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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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注: 1.对学校实验室的督导重点为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和音体美等专用教室;
2. 合格学校建设省帮扶学校相关硬件建设视同达到Ⅲ类标准;
3. 相关项目需查看的资料为近三年的资料;
4. 要点中依据省装备标准为《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