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资料所见的汉代地方职官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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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资料所见的汉代地方职官杂考

郭俊然①

(商丘师范学院河南商丘476000)

摘要:出土资料中有很多文献所遗的汉代职官,如均平官,有均长、均监、平丞、酒平;太守府属吏,有助府佐、用算佐、小府啬夫;地方县官,出土资料所见更多,有狱丞、官啬夫、官有秩、录事书佐等;里吏,有里唯、里治中、唯长史。这些内容可补传世文献资料记载的汉代官制之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汉代;官制;出土资料;地方

汉代官制史研究历来是秦汉史研究的重头戏,长期以来学界基本上局限于传世文献所载的内容。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1]一书利用传世文献对秦汉官制史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是一部秦汉官制史研究的集大成和里程碑式的著作。此后,如果仅仅利用传世文献研究秦汉官制史,是很难超越该书的高度的。但是,如熊铁基先生常说的那样:“学术研究是没有止境的,新问题会层出不穷。”随着大量秦汉简牍、印章、封泥等实物资料的陆续出土,利用实物资料证、校、补传世文献所载内容便成了秦汉史研究中最大的新问题了。笔者在梳理汉代出土资料的过程中,就发现很多文献所遗的职官,现作一分类考述。

一、均平官,出土资料所见而文献所遗的有四个:(1)均长,实物有封泥“辽东均长”[2]62。两汉皆设有辽东郡,《汉书·地理志上》载:“辽东郡,秦置。属幽州。户五万五千九百七十二,口二十七万二千五百三十九。县十八:襄平,有牧师官。莽曰昌平。新昌,无虑,西部都尉治。望平,大辽水出塞外,南至安市入海,行千二百五十里。莽曰长说。房,候城,中部都尉治。辽队,莽曰顺睦。辽阳,大梁水西南至辽阳入辽。莽曰辽阴。险渎,居就,室伪山,室伪水所出,北至襄平入梁也。高显,安市,武次,东部都尉治。莽曰桓次。平郭,有铁官、盐官。西安平,莽曰北安平。文,莽曰文亭。番汗,沛水出塞外,西南入海。”

[3]卷28上《后汉书·郡国志五》载:“辽东郡(秦置。雒阳东北三千六百里。案本纪,和帝永元十六年郡复置西部都尉官。)十一城,户六万四千一百五十八,口

①作者简介:郭俊然,男,1979年生,河南商丘人,商丘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教师,历史学博士。

八万一千七百一十四。襄平、新昌、无虑、望平、候城、安市、平郭(有铁)、西安平、汶、番汗、沓氏。”[4]卷113辽东有铁官、盐官,今知又有均官。均长当乃均输长之简称。《汉书·循吏传》载:“黄霸字次公,淮阳阳夏人也。……簿书正,以廉称,察补河东均输长,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3]卷89实物有印章“河南均输长”[5]63。辽东均长即是辽东均输长。(2)均监,实物有西汉瓦纽铜印“千乘均监”[6]31。汉有千乘郡,其下又有千乘县。《汉书·地理志上》载:“千乘郡,高帝置。莽曰建信。属青州。户十一万六千七百二十七,口四十九万七百二十。有铁官、盐官、均输官。县十五:千乘,有铁官。……”[3]卷28上千乘郡设有均输官,千乘均监即是千乘郡之均输官。(3)平丞,实物有西汉封泥“菅丞之印南宫平丞”

[7]523。汉有平准丞,《后汉书·百官志三》载:“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贾,主练染,作采色。丞一人。”[4]卷116平丞当是平准丞之简称,如陈直言,“是管理平价者”[8]138。(4)酒平,实物有东汉瓦纽铜印“沙遂酒平”[7]336。西汉设有“酒榷”,《盐铁论》载:“边用度不足,故兴盐、铁,设酒榷,置均输,蕃货长财,以佐助边费。”[9]卷一东汉不见酒榷,但亦有对酒的管理。《东观汉记》载:“(汉安)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麴。”[10]卷3酒平当是东汉之管理酒业事务的职官。

二、太守府属吏,出土资料所见而文献所遗的有三个:(1)助府佐,见于汉简:“掾临、卒史平、助府佐嘉。(居延新简51·189B)”[11]92“□兼掾临、属霸、书佐音、助府佐□(居延新简51·657B)”[11]152“十二月乙丑,张掖大守延年、长史长寿、丞(林/人),下居延都尉、县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律令。/掾段昌、卒史利、助府佐贤世。(居延新简52·96简)”[11]177“三月丙午,張掖長史延行大守事、肩水倉長湯兼行丞事,下屬國、農、部都尉、小府、縣官,承書從事,/下當用者,如詔書。∕守屬宗、助府佐定。(居延10·32简)”[12]30汉代政府机构中有大量佐史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师古注言:“《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也。”[3]卷19上然而,文献未见有称“府佐”者。“佐史”之“佐”当即府佐。“助府佐”应是处于试用期的“府佐”。从简文内容看,府佐名列卒史、守属,甚至书佐之后,如陈梦家[13]115言,其地位相当于给事佐。(2)用算佐,见于《东海郡吏员簿》:“太守吏员廿七人。太守一人,秩(?)□□□□。太守丞一人,

秩六百石。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九人,用算佐一人,小府啬夫一人。凡二十七人。(吏员簿2A)”“都尉吏员十二人。都尉一人,秩真二千石。都尉丞一人,秩六百石。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四人,用算佐一人。凡十二人。(吏员簿2A)”

[14]1915谢桂华认为,乃专司计算的书佐,居延汉简中屡见基层文武官吏“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亦可佐证。[15]廖伯源亦认为如此。[16]55据此知,太守、都尉属下皆有“用算佐”一职,主会计事务。(3)小府啬夫,见于《东海郡吏员簿》:“太守吏员廿七人。太守一人,秩(?)□□□□。太守丞一人,秩六百石。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九人,用算佐一人,小府啬夫一人。凡二十七人。(吏员簿2A)”[14]1915小府当乃郡政府财政机构。《汉官仪》载:“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农,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17]卷上《竹邑侯相张寿碑》(建宁元年五月)亦载“小府”一词:“君下车崇尚俭节,躬自菲薄,储偫非法,悉无所留。并官相领省仓□小府御吏,朝无奸官,野无淫寇,教民树艺,三农九谷,稼墙滋殖,国无灾祥,岁聿丰穰。皤白之老,率其子弟,以修仁义,蟊贼不起,厉疾不行。”[18]卷101故,小府啬夫即乃郡财政机构之主管官吏。

三、地方县官,出土资料所见而文献所遗的有十多种,其中六种见于尹湾汉简。尹湾汉简非常完整地反映了西汉末年基层职官的设置情况。《东海郡吏员簿》载:“郯吏员九十五人。令一人,秩千石。丞一人,秩四百石。尉二人,秩四百石。狱丞一人,秩二百石。乡有秩五人,令史五人,狱史五人,官啬夫三人,乡啬夫六人,游徼三人,牢监一人,尉史三人,官佐九人,乡佐七人,邮佐二人,亭长卌一人。凡九十五人。”、“[平]曲吏员廿七人。长一人,秩四百石。”、“海西吏员百七人。……官有秩一人,乡有秩四人……”(吏员簿2A)。[14]1918-1919《集簿》①载:“乡百七十,全百六;里二千五百卅四,正二千五百卅二人。”[14]1909详细完整地反映了西汉末年地方县级职官系统:令、长、丞、尉、狱丞、徒丞、

①其中“全”,《中国简牍集成》没有释读。朱绍侯的《〈尹湾汉墓简牍〉解决了汉代官制中几个疑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1期)一文载:有的学者推断它是“亭”字,有的学者推断它是“聚”(小乡为聚)字,因与上下文意不合,难以成立。其实在《简牍》的图版一正上,这个字是清楚的,是个“全”字,有的学者(李均明《读尹湾科牍杂记》,打印稿)断定它是“仓”字,解释为在170个乡中有106座仓库。我和造诣颇深的古文字学家郑慧生教授在一起研讨过这个“全”字。慧生教授根据《宜阳石仓簋》、《长沙楚帛书》、《包山楚简》、《说文》、《集音员》、《六书通》等简文、古籍中的“仓”字的考证,判断、证实了“全”就是“仓”字,但我们认为它不能作“仓库”解,而应是职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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