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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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第四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改革的步伐,加强学科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培养和造就具有专业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更好地发挥“名师”效应,带动一批教学业务骨干健康成长,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奎屯市第四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组织机构,由评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各项业务工作,使评选活动顺利的实施进行。
领导小组组长:郭莉茹
副组长:李建平
成员:王三忠杨燕杨洁
评委成员:乔河春刘奔钟秀章朱丽娟韩敏李建飞唐怀尧各教研组长各年级组长部分高级教师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凡是在职的教师,教龄8年以上,具备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中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推荐为评选对象。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
2、参与并完成一项申报批准的局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任务。
3、对所任教学科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扎实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好,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并能形成一定的风格、特色。
近3年内曾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上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评优课等),课堂教学效果得到好评。(附评选获奖证书)
4、近5年以来能结合工作实际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3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注:1、近5年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为评选对象。2、个人出版教育科研专著的优先推荐为评选对象。3、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即是校级学科带头人。4、本人或本人组织教师共同承担并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州教育科研课题项目的,优先推荐为评选对象。
(二)教学能手评选条件
在近三年内能严格执行奎屯市教师职业规范十二条,并且在教学实践中师生家长反映良好,教学效果好,成绩优异(中考、会考、高考、小学毕业考试及相应成绩)的各学科教师。
四、评选方式及内容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方式和内容
1、教育科研:有科研课题实践经验总结、结题证书,此项占15%,限时写论文,此项占15%。(共计30%)
2、备课教案:临时抽签,限时写教案,此项占20%。
3、讲课:此项占50%,主要分以下四个项目:
(1)、教学基本技能:主要是组织教学、语言表达、板书、课件制作、教具及多媒体设备使用、教态感染力等方面占10%。
(2)、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新颖,方法运用得当、灵活、有创意,充分体现现代教学理念,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占15%。
(3)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教育性,传授知识正确,有机渗透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10%。
(4)教学效果: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课堂气氛和谐,能及时反馈,有效矫正,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良好,较好达到教学目的。15%。
以上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权重占70%,领导小组评选权重占30%。
(二)教学能手评选方式和内容
1、教育科研:有科研课题实践经验总结、结题证书,此项占15%,限时写论文,此项占15%。(共计30%)
2、备课教案:临时抽签,限时写教案,此项占20%。
3、讲课:此项占50%,主要分以下四个项目:
(1)、教学基本技能:主要是组织教学、语言表达、板书、课件制作、教具及多媒体设备使用、教态感染力等方面占10%。
(2)、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新颖,方法运用得当、灵活、有创意,充分体现现代教学理念,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占15%。
(3)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和教育性,传授知识正确,有机渗透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10%。
(4)教学效果: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课堂气氛和谐,能及时反馈,有效矫正,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良好,较好达到教学目的。15%。
以上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权重占70%,领导小组评选权重占30%。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各学科评选小组,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负责推荐各学科教学能手候选人。学校推荐候选人时,要严格把关,只有职业道德好,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才能推荐为候选人。
2、以各教研组评选小组,负责评选中的各项工作。各学科评选组根据教学特点和评选内容的三个方面制定本学科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具体评选方案。
3、公示与审批。
4、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须上报以下材料:
(1)学科带头人评选申报表一式两份。
(2)反映申报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证书,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
(3)反映申报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和经验总结两份。
(4)申报人近两年的业务考核档案。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印件。
六、职责和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的待遇和职责
1、待遇
(1)被评为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优先考虑外出培训、进修、职称评聘。
2、职责任务
评为学科带头人后,必经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持学科研究工作发表论文论著,指导青年教师,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教学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在下列七条中至少达到五条:
1、掌握本学科研成果的发展动态,每学年在教育系统或学校做学术报告两次。
2、在学校主持一项课题研究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3、每学年在校内上示范课二次,在市级上示范课一次。
4、在国家一级刊物中发表论文一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