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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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建立留样取样和管理制度,为方便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料、半成品、灌装品、成品的取样和留样观察。

职责:公司质检部人员负责取样和检验,并及时反馈检验结果,根据结果决定产品放行与否。

内容:

一、取样明细

1、灌装品和成品取样数量明细

2、原料留样数量至少为检测量的2倍。

3、半成品取样明细

二、产品留样管理

1、新品:采用新配方或新包材、新工艺的产品称为新品,新品前三批需要特殊取样增加取样数量,因新配方或新包材、新工艺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2、返工品,对产品半成品返工过的产品,留样数量和新品一致,因返工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3、备案取样和客户要求取样按照每次取样要求执行,并在产品留样台账做好记录。

4、产品留样储存

4.1半成品、原料、成品留样储存,放在专门标识的柜子,按客户分类。

4.2建立台账,记录样品名称、配方、批号、生产日期、留样数量等信息。

4.3保存期限:半成品留样储存期限为6个月;成品留样储存期限为保质期后6个月;原料留样为到货日期后1年。样品达到规定期限后按照规定报废处理。

4.4产品留样标识为

4.5储存条件:留样储存在低于35度,湿度35%-85% 的室内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雨淋。

5、每款新品分别对前3批生产日期后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产品打开检查产品的外观、性状、颜色、气味等是否发生变化。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表,做好记录。若有异常须填写《产品留样异常报告》。

6、返工品生产日期后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打开检查产品的外观、性状、颜色、气味等是否发生变化。并建立返工产品留样观察记录表,做好记录。若有异常须填写《产品留样异常报告》。

7、样品不得随意销毁或取走,借用需登记《样品申请领用表》,经过质检人员同意方可取用。

相关记录

《留样观察记录表》

《产品留样台账》

《样品申请领用表》

《产品留样异常报告》

《原料留样台账》文件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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