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被害人的被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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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摘要】传统犯罪学侧重研究犯罪和犯罪人,而忽视了其对立面的被害和被害人。而大量实践早已证明,在众多的犯罪案件中,加害人的犯罪行为深受被害人的影响。从一定意义上说,被害人激发或促进了加害人犯罪动机的形成,并助成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尤其是在暴力、诈骗、强奸等犯罪中,被害人的言词、行为等行为与加害人的犯罪行为关系颇大。从某种程度上说,犯罪被害人不再安全地被视为被动的、无辜的、无足轻重的,反而,犯罪被害人“造就着”罪犯。
【关键词】被害人被害性
一、概念界定:
在进行被害人的被害性的分析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两个基本概念:被害人、被害性。被害人或者受害人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即危害结果的担受者。所谓被害性,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和自然条件下,由被害人的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所构成的,恰恰足以使其受害的总体内在倾向性。1
在这里需要区别被害人的被害性与被害原因。被害人的被害原因是直接导致被害人被害的加害行为,而被害性则是被害人本身存在的有利于犯罪的条件。被害原因(加害)与被害(结果)是一种因果关系,没有犯罪的加害行为,就不存在犯罪被害人的问题;而被害人的被害性是被害人容易受害的特性,并不能直接导致犯罪的实施。原因与条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2
11许章润:《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二、被害人被害性的类型
通常 ,可以把“被害性”分为易感型的被害性与诱发型的被害性。此外,有些学者认为还可以将其分为下列两种基本类型:(1)一般的“被害性”。这是指为一般被害人所共有的那些容易被害的特性,如年龄、性别、职业、社会地位等方面的那些易遭被害的特性。(2)特殊的“被害性”。这是指为特定被害人所特有的那些容易被害的特性 ,如部分被害人所具有的轻信、强欲、轻浮、易怒等易遭被害的特性。3
三、被害人被害性的内容
1.被害的倾向性。即被害人所具有的足以使自己陷入被害情境的那种心理或生理、内在或外在的趋力、趋向或可能。
2.被害的受容性。即被害人心理上或气质上对于自己被害角色的认同和容忍。
3.被害的敏感性。即被害人对于可能的被害或依然的被害事实的感知和自觉。
以上是学者公认的被害性的内容。此外,一些学者认为被害人的被害性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被害的易感性。这是指被害人对被害状态无意识的顺应性 ,它反映了被害人容易成为犯罪人选择的侵害对象或者容易接受犯罪人的诱导等特性。
5.被害的诱发性。这是指被害人的言行、状态、情绪等容易引起
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从而使自己易遭被害的特性。
6. 被害的承受性。被害人之所以被称为被害人 ,就在于他确实遭受了犯罪之害,因此,被害的承受性理当成为被害性的基本内容之一。
7.被害的转换性。研究表明,被害与加害、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在特定的情境、特定的个体和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具有明显逆转的可能性。4
四、犯罪被害人被害性的心理表现形式
1.缺乏警觉性 ,思想麻痹 ,防范意识不强。虽然近几年随着法制宣传的深入,人们防止被侵害的意识有所增强,但人们依然对社会治安状况认识不足,思想上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不相信已发生的治安事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疏于防范,给犯罪人以可乘之机。
2.认识具有表面性,难以分清是非曲直,在利害关系上缺乏判断能力 ,有不正当的需要 ,或者有通过不正常的手段满足某种需要的念头。加害人往往利用人们的这一劣势,进行犯罪活动。近年来花钱买高校文凭被骗取巨额财产的案件屡见不鲜,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利益的侥幸心理。
3.个性表达不合社会性,被害人处于无意地诱发犯罪的状态。个体的个性表达是以一定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为基础的,合社会性的个性表达能恰如其分的反应社会需求,为多数人所接受,反之则会诱发人们做出异常的心理反应。如由于炫富而遭抢劫或绑架,女性由于衣着过于暴露而遭流氓毒手。
44. 参见董士昙:《论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1月第一期。
4.被害人的生理和心理处于脆弱状态。遇事胆怯、恐惧、力量单薄的人更容易成为加害者选择的对象。加害人越是懦弱、无能,越能激发加害人的犯罪动机,引发加害人变本加厉、得寸进尺的实施犯罪行为。
5.法制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保护能力,被害人因加害人使用各种手段处于被迫顺从状态。例如因被抓住某种把柄而被勒索的个人。
6.不恰当的情感表达,使自己成为被害人。在开始出现被害时,被害人的情绪更多的表现为应激状态,这时其行为不论是积极主动的,还是消极防御的,从某种程度上都会招致被害程度的加深。被害人的愤怒往往促进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恶性发展,而屈服性的恐惧往往使加害人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犯罪行为。5
参考文献:
[1]许章润:《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2]黄国强:《论犯罪被害人被害性心理表现及其预防》,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03年第三期。
[3]董士昙:《论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北京人民检察学院学报2005年1月第一期。
[4]张建荣:《刍议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求实2006年第一期。
[5]骆寒青:《从被害人的被害性谈犯罪预防》,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年第14卷第2期。
55.“被害人被害性的表现形式……实施犯罪行为。”参见黄国强:《论犯罪被害人被害性心理表现及其预防》,
[6]戎静:《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分析—以被害人与犯罪人的相互作用为视角》,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