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注: 1.对学校实验室的督导重点为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和音体美等专用教室;

2. 合格学校建设省帮扶学校相关硬件建设视同达到Ⅲ类标准;

3. 相关项目需查看的资料为近三年的资料;

4. 要点中依据省装备标准为《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十二五”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