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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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
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蚌政办[2017]34号
【发布部门】蚌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25
【实施日期】2017.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蚌政办〔2017〕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5日蚌埠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皖发〔2016〕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三个全覆盖”,即: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物流配套全覆盖、乡村网点全覆盖,加快建成全市农村电子商务“一中心、五体系”(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网点体系、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体系、农村电商综合保障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探索农村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支持,整合相关资源,加快构建现代化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加强监督等,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重要引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经营模式,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因县、区施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探索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经验。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在全市实现县域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电子商务物流配套全覆盖、乡村网点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建成3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3个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在全市55个乡镇907个村建设或整合962个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力争全市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新增400个以上,全市培训1.1万名以上农村电商工作人员;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35%以上,达到55亿元;力争创建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县、8个以上电商特色小镇、25个以上电商示范村。
根据各县、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和发展趋势,对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