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督要点和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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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
• 是否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要求该机构提供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原件,核查该机构是否获 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是否有效。核查该机构是 否存在需要变更职业健康检查批准证书的情况,如医疗卫 生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是否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等。
具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之内。
(二)是否超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已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核查体检对象和类别 • 核查是否存在超资质批准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能力
• 重点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工作条件与批准时的比较,是否某些条件已降低或 已不具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人保障等职责。
104号文件赋予的监管职责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 一般医疗机构
监管对象
二、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 书,依法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开展职业健 康检查工作,并对其作出的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析仪,X光摄片机,B超机,裂隙灯显微镜, 眼底镜,血、尿等生物样品中铅、汞等重金属 检测所需仪器
具有职业中毒及其他诊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断医师资格人员2名以上 析仪,X摄片机, B超机,裂隙灯,眼底镜,
符合条件的隔音室,纯音电测听仪
具有职业中毒及其他诊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断医师资格人员2名以上 析仪,生物因素检验所需仪器
申职请项业目健康检主查检机医师构主检医师和仪仪器器设备设备基本要求
粉尘作业 化学毒物作业
物理因素作业 生物因素作业 电离辐射作业
具有尘肺病诊断医师资 格人员2名以上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析仪,满足条件的X光摄片机,肺功能仪, >3000CD三联式观片灯
具有职业中毒及其他诊 断医师资格人员2名以上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应当符合执业范围要求,
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 3.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4.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5.设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山西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标准》
职业卫生监督要点和检查内容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法律体系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行政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3、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
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化学品毒 性鉴定管理规范》等 4、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监督检查要点:
按照《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 行分级监管的通知》要求,我省对职业健康检查 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省管(甲级)单位由省卫生 厅卫生监督所监管,市管一类(乙级)、二类 (丙级)统一由市卫生局监管。
甲级:40 乙级:65 丙级:137家 共242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对职业健康检 查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至少一次,并在 该机构资质副本填写年检结果,加盖监管单位公 章。
取得职业 健康检查 资格
检查结果 应当客观 真实,对 健康检查 结果承担
责任。
违法行为
擅自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 超出 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
不按规定履行 法定职责 出具 虚假证书
未报告 职业病、疑似职业病
接受处罚
主要监督 检查内容
机构的资质 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机构的能力 工作的规范性 报告的规范性 结果的报告与告知情况
➢ 核查人员资质变化情况 ➢ 核查硬件条件变化情况 ➢ 核查组织管理变化情况
申请资质条件
•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应当符合执业范围要 求,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 • 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 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 设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山西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标准》
法律关系
Baidu Nhomakorabea
安监\卫生\劳动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劳动者
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健康权利
用人单位
体检诊断机构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用人单位的职 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标准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诊断争议鉴定等职责。
一、职业卫生监督实施多部门、分段、分类监管
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 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 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监督检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卫生标准
职责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报告疑似职业病 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
• 是否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要求该机构提供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原件,核查该机构是否获 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是否有效。核查该机构是 否存在需要变更职业健康检查批准证书的情况,如医疗卫 生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是否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等。
具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之内。
(二)是否超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 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已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核查体检对象和类别 • 核查是否存在超资质批准范围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能力
• 重点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工作条件与批准时的比较,是否某些条件已降低或 已不具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人保障等职责。
104号文件赋予的监管职责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 一般医疗机构
监管对象
二、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 书,依法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开展职业健 康检查工作,并对其作出的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析仪,X光摄片机,B超机,裂隙灯显微镜, 眼底镜,血、尿等生物样品中铅、汞等重金属 检测所需仪器
具有职业中毒及其他诊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断医师资格人员2名以上 析仪,X摄片机, B超机,裂隙灯,眼底镜,
符合条件的隔音室,纯音电测听仪
具有职业中毒及其他诊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断医师资格人员2名以上 析仪,生物因素检验所需仪器
申职请项业目健康检主查检机医师构主检医师和仪仪器器设备设备基本要求
粉尘作业 化学毒物作业
物理因素作业 生物因素作业 电离辐射作业
具有尘肺病诊断医师资 格人员2名以上
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 析仪,满足条件的X光摄片机,肺功能仪, >3000CD三联式观片灯
具有职业中毒及其他诊 断医师资格人员2名以上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应当符合执业范围要求,
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 3.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4.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5.设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山西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标准》
职业卫生监督要点和检查内容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法律体系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行政法规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3、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
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化学品毒 性鉴定管理规范》等 4、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监督检查要点:
按照《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实 行分级监管的通知》要求,我省对职业健康检查 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省管(甲级)单位由省卫生 厅卫生监督所监管,市管一类(乙级)、二类 (丙级)统一由市卫生局监管。
甲级:40 乙级:65 丙级:137家 共242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对职业健康检 查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至少一次,并在 该机构资质副本填写年检结果,加盖监管单位公 章。
取得职业 健康检查 资格
检查结果 应当客观 真实,对 健康检查 结果承担
责任。
违法行为
擅自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 超出 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
不按规定履行 法定职责 出具 虚假证书
未报告 职业病、疑似职业病
接受处罚
主要监督 检查内容
机构的资质 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机构的能力 工作的规范性 报告的规范性 结果的报告与告知情况
➢ 核查人员资质变化情况 ➢ 核查硬件条件变化情况 ➢ 核查组织管理变化情况
申请资质条件
•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应当符合执业范围要 求,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 • 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 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 设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山西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标准》
法律关系
Baidu Nhomakorabea
安监\卫生\劳动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劳动者
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健康权利
用人单位
体检诊断机构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用人单位的职 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标准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诊断争议鉴定等职责。
一、职业卫生监督实施多部门、分段、分类监管
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 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 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监督检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卫生标准
职责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报告疑似职业病 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