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种保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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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种保藏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菌种保藏管理制度,明确菌种保藏的条件,确保菌种质量。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苗种保藏管理。

3 责任者QC负责人、菌种管理人员。

4 管理内容

4.1 菌种应由专人保藏管理,保证检验、科研交换和使用,并确保安全。

4.2 建立菌种登记台帐制度,记录所保藏菌种的名称、来源、编号、标准菌号、购进数量、剩余数量及保藏方法。

4.3 对购进的标准菌种,开启分离后进行菌种保藏,以及其他须保藏的菌种应填写菌种保藏登记卡,记录菌种名称、编号、标准菌号、来源及购进时间。菌种用液体石蜡法保藏1年(特殊菌种除外),工作用菌种用琼脂斜面低温保藏法。

4.4 工作用菌种每2~3月传代一次,6个月分离一次,传代、分离时间应记录。每年对用液体石蜡保藏的菌种检查存活情况,种株纯度及有关特性,记入登记卡。保留3年菌种传代、、分离、保藏记录(一般菌种传代不超过10代)。

4.5 废弃的菌种须经消毒灭菌处理(121℃30min)方可洗涤,严防污染。

4.6 各菌种保藏选择最适培养基,并严格按配方配制,不得任意更改。

4.7 外单位在我公司购买工作用菌种,须出示单位证明,并保证卖出菌种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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