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与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word版本
母公司 子公司 规章制度
母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子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母公司的利益,确保两者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母公司为子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子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母公司指定人选。
3. 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母公司派遣董事组成,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4. 子公司设立监事会,由母公司派遣监事组成,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经营管理1. 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单独制定经营计划。
2.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3. 子公司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对外误导。
4. 子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应按照母公司的规定进行,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财务管理1. 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2. 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子公司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发放高额福利或涉及公司经营利益的决策需经母公司批准。
五、安全生产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应变能力,确保生产运营顺利进行。
3. 子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劳动保险、责任保险等,并及时向母公司报备。
六、知识产权保护1. 子公司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益不受侵犯。
2. 子公司应与母公司共同维护知识产权,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向母公司汇报并协助处理。
七、纪律管理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纪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遵纪守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母公司的纪律审查标准,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或纠正。
3. 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母公司报告处理结果。
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提高集团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 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战略规划、财务监管、人力资源管理和业务指导。
3.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应在母公司的领导下,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体系1. 母公司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子公司应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与母公司的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信息流通和管理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权限与职责1. 母公司负责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的战略方向制定自身的业务计划和发展目标。
2.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决策拥有审批权,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重大资产购置、重要合同签订等。
3. 子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但需定期向母公司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财务管理1. 母公司负责对子公司进行财务规划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 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母公司有权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以监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人力资源管理1. 母公司负责制定集团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和标准,子公司应遵循执行。
2. 子公司在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应与母公司保持一致性,确保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 母公司可对子公司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任命或调整,以维护集团的整体利益。
六、业务协同1. 母公司应促进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提升集团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2. 子公司在开展跨公司业务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集团内其他成员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风险管理与合规1. 母公司负责建立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子公司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2. 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精选文档】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
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
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某集团管理权限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作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视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运营和完善的基本法,其具体体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团公司授权书体系和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制度予以体现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计合理的子公司董事会结构,以形成能够代表子公司董事会旅行相应决策和权限的态势,适当条件下也可以以子公司董事会的名义行使第二章相互关系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总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1.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2.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融资、信贷、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转让、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行使决策权3.集团公司享有选择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利4.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监督、审计、考核权5.各子公司必须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双方均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既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又是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
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视各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管理中心”。
各子公司的经营实行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
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
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子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管理。
1. 子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2. 子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3. 子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资源。
4. 子公司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三条经营管理。
1. 子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策略。
2. 子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3. 子公司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惩罚措施。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停职、解雇等处理。
第五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
1.1 子公司的组织架构由总公司制定并授权,包括公司领导班子、部门设置、岗位职责等。
1.2 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部门职责清晰,工作高效有序。
第二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2.1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
2.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条子公司的人员管理。
3.1 子公司应当依法建立用工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3.2 子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
4.1 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4.2 子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条子公司的信息管理。
5.1 子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5.2 子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
6.1 子公司应当接受总公司的监督管理,配合总公司进行各项审计和检查工作。
6.2 子公司应当及时向总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畅通和管理透明。
第七条附则。
7.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7.2 子公司应当根据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向总公司备案。
7.3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子公司权限范围,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子公司权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子公司行使权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权责一致原则:子公司行使权限应与其职责相匹配,明确权限与责任。
(三)分级管理原则:子公司权限管理实行分级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和审批程序。
(四)规范透明原则:子公司权限管理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二章权限范围第五条子公司享有以下基本权限:(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子公司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开展业务活动。
(三)根据公司授权,进行内部管理,包括人事、财务、采购、销售等。
(四)根据公司授权,进行市场营销,拓展业务渠道。
(五)根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融资等活动。
(六)根据公司授权,处理子公司内部纠纷。
第六条子公司不得超越以下权限:(一)涉及公司整体战略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公司财务状况的重大调整。
(三)涉及公司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四)涉及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
(五)涉及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第三章权限授权与审批第七条子公司权限授权分为以下级别:(一)一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
(二)二级授权:由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授权。
(三)三级授权:由子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授权。
第八条子公司权限授权程序:(一)提出授权申请: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授权申请。
(二)审批: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批。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授权子公司行使相应权限。
第九条子公司权限审批程序:(一)提交审批材料:子公司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子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保护集团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依法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包括子公司、附属公司、控股公司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对其所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护股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子公司组织管理第五条子公司应当遵循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管理机构,并设立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等专门部门,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并定期对现行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管理机制,确保企业战略与董事会审批、高层决策、落实执行相一致,提高企业决策效率。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流程,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保障企业经营安全与稳定。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建立健全人才梯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凝聚力。
第三章子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规划企业发展方向与规模,制定可行的发展计划。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注重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创新,引领市场潮流。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加强成本管理,提高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收入。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市场开拓,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加市场份额,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内外部沟通,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合理制定薪酬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士气,增加员工工作动力。
集团权限管理制度
集团权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提高办公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部门、子公司的权限管理。
第三条权限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
第四条公司内部权限管理需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权限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促使员工全面认识并严格执行权限管理制度。
第六条集团内权限管理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权限管理系统的安全性。
第二章权限管理流程第七条权限管理分为设置、调整、变更和取消四个阶段。
第八条权限设置应当根据员工工作职责和权限需求进行合理的设置,并经过上级主管审批。
第九条权限调整应当根据员工工作变化、职务变更等情况进行,需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权限变更应当根据员工工作需求、权限扩大、收缩等情况进行,需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权限取消应当根据员工工作变化、职务调整、离职等情况进行,需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权限管理责任第十二条部门领导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员工的权限,并加强对权限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负责对员工权限的设置、调整、变更和取消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十四条信息技术部门应当负责搭建和维护权限管理系统,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稽核部门应当对权限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权限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权限管理制度,禁止超范围或越权使用权限。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定期检查自己的权限,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权限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将账号、密码外借或转让给其他人。
第十九条员工在接触公司数据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数据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积极配合权限管理制度的执行,如对权限有异议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
对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对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理解什么是授权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简单来说,授权管理制度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权力下放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决策、人事任免、业务开展等方面。
通过这一制度,母公司可以在确保整体战略统一性的同时,赋予子公司一定的自主权,以增强其灵活性和应变能力。
我们来看一份典型的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这份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授权原则:明确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如权责一致、风险可控、适度分权等,确保授权行为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相符合。
2. 授权范围:详细界定哪些事务可以授权给子公司决策,哪些则必须保留在母公司层面处理。
这通常涉及到资金使用、项目投资、人事任命等领域。
3. 授权流程:规定授权的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批准、执行、监督和反馈等环节,确保每一步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4. 授权限制:设定必要的限制条件,比如单笔交易的金额上限、特定类型的决策需要特殊审批等,以防止权力过度下放导致的风险。
5. 责任追究:一旦出现决策失误或违规行为,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包括责任人的确定、责任的性质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6. 监督与评估: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授权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在实施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时,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确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所有相关人员都应清楚了解授权的范围和限制,以及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 强化内部沟通和协调。
授权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母公司应保持与子公司的紧密联系,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 注重风险管理和控制。
在授权的同时,必须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和控制。
-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
随着企业环境和战略的变化,授权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
总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其属下子公司,规范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有助于确保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总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合作共赢、互信互助的基础上,形成密切的业务联系和协同发展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总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壮大。
第六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好信息的共享和交流,保持信息的畅通与及时。
第七条总公司子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履职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总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并按照董事会的安排行使权责。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按照权责清晰的原则管理企业。
第九条总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岗位设置,完善人才梯队,建立稳定的管理团队。
第十条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当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保证决策效率,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总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总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为子公司提供精准的管理指导。
第十三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十四条总公司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合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十五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总公司与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管理层的责任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追究,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集团与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
集团与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
和市场等方面行使决策权和管理权。
2)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
3)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审计、评估和稽查,并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公示。
4)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和评价,并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
5)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人事进行管理和调配,并对各子公司的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
6)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品牌和市场进行管理和推广,并对各子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反馈。
2)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建立健全的业务协调机制,确保业务的协同和有效实施。
3)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防范。
4)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各子公司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
5)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建立健全的法律合规机制,确保各子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管理规定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集团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
集团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公司任免各子公司财务经理、行政人事经理由集团公司委派病负责其业绩考核,各子公司对财务经理、行政人事经理无任免权各子公司对部门(副)经理(不含财务经理,行政人事经理)任免时,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必要时集团可行使否决权各子公司对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有任免权,但需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有晋升,业绩考核权,对各子公司总经理有转正考核权各子公司对副总及以下人员有转正考核权,对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有晋升、业绩考核权根据集团公司薪资体系和劳动用工制度,各子公司可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和劳动用工体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各子公司对部门(副)经理的工资福利在确定时,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必要时集团可行使否决权。
各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的工资,福利的确定与变更,续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品牌集权品牌(公司品牌、产品品牌,下同)管理有集团公司集权,各子公司没有品牌管理权利。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品牌,各子公司不得自行建立自己的品牌,不得擅自转让、授权他方使用集团公司的品牌客户关系管理(CRM)集权集团公司制定统一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集团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各子公司因实际需要需制定本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含客户服务),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文化集权各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必须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并服从集团公司的文化导向信息集权各子公司无权对外批露公司重大信息。
集团公司是对外进行重大信息批露的窗口,各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需对外批露信息的,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在各子公司享有信息提取权,各子公司须按集团公司审批第七条子公司的主要职权各子公司既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同时又是集团公司的被投资主体,其主要职能是: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贡献。
具体表现在:《授权书》规定范围内的权力按照集团公司的授权,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制定和实施产品的研发计划、项目开发计划、项目控制计划、销售计划等享有除由集团公司集权事项外的其它全部权利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管理规定由集团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并于2004年月日开始执行。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子公司的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子公司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子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第二章员工入职。
第五条子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六条员工入职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员工入职后,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八条员工入职后,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第三章员工权益。
第九条子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其他法定假期。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第四章员工纪律。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五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六条员工应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进行恶意中伤和诽谤。
第五章违纪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和纪律的员工,子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
第十九条纪律处分应按照程序进行,员工有权提出申诉,并有权要求听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子公司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经子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以上为《子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子公司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水平。
子公司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子公司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确保子公司在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框架内依法经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子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二)合规性原则:子公司应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规划;(三)责任制原则: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负全面责任;(四)公开透明原则: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第二章权限划分第四条子公司权限分为以下几类:(一)决策权:子公司负责人有权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规划,决定公司经营方向和具体措施;(二)经营自主权:子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经营计划;(三)人事管理权:子公司负责人有权根据公司制度,对本公司员工进行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四)财务管理权:子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制度,自主管理本公司财务,确保财务状况良好;(五)对外合作权:子公司有权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前提下,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
第五条子公司权限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决策权:1. 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 确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3. 决定公司重大投资项目;4. 确定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5.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二)经营自主权:1. 制定公司经营策略;2. 确定公司销售和营销计划;3. 确定公司产品定价;4. 确定公司供应链管理策略;5. 确定公司内部激励机制。
(三)人事管理权:1. 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员工;2. 制定员工薪酬福利政策;3. 制定员工晋升制度;4. 确定员工绩效考核指标。
(四)财务管理权:1. 确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3. 管理公司财务状况;4. 审批公司资金使用;5. 确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五)对外合作权:1. 与其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2. 参与市场竞争;3. 参加行业交流活动;4. 参与国家、地方和行业政策制定。
集团运营权限管理制度
集团运营权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运营权限的管理,保障集团整体运营的高效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部门、单位、子公司的运营权限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人员、项目、业务等方面的权限管理。
第三条集团内各部门、单位、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运营权限管理,确保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和利用。
第四条集团运营权限管理主要原则包括权责一致、明确分工、流程规范、监督制衡、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集团应建立健全运营权限管理机制,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岗位,明确责任、权限和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第六条集团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营行为,确保集团运行的稳定和可持续。
第二章运营权限范围及分级管理第七条集团运营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资金管理权限、项目管理权限、人员管理权限、业务管理权限等。
第八条集团将运营权限划分为高级权限、中级权限、基础权限三个级别,根据岗位需要进行权限分配和调整。
第九条高级权限为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主要涉及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
第十条中级权限为各部门主管、项目经理、业务主管等中级管理人员的权限,主要涉及日常运营和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基础权限为各员工的日常工作权限,主要涉及日常事务处理和基础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应根据各部门、单位、子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不同级别的运营权限,确保权限的委托和控制。
第三章运营权限的委托和控制第十三条集团应建立明确的权限委托和控制机制,保证运营权限的合理分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集团高级管理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级别的权限委托和控制范围,明确权限的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十五条集团应建立健全权限管理流程和授权制度,规范权限的委托和控制流程,确保权限的准确传达和执行。
第十六条集团应加强对权限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权限滥用、失误等问题。
第四章运营权限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七条集团应建立定期的运营权限管理评估机制,对各部门、单位、子公司的运营权限进行评估和审定。
集团与子公司权限管理规定
关于集团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作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视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运营和完善的基本法,其具体体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团公司授权书体系和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制度予以体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计合理的子公司责任制结构,以形成能够代表子公司履行相应决策和权限的态势。
第二章相互关系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总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融资、信贷、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转让、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行使决策权;集团公司享有选择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利;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监督、审计、考核权;各子公司必须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双方均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既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又是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
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视各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管理中心”。
各子公司的经营实行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原则上,集团公司不直接干预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但当各子公司经营的各项指标出现异常或集团公司下达给各子公司的工作不能正常完成视,集团公司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监督的权力。
集团与子公司职责权力分权管理手册
企业形象宣传和企业品牌使用的管理、监督权。
子公司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使用管理;子公司产品形象宣传和产品品牌使用、维护的权力。
人力资源管理
职责
负责企业内统一的人员招聘、培训服务,统一管理集团内部干部和科技人员的聘用合同、档案;统一处理对外人事关系;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经营班子、事业部经营班子的统一管理(考察、提名、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培训政策和标准的制订;
权力
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监督、审查子公司采购行为的权力。
按公司制度领用行政办公用品的权力;按采购制度和生产需要自主采购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物料的权力。
信息管理
职责
负责集团内统一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并负责信息发布、传递、查阅等权限管理;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统一管理集团信息刊物。
权力
集团公司、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权;组织或召集公司其他部门和下属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协调开展一些综合性工作的权力。
子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权力。
采购管理
职责
负责集团、子公司行政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监督、审查子公司的设备和进口物料的采购;
负责内部生产性物料、设备和其他有关的进口无聊的采购;负责科研用物料的采购。
权力确定集团公司技术开发新领域进入方向和指导子公司进行新技术开发的权力要求集团公司按公司制度自主开展技术管理工作的权力
集团与子公司职责权力的分权管理
主要职能
集团公司
子公司
战略规划
职责
确定集团发展方向、制定战略规划、确立产业布局;
探索新事业发展机遇,抓住发展机会,培育新产业。
按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分解到本公司的内容制定、执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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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与子公司权限管
理规定
关于集团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作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视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运营和完善的基本法,其具体体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团公司授权书体系和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制度予以体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计合理的子公司责任制结构,以形成能够代表子公司履行相应决策和权限的态势。
第二章相互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总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行使
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融资、信贷、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转让、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行使决策权;集团公司享有选择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权利;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监督、审计、考核权;各子公司必须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均是独立法人单位,双方均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1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既是投资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又是法律主体的平等关系。
2.2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权限主要体现在:集团公司视各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管理中心”。
2.3各子公司的经营实行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原则上,集团公司不直接干预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但当各子公司经营的各项指标出现异常或集团公司下达给各子公司的工作不能正常完成视,集团公司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监督的权力。
第三章权限
第六条集团公司的主要职权
(1)集团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财务中心和管理中心”,将在重大事项、投资融资、财务与稽查、管理与控制、人事、品牌管理、企业文化、信息等八个方面予以合理集权,以期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
(2)重大事项决策集权
2.1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有决策权,对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有决策权。
2.2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3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有审批决策权。
2.4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有审批决策权。
2.5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产品价格有审批决策权。
2.6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项目开发及项目控制计划有审批决策权
(3)投融资集权
3.1对外投资权归属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的权利。
如因经营需要,确需要对外投资的,须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3.2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及处理享有审批权,未获集团公司批准,各子公司无权进行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或处置。
3.3贷款和融资统一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可与金融机构建立起融资关系,并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贷款和融资。
3.4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各子公司不得以公司名义或资产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3.5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各子公司不得向外单位(含集团内子公司)借款。
(4)财务和稽查集权
4.1各子公司设财务部,其财务经理由集团公司委派,并由集团公司负责其业绩考核,实行轮换制或调离岗位。
各子公司对财务经理无任免权,但有建议权。
4.2各子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管理、监督和稽查。
4.3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日常经营管理资金除外)统一由集团公司调度、分配。
4.4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或规定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4.5集团公司享有财务稽核权,可随时对子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稽查。
(5)管理集权: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享有指导、考核、控制权,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必须遵循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规范、程序、行政性指令等前提下运行。
集团公司有权利和义务协调各子公司的关系,对不符合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指导、稽查和控制,以期实现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5.1人事集权
5.11各子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公司任免。
5.12各子公司财务经理、行政人事经理由集团公司委派并负责其业绩考核,各子公司对财务经理、行政人事经理无任免权。
5.13各子公司对部门(副)经理(不含财务经理,行政人事经理)任免时,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必要时集团可行使否决权。
5.14各子公司对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有任免权,但需报集团公司备案。
5.15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有晋升,业绩考核权,对各子公司总经理有转正考核权。
5.16各子公司对副总及以下人员有转正考核权,对部门(副)经理及以下人员有晋升、业绩考核权。
5.17根据集团公司薪资体系和劳动用工制度,各子公司可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和劳动用工体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5.18各子公司对部门(副)经理的工资福利在确定时,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必要时集团可行使否决权。
各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员工的工资,福利的确定与变更,须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6)品牌集权
6.1品牌(公司品牌、产品品牌,下同)管理由集团公司集权,各子公司没有品牌管理权利。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品牌,各子公司不得自行建立自己的品牌,不得擅自转让、授权他方使用集团公司的品牌。
(7)客户关系管理集权
7.1集团公司制定统一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集团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各子公司因实际需要需制定本公司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含客户服务),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8)文化集权
8.1各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必须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并服从集团公司的文化导向。
(9)信息集权
9.1各子公司无权对外批露公司重大信息。
集团公司是对外进行重大信息批露的窗口,各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需对外批露信息的,应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七条子公司的主要职权
7.1各子公司既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同时又是集团公司的被投资主体,其主要职能是: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作出贡献。
具体表现在:
7.11《授权书》规定范围内的权力
7.12按照集团公司的授权,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
7.13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
7.14制定和实施产品的研发计划、项目开发计划、项目控制计划、销售计划等
7.15享有除由集团公司集权事项外的其它全部权利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管理规定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参议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