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药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
药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药学服务,确保药学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药学行业规范和医院管理制度等文件订立。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药学服务相关人员,包含药剂科医师、药剂师、药库管理员等。
第二章药物管理第一节药物采购第四条药物采购原则1.药物采购应依照合理用药原则进行,综合考虑疗效、安全性、价格等因素,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
2.药物采购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进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药物验收1.药品验收应由专人负责,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经验。
2.药品验收应依照国家药典和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3.药品验收记录应详实、准确,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六条药物储存1.药物应依照药物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确保管储环境和条件符合药品的要求。
2.药物储存区域应保持乾净、干燥、通风良好,并有相应的温湿度检测设备。
3.药物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清理,并进行药品库存盘点。
第二节药品配送和使用第七条药品配送1.药品配送应由指定人员进行,配送过程中应保持药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2.药品配送记录应详实、准确,并进行归档保管。
第八条药品使用1.药品使用应严格依照医嘱进行,禁止未经医师指示擅自使用药物。
2.药品使用时应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等信息,确保用药准确无误。
3.药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物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避开使用过期或存储欠妥的药品。
第三章药学服务第一节药学查房第九条药学查房目的药学查房是为了及时发现医师用药欠妥、用药副作用等问题,供应临床用药看法和建议,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第十条药学查房程序1.药剂师应定期参加查房活动,与医师共同讨论患者用药情况。
2.药剂师应认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供应专业的用药看法和建议。
3.药剂师应将查房记录认真填写,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医师。
基础药学服务知识点总结
基础药学服务知识点总结药学服务是指药师通过提供用药指导、药物信息、药学知识、药物治疗方案等服务,帮助患者正确、安全、有效地使用药物,以达到预防、治疗和康复的目的。
药学服务是现代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有效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减少药物不良反应,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患者的医疗体验,同时也为药师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药学知识药学知识是药师提供药学服务的基础。
药师应当具备扎实的药学知识,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制剂学等。
只有掌握了这些基础知识,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药物监测。
药理学是药学中的核心学科之一,它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的作用过程。
药师需要了解各种药物的药效学、药动学,包括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以及药物与受体的相互作用等。
药物化学是研究药物的化学成分和结构的学科,药师需要了解各种药物的化学成分、结构特点及其与药效的关系,这对于解释药物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有重要意义。
临床药学是研究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的学科,药师需要掌握各种常见疾病的用药原则、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用药禁忌症等,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药物分析是研究药物的质量、纯度、稳定性等的学科,药师需要能够对各种药物进行分析,确保药物的质量符合标准。
制剂学是研究药剂的制备、生产和贮存的学科,药师需要熟悉各种药剂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方法。
二、用药指导用药指导是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医师开具处方后,患者往往需要药师的指导来正确使用药物。
药师应当对患者的病情、用药目的、药物的作用、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的解释,帮助患者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1. 疾病知识药师需要了解各种常见疾病的病因、症状、诊断和治疗原则,以便向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
2. 用药原则药师需要向患者解释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法、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3. 不良反应药师需要向患者介绍药物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提醒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注意症状的变化,及时就医。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药学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顾客健康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服务基本准则第二条门店药学服务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门店药学服务应以顾客为中心,注重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和高效率的药学服务。
第三章药学服务流程第四条门店药学服务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顾客咨询:顾客可以通过电话、现场咨询等方式获得药学服务。
(二)健康评估:根据顾客的病情、用药情况等进行健康评估,确定提供哪些药学服务。
(三)处方审核:对顾客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四)药物制剂:根据处方制作药物,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药物配送:将药物送达给顾客,并提供相关的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
(六)药物跟踪和回访:对顾客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回访,确保药物的效果和顾客的满意度。
第四章药学服务人员管理第五条门店药学服务人员应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资格证书,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优先考虑。
第六条门店药学服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门店药学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护顾客隐私,保护顾客健康和权益。
第八条门店药学服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评估和业绩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药物管控和安全管理第九条门店应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物采购、入库、出库、销售和库存管理等环节。
第十条门店应确保药物质量和安全,加强药物存储条件和环境的管理。
第十一条门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门店应建立药物调配和制剂的质控体系,确保药物制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三条门店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对顾客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四条门店应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门店应建立药学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对药学服务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剂科是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储存、调配、质量控制和药学服务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五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第六条医院药剂科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报请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医院药剂科采购药品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合法的采购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
第八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变质、损坏或者污染。
第九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或者损坏的药品,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药品调配与质量管理第十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调配管理制度,规范药品调剂工作流程,确保药品准确、安全、及时地发放给患者。
第十一条医院药剂科在药品调剂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处方和医嘱,严格执行药品调配规程,不得擅自更改处方或者医嘱。
第十二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和处理,及时向医院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药学服务与合理用药第十四条医院药剂科应当提供药学咨询服务,解答患者和临床科室的药品相关问题,指导合理用药。
第十五条医院药剂科应当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为医生和护士提供药品信息和建议,促进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保障药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优化患者治疗效果和节约治疗费用而进行的相关服务,旨在发现和解决与患者用药相关问题。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内容包括通则、药学门诊、处方审核、药物重整、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查房、用药监护和居家药学服务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适合本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人员资质、环境要求、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等内容。
第五条药学服务管理工作应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指导下,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实施并管理。
第六条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
第七条药学服务对象包括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及与医疗机构签约的居家患者。
第八条药学服务工作宜采集患者的基本信息、健康信息、用药信息、需求信息等,同时记录药师对患者进行的服务信息。
医疗机构宜建立药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相关记录表格参见图1-2。
其中药物治疗相关问题(MRP)类别可参考表1设定。
图1 门诊药学服务记录表图2 住院药学服务记录表第二章药学服务人员资质要求第九条药学门诊出诊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二)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
第十条开展处方审核的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且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二)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药师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保障药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优化患者治疗效果和节约治疗费用而进行的相关服务,旨在发现和解决与患者用药相关问题。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内容包括通则、药学门诊、处方审核、药物重整、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查房、用药监护和居家药学服务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适合本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人员资质、环境要求、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等内容。
第五条药学服务管理工作应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指导下,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实施并管理。
第六条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
第七条药学服务对象包括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及与医疗机构签约的居家患者。
第八条药学服务工作宜采集患者的基本信息、健康信息、用药信息、需求信息等,同时记录药师对患者进行的服务信息。
医疗机构宜建立药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相关记录表格参见图1-2。
其中药物治疗相关问题(MRP)类别可参考表1设定。
图1 门诊药学服务记录表图2 住院药学服务记录表第二章药学服务人员资质要求第九条药学门诊出诊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二)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
第十条开展处方审核的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且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二)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药师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
临床药学服务规章制度范本
临床药学服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药学工作,规范临床药学服务行为,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单位内从事临床药学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
第三条未尽事宜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全院临床药学服务管理第四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用药调查、用药指导、用药监测等工作,提供临床药学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服务流程和规范操作程序,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改进。
第七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和患者用药档案,保护患者隐私权。
第八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及时更新医疗知识和药品信息,确保服务人员具备专业技能。
第九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药师,保证服务需求。
第十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研工作机制,促进临床用药的研究和改进。
第十一条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医院内部和外部的药物质量监督和评价。
第三章临床用药管理第十二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临床用药管理制度,将药品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医疗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药师,对医师的用药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当按照临床药学服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合理用药。
第十五条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当注意患者的用药情况和药物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六条药师应当负责患者用药的指导和监测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药师应当及时向医师提供用药意见和建议,配合医师完成用药治疗方案。
第十八条用药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药物不良反应或事件,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药物储存和配置管理第十九条医疗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药物储存和配置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第二十条药物储存室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要求做好药品入库、出库和储存工作。
第二十一条药品配置室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药师,按临床用药要求准确配制药品。
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药物管理,确保临床药物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包含药事管理部门、药学科室、临床科室以及其他与药物管理和使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药事管理部门职责第三条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药物管理的组织、引导和监督,包含药品采购、入库、配送、处方审核、抗菌药物管理、药物库存管理、药物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药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包含药物采购流程、入库流程、处方审核流程、药物配送流程等,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第五条药事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院内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药物的质量和效期,对过期药物进行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药物采购与入库第六条药事管理部门应依据医院的需求,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依照法定程序和合同要求进行采购。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优先选择国家药典规定的药品,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进行合格证明的管理和归档。
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刻向供应商提出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药品入库后,必需依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存储,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四章药物配送与发药第十条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药物的配送和发药工作,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药物配送应依照科室的需求和配送计划进行,确保药物能够及时送达各个科室。
第十二条药物发药应依照临床科室的处方和用药要求进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正确的药物、正确的剂量和适当的用法。
第十三条在药物发药过程中,应加强用药引导,向患者和患者家属供应用药知识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效果。
第五章药物处方审核与管理第十四条药学科室负责对医院临床科室的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学科室应有专业的药师进行药物处方审核,对于存在问题或不合理的处方,应与临床科室商讨并提出合理建议。
口腔科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口腔科医院药房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药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口腔科医院药房的所有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2. 规范操作,责任到人;3. 优质服务,持续改进。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相关专业背景;2. 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 熟悉药房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2. 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等工作;3. 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 提供药学咨询服务,指导患者合理用药;5. 参与药房日常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药品采购:1. 药房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2. 采购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3. 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第七条药品验收:1.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 对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等进行逐批检查;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予以拒收。
第八条药品储存:1. 药房应根据药品的性质、要求,设置相应的储存条件;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3. 对储存药品进行定期养护,发现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药品调配:1. 调配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调配;2. 调配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原则;3. 调配完成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信息。
第四章药学服务第十条药房应提供以下药学服务:1. 药物咨询:为患者提供药品使用、用药指导、不良反应监测等服务;2. 药物教育: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提高患者合理用药意识;3. 药物管理: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学服务管理体系,并严格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药店、药房等药品零售企业。
第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
第二章:药师管理第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聘请合格的药师,并建立相应的药师管理制度。
第六条:药师应当具备药学专业知识,并持有药师执业证书。
第七条:药师应当参加职业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第八条:药师应当保证药学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药学服务流程第九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药学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药学服务流程包括患者接待、用药指导、药物咨询等环节。
第十一条:药师应当对患者进行详细的问诊,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
第十二条:药师应当结合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提供合理的用药指导。
第十三条:药师应当在咨询中向患者解释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等信息。
第十四条:药师应当向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药方案,并告知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五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采购合格的药品,并对药品进行验收和入库管理。
第十七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并及时淘汰过期药品。
第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录药品的销售情况和出库情况。
第五章: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第十九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第二十条:药师应当告知患者药物的不良反应可能,并引导患者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药师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药师管理制度、药学服务流程图、药品管理制度等。
医保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药学服务行为,提高医保药品使用效益,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从事医保药学服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保药学服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二)依法依规,确保医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三)强化责任,明确医保药学服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持续改进,提高医保药学服务水平。
第二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第四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保药学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医保药师,负责医保药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药品管理制度,包括:(一)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二)医保药品目录、价格、报销比例等信息的公示;(三)医保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四)医保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理。
第六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保药品使用规定,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
(一)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合理用药;(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医保药品;(三)严格控制医保药品处方权,规范处方行为;(四)加强医保药品临床应用管理,防止滥用。
第七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医保药品使用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保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一)建立医保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医保药品使用情况;(二)对医保药品使用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三)对医保药品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医保药品使用方案。
第八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医保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理。
(一)建立健全医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医保药品不良反应;(二)对医保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医保药品不良反应,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药学处方管理制度
药学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处方管理工作,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处方管理规定1. 医生开具处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合理开具处方,严格控制用药数量和频次,并尽量选择国家基本药物。
2. 处方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病历号、疾病诊断、用药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用药频次、服用时间、开具日期、医生签名等内容。
3. 患者自购药物应出示有效处方,药师在确认处方真实有效后方可供药,对超过规定用药量的处方不得供药。
4. 药师应认真核对处方,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生联系沟通,医生应予以耐心解释。
第三章处方审核和管理1. 药房应建立规范的处方审核和管理制度,对每张处方进行审核和记录,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认真核对,如有错误或疑问应立即通知开具处方的医生或主管医生进行修改,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处方。
3. 药房应建立处方管理台账,对每张处方进行登记和保存,同时建立患者用药档案,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归档。
4. 定期进行处方审核和复核,对不合理用药和药品变更进行记录,及时反馈给医务科进行整改和沟通。
第四章处方信息化管理1. 药房应建立处方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处方电子化、信息化管理,提高处方审核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引入处方信息化管理系统应提前进行系统培训和技术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提高处方管理水平。
3. 药房应建立网络医疗服务平台,实现患者用药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药学服务质量和用药安全性。
4. 加强处方信息安全保护,完善处方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处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医疗机构应对处方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生开具处方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 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和追踪,确保处方管理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国开 药学信息检索1-8章自测题和答案
国开药学信息检索1-8章自测题和答案1. 概述国开药学信息检索是药学专业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了1-8章的知识点。
本文将针对这些章节的自测题和答案进行讨论和解析。
2. 第一章:信息检索基础第一章介绍了信息检索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信息检索系统的组织结构和功能。
下面是该章节的自测题和答案:题目1:信息检索是指什么?答案:信息检索是根据用户的需求,在信息资源中查找并获取所需信息的过程。
题目2:信息检索系统的组织结构包括哪些部分?答案:信息检索系统的组织结构包括用户界面、查询处理、文档管理、索引和检索引擎等部分。
3. 第二章: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和技巧第二章介绍了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包括关键词选择、文献数据库的选择和检索策略。
下面是该章节的自测题和答案:题目1:在文献检索中,为什么要选择合适的关键词?答案:选择合适的关键词有助于提高检索的准确性和效率,能够更好地匹配文献数据库中的索引词,从而找到相关文献。
题目2:文献数据库的选择有哪些因素需要考虑?答案:选择文献数据库时需要考虑其领域覆盖范围、更新速度、检索界面和检索功能等因素。
4. 第三章:中文文献数据库的检索方法和技巧第三章介绍了中文文献数据库的检索方法和技巧,包括关键词扩展、引文检索和限定词检索。
下面是该章节的自测题和答案:题目1:关键词扩展是指什么?答案:关键词扩展是在检索过程中通过添加相关的同义词、近义词或拓展词进行检索,以提高检索的全面性和命中率。
题目2:引文检索是如何进行的?答案:引文检索是通过查找某篇文献被其他文献所引用的情况,以发现与之相关的文献。
5. 第四章:英文文献数据库的检索方法和技巧第四章介绍了英文文献数据库的检索方法和技巧,包括关键词翻译、文献类型筛选和高级检索命令的应用。
下面是该章节的自测题和答案:题目1:关键词翻译是指什么?答案:关键词翻译是将中文关键词翻译成对应的英文词,以便在英文文献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题目2:高级检索命令有哪些常用的?答案:常用的高级检索命令包括AND、OR、NOT、NEAR等,在检索过程中可以灵活运用以提高检索的精准度。
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的机构、人员及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二)依法依规,规范服务;(三)科学合理,保障用药安全;(四)持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学服务内容第四条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咨询:为患者提供药品信息查询、用药指导、不良反应监测等服务;(二)处方审核: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安全、合理;(三)用药评估: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用药调整建议;(四)药品配送: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等工作;(五)用药教育:开展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六)药学监护:对患者用药过程进行监护,确保用药安全。
第三章药学服务人员第五条从事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学相关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互联网医院相关规定;(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四)熟练掌握药学服务相关技能。
第六条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人员应接受以下培训:(一)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互联网医院相关规定;(二)药学服务技能;(三)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一)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质量;(二)药品储存:按照药品储存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三)药品配送:采用安全的配送方式,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害;(四)药品回收:对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药品进行回收,确保药品安全。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八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学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药学服务质量。
(一)制定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二)定期对药学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三)开展药学服务质量检查;(四)对药学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医院药房管理复习题(含答案)
第一章绪论1.名词解释a 医院药事管理:指医院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b ABC分类法:又称重点管理法或巴雷特分类法,它是加强库存物资管理的一种先进的科学方法,其原理是对所需的各种物资,按其价格高低、用量大小、重要程度、采购难易分为ABC三类,对不同的类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问答题:简述医院药事管理的主要内容。
(1、医院药事组织管理2、医院药事法规制度管理3、业务技术管理4、医院药学的质量管理5、医院药品经济管理6、医院药物信息管理)第二章医院药事的组织管理1.名词解释a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促进临床药物合理使用、科学管理方面的咨询、参谋机构,属于学术组织。
b 药师职业道德:是调节药师与病人、社会消费者、药师之间以及药师与国家、集体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
问答题(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有哪些?(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2、确定本机购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2)简述医院药师的工作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2、调配复杂处方,承担普通制剂、灭菌制剂和中药加工炮制,研究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担任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供应工作3、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4、开展药品咨询业务,收集、整理文献资料,编写药品简讯,负责向医护人员介绍药品,指导合理用药5、结合临床开展中、西药品新制剂、药品配伍变化等方面的研究,配合临床做好新药试验工作6、承担教学和进修、实习生的培训,对药剂士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简述医院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4篇)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门店药学服务是指通过药师提供的医药咨询、用药指导、药物监测等服务,帮助患者合理用药、提高药物疗效、预防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服务。
为了规范门店药学服务,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学服务范围1. 用药指导: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包括用药时间、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等。
2. 药物监测:定期对患者的药物疗效和药物安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与患者沟通并提出建议。
3. 药物咨询:解答患者对药物的疑问,包括药物的使用方法、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
4. 药物评估:对患者的药物疗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出优化用药方案。
5. 药物跟踪:跟踪患者使用的药物,提醒患者按时服药,并及时反馈患者用药情况。
三、门店药师资格要求1. 药师应具备相应药学专业知识,具备临床药学知识和临床经验。
应具备国家认可的药师资格证书。
2. 药师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提供专业、贴心的药学服务。
四、门店药师工作流程1. 接待患者:门店药师应主动接待患者,并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
2. 评估用药情况:对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用药的合理性、用药过程中的问题等。
3. 提供药学服务:根据患者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药学服务,包括用药指导、药物监测、药物咨询等。
4. 结果记录与沟通:将服务结果记录在患者的个人档案中,并及时与患者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出建议。
5. 药物跟踪与评估:跟踪患者的用药情况,在必要时进行药物疗效评估,优化用药方案。
6. 定期复查:定期复查患者的用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五、门店药学服务的要求1. 保证服务质量:提供的药学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遵循药物敏感信息保密原则: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药物敏感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3. 定期培训:门店药师应定期进行相关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4. 患者满意度调查:定期对患者对药学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善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二)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加强药事组织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四)注重人才培养,提高药事服务能力。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药事组织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委员会,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医疗机构负责人;(二)药学部门负责人;(三)临床科室负责人;(四)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委员会成员;(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六)具有临床药学背景的医师。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核和监督药品采购、使用、储存等环节;(三)评估药品临床应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四)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五)协调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药事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使用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采购政策。
第十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择优选择,确保供应;(四)注重临床应用,满足患者需求。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目录,明确采购品种、规格、剂型、包装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直接采购、谈判采购等多种方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用药,遵循药品说明书;(二)临床用药应当有明确指征;(三)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病情调整剂量;(四)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药学服务与药品管理制度
药学服务与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药学服务和药品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药学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药学服务和药品管理工作,包含药房、药库、药学科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定义1.药学服务:包含药品配药、药品制剂、药品储存、药学信息咨询等相关工作。
2.药品管理:包含药品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管理、药品信息记录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计划1.药学科每年订立药品采购计划,并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备。
2.采购计划要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供应商选择1.选择供应商时,必需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询价等程序,确保采购程序的公正、合理和透亮。
2.供应商的选择应以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合理等为原则,同时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和经营情形。
第六条采购合同管理1.全部药品采购必需签订合同并妥当保管,合同内容应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具体要求。
2.对于供应商供应的药品,必需进行验收并与合同要求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药品储存条件1.药品储存室应符合《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备适当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
2.药品储存室内应采取分类、分区、分层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不同类型的药品存放在不同的区域。
第八条药品验收与入库1.全部药品必需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记录。
2.合格的药品应依照规定的方法妥当入库,入库后应进行标识,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九条药品出库与发药1.药品出库应经过授权人员审核和核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药剂师应核对医嘱与药品出库清单,对患者进行药品发放,并向患者进行用药引导和药品相关知识的讲解。
第十条药品库存管理1.药品库存管理应依照药品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药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
药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药学服务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应当遵循一切为了患者服务的原则,保障患者的用药需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四条药学服务应当秉持科学、规范、合理、安全的原则,做到合理选药、合理用药、合理处方。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药学服务工作的业务范围和目标任务。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学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业的药学服务团队,提高药师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药学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八条药学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不断完善药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药学服务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学部门或药学管理工作组织,负责药学服务的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执业药师,确保药学服务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药学服务应当遵循“一人一方一档”的原则,为每位患者建立个人用药档案,做到精准用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师与医师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学服务与医疗服务的协同配合。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药学服务人员参加药学知识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学服务工作档案,记录药学服务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为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处方审核制度,加强用药安全监测和分析。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库存管理和药物供应保障制度,确保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临床药学服务规范制度
临床药学服务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的临床药学服务工作,提升药学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药学服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包含医师、药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临床药学服务:指在医疗过程中药师为医师及患者供应合理用药建议、药物治疗监督和药学咨询等服务。
2.药学服务团队:由临床药学服务部门的医师、药师、护士等人员构成的以患者为中心的综合性医疗团队。
第二章临床药学服务流程第四条临床用药决策流程1.医师开具药物处方后,患者药物治疗的决策流程如下:–药师审核:依照规定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用药合理性,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药物治疗方案订立:依据患者病情和用药需求,订立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
–药学咨询:向患者及其家属供应药物治疗相关咨询,包含用药注意事项、不良反应防备等。
–药物治疗监督:对患者服药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用药效果评估。
第五条出院药物治疗规划1.患者即将出院前的药物治疗工作包含:–出院药物治疗方案订立:依据患者病情和需要,订立出院用药方案,包含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
–药物用量计算:依据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等特征,计算药物的合理剂量。
–出院药物引导:患者及家属对出院用药方案的理解和使用方法的引导。
–药物治疗监督:对出院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效果的追踪和评估。
第六条药学培训1.对临床药学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药学培训,包含药物的分类、作用机制、副作用及不良反应等。
2.通过会议、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临床药学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3.培训内容需与医院临床工作实际相结合,重视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
第三章临床药学服务质量管理第七条药物处方审核标准1.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要求严格遵守以下标准:–药品是否规范命名,是否符合药典标准,是否使用常用名称;–药物剂量是否合理,是否超出介绍剂量;–药物是否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是否存在禁忌及过敏史;–是否存在明显的重复配药;–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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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第二节 药学信息服务概论
第二节 药学信息服务概论
一、药学信息服务的目的
促进合理用药:药学信息服务将医师、药师、护士和患者紧密地联系起来,
共同以合理用药为目的;
药
学
信 息
改善药物治疗结果:根据现代医疗保健模式的要求,药物治疗的目的已不
第一节 药学信息
三、药学信息的评价
(二)对网络信息资源的评价
1. 网络信息资源评价标准:权威性、准确性、客观性、适时 性和内容范围。
2. 评价方法可分为:第三方评价法、用户评价法、引文分析 法及网络 计量法。
第一节 药学信息
四、药学信息的管理
药学信息管理应从以下入手:
(1)所有图书包括新购置书都要及时登记、编号、建卡、分类 存放;
二、药学信息的传播
药学信息的传播可通过以下途径:
1. 编写文字资料:药讯、药品处方集、宣传窗(板报宣传、图画宣传、 单页或卡片式宣传、宣传册)
2. 药学讲座 3. 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电视宣传、建立药学网站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小结
本章我们主要学习了药学信息的概念、特点、获取途径、评价、管理; 药学信息服务的目的、特点、对象、内容、质量要求及药学信息服务的具体 实施途径和传播方法。
其中,药学信息服务的概念是本章的重点,需要同学们熟练掌握;药学 信息获取的途径、药学信息服务的特点和质量要求是需要熟悉的内容;在此 基础上,希望同学们了解药学信息的传播方式、评价标准和方法、药学信息 服务的内容。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THANKS
途经更为开放:使用面谈、电话或者互联网等更为开放的途径; 范围更为开放:提供关于疾病预防、药品正确使用、药物中毒解
救等方面的专业指导。
第二节 药学信息服务概论
三、药学信息服务的对象
药学信息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家 属、药品消费者和健康人群,其中尤为重要的的人群包括:
1. 医生 2. 护士 3. 病人:病人是整个药学信息服务的核心。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术兼收并蓄、快速接受的能力。
药
学 信
双向性: 药学信息服务是双向的,在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得到反馈和评估;
息 服
药学信息的内容是全面而完整的;
务 的
全面性
药学信息服务的对象是全面的;
特
药学信息服务的手段或途径也是全面的。
点
开放性
地点更为开放:除在医院、社会药房开设用药咨询处,还应开设 社会药学信息服务;
一级:来自于一篇设计良好的大样本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系统综述的强烈证 据;按照特定病种或特定疗法收集所有质量可靠的随机对照试验后,作出的 系统评价或Meta分析结果
2. 文献信息的评价应注意: (1)内容相关性;(2)内容新颖性; (3)内容广度与深度;(4)文献作者; (5)内容客观性;(6)结构准确性;(7)参考文献。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导学情景
情景描述: 张大爷今年75岁,随着年龄的增长总感觉到腰背、周身疼痛,
尤其在负荷增加时,疼痛加重;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张大爷患上了骨 质疏松症,并推荐服用碳酸钙维D片。在服用的过程中听同伴说有 机钙的吸收比无机钙要好,犹豫要不要将平日服用的无机钙更换为 有机钙。 学前导语:
本章我们将学习药学信息服务的概念、对象、特点、质量要求 等相关知识。
服 务
仅限于缓解症状和治愈疾病,而是提高到维护患者身
的 目
体和心理健康、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的高度。
的
实现药师角色的转换:开展药学信息服务,一方面使药师的专业特长得到
发挥,更重要的是强化了药师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的
作用,重新塑造药师在患者面前的专业形象。
第二节 药学信具备高水平的文化素质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高技术性 具备计算机及网络知识、较高的外语水平和相关学科的知识;
第二节 药学信息服务概论
四、药学信息服务的内容
药学信息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 药学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和评价,实现药学信息的有效管理; 2. 向病人、家属、健康工作者和其他人员提供药学信息咨询服务; 3. 建立和维护处方集; 4. 参与药品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分析; 5. 提供用药审查服务; 6. 出版《药讯》; 7. 对医师、药师、药学学生和其他健康工作者进行药学信息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对药品的使用进行评价; 9. 开展有关药学信息服务的研究工作; 10. 医疗机构之间的药学信息交流和合作。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第三节 药学信息服务的实施
第三节 药学信息服务的实施
一、用药咨询服务
用药咨询的概念 用药咨询是指药房或其他医疗保健机构的药学技术人员,为医、
护、患提供药物使用的针对性专业建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过程。 注:用药咨询把握合理用药的四个要素,即用药安全、有效、
合理、经济。
第三节 药学信息服务的实施
① 载体多样、传递快捷 ② 内容丰富、数量激增 ③ 分布广泛、交叉分散 ④ 历史悠久、蕴义精深
第一节 药学信息
二、药学信息获取的途径
1. 药品说明书 2. 原始文献和数据 3. 工具书和参考书籍 4. 网络药学信息资源 5. 学术交流 6. 临床实践
第一节 药学信息
三、药学信息的评价
(一)对文献信息的评价 1. 根据证据有效程度由强至弱将文献信息分为五级;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目录
第一节 药学信息 第二节 药学信息服务概论 第三节 药学信息服务的实施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重点难点
掌握 药学信息服务的概念。 熟悉 药学信息的获取途径;
药学信息服务的特点和质量要求。 了解 药学信息的评价标准和方法;
药学信息服务的内容; 药学信息的传播方式。
第四章 药学信息服务
第一节 药学信息
第一节 药学信息
一、药学信息的特点、概念
1. 药学信息的概念 药学信息:也称为药物信息或药品信息。广义的药学信息包括药
学学科的所有方面的信息,甚至还涉及大量的医学学科的信息。狭义 的药学信息,是指为实现合理用药所需要的信息。药学信息已发展成 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 2. 药学信息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