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杭规发〔2005〕156号,2005年5月13

合集下载

萧山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

萧山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

萧山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萧山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房产测绘规范》(GB /T179861—2000)以及省市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萧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

二、本规定所称容积率为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三、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执行。

四、有如下情况时,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阳台1、阳台是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底板、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使用者进行室外活动和晾晒衣物的空间。

2、按照结构形式阳台分为凸阳台、凹阳台和复合型阳台三种基本类型。

凸出房屋外墙的阳台为凸阳台,凹入房屋外墙的阳台为凹阳台,当阳台由凸凹两部分构成时,为复合型阳台。

3、阳台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外缘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大于2.4米,且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凹阳台不大于8平方米,凸阳台或复合型阳台不大于10平方米。

4、全封闭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未封闭阳台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5、未封闭阳台,当上盖与阳台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投影线不完全一致时,按水平投影重合部分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当上盖宽度不大于0.6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及容积率;当上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自然层,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6、一户住宅中底板相连的两个相邻阳台按单个阳台计算指标,并相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7、阳台围护结构内的空调机位计入阳台建筑面积。

8、房屋主体结构内标注阳台、露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花池等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符合第3款规定的,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第3款形式的,均视为非阳台建筑空间,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为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进一步实施依法行政,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操作细则适用于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后,对建设工程设计中有关城市规划方面内容的局部修改事宜。

二、批后修改原则已批建设工程的修改应进行控制,确需进行修改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

2、批后修改应在修改的内容实施之前进行。

3、批后修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4、批后修改的内容应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特殊情况可在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后由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

5、严格限制对住宅建设工程的住宅套数进行变更。

三、批后修改内容和程序批后修改应根据修改内容确定是否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以下要求实施:(一)以下修改内容,原则上不同意进行批后修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以下调整:(1)提高容积率、提高建筑密度、减少绿地率的修改;(2)提高建筑高度涉及西湖景观、西溪湿地景观、运河景观、机场净高、微波通道、历史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和城市设计限高等的修改。

2、总图中整体空间布局调整,建筑幢数、层次、功能分区的调整。

以上内容确需要调整的,应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修改内容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市规划局对申请内容先组织技术审查,研究是否同意,必要时报市政府审批;重大内容还应由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

修改内容应按照规定组织公示或征求利益关系人意见,视情况还应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按照程序申报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除(一)以外的以下修改内容,建设单位应先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修改内容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市规划局收文后进行专门研究,书面答复是否同意修改,并明确修改的程序和要求。

1、涉及总图的以下调整:(1)对总平面布置中的建筑位置、间距的调整;(2)对技术经济指标的其他调整。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建筑行业也越来越重要。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建筑层高控制以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是重要的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建筑层高控制的背景与意义建筑层高控制是指规定在某一区域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和层数。

它的主要目的是合理控制建筑的高度和密度,达到城市规划的环境美观、生态可持续、社会和谐等目标。

此外,建筑层高控制还可以防止过高建筑对周围住宅产生阴影,从而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建筑层高控制的原则是要充分考虑区域的现状、人口、交通和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建筑的最高高度和层数。

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利益,比如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和居民的居住需求。

二、建筑层高控制的实施原则1. 环境和地理条件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需要考虑各方面因素,如环境和地理条件等。

如果地形和环境条件适应建筑的高度较高,可以适当放宽建筑层高限制,否则必须加强规划管控。

2. 交通和社会关系建筑层高控制规定应考虑到周围的道路、交通、社会关系及人口密度等因素。

如果建筑物高度过高,将对交通道路和人口流动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其地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3. 安全和火灾等因素建筑物的高度和层数与其安全和火灾防治的情况有着密切关系。

因此,在制定建筑层高控制规定时,需要科学地评估安全性和火灾防治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 应用新技术和材料随着建筑技术和材料的不断创新,提高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是相对容易的。

因此,在建筑层高控制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应用新技术和材料,加强技术创新,以及提高建筑的安全性。

三、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主要用于合理控制建筑密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实施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 科学评估地价容积率的计算首先需要评估土地的价值。

整理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整理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A4打印/ 可编辑阳春市建筑设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参照《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以国家和广东省、阳江市的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合阳春的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0.3 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1.0.4 在阳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不含私人自建房屋),适用本规则。

第2章名词解释2.1建筑分类名词2.1.1 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1.2 居住建筑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的,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1.3 住宅建筑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1.4 宿舍建筑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5 公共建筑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6 公共配套设施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

2.1.7 办公建筑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

2.1.8 公寓式办公建筑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的办公建筑。

2.1.9 商业建筑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建筑。

2.1.10 教育建筑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的建筑。

2.1.11 城市综合体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馆(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中的多项进行组合,总规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的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建筑体。

2013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讨论稿)

2013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讨论稿)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2013.2.28讨论稿)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统一和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标准,制定本规则。

一、制定依据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2.《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4.《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1〕273号)二、适用范围杭州市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与审核。

三、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而规定的必须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面积应按《房产测量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对各类地上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所作的规定及《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部分指标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地下室、半地下室1.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有永久性顶盖的坡道,其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00m以上的,应按其外墙结构(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2. 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局部位置与地面一层通高的,应按通高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面积。

3.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用房的,不论其顶板面标高,均应计算面积。

层高2. 20m及以上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0.5倍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地面的各类井道(不包括采光井)、楼梯间、电梯间等,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00m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高度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二)架空层、避难层1.净高3.00m及以上、以承重结构落地、视线通透、无特定使用功能、仅限交通、休闲、景观作用的开放式住宅底层架空层及用地与市政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无分隔的公建底层架空层,其有效架空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达到建筑主体结构占地面积的1/3的,有效架空部位不计面积。

建筑施工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施工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施工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施工是包括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在内的一系列施工技术,它们是建筑设计中必不可少的要素,对建筑设计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
就建筑施工中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做一个全面的详细讲解。

一、建筑层高控制及计算规则
1.建筑层高控制的概念
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限制不同层之间高度偏差的一
种测量技术,通常使用水尺作为高度检测工具。

此外,建筑层高控制还包
括防止建筑施工时出现楼层高度出现超标的控制措施。

2.建筑层高控制的计算规则
(1)建筑层高控制的计算,首先要测量出当前层的高度,然后把高
度换算成m,这样就可以得到当前层的m值。

(2)接着,测量上一层的高度,然后依次重复上面的步骤,得到上
一层的m值。

(3)将两层的m值进行相减,得到它们之间的高度差。

(4)最后,按照相关规定来对建筑的层高控制差值进行比较,如果
满足相关规定建筑的层高控制就被认为是合格的。

1.容积率指标的定义
容积率指标,是指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和控制的规定。

层高控制是为了保持城市的建筑比例和景观、保护城市风貌、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等目的而制定的。

而容积率指标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用以衡量建筑用地容积和用地密度的重要指标,通常用来确定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间的比值。

建筑层高控制规则通常会因不同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要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建筑层高控制规则会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和考虑到周边建筑、交通、环境、文化等因素来确定。

有些城市会根据每个具体地区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建筑层高限制,例如历史区域、文化保护区、环境敏感区等。

此外,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也可能有不同的建筑层高限制,如住宅楼、办公楼、商业建筑等。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则是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需要,对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之间的比值进行计算和限制的规定。

容积率通常用来衡量建筑用地的利用效率和建筑物的密度。

较高的容积率意味着更高的建筑密度,而较低的容积率意味着较低的建筑密度。

容积率的计算通常是通过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占地面积得出的。

总建筑面积可以包括地下层、地面层和地上各层,同时还需考虑到建筑物之间的空地和开放空间等。

容积率的计算规则也会因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城市中,为了增加土地的利用效率,通常容积率较高;而一些环境敏感的地区则会限制建筑物的密度和容积率,以保护自然环境。

总之,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重要规定。

这些规则的制定旨在保护城市风貌和环境,确保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同时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09年12月4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容积率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暂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容积率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在本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容积率作出调整的:(一)城市、镇总体规划发生重大变更,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的;(二)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容积率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需要调整的;调整后的容积率必须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以及其它规划技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需要调整容积率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三)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四)经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是否调整的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五)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

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_1建筑层高控制是指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限制,以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遵循城市规划的要求和空间规划的原则。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允许开发建筑的总体积的比值。

本文将介绍建筑层高控制和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控制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保持城市建筑的整体统一性和视觉效果,同时保护环境和维护居民的利益。

建筑层高一般是由城市规划部门提出,并在相关规划文件中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建筑层高控制会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进行具体的划分。

例如,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会限制建筑物的层数较多,而在居住区附近则会限制层数较少,以保证居民的采光和视野。

建筑层高控制一般是以建筑物的高度进行规定的。

在城市规划中,建筑物的高度一般是指建筑物顶部距离地面的垂直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计算时会考虑地下室或架空层的高度。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高度不包括机械设备、太阳能设备、通风管道等附属设备的高度。

容积率是针对城市用地而言的,它是用来衡量和控制建筑密度的一个指标。

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范围内允许开发建筑的总体积与该用地面积之比。

容积率的计算是将用地面积与可建设的总楼面面积进行比较。

可建设的总楼面面积是指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根据规划要求允许开发的建筑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一般是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根据相关规划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通常情况下,容积率是根据在用地范围内规定的建筑物总面积和用地面积进行计算的。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结果一般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以百分比表示。

容积率的数值越大,表示在同样的用地面积内可开发的建筑体量越大,建筑密度越高。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的控制是为了合理利用有限的用地资源,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过高的容积率可能会导致建筑物过于拥挤,影响居住环境和交通状况。

因此,在制定城市规划时,需要根据不同区域和用途的特点合理确定容积率的数值。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徐立毅2018年12月13日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保障城镇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及监督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与统筹管理工作。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资源条件、环境状况、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城市基本生态与城市历史风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六条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有序开展编制工作。

20130307-杭州市建筑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30307

20130307-杭州市建筑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30307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讨论稿)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统一和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标准,制定本规则。

一、制定依据: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2.《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4.《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1〕273号)5.《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杭规发〔2007〕458号)二、适用范围:杭州市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与审核。

三、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而规定的必须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面积应按《房产测量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对各类地上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所作的规定及《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部分指标计算规则》、《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地下室、半地下室1.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局部位置与地面一层通高的,应按通高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面积。

2.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地面的各类有顶盖的坡道、井道(不包括采光井)、楼梯间、电梯间等,其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50m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高度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高度不足2.20m的应计算1/2面积。

(二)架空层、避难层1.净高不足3.00m的底层架空层、有效架空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不足主体结构占地面积1/3的底层架空层、用地与市政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分隔的公建底层架空层、具有特定使用功能的底层架空层,均应按其柱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的应计算1/2面积。

2.位于二层及以上楼层的类似架空层的建筑空间(不包括超高层建筑的避难空间),应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产开发中的建筑面积介绍

房产开发中的建筑面积介绍

房产开发中建筑面积介绍鼎益公司:郑强2015年3月课程大纲•房产开发中的面积•面积含义及计算依据•规范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差异•新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比较三个最基本面积概念最通俗的解释:公司新买一块地给划红线有个红线图,这个红线里面的就是用地面积(比如是30亩);然后在这块地盖房子,(盖房子30亩内不可能整块地一点缝隙都没有),盖得所有房子的底座面积就是占地面积;各层房子的水平平面面积的总和就是建筑面积。

房产开发在不同阶段或不同用途中所使用的面积用词会有所不同。

之前所述面积中,日常可能被称为建筑面积的包括:房产开发过程中日常涉及的面积(土地招拍挂):土地取得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销售预结算计容面积规划许可证载明面积施工许可证载明面积可售面积建筑面积规划条件规划方案施工图预/实测绘计算规范过程内容来源上表中归类后主要面积包括以下三类:1、计容面积;(规划许可证中载明面积应与计容面积相同)2、可售面积;3、建筑面积。

课程大纲•房产开发中的面积•面积含义及计算依据•规范间的建筑面积计算差异•新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比较内容说明及计算依据计容面积即计算容积率面积。

计容面积一般为规划条件中载明或据此条件计算所得,即:计算容积率面积= 规划条件容积率X规划建筑用地面积。

计算时遵从当地规划部门规定或要求。

可售面积即可以进行预售或销售的商品房面积。

房产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销售所用面积为可售面积,房产证中载明的面积也为可售面积。

可售面积为测绘单位编制,各地有各自的测绘单位(房管局指定单位),面积测绘按各地的相关规定。

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1日实施目前,杭州市建筑计容面积计算依据:•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 2.《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1〕273号)• 2.《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杭规发〔2007〕458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发布前曾出现未实施的讨论稿:《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讨论稿)》其编制依据为: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2.《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4.《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杭规发〔2011〕273号)5.《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杭规发〔2007〕458号)目前,杭州市房屋面积测绘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3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 4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5 关于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房发[2002]85号)• 6 《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7 《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8 《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杭规发[2007]458号)面积大小的一般性结论:地下室面积一般不计入计容面积及可售面积,故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可售面积。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萧山、余杭除外)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3.2米(建筑面积大于240平方米的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但不得大于3.4米),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5米,当大于等于4.5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8米,当大于等于4.8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小于6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小于8.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杭州市有关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精选计算规则.doc

杭州市有关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精选计算规则.doc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名称:《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率指标计算规则 >的通知》<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法规分类: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11-07-20实施日期:失效日期:发布日期:2016-12-08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杭州市规划局正文:杭府法审告[2011]30 号杭州市规划局: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率指标计算规则 >的通知》(杭规发[2011]273 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 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抄送: 1、《杭州政报》编辑部2、市委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规发〔 2011〕 273 号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及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并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层高容积率通知抄送:省建设厅、市法制办、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交警支队;局各处室、各分局、市规划信息中心。

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1 年 6 月20 日印发校对人:段丽联系电话:85085482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 , 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 , 改善城市环境 , 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 , 现根据《城乡规划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萧山、余杭除外)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 , 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杭余规〔2011〕40号

杭余规〔2011〕40号

杭余规[2011]40号关于建筑工程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指标计算规则说明(试行)的通知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等计算标准,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关于阳台的问题:凸阳台、凹阳台和复合型阳台的计算规则按“关于执行《关于规范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的通知”(杭规发…2007‟458号)文件执行,其他类型阳台其面积不得大于10平方米且最大进深不得大于2.4米。

如阳台不满足以上条件,按全部面积计算容积率。

二、关于设备平台的问题:设备平台包括花池、空调机位、设备阳台等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设备平台累计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的户型,设备平台累计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否则按全部面积计算容积率。

三、关于建筑层高的问题:根据《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杭规发[2005]156号)和《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补充说明(试行)》(杭规发[2010]39号)文件精神,对其中“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的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以及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中的大户型,明确以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为标准。

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以下的,其起居室(厅)通高层高超过4.5米(含4.5米)的,按1.5倍计算容积率。

建筑物内单层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算容积率;单层层高超过2.2米(含)的,按全部面积计算容积率。

四、其他有关问题:1.飘窗的最大进深应不大于0.6米,否则按全部面积计算容积率。

2.建筑内走廊、连廊、通廊,无论其定义名称如何,均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容积率。

3.公共设备平台按全部面积计算容积率。

五、关于建筑密度一般计算规则:独立的建筑,按底层外墙墙体(含干挂)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门廊、门厅等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凸阳台、凹阳台、平台均按立柱外边线或者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余杭区除外‎)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 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计算容积率面积及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2013.2.28讨论稿)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统一和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标准,制定本规则。

一、制定依据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2.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3.《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4. 《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细则》(杭规发[2011]273号)二、适用范围杭州市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的计算与审核。

三、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而规定的必须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面积应按《房产测量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对各类地上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所作的规定及《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部分指标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地下室、半地下室1.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有永久性顶盖的坡道,其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00m以上的,应按其外墙结构(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局部位置与地面一层通高的,应按通高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面积。

3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用房的,不论其顶板面标高,均应计算面积。

层高2.20m及以上的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0.5倍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地面的各类井道(不包括采光井)、楼梯间、电梯间等,顶板面标高高于室外地坪1.00m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高度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部面积。

(二)架空层。

避难层1.净高3.00m及以上、以承重结构落地、视线通透、无特定使用功能、仅限交通、休闲、景观作用的开放式住宅底层架空层及用地与市政道路等公共开放空间无分隔的公建底层架空层。

安徽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安徽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安徽建筑层高及容积率计算规则一、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改善城市环境,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1、多层、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2米(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的,可适当增加其标准层高度),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3.6米。

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大户型跃层式、低层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大于4.2米;办公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因功能需要的建筑空间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指零售商业等)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类或以小开间单元式设计为主的商业建筑的标准层层高参照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控制。

4、办公、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2倍计算。

当层高大于等于8.2米(即6+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3倍计算。

电影院、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大型商业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等确因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加大层高的,可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5、鼓励建筑设底层架空层(含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建筑)。

满足以下条件的底层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层高3米(净高2.8米)以上,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提供相对集中公共空间,一般不应少于主体建筑占地面积的1/3;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规划局
关于印发《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
杭规发〔2005〕156号
(2005年5月13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杭州市规划管理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现予印发,待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后正式实施,望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认真学习,做好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建筑层高设计,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环境,鼓励建筑底层设架空层。

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含萧山、余杭)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包括各类公寓、排屋、别墅等)建筑,不包括工业、仓储、文化体育、教育等建筑类别。

三、基本规定:
1、住宅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5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2、办公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3、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

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4、地下空间: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米时,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地块容积率。

若因地势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变化时,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

5、架空层:建筑底层布置层高3.0米以上架空层,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门应计入容积率。

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

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四、解释权:本规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生效时间:规则自下发并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萧山、余杭区可参照本规则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