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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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文件
云建四政发〔2014〕79号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外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职能部门,直管部、分公司:
为加强公司外部人员规范管理,降低外部人员用工风险,合理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实现公司“三出一提升”的管理目标,公司根据《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及外部人员现状,制订了《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外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要求遵照执行。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9月9日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外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及公司外部人员管理现状,为规范外部人员使用,调整优化外部人员结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部人员。
外部人员指以合作、派遣、承包、外包、在校学生实习等方式协助公司生产的人员。
第三条权责划分
公司建立管理体系,明确可使用的外部岗位,人员准入条件,指导直管部(分公司)按要求使用外部人员,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总经理:领导公司外部人员规范管理,负责管理体系建立、运行。
领导班子:指导管理办法规范实施,监督、保障操作合规,督促所分管直管部(分公司)规范外部人员管理。
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外部人员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检查、指导直管部(分公司)规范使用外部人员。
直管部(分公司)领导:审批本实体外部人员使用计划,负责人员规范管理及用工结构调整。
直管部(分公司)劳资员:落实本实体外部人员管理工作,兼任基地业务办理员。
执行项目经理:负责执行项目人员规范管理;结合用人计划按要求吸纳符合条件者;指派一名现场工作人员为执行点业务员,负责外部人员内业资料管理。
执行点业务员:由执行项目经理指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外部人员资料;做好与基地的业务对接工作,协助完成外部人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外部人员岗位设置
外部岗位分为管理协作、工勤辅助、生活安保三大类。
表1.外部岗位类别
各岗位大类明细如下:
表2.外部岗位明细
第五条外聘方式
依据管理要求,外部人员管理分为劳务派遣(分一类、二类派遣)、合作协议、承包合同、劳务外包、实习生等管理方式。
以上用工方式的含义及适用对象参照下表:
表3.聘用方式
第六条人员使用基本条件
入场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心智健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男性年龄18-55岁,女性18-50岁(返聘人员年龄上限可适度放宽);
3.胜任岗位,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体魄及态度;
4.不弄虚作假,无吸毒、盗窃、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
5.无刑事处罚的。
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不得使用。
第七条人员使用明细条件
结合管理方式,根据岗位细化聘用条件。
所使用的外部人员依条件不同参照下表适用不同管理方式。
表4.岗位条件对照表
注:表中人员使用条件需在满足第六条中规定的基本使用条件的基础上执行,(如“年龄不符”仅指不满足该表的年龄区间,不得违背基本要求所设定的年龄区间段);人员条件不具备可降级使用聘用方式,基本条件不符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管理规范
所使用的外部人员应满足岗位要求,各类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一)劳务派遣
1.派遣来源
派遣人员的准入途径包括对当前已有人员按条件受聘派遣;直接招录技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对当前外聘人员的转聘,按适用条件进行一类、二类派遣规范划分。
直接招录应届派遣生按公司自有员工招聘数的10%划拨名额,名额向紧缺辅助性岗位倾斜。
根据《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应控制女生比例。
艺术、音乐、美术、师范等与建筑行业一线岗位不相关的专业严禁派遣。
2.管理流程
拟招录为派遣人员的,由用工单位(或公司)推荐,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资格审查通过后,拟派遣人员携毕业证、各类证件复印件到公司参加面试。
面试退回人员,按面试意见降级使用或不予留用。
面试合格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一类派遣面试组织时间初定为双月的第二周,当人数不满10人时顺延至下月。
3.派遣管理规范
派遣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统一管理,日常管理由各用工部门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参照岗位要求进行管理。
4.见习期满审核及派遣员工考核
见习期满审核:依派遣员工工作经验,规定相应的见习期,见习期满以岗位胜任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直接招录的派遣应届生(工作经验不满一年)见习期为6个月(含3个月试用期)。
有经验派遣人员(工作经验满一年)见习期6个月(含3个月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提前3个月转正1。
见习期满由派遣人员本人提交资料(附件4),直管部(分公司)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留用。
派遣员工审核资料由用工单位保管。
受派遣人员见习期满收到审核通知后,超过7日不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本人放弃审核不接受派遣,双方自愿解除派遣合作关系。
考核:派遣人员考核分日常考核和派遣期满考核。
日常考核由用工单位执行,考核对象为所有派遣人员。
日常考核作为员工见习期满审核及计发绩效工资的依据。
日常考核要求用工单位结合派遣岗位,以工作完成情况评判该人员岗位胜任度。
派遣员工有重大违纪行为,或日常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退回派遣公司。
派遣期满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作为一类派遣人员3年派遣期满社招流转、续聘及终止派遣的依据。
其考核对象为连续派遣33月(含)以上且距离派遣合同期满3月以内的一类派遣1以全日制院校毕业证发证之日算起,应届毕业指毕业尚不满1年的,有经验员工指毕业已满1年且有1年以上
相关工作经验。
人员。
期满考核参照集团社招条件,综合能力素质、学历、年龄、持证情况、面(笔)试结果,推荐20%优秀派遣人员向集团申报社招流转。
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不再续聘。
派遣期满考核每季度举办一期,当受考核人数不满10人时,考核顺延。
受聘期满人员必须参加期满考核,无故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续聘;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的,公司同意顺延1期考核,顺延后仍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续聘。
二类派遣人员在3年派遣期内无法升任一类派遣的,原则上派遣期满不再续聘。
根据集团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派遣期满人员,需严格考核淘汰,淘汰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到期人员50%。
各单位应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总量,不得超过职工总量的10%。
5.薪酬管理
直接招录的派遣应届生,见习期执行学历工资。
有经验的派遣人员见习期工资可参照:
①2年以内工作经验的按学历标准发放工资;
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派遣人员见习工资可选择学历工资或实行谈判包干工资(见习期间包干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岗位自有员工月工资的70%,如有特殊人才引进需要超过该比例需报公司审批);
③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我公司试用1年(含)以上人员依情况可选择发放学历工资或谈判包干工资或维持现行工资标准。
派遣员工审核续聘后,参照相同岗位发放工资或实行谈判包干工资2(该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同岗位自有员工工资,如有特殊人才引进需要超过该比例需报公司审批),派遣员工收入差距通过绩效考核予以体现。
6.资料管理
直管部(分公司):用附件1建立派遣人员花名册并定期更新;留存派遣人员附件2纸质签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在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以及各类证书复印件;在NC系统内上传附件2 word文档、身份证及证书扫描件,进行人员动态管理(NC)。
执行项目部:将人员信息汇总入附件1花名册。
(二)合作协议
当管理及生产协助岗位、返聘技术岗因情况特殊不能签订派遣合同时,直管部(分公司)与此类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短期合作协议。
1.管理流程
从EHR进行招聘申报,公司审批后,直管部(分公司)为合作人购买人生意外伤害险,签订合作协议。
2.管理规范
合作人员参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合作的岗位,依据合作协议进行管理。
合作方不能满足合作要求的,进行解约。
合作期限应结
2为避免人员波动,项目部在进行派遣申报时应提早对派遣员工解释清楚工资发放依据。
合工期、按岗位存续时间计算,时间不得超过1年。
签订合作协议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直管部(分公司)应做好后续人才培养,管理技术性合作返聘人数应逐年降低;非技术管理岗位不得返聘。
3.资料管理
直管部(分公司): 在NC系统内上传附件2 word文档、身份证及证书扫描件;进行人员动态管理(NC)。
执行项目部:将人员信息汇总入附件1花名册;留存协议人员附件2、附件5纸质签名资料、身份证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应及时、准确更新,资料存档。
(三)承包合同
直管部(分公司)将食堂以承包方式交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1.管理流程
从EHR进行申报,公司审批后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附件6)。
2.管理规范
承包合同均以项目合作的方式签订,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方职责及交付产品要求,依工作情况、劳动成果进行监督管理,依合同支付费用。
直管部应为承包人购买人生意外伤害险。
3.资料管理
直管部(分公司): 监督执行项目部做好合同管理、人员备案;在NC系统内上传附件2word文档、身份证扫描件;进行人
员动态管理(NC)。
执行项目部:将人员信息汇总入附件1花名册;留存承包方附件2、附件6纸质签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应及时、准确更新,资料存档。
(四)劳务外包
对值班、普工岗位业务,直管部(分公司)寻找有资质法人签订合同,将业务交由承包方完成。
1.管理流程
选定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明确职责,签订分包合同。
2.管理规范
在合同中明确职责,依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合同支付费用,监督合作方足额支付入场人员工资。
当普工、值班外包关系理顺后,其管理并入劳务分包管理。
3.资料管理
直管部(分公司):按劳务分包要求做好管理。
执行项目部:按劳务分包要求进行管理,重点保管好入场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存单。
(五)实习生管理
实习生指未毕业的高校(或技校)学生到项目现场进行业务学习。
可使用实习生的岗位有生产管理及工勤岗位,学生要求为专业对口的高校(技校)学生,二本及以上学历可优先安排。
施工及造价岗位应安排专业对口的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毕业生,二本
以下学历实习生应调剂到项目紧缺岗位,电工实习生要求技校相关专业。
1.管理流程
直管部(分公司)同意使用学生后,要求实习生出具实习承诺书(附件7)及实习联系函(附件8),手续完善后通过EHR进行申报方可入场。
2.管理规范
直管部(分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对照岗位要求对实习生进行管理,应为实习生安排有经验的师傅进行教导、监管。
在实习期间,实习生有违反管理规定或不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或知识技能时,直管部应及早终止实习,妥当安排实习生离岗。
实习生在岗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安全规章,遵照承诺书严格要求自己。
公司尽可能避免安排实习生独自外出办理业务,如确有工作安排,直管部(分公司)应规定实习生外出经办业务食宿行方式及相应业务时间节点,跟踪监管。
实习生离岗时,直管部(分公司)应叮嘱实习生尽早返校或返家,并及时将消息告知其父母及学校联系人,做好记录。
未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实习生,实习与就业不挂钩。
直管部(分公司)可向公司推荐实习表现优秀的学生,公司依据本年度招聘计划、实习生学历层次及面试情况综合权衡后,选用签订就业协议、劳务派遣或不予继续使用三类意见。
实习生实习期必须在学生正式毕业前终止。
如直管部决定继续留用该人员且公司本岗位有人员需求时,依公司意见在学生毕业后完善用工手续。
直管部需对实习生进行工作考核。
原则上管理岗位实习期满后二本及以上学历实习生继续留用率不超过80%,二本以下学历的实习生留用率不超过50%;生产辅助岗位实习生留用率不超过80%。
3.资料管理
直管部(分公司):整理实习生资料(附件2、7、8);在NC 系统对实习生进行动态管理;做好与实习生联系人及执行项目的对接工作。
执行项目部:将实习生信息录入人员名册(附件1)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记录实习生入场及离岗时间;协助基地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直管部(分公司)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同人力资源部联系。
附件:1.外部人员名册
2.信息表
3. 派遣审批表
4.派遣员工见习期满审批表
5.合作协议书
6.食堂承包合同
7.实习联系函
8.实习承诺书
抄送:公司领导。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