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手机与手机卡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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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机、号卡管理制度及话费补贴标准
一、目的
本着方便公司员工工作,提升公司形象,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决定将手机(卡、机)借给有关员工使用且一律纳入公司集团网。

二、使用原则
1、使用公司的手机卡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手机及手机卡。

3、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不定期全面检查。

三、申请配置流程
1、符合手机或手机卡使用条件的员工入职后,由行政部统一分配给使用人。

2、申请流程如下:填写手机、手机号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复核→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公司管理人员在任职一周内,其他人员需转正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并按申请程序申请手机卡。

4、发放手机卡时,由行政部统一办理,使用人员不得对电话号码进行挑选。

5、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并确保用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否则赔偿。

6、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配发的手机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不交者公司将不予结算其工资和提成。

7、使用员工无需使用公司手机号卡时,需在行政部进行使用注销。

四、手机卡号管理规定
1、号卡使用的是中国电信的。

2、使用人作为手机或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手机或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公司为员工配备的4G手机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应于24小时内告知行政部补办手机及手机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手机卡因正常使用导致损坏或失效情况,需重新输的相关补卡费用由公司承担,由使用人提出,行政部负责办理。

4、所有企业手机号卡均强制开通公司的企业彩铃,公司的通讯费补贴中已包含此功能的月使用费。

五、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提供手机,如员工确有需要公司提供的,行政部与电信公司联系相关业务,并完成与需要配置手机员工签订领取手机合同,统一建档管理。

2、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
外形式的保修服务。

3、公司配备的手机若发生遗失或故意损坏手机者,应在24小时内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损失费应由个人承担,或到电信营业厅购买同款手机补还给公司。

六、话费补贴标准及规定
1、公司已与中国电信签订相关套餐业务(全员共享套餐),公司支付每月的套餐费用及话费补贴费用,超出话费补贴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每月初由行政部到电信营业厅打印上月费用明细上报财务。

2、话费补贴标准:
以上话费额度为使用额度,公司已与中国电信签订套餐,公司以实际费用缴付。

3、下列情况取消话费补贴,从工资中扣除:
(1)凡公司给予报销话费的员工应保持24小时开机(含休息日)。

(2)在呼叫畅通情况下,一个小时内三次不接听电话或看到公司的
未接电话不回呼公司者。

(3)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未在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者。

七、其他
1、公司行政部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效果跟踪和改善优化,定期收集各使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优化本管理制度,以求合理性和有效性
5、员工若认为自己确实不需要手机或手机卡的,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以不领取或退还行政部。

6、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解释权在行政部。

附件1:
公司手机、号卡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手机使用承诺书
本人承诺:
1、节约使用话费,若超出话费补贴额度使用话费,本人同意接受行政部的调查及扣款处理。

2、若本人离职,依照相关规定向行政部交还手机及手机卡。

3、妥善保管手机及手机卡,如回保管不当,造成手机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本人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按同品牌同规格手机进行补偿。

4、本人领取手机品牌,型号,数量,该手机购机款为,手机号码,月度共享消费额(套餐)元,月度话费补贴为元。

5、手机领用时间为:年月日。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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