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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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1.0.1 为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和卫生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国家铁路旅客车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 铁路旅客车站站房(以下简称站房)除应按设计年度远期的客运量确定规模外,宜预留扩建的余地。易扩建的站场客运建筑可分期建设。
1.0.4 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根据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以下简称最高聚集人数),按表1.0.4划分为四级。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的划分表1.0.4
1.0.5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2.0.1 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候车和安全乘降设施,并由站前广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者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
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出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3 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
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站口的平台。
2.0.4 旅客车站专用场地 Special area for passenger station
自站房平台外缘至相邻城市道路内缘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围内,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绿化、建筑小品使用的场地。
2.0.5 公交站点 Bus stop
设于站前广场内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首末站或中途站。
2.0.6 线侧下式站房 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
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高程高于站前广场地面高程,站房首层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分层布置的站房。
2.0.7 高架跨线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
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使用的建筑物。
2.0.8 设计行包库存件数 Designed of luggage office
设计年度内最高月的日平均行包库存件数。
2.0.9 站场客运建筑 Buildings for passenger traffic in station yard
在站场范围内为客运服务的站台、雨棚、地道、天桥、检票口、站台售货亭、站名牌等建筑物。
第三章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3.1选址
3.1.1 铁路旅客车站的选址除应符合铁路站场与枢纽总体布局和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1 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以下简称特大型、大型站)宜设于市区方便旅客乘降的地点;中、小型旅客车站(以下简称中、小型站)宜设于主要居民点的同侧。
3.1.1.2 宜减少拆迁或填挖方工程量较少。
3.1.1.3 宜具备必要的场地面积。
3.1.1.4 应符合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3.1.2 铁路旅客车站站址不应选择在低洼易淹和有山洪、断层、滑坡、流砂等地段。
3.2总平面布置
3.2.1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与站前广场、站房和站场客运建筑统一规划,整体设计。
3.2.2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 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用地。
3.2.2.2 分区明确,联系便捷。
3.2.2.3 合理利用地形,节约占地。
3.2.2.4 特大型、大型站根据客流方向,宜分区布置公交站点。
3.2.2.5 城市干道不应平面穿越站前广场。
3.2.2.6 当站前广场有地下铁道车站或地下商业服务设施时,宜设置与旅客地道相连的通道;当分期建设时,宜预留接口。
3.2.2.7 通过式站型的站房,其中心线宜与基本站台长度的中心线接近。
3.2.3 铁路旅客车站总平面布置的流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 旅客、车辆、行包和邮件的流线避免交叉。
3.2.3.2 进、出站旅客流线在平面或立体上分开。
3.2.3.3 缩短旅客的步行距离。
3.2.4 特大型站的站场两侧均为城市人口密集区时,宜采用双向进出的站房布局型式。
3.2.5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从站前广场直接通向基本站台的环行式车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4m,车道通过建筑物部分的净高度不应小于4m.
3.2.6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垃圾存放及转运设施,其位置应隐蔽,符合卫生要求。
3.2.7 特大型、大型站的各种室外管线宜集中、暗敷。
第四章站前广场
4.0.1 站前广场应由站房平台、旅客车站专用场地及公交站点三部分组成。
4.0.2 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用地面积指标,按最高聚集人数每人不宜小于4.5㎡.
4.0.3 前广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0.3.1 站前广场应与站房布置密切结合,并符合城镇规划要求。
4.0.3.2 站前广场应分区布置。旅客、车辆、行包三种流线应短捷,避免交叉。
4.0.3.3 人行通道、车行道应与城市道路相衔接。
4.0.3.4 站前广场的地面、路面宜采用刚性地面,并符合排水要求。
4.0.3.5 最高聚集人数4000人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宜设立体站前广场。
4.0.4 站房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1 平台长度不应小于站房主体建筑(含室外进、出站口)的总长。
4.0.4.2 平台宽度:特大型站不宜小于30m;大型站不宜小于20m;中型站不宜小于10m;小型站不宜小于6m.
4.0.5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0.
5.1 旅客活动地带应与站房平台相连。
4.0.
5.2 人行通道应与公交站点及周围服务性建筑相通。
4.0.
5.3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地面应高出车行道,并不应小于
0.12m,且人行通道应与站房平台贯通。
4.0.6 特大型、大型站的行包托取厅附近宜设停放行包车辆的场地。
4.0.7 绿化与建筑小品的设计应按功能分区布置;特大型站、省会所在地的大型站、重点旅游地及国境(口岸)旅客车站应设旗杆。
4.0.8 公交站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0.8.1 公交站点可设临时停车场地。
4.0.8.2 公交站点宜设于方便旅客乘降的部位,且不得干扰客流、车流组织。
4.0.8.3 公交站点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