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镇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为全面提升控违查违工作实效,提高城镇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城镇综合管理考核体系,结合《复兴镇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鄂城区城镇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共三项。
1、控违查违:重点考核新建违法建设是否当日发现、当日制止、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拆除;重点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历史存量违法建设是否按计划拆除等方面。
2、城镇管理:重点考核有无乱设广告店招,有无破损广告、落地广告牌,公共信息栏是否完好,广告店招有无错别字,有无一店多牌现象;临街建筑物立面有无污损,道路照明是否亮灯,临街亮化是否完好,有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当街晾晒现象;有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有无车辆乱停乱靠;街道绿化有无缺株死株,绿化设施是否完好;居民小区、村民生活区的生活环境是否整洁,物业管理是否健全。
3、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重点考核环卫设施配置是否健全,是否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专职人员,公共场所有无暴露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户打扫、村组集中、镇清运、区转运模式是否环环相扣,运行协调。
二、考核办法
(一)检查办法
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分数10分)。区委办、区住建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督办考核,每月一次。
1、控违查违重点抽查交通主干道两侧、区政府重点工程红线范围内。详见《鄂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表》。
2、城镇管理每次随机抽查一条主干道、一条次干道,一条背街小巷,一个社区、一个集贸市场和一个建筑工地。
详见《鄂城区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3、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主要以暗访形式考核,以图片资料为依据。必检区域:等两侧。抽检区域:每个乡镇抽查随机抽查
(二)评分方法
1、计分权重:各考核对象的基础总分为100分。控违查违30分,城镇管理30分,垃圾处理一体化40分。
2、考核结果在区政府公示屏滚动公示。
五、奖惩
1、建立城镇综合管理责任保证金制度。泽林镇、新庙镇交城镇管理保证金各15万元,其它乡镇和花湖开发区各交10万元,保证金统一进入财政设立专户。保证金保持该金额不变,若有扣除的乡镇必须及时补足。
2、区政府每年拿出50万元资金作为奖励基金(在区政府清洁乡村补助资金中列支)。奖励基金实行“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3、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实行月奖惩和年奖励。奖励:根据各乡镇、开发区每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奖励,设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处罚:
1、每月综合考核成绩倒数第一名的,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保证金5000元;倒数第二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保证金3000元;倒数第三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扣除保证金2000元。
2、违法建设二十日内未及时拆除完毕的,每处扣除保证金
5000元。3、在市级城镇管理考核中,得分在80分以下的乡镇每次扣除保证金5000元。
问责:月度考核得分排名倒数第一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城镇综合管理例会上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三次综合得分排名倒数第一名且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下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4、城镇综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住建工作年度综合考核依据。
六、本办法自2013年4月起施行。
6
(五)网格巡查考评标准(
100
分)
考核指标由网格上报有效率、网格巡查情况构成。
1
、指标定义
网格上报有效率:本街道网格上报派遣数
/
本街道网格上报总数。
网格巡查情况:
每月将考巡员发现的暴露垃圾、
污水外溢、
道路及设施破损等城管类重点事项与
数字平台统计网格员报送的同类事项进行比对,按漏报率进行考核,漏报率低于
20%
(含
20%
)不扣
分,每高
1%
扣
0.5
分。
社区网格员在“一日双巡”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
比对事项
)
:
(
1
)私搭乱建,包括发现正在备料有私搭乱建的苗头、违法建设正在进行的情况;
(
2
)暴露生活垃圾,包括面积超过
1
个平方以上的积存生活垃圾及居民区卫生死角、临街收运
不及时形成成堆垃圾、
垃圾收集点垃圾满溢、
周边不洁、
随意倾倒、
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
焚烧垃圾;
7
(
3
)积存建筑渣土,包括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道路及两侧、公共区域、居民区
成堆建筑渣土;
(
4
)主次干道堆放废弃家具设备;
(
5
)道路破损,包括主次干道塌陷、
1
平方米以上路面坑槽、
1
米以上侧缘石缺失、破损、防撞
墩缺失、倾斜等;
(
6
)道路遗撒,包括渣土车辆带泥上路、不密闭、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现
象;
(
7
)占用、损坏城市道路,包括无证挖掘城市道路和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
8
)施工管理问题,包括临街施工未设护栏、材料、机具等乱堆放、污染周边环境等;
(
9
)主管网自来水管破裂;
(
10
)主次干道、居民区排水不畅、污水粪水外溢;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