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各部门、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工作,促进各项目顺利推进,控制成本、避免效益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临时用工管理。

第三条术语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各用人部门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单》对临时用工进行申请,经领导批准后交管理部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用工时间记录,并提报管理部进行工资核算。

第五条管理部对公司内临时用工进行招聘;工程项目用工由项目部在当地进行招聘,并与临时工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第六条管理部为临时用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

各部门、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工程技术部对用工安全、质量、技术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用工计量及费用结算

第七条用工计量

公司内部临时工按小时计算工时,由用工部门按月进行工时统计;工程项目临时劳务用工按天计算工时,由项目部按协议规定进行工时统计;工程项目使用分包队的临时用工计量按《临时用工签证单》进行。

第八条费用结算与发放

一、公司内部临时工按各部门统计考勤为准,按每小时10元标准进行工资核算,并于每月15日以转账形式发放上月工资至该临时工提供的本人银行卡上。

二、工程项目临时劳务工费用结算按合同/协议约定为准。

三、工程项目分包队的临时用工按工程款结算。

第九条临时用工费用处理

一、与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的分包队伍的临时用工费用,依据《计时用工签证单》以工程款结算的流程办理。

二、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公司内部临时用工费用,由用工部门填写考勤表后交管理部进行员工工资发放处理。

三、与项目部签订《临时用工协议》的临时用工费用,由用工项目部现场制作《临时用工工资表》(附件四)核对临时工个人信息并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经临时工签字按手

印后发放。项目部于每月1号之前将上月的《临时用工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回公司管理部,管理部将之转化为员工工资表后交财务做账务处理。延迟报回管理部的《临时用工工资表》计入下月处理资料。

第四章用工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应由分包单位承担所有工序。

第十一条现场施工的零星项目凡可以以量计算的,按量核定并以合同同类项目价格为参照进行结算,现场不得采用计时工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现场施工零星项目无法采用以量计算而又必须使用临时工的工程项目,采用计时工计量结算。

第十三条《计时工签证单》应遵循“即用即开”原则,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当天发生的用工签证的应当当天开具交项

目部,否则项目部有权拒绝接受,杜绝写回忆录。用工签证单必须将“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用工人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使用时间”、“合计时间”、“部位施工员”、“负责人”都写清楚。

第十四条《计时工签证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统计联”及第二联“结算联”填写内容必须一致,第一联“统计联”由现场施工管理员交至项目部,第二联“结算联”由分包队伍于结算月月初交项目部结算。“统计联”仅作为统计依据,“结算联”是办理结算的唯一凭证。

第十五条其他

一、签证单实行“首签责任制”,严禁由协作队或个人自行填写签证单,首签责任人对签证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70%的责任、施工负责人负20%责任,其它参与签证的人负10%责任。

二、严禁对分包单位签证卡、拿、要,发现一次,处以300-500元罚款,累计发现两次,做退场处理并上报公司。

三、项目部在项目策划阶段应探明项目当地临时用工工资水平、工种及其专业技能等信息并按个人临时工和劳务队伍组织分类报公司工程计划部审核、备案,原则上应尽量用与项目部有合同关系的分包队伍。在使用与项目部没有合同关系的劳务用工时,每个项目的累计用工费用不应超过一定的限额,限额标准由公司职能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总额进行控制。

四、《计时用工签证单》、《临时用工申请单》、《临时用工协议》应进行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五章用工管理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首先由用工部门安排对其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上岗后,用工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等特点,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和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有相关部门

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等,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八条临时工劳动保护用品按公司制度进行核定与发放。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修订。

附件:一、《计时用工签证单》

二、《临时用工申请单》

三、《临时用工协议》

四、《临时用工工资表》

附件一:计时用工签证单.doc 附件二:临时用工

申请单.doc

附件三:临时用工

协议.doc

附件四:临时工工

资表.xls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