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主义及其渊源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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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主义及其渊源探究

聯邦主义作为一种欧洲一体化理论,一直贯穿于战后欧洲的一体化进程。文章从区分联邦制和联邦主义这两个术语入手——联邦制是一种国家的组织形式,是自治和分权的结合体;联邦主义给联邦制提供信息,是支持和促进联邦制的建议和活动,随后着重探讨了联邦主义的哲学渊源,即大陆欧洲传统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

标签:联邦主义联邦制哲学渊源

联邦主义作为一种欧洲一体化理论,主要探讨如何避免国家之间的战争、维护欧洲的和平,而且主张在欧洲建立一个类似联邦制的欧洲合众国。联邦主义思想对二战后初期的欧洲联合产生过巨大的推动作用,虽然曾一度受挫,但是仍时常影响着战后的欧洲一体化进程。

联邦制和联邦主义

1982年普雷斯顿·金(P.King)发表《联邦主义和联邦制》才使得联邦制和联邦主义的区分明朗起来。金认为,联邦制是“一种主权国家形式的制度安排,宪法规定在一些决策程序上中央政府要和地方单元合作,在这一点上,联邦制区别于其他的国家形式”。联邦制的存在是因为它正式地承认认同和多样性对一个有生机的、多元社会的和政治的秩序是很重要的。联邦制虽然只是多样性中的一种,但是它是对那些能决定国家合法性和稳定性的多样性的回应。由此可见,联邦制是一个包含结构、制度、程序和技术的具体的组织形式,可以被看作是“非专制的、宪法的,在这一意义上,它是一种民主”,是“一种合作自治,也就是说是某种民主或宪政政府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欧洲一体化的背景中,联邦制的组成单元不仅仅是从属于单一政府的地方单元,而且还有“拥有国家权力的国家”。用丹尼尔·埃拉扎伊(D. J.Elazar)的话来说,联邦制作为特殊的联盟形式的本质是“自治加分权”。

简而言之,联邦制的组成单元有宪法赋予的存在的权利,也有自治的权利。因此,宪法对组成单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自治是关键,的确,宪法是国家在更大的“国家”内生存的保证。

联邦主义给联邦制提供信息,反之亦然。联邦主义是支持和促进联邦制的建议和活动。联邦主义本质上是一种象征关系,可用于指意识形态立场、哲学陈述和经验性事实。从意识形态意义上讲,联邦主义是一种公开指导行动的形式;从哲学范畴上讲,联邦主义是一种对人类关系和行为的理想组织形式的规范判断。从经验性事实上讲,联邦主义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现实的多样性认知——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中,有时它不依赖意识形态和哲学感知而存在。这就是当一些联邦主义者宣称社会生活的本质是“联邦主义的”时候,联邦主义的含义。在没有国家干涉的情况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在本质上是联邦主义的,是一种对重叠多层角色、目标和认知的自然的社会现实的表达。不管采用

哪一种联邦主义视角(每一种都颇具争议),需要清楚的是,政治权威应该尽可能地以一种准确反映自然社会经济多样性的方式组织起来。这意味着在实践中,权威应被分割并且权力应分散于社会中不同的组织和团体。

联邦主义的哲学渊源

联邦主义有两个迥异的哲学渊源,即大陆欧洲传统(Continental European)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Anglo-American)。为了更好的探讨这两个哲学渊源,作者从联邦一词说起。联邦的英文单词“federal”是起源于拉丁语词根“foedus”,这个词既可以做名词也可以做动词,做名词的意思是同意、讨价还价、契约、圣约或条约,做动词的意思是信任。

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首先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他的契约理论强调的是绝对主权和君权神授。随后,约翰·洛克(John Lock)在《政府论》一书中把社会契约的思想从绝对主权和君权神授转移到“同意”(条约、契约或圣约自然而然的产生)和有限政府这一颠覆性的思想。霍布斯认为主权应该属于谁是不可知的,尽管他实际上更倾向于君主制,而洛克则宣传人权和代议制政府。让·卢梭(Rousseau)和孟德斯鸠(Montesquieu)也进行了同样的研究,他们都阐述了与政治氛围密切相关联的哲学问题,在这种氛围中普遍主权、个人自由、有限政府和分权思想很盛行。

然而,联邦主义大陆欧洲传统并不是来源于这些宽泛的哲学渊源,它主要来源于罗马天主教社会理论和新教改良主义,以及后来的法国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哲学家蒲鲁东(Pierre-Joseph Proudhon)的思想。

对联邦主义盎格鲁-美利坚传统的研究表明,有一支非常不同于霍布斯、洛克和孟德斯鸠的现代世俗的自由启蒙思想的来源,即“圣约思想”(Covenant Thought)。圣约的概念包括一系列规范原则,这些原则使参与者通过道德约定或是一致信任联系在一起,走到一起的行为仍然是“政治讨价还价”,但是不仅仅是这样,它还建立在互相认知、忍耐、尊重、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之上。麦考伊和贝克把盎格鲁-美利坚传统描述为“圣经的-改良的-清教的-道德宗教的联邦主义思想流派”。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两位学者,即海恩里希·布林格(Heinrich Bullinger)和约翰内斯·阿尔图休斯(Johannes Althusius)。两者都是改良主义学者,都谈到圣约思想,而且他们的思想对欧洲大陆传统和盎格鲁-美利坚传统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布林格是16世纪瑞士的神学哲学家,他的联邦主义的神学政治思想早于自由启蒙思想。其理论简而言之即上帝和选民之间的神圣圣约被复制并运用到了人类组织和世俗社会。布林格的思想是大陆欧洲改良主义传统的标志,这种有着明确的神学、道德和政治内涵的联邦主义传统由清教徒带到了新世界,并在新英格兰殖民地用作模型。

1603年,阿尔图休斯的《政治学》一书出版,全面探讨了联邦共和主义。他的联邦主义概念来自一个特殊的政体观点,他认为联邦是一个由小团体、家庭

和自愿组织组成的私人团体与地方社团、省、州及民族国家这样的公共团体和领土单位组成的复合政治组织。阿尔图休斯是欧洲第一位伟大的现代联邦主义神学家,是第一个把对联邦主义的宗教理解和政治理解结合起来的人。他从宗教的角度发掘联邦主义的内涵,构建了基于圣约与宪约的联邦主义政治理论。

17、18世纪联邦政治的思想迅速传播,并通过英国殖民地早期的居民带到了美国,如弗吉尼亚的英国国教徒,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和后来的长老派信徒。如今,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都反映了与宗教圣约的联系,这些宗教圣约可追溯到17世纪殖民地居民写的契约”。也就说,宪约起源于圣约。因此,美国联邦主义的主要来源是“联邦神学、联邦政治哲学和从欧洲来建殖民地的团体在社会机构中进行的联邦实践。”这样盎格鲁-美利坚传统联邦政治思想在17、18世纪出现了,它是非常复杂和多样化的,是建立在大量的大陆欧洲、英国和美国本土的历史、哲学和实践源泉之上的。虽然在圣约联邦主义传入美国的一个世纪之后,美国结出了联邦主义与宪政的果实,但是阿尔图休斯的思想在17世纪末就在欧洲逐渐失去了影响,因为当时布丹的绝对国家主权理论正在盛行,直到20世纪才复苏了对阿尔图休斯圣约思想的研究兴趣。与此同时,复苏了对大陆欧洲联邦传统的两个深入哲学来源的研究兴趣。

蒲鲁东是无政府主义和自由社会主义之父,然而,他的思想也是大陆欧洲联邦主义传统的一部分。他在这一领域的主要著作是出版于1863年的《联邦原则》,在书中他推荐了一种由自治团体组成的国家和社会的模型,自治团体是建立在可以自由缔结的契约的基础之上的。他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概念跟阿尔图休斯的一样,是建立在团体主义和辅助原则之上的一种组织观念。据此,权力应该被划分以使权力尽可能地接近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蒲鲁东的团体主义结构的焦点更加强调经济结果。他的社会主要关心人类在经济关系中的自由和公平。对他来说,地方社团、工作间和小工厂里面的工人或生产者的自由经济联盟是所谓的“互助”社会的出发点。在这一概念中,联邦主义是与自治和民主自治相对的自由和公平。蒲鲁东的互助论是在对社会多层面的认知基础上来论述的,开始于个人,并从家庭、团体、经济单元和地方团体这些底层单元开始建构,甚至超越国家建成一个无所不包的跨国联邦。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人格主义”有时被称为“整体的”联邦主义,在20世纪30年代它是如何出现的。

天主教社会理论源于19世纪末,存在于为捍卫教会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天主教教义中。这些教条式的宣言由一种人和社会的哲学组成,这一哲学根植于多元主义、人格主义、团体主义和辅助原则。教会不会承认教皇通谕所说的本质上就是联邦主义,但是在提出基本的社会观念和道德的宗教的暗示时,教皇通谕给教会权威提出了可以形成联邦思想和行动基础的核心概念。因此,教皇通谕里面混杂着一系列关于人、国家和社会的假设和原则,这些假

设和原则使一个特殊的大陆欧洲联邦主义坚定地融入到后来的基督民主的联邦欧洲概念。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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