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建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

合集下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101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101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10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管理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市现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要求,结合本市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如下:一、本规定的适用范围1.涉及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总量控制方面:凡排放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项目,使用天然气、轻质柴油、人工煤气、液化气、高炉(转炉)煤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的设施除外。

2.涉及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量控制方面:凡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或者向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的工业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除外。

上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对照《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沪环保评〔2012〕6号)以及本补充规定的要求,在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阶段,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二、根据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的实际情况,对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总量控制要求如下1.涉及化学需氧量新增量的总量控制要求,仍按照沪环保评〔2012〕6号文件执行。

2.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和氨氮等5类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总量控制要求,除符合沪环保评〔2012〕6号文件要求外,应按照建设项目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63-2016)的除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超等261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超等261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超等261位同志具有工程师
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2.01.06
•【字号】沪环人〔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超等261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任职资
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超等261位同志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名单详见附件)。

任职资格从2021年11月19日评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件:2021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6日附件
2021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

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和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化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挂靠单位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二、学科组及申报范围1、基础化工组:从事氯碱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等化工原料与化肥的研究、设计以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2、精细化工组:从事染料、试剂、化工助剂、食品添加剂、表面活性剂、有机中间体、生物化工和农药化学品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设计以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3、化工材料组:从事无机新型材料和其它新型化工材料(涂料、塑料、氟材料、合成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的研究、设计以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4、橡胶工程组:从事轮胎及其它各类天然与合成橡胶类制品的研究、设计以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5、化工过程控制与装备组:从事化工生产过程以及化工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引进吸收的工程技术人员。

6、化工环保与综合组:从事化工环境保护的研究、治理、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3、通过职称评审规定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提交至少一篇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5、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公需科目共4学分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计2学分、创新知识初级班计2学分、项目管理初级班计2学分)。

关于开展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本市科技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评审专业如下:(一)科技战略、规划、计划等策划、制订和执行。

(二)战略性科技人才资源的规划、使用和管理。

(三)科技信息研究、科技发展预测和技术预见。

(四)科技项目管理、评估、科技投融资管理。

(五)技术市场管理。

(6)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管理。

二、申报范围(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1.当年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延期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三、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

(二)学历、资历要求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取得理工科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的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工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19.02.21•【字号】沪环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通知沪环规〔2019〕3号各有关单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一、列入《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保责任。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本通知自2019年2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2月21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2015年版)〉的通知》(沪环保评〔2015〕524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 年2月21日附件注:①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的相关建设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名录履行环保手续。

②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中的全部区域。

③仅涉及组装、测试的工序应不涉及钻孔、切割、折弯、使用焊料的焊接、胶合/粘结、药剂(溶剂)清洗、产生废气或废水的测试等。

④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

上海市环保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上海市环保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上海市环保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我呀,想评这上海市环保工程师中级职称呢。

这条件可不能含糊,我就跟您唠唠。

我呢,在这环保工程的行当里也混了不少年头了。

每天都和那些个环保设备啊、污染治理的事儿打交道。

您瞧我这脸,被这风吹日晒的,黑不溜秋的,就像那刚从煤堆里钻出来似的。

可这脸黑归黑,心里头对环保这事儿亮堂着呢。

说到这评审条件,首先得有学历吧。

我这学历虽说不是那种顶尖的,但也是辛辛苦苦读出来的。

想当年,在那学校里,我就天天抱着那些个环保的书本啃,什么污水处理的原理啊,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啊,那字儿密密麻麻的,就像一群蚂蚁在爬。

我那眼睛瞪得老大,就怕漏了啥重要的知识点。

工作经验也很重要。

我这些年啊,那真是没少干活儿。

在那处理污水的项目现场,那味儿啊,熏得人直想吐。

我旁边的工友脸皱得像个核桃似的,捂着鼻子说:“这味儿真要命。

”我就说:“咱这就是干这个的,忍着点,把这活儿干好,以后就没这味儿了。

”我就这么一天天的,从一个小喽啰慢慢干起来的。

还有专业技能这一块。

我得会操作那些个复杂的环保监测仪器。

那仪器上的按钮啊,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我刚接触的时候,就像个无头苍蝇,乱按一气。

我师傅就站在旁边,眼睛一瞪,说:“你这小子,可别把仪器给弄坏了。

”我就小心翼翼地学着,现在啊,我操作起来那叫一个熟练,就像耍杂技似的。

论文也得有。

我写论文的时候可费劲了。

坐在那小桌子前,桌子上堆满了资料,跟小山似的。

我抓耳挠腮的,想着怎么把我那些工作里的经验和想法给写出来。

我老婆看我那发愁的样儿,就说:“你看你,头发都快被你揪光了。

”我就无奈地说:“你懂啥,这论文可是大事儿。

”业绩成果也不能少。

我参与的那些个环保项目啊,就像我的孩子一样。

每一个都倾注了我的心血。

有一个项目是治理一条被污染的小河。

那河刚开始的时候黑得像墨汁一样,周围的居民都抱怨得很。

我就带着团队在那河边扎了营似的,天天研究方案。

最后那河慢慢变清了,周围的花也开了,那时候我心里的高兴啊,就像吃了蜜一样甜。

2022年度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

2022年度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

2022年度上海市中级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
4、轻工装备及技术:压缩机、空调、洗衣机、办公机械、轻工装备(设备)及技术管理等专业;
5、安全技术防范:预警、识别、监控等智能安全防范技术专业。

注: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评审事宜以2022年度各系列(专业)评审通知为准。

2、有关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及评审事项的问题可咨询相应系列(专业)的中评委,联系方式和咨询时间请参见当年度评审通知。

3、各系列(专业)评审通知请查询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政务公开”频道下“职称专家”专栏。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沪环保人[2014]25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4.06.27【实施日期】2014.06.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沪环保人〔2014〕259号)各区县环保局、局属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及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本系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2014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评审范围本市从事城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规划、执法、管理、监测、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任职条件。

2.学历: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的理工学科)。

3.资历:获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任职满四年以上。

(二)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要求1.申报人员须通过相应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持有相应的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具体要求见沪人〔2007〕54号。

2.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具体要求见沪人〔2008〕26号。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参加《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根据市人保局、市科委《关于开展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社专〔2011〕399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申报者还需通过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职称

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职称

关于本市2010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林业管理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0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二、政策依据评审工作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园林绿化工程师考评暂行办法》(沪绿[2004]90号),以及本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依据。

三、申报对象1、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绿化林业建设与养护、植物保护、林业病虫检疫与防治、绿化林业生态保护与管理、花卉苗木和果树技术推广、野生动植物繁育与保护、市容环境监测、废弃物处置、环卫设备设计与制造、市容景观(灯光)设计、环境保洁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在上海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

3、当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接受申报。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一)学历资历1、正常申报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2)相关专业双学士或研究生班学历的,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3年;(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4)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转评已评聘工程系列及其它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绿化和市容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绿化和市容专业工程师。

在区县农村集体单位从事绿化、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满五年,且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评聘为农村集体单位园林绿化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转评绿化林业工程师。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度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环保人[2014]33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度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环保人[2014]33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度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度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环保人〔2014〕33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系统2013年度考核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体现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

一、考核总体要求(一)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把年度考核作为加强干部管理、从严带队伍的重要环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进一步体现干部工作的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综合素质。

(三)年度考核要与日常考核、平时考核相衔接,通过年度考核既反映干部平时一贯表现,又进一步完善日常考核与管理。

(四)年度考核要采取有效方法,把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考准、考实,切实反映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要将领导评价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本人述职与组织评鉴相结合,考核评价意见与谈心谈话相结合。

(五)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设立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负责评议机关公务员考核等次。

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

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考核方案,报考核工作小组备案。

三、突出重点,全面考核个人考核注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2023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定要求

2023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定要求

2023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定要求一、前言为了更好地推动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特此制定2023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上海市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职称分类1.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2. 中级职称:工程师3.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四、申报条件1. 助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一年。

2. 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四年;或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两年。

3. 高级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两年;或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满五年。

五、评审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出具推荐意见。

3. 专家评审:由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公示与审批:通过评审的人员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称证书。

六、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方面。

其中,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是重要的评价依据。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以上就是2023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定要求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的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要求,积极准备,争取获得相应的职称,为上海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市容绿化类中级职称评定

2018年市容绿化类中级职称评定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8年度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机构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下设绿化林业专业学科组、市容环卫专业学科组和野生动物繁育与保护专业学科组。

二、政策依据评审工作以《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上海市工程系列绿化和市容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沪绿容〔2016〕210号),以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

三、申报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绿化林业规划与设计、科研与技术推广、建设与管理、施工与养护、苗木生产与繁育等;生活废弃物处理工程与管理、环境保洁技术与管理、环卫设备设计制造与使用维护、市容和景观(灯光)工程与管理、环境监测等;野生动物饲养、繁育与保护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岗位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予以受理。

(三)学历资历申报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申报:1、理、工、农、林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2、理、工、农、林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3、理、工、农、林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4、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具备理、工、农、林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9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6年。

2015年上海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

2015年上海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

附件2015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编号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评审专业1 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谢楠 环境工程2 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席磊 环境工程3 丹华水利环境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李池鸿 环境工程4 凯膜过滤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弯军英 环境工程5 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 涂玉 环境工程6 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宏 环境工程7 上海灿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张振锋 环境工程8 上海灿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朱先涛 环境工程9 上海迪夫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吴永杰 环境工程10 上海东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裴猛 环境工程11 上海东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贺阳 环境工程12 上海辐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丁君鋆 环境工程13 上海富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恩强 环境工程14 上海禾元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李静 环境工程15 上海华尔卡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韩慧 环境工程16 上海华强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吴黎明 环境工程17 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缪幸福 环境工程18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郑真 环境工程19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施阳 环境工程20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王婧 环境工程21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谭娟 环境工程22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孙晓明 环境工程23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卢清 环境工程24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张辉 环境工程25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蒋中锐 环境工程26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王倩 环境工程27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陆珺 环境工程28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毛鹤群 环境工程29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程晓苏 环境工程30 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张伟 环境工程31 上海金山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陈焕军 环境工程32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张会妍 环境工程33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冯淋淋 环境工程34 上海库克莱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王站付 环境工程35 上海立谊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张俐丹 环境工程36 上海诺固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范彦华 环境工程37 上海璞莱利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强志斌 环境工程38 上海清华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徐鹏飞 环境工程39 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 陈晨 环境工程40 上海市松江区辐射及固体废弃物管理站 张娟 环境工程41 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刘斌 环境工程42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陈晶晶 环境工程43 上海钛波贸易有限公司 刘晓东 环境工程44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吴林林 环境工程45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婷婷 环境工程46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叶萌 环境工程47 上海野马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林杰 环境工程48 上海赜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毛宇 环境工程49 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树德 环境工程50 上海中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杨征 环境工程51 上海中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吕玲 环境工程52 上海中汇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董悦 环境工程53 上海中信水务产业有限公司 朱健 环境工程54 上海中信水务产业有限公司 刘鸣燕 环境工程55 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操启顺 环境工程56 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王霞芳 环境工程57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 刘飞 环境工程58 卓勒(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王屹玮 环境工程59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谈晨 环境工程60 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吕文亭 环境监测61 澳实分析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高岩 环境监测62 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孙秀梅 环境监测63 能讯传感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孙玮玮 环境监测64 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闫秀丽 环境监测65 上海德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孙艳 环境监测66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 龚柳青 环境监测67 上海纺织节能环保中心 金茵晨 环境监测68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韩耀宗 环境监测69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柯天英 环境监测70 上海汇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秦禹韬 环境监测71 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顾春雷 环境监测72 上海莱博环境检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王晓玲 环境监测73 上海摩特威尔自控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金贻君 环境监测74 上海申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彭红艳 环境监测75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樊欢 环境监测76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朱欢 环境监测77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殷丽 环境监测78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刘丹 环境监测79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沈燕敏 环境监测80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季晔鑫 环境监测81 上海市崇明县环境监测站 施巍峰 环境监测82 上海市奉贤区环境监测站 梁星 环境监测83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王晓浩 环境监测84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甘思文 环境监测85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孙 琳 环境监测86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邵海洋 环境监测87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刘丹青 环境监测88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龚海燕 环境监测89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戴翼昊 环境监测90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张宇波 环境监测91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张丹 环境监测92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监测站 王晓 环境监测93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监测站 朱珂 环境监测94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吴晓怡 环境监测95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周昂 环境监测96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顾雪琼 环境监测97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徐虹 环境监测98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邹忠 环境监测99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王立群 环境监测 100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陆晓怡 环境监测 101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满守宽 环境监测 102 上海市青浦区环境监测站 钱晓霞 环境监测 103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徐申杰 环境监测 104 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 庄婉婉 环境监测 105 上海市闸北区环境监测站 姚珮璐 环境监测 106 上海正业水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刘树萍 环境监测 107 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 李光明 环境监测 108 罗克韦尔自动化控制集成(上海)有限公司 黄艳 环境管理 109 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练成燕 环境管理 110 上海辐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林昊 环境管理 111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谈文晶 环境管理 112 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刘秋霞 环境管理 113 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戚雁俊 环境管理 114 上海联亚商业有限公司 孙一鸣 环境管理 115 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徐纯 环境管理 116 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蒋珮珮 环境管理 117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陈斌 环境管理 118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杰 环境管理 119 上海市闵行区环境监测站 汤峻峰 环境管理 120 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谢青 环境管理 121 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夏晓虹 环境管理 122 上海索理思特种化学品有限公司 金小颖 环境管理 123 上海太比雅环保有限公司 黄明蔚 环境管理 124 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贾泽奇 环境管理 125 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陆宁 环境管理 126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邱爱华 环境管理 127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 王传英 环境管理。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3.04.08•【字号】沪环保评[2013]147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环保评〔2013〕14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国家名录”),强化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规范环评咨询行为,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实施:一、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按照“国家名录”及本文规定的行业类别和环评分类管理要求,规范编制环评文件,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环评文件等级。

对于提交环评文件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应要求补正。

二、未纳入“国家名录”的项目,原则上不需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

本市常见的未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项目类型见附表。

三、列入“国家名录”的建设项目、如仅涉及配套设施、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改扩建,按照配套设施、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类型编制环评文件。

四、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评相重复。

作为一个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含分步实施),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评,不再进行规划环评。

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上海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中包含的建设项目,其环评可以在形式和内容上予以简化:1、已经完成规划环评的大型居住区、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以及大学城等区域,开发的具体建设项目,如已经包含在规划内容中,按照“国家名录”做环评报告书的,可编制环评报告表。

具体的简化要求应在规划环评批复中予以明确。

2、已经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在规划环评有效期内,凡不涉及排放工艺废气、重金属污染物、使用危险化学品或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具体建设项目,如已经包含在规划内容中,原定做环评报告书的,可编制环评报告表。

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组织机构上海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土建施工高评委”),负责本市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设计高评委”),负责本市规划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高评委”),负责本市城市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地产高评委”),负责本市房地产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一)土建施工专业1、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应用技术研究、工程测量)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2、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含施工应用技术研究、地下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公路工程)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3、从事土建、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含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4、从事建筑、市政工程中机械施工、建筑物、构筑物内机电等设施安装(含工程机械、电气、弱电、暖通、管道、给排水),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研制、技术改造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5、从事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混凝土制品、商品混凝土(含复合材料)生产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专业1、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测绘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2、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含园林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总图运输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3、从事建筑物、构筑物结构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4、从事暖通、动力、电气专业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5、从事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 (含轨道交通) 设计及给排水设计(含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6、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测试、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地质地震、地震工程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7、从事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建筑材料研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8、从事建筑技术经济及技术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9、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咨询、勘测、设计、监理、监(检)测等相关的技术与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12.15•【文号】•【施行日期】1994.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1994年12月15日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总则一、为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推进环境保护事业科技水平的进步和发展,结合环境保护工程(以下简称环保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的技术人员的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环保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四、环保工程分为: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专业,环境监测专业。

五、各专业适用范围(一)环境工程专业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工作的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运行的技术人员:1、从事水污染防治的技术人员;2、从事大气污染防治的技术人员;3、从事农业废弃物、城市垃圾、一般工业废弃物、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技术人员;4、从事放射性污染物、噪声及其他污染防治的技术人员。

(二)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专业1、环境生物本分支专业包括从事以下工作的科研、技术开发的技术人员:(1)从事污染物在生物体内、生态系统中迁移、转化、残留和富集研究及其污染防治的技术人员;(2)从事污染物对人体、人群、动物、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评价和治理的技术人员;(3)从事生物对污染物的敏感性、抗性、降解、净化研究和环境生物工程的技术人员;(4)从事区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监测、规划和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技术人员;(5)从事生态农业、景观生态、城市生态、生态恢复技术、生态工程的技术人员。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沪环执法〔2024〕188号•【施行日期】2024.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市环境执法总队:根据《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举办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7日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锻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展现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新风采新形象,根据《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以“实训、实战、实效”为目标,通过组织理论知识考核、案件制作、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交叉执法、队列展示等系列实战与竞技活动,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发掘执法骨干、培养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青年干部勇于担当时代使命的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战,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集中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凝心聚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组织实施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以下简称技能比武活动)以“激扬青春力量,勇担时代使命”为主题,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市环境执法总队具体承办,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市环保产业协会协办。

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

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

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在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考核评定方式,中级职称的公示对于环境保护从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该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从不同角度展开观点,并对其意义进行全面总结。

一、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的背景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的公示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关注和要求的提高,环境保护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也得到了突出的展现。

通过设置中级职称评定,并进行公示,可以更好地激励环境保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提高整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二、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的影响中级职称的公示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对从业人员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公示的名单成为业内人员交流学习的重要资料,标志着被认可者在专业上的成长和进步。

公示的结果也对企业用人、项目评审等方面产生直接影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三、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的意义公示中的名单代表了一定时间内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取得显著成绩和具有一定水平和能力的从业人员。

这不仅可以鞭策更多从业人员努力向上,也能够彰显行业的发展态势和方向。

对于社会来说,公示的结果可以作为择业、投资等方面的参考依据,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四、对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公示的个人观点和理解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的公示给环境保护领域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作为一种激励和认可,公示可以有效地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促进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在公示的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挑战和压力,需要从业人员在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水平的也需要注重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2021年上海生态环境中级职称的公示在环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激励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心,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

公示结果也能够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为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8.07.23•【字号】沪环保办〔2018〕260号•【施行日期】2018.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环保办〔2018〕260号各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1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6号)的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8〕377号)明确的重点任务,我局制定了《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7月23日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6号)的要求,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不断增强环保工作公开实效,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着力推进落实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五公开”(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决策公开,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规、重大措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建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沪环保人[2017]34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7.09.29
【实施日期】2017.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建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委员会的通知
(沪环保人〔2017〕3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推荐审核,现组建新一届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三年。

附件: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评委委员库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工程系列环境保护专业中评委委员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