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中在制品流转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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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在制品流转的管理办法

一、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在制品流转的管理

1.生产部制定和设立各工序成品的堆放区域。工序成品堆放区域只能堆放本工序合格的在制品,不得混堆,工序不分。凡违反者追究生产部经理、各班班长之管理责任,每项每次每件罚款5元。

2.堆放区域实行每日数量管理和控制,生产部经理每日对由各班班长提供上报各班组和各工序堆放区域的在制品的型号、规格、品种、品质、数量的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同时要对各班各工序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各型号、各规格、各品种、各品质、各数量有差异的,按每件5元进行罚款,同时接受本部门经理、财务和副总经理的监督、考核,凡发现有差异的,对相关人员按每件每人罚款5元。

3.晚班班长于每日下班前将各工序各型号、各规格、各品种、各品质的在制品数量统计汇总并将汇总表上报生产部经理。凡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白班班长于每日下班前将各工序各型号、各规格、各品种、各品质的在制品数量统计汇总并将汇总表上报生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于次日上午9点前将昨日的白班、晚班班长上报的各工序、各型号、各规格、各品种、各品质在制品数量统计汇总并进行平衡,由部门经理批准并副总和财务部。部门经理、副总对在制品的数量和配套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采取自救、互救、助救进行调度指导。凡违反者,每日每班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5.中午、晚上吃饭时间由生产部经理负责车间值勤,值勤名单由副总安排值日表,监督就餐期间现场秩序,凡违反者,每日每班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所有计件制员工必须将每日工票(员工联)保存好并按规定放在专用塑料袋中,随时接受劳资主管的检查、考核。凡发现工票与实际产品流转数量有差异的,分别对分管专检与操作工按每件10元进行处罚。

7.每月27日前员工必须把整理装订好的工票交与生产部内勤,生产部内勤必须于28日将工票生产联整理装订后上交财务部。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二、质检部在制品流转的管理

1.质检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各工序最底流转数量定额表》的规定执行,凡违反者,每人每次每件罚款10元。(专检人手壹份,详见附表)

2.各工序分管专检应严格执行对已完工需流转的工件按照工序质量抽查比例进行抽查,一次抽查全部合格的填写“已检单”和开具三(或四)联“工票”并指挥流转下道工序。凡一次抽查不合格,退回由操作工全数检验,然后由专检再次抽查,若抽查合格按一次抽查合格的操作方法实施,凡违反者,对专检每次罚款200元,全年专检三次有类似罚款,调离岗位,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3.各分管区域专检认真执行各工序完工后,合格品必须流清,返修品督促操作工返修清、废品收清。凡违反者按每件10元处罚,

若经质检部经理现场交接班检查和考核发现有合格品未流转、返修品未返修清、废品未收清的按100元/件处罚,质检部经理按罚款总金额的10%进行提成奖励。

4.各分管区域专检认真按工票填写的有关规定填写好,必须做到每次流转每次填写并由操作工签字确认,下班后一起计算总数。第一联“存根联”由质检部负责汇总于次日8时前交财务劳资主管,第二联“员工联”由员工自己保管作为员工检查、考核、结算的依据,必须妥善保管。第三联“生产联”交当班车间副主任直至生产部内勤由生产部内勤保管好工票,第四联为仓库联交库管员或成品检验班长,由库管员或成品检验班长负责保管,工票用完后及时到财务领取新的工票并接受财务部对员工产量的检查、考核。凡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5.各分管区域专检负责区域范围的员工影响产量的检查和考核,如停电、机床故障、待料、生病、缺原辅材料、技术状况等原因进行跟踪、考核并根据班产量和每小时定额产量的规定及实际操作时间进行考核和评估,对虚报产量的各种行为按规定按每件10元进行处罚,给专检按罚款的50%进行提成奖励。凡违反者,分别对专检按有关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质检部经理每月不少于10次对专检责任心进行检查考核,分管副总每月不少于四次对专检责任心进行检查考核,凡违反者,质检部经理、分管副总每次罚款100元。

7.各工序专检负责所分管区域在制品现场管理,做到堆放区域清晰,各型号、各规格、各品种、各品质、各数量分清,标识清,堆放整齐并承担堆放区域各项管理的要求和责任,接受质检部经理、财务、公司领导的检查考核,凡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8.各分管区域专检认真接受部门经理、财务、公司组织的投入产出、计件工票的检查考核,凡不主动配合、不接受检查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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