市公司,而在我国公司里面非上市公司占多数,存在着适用对象狭窄的问题。
3.法律层次低,多是部门(证监会)的规章,影响其效力和适用性,保护力度较弱。
二、国外对子公司及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定综观世界多国的法律实践,有关集团内部尤其是控制大股东(控股股东)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分为原则性规定和具体性规定。
英美法系的信义义务。
也称诚信义务,通常被认为是一项在法律中暗含的,在特定关系中受信人对受益人负有有为受益人最大利益行为的义务,即是一种最大忠诚义务。
将此原则扩展到公司的股东身上,即要求公司的股东之间,尤其是集团公司或控制股东对子公司或小股东要本着此原则行事,不能够为集团公司或控制股东的利益从而损害小股东或子公司的利益。
如在美国,各州法院一般普遍承认封闭式公司中控制股东存在信义义务。
大致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以马萨诸塞州为代表的对股份浅论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利益的法律保护孙丽(山东财经大学(筹)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01)43非公开交易的公司的控制股东,或至少是多数股东加强信义义务的立法,认为封闭式公司中所有的股东都是受信人,并且依该身份,相互之间负有提高的信义义务。
另一种是特拉华州为代表的作法,将董事的信义义务在某些方面扩展至控制股东。
大陆法系国家。
德国在判例法中引进了该原则,并且将其表述为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要求积极地促进公司的利益,而且,忠实义务是公司集团义务的基础,诸如支配企业在事实集团中的义务。
德国《民法典》第226条规定:权利的行使不得加害于他人为目的。
瑞士宪法1907年《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现代意义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其第2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第172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日本《公司法》第295条规定,“股东大会,可以就本法规定的事由及股份公司的组织、运营、管理及有其他有关股份公司的一切事项作出决议。
”韩国的《韩国商法典》第361条规定“股东大会,只能对本法与章程中规定的事项进行决议”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来,国外同样存在着集团公司侵害子公司利益的情况,并且有相对完备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为我们解决我国的问题提供了思路和借鉴。
三、我国企业集团内子公司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对策在公司的治理过程当中,存在着普遍的集团公司或控股股东侵害子公司或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立法应当对此加以相应地规范,以有效维护子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
笔者认为,应当借鉴外国相关立法,同时考虑中国的国情及法律背景,采用基本原则加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控制股东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其权利侵害公司和非控制股东的利益,此一原则应当作为保护子公司利益的基本原则。
如果集团公司或控制股东滥用其权利,侵害少数股东和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则应当被认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在公司法中明确控股股东负有并联交易的完全公平义务。
⑦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交易:该交易对公司是公平的;该交易在经过关于利益冲突和交易本身的信息披露之后,经由无利益冲突的股东的事先授权或批准,并且该交易在股东行为之时不构成对公司财产的浪费。
再次,通过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加以规范。
出于股东的意思自治,应当在子公司设立之前的投资协议中详细规定其不得从事损害子公司或小股东的行为;在公司设立的公司章程中同样应当规定其禁止行为,从而约束集团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行为。
最后,在公司法中增加明文规定:⑧1.当公司拒绝进行盈余分配,但通过向控股股东或其关系人担任的董事或者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方式对自身进行分配时,小股东即少数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救济。
2.在公司法中明文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发布指示的规则:即谨慎从事,违反这一注意义务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付赔偿责任;母公司不得发布将子公司“置于死地”的指示,如令其停产、解散等。
⑨3.规定特殊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直接责任。
主要是指当母公司行使管理权不当或实施其他行为,严重损害子公司的独立性时,致使子公司成为其从事非法行为的工具时,可借助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否定子公司的法人资格,由母公司对其债务承担直接责任[注释]①李果,王桐岳:《集团管控的模式分析与选择》,载《商场现代化》2011年3月,30页。
②沈乐平著《母子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第216页。
③范世乾著《控制股东滥用控制行为的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1版17-22页。
④周友苏主编《上市公司法律规制》,商务印书馆2006年9月版,43页。
⑤沈乐平著《母子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218页。
⑥范世乾著《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32-33页。
⑦范世乾著《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354页。
⑧范世乾著《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第355页。
⑨沈乐平著《母子公司法律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177-179页。
[参考文献][1]范世乾.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M].法律出版社, 2010.[2]周友苏.上市公司法律规制论[M].商务印书馆,2006-9.[3]曹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4]赵旭东.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J].人民法院报,2002-1-11,(3).[5]孟凡麟.经济法教程[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6]沈乐平.母子公司法律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9.[7]习龙生.控制股东的义务和责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6-12.[8]段威.公司治理模式论[M].法律出版社,2007-4.[9]黄庭煜译.公司集团的治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0.[10]冯占辉.论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J].商场现代化,2010-11.[作者简介]孙丽(1976—),女,山东文登人,山东财经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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