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雨潜入人心
西窗法雨俄勒冈州女工的胜利读后感
西窗法雨俄勒冈州女工的胜利读后感这个故事一开头,就把我带到了那个女工们处境艰难的时代。
那些女工啊,就像在重重乌云下艰难生长的小草,每天面临超长的工作时间,累得像狗还挣不了几个钱。
这让我想到,在生活中,我们很多人也会面临看似无法反抗的强大力量,比如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或者不公平的待遇。
就像我有一次在一个兼职里,被要求做超多的活儿,报酬却少得可怜,当时就觉得特别无助,和那些女工有点同病相怜呢。
然后啊,女工们开始反抗了。
她们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可真不容易啊。
在当时那种环境下,这就像是蚍蜉撼大树,可是她们却没有退缩。
这让我特别佩服她们的勇气。
我想啊,如果是我在那种情况下,会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呢?可能我会犹豫,担心失去工作后怎么生活。
但这些女工们可不管这些,她们就像是一群女战士,勇往直前。
再看法律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
法律在这里就像是一把正义的宝剑,虽然一开始被“尘封”着,但最后还是被女工们拔了出来。
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女工,这可真是大快人心。
它让我明白了法律不是高高在上、和我们无关的东西,而是可以成为我们保护自己的有力武器。
就好比我们在遇到一些商家欺诈的时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能像这个故事里的法律一样,站出来为我们撑腰。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女工们胜利了,她们的工作时间得到了合理的限制。
这就像黑暗的天空中终于射出了一道曙光。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不管面对多么强大的对手,只要我们觉得不公平,就要勇敢地去抗争。
而且要相信,在现代社会里,有法律这个强大的后盾在呢。
这故事就像一个小警钟,敲醒了我内心深处的维权意识,以后要是再遇到不公平的事儿,我可不能就这么默默忍受啦,也要像那些俄勒冈州的女工一样,勇敢地为自己的权益战斗!。
西窗法雨经典语录
西窗法雨经典语录
1、把自己认为应当的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有暴力。
2、法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看不见摸不着,但违反了法律就像是被空气阻隔一样,一定会受到伤害。
3、不管什么法律,制定都是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多数人的利益。
4、法律不是制定给弱者的,而是制定给强者的。
5、人们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
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6、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
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而只有暴力。
7、一个秩序,必定有人认为公平,而少数人认为不公。
倘若以少数人为关键,那么大多数人可能会以“暴力”推翻当前秩序。
8、治理社会:法治、人治、无为而治。
9、法治比人治可靠,因为历史时常说明,人的直觉自律是不恒常的。
润物细无声的作文高中八百字
篇一:《润物细无声作文》[润物细无声作文]她,如春雨般,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润物细无声作文。
题记灰蒙蒙的暮色中飘落下触人心弦的雨滴,缓缓放下窗帘,触摸久违的耳机,一曲柔和的旋律载着思绪飘向熟悉的地方。
翻开被尘封的记忆,温习过去的昨天。
曾经令我无法释怀的一幕幕又一次浮现在眼前,多少个下雨的午后,眼看着同学被一个个接走,强装着淡定和他们挥手道别,心中早已如热锅上的蚂蚁般焦急。
我渴望着,等待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如天使般降临&然而,现实是如此残酷,希望又一次破碎。
回头看了下仍保留着暖气但又倍感冷清的教室,带着不满和埋怨冲向雨中&回到家时,身上已找不到一处干的地方。
可是你又只是淡淡的一句:饿了吧,换好衣服来吃饭&便又继续忙你手中的活了。
不解,深深地不解,你为何如此冷淡?于是我在一次又一次相同的经历里一点点地坚强,才慢慢懂得,你的良苦用心,你所谓的冷淡不过是对我的一种磨炼,心灵上的磨炼!仔细留意,发现你的关心总是无微不至。
可笑,我居然还用冷淡来诋毁你,你若知道,会很失望的吧,但我相信你绝不会有责怪,因为那只是一个孩子的无知,永远的孩子!想要说点什么,可那毫无意义。
在这窗外飘零着细雨的晚上突然心有所悟,你的爱并不如别的母亲那样热烈,只有父亲的深沉;你的爱一点儿也不娇气,柔韧中带有一丝刚强,以至于有时让我无法释怀,但总受益匪浅;你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表达的爱却富含哲理&总之,以我的水平还无法用这贫瘠的文字完美的将你的爱描绘出来,只得说:你的爱,如春雨般,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初三:雪寂篇二:《润物细无声作文 (2000字)》润物细无声作文润物细无声作文(一)春天的气息时淡时浓。
最大的不同之处便是空气中的潮意陡然多了不少,雨就藏在其间,半落不落地飘着,湿漉漉,十分好闻。
等到真的痛快淋漓地下了一两场后,老干嫩芽上的尘便统统被洗去了,润润的绿冷不丁地一下子伸到你的面前来。
植物在雨中成长,我同它们一同成长。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意思是法律可以稳定天下的事物,道德可以滋养人的内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的行为规范。
说明了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出自现代短语。
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
《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
”
安: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与“危”相对。
《尔雅·释诂下》:“安,定也。
”
天下:古时多指中国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全国。
《书·大禹谟》:“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
德: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诸葛亮《诫子书》:“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
润:本义为雨水下流,滋润万物。
杜甫《春夜喜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
人心:人的心地。
《孟子·滕文公下》:“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詖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
”。
法在文言文翻译
夫法者,国之栋梁,民之脊梁。
有法,则国家安宁,百姓乐业;无法,则国乱民愁,盗贼横行。
法者,国之重器,不可轻视。
孔子曰:“刑罚不爽,则民畏法;法畏,则国不乱。
”是以,古之圣王,皆以法治国,以法正民。
法之始,盖源于自然。
天地造化,万物生生不息,法亦随之而生。
天有天道,地有地道,人有生理,法有法理。
天道地道,各有所法;人生理法,亦各有所循。
故曰:“天有法,地有法,人有法,法有法。
”此乃法之初也。
法之行,在于人心。
人心者,法之根本。
人心正,则法行;人心不正,则法废。
故曰:“法者,所以正人心。
”人心不正,法虽严,亦难行。
是以,法之施行,必先正人心,使民知法,畏法,遵法。
法之用,在于正风俗。
风俗者,国之体也。
风俗正,则国治;风俗不正,则国乱。
法之用,在于正风俗,使民习于正道,远离邪僻。
孔子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此乃法之用于风俗也。
法之效,在于正国家。
国家者,法之主体也。
国家正,则天下太平;国家不正,则天下大乱。
法之效,在于正国家,使君臣有序,上下和谐。
孟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此乃法之效于国家也。
法之极,在于正天下。
天下者,法之极致也。
天下正,则百姓安居乐业;天下不正,则百姓流离失所。
法之极,在于正天下,使四海之内,皆遵王法,共保太平。
老子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此乃法之极于天下也。
法者,非一成不变。
时移世易,法亦随之而变。
法之变,非为变而变,乃为适时代之变,应民心之变。
故曰:“法者,所以适时宜民。
”法之变,必合时宜,合民心,方为良法。
法者,国之宝,民之福。
法之兴,国家昌盛;法之衰,国家衰败。
故人君立法,必以民为本,以法治国,以德化民。
法之立,必公允无私,明察秋毫,使民无怨言,国家长治久安。
总之,法者,国之重器,民之准绳。
治国安民,必以法治为先。
法之立,在于正人心,正风俗,正国家,正天下。
法之用,在于适时代之变,应民心之变。
法之效,在于使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
《西窗法雨》读后感
一直以来,对法律书籍都停留在枯燥乏味、艰深难懂的印象上,直到阅读《西窗法雨》后,才发现文学和法律竟然真的可以融为一体。
读这本书就像看一本悬疑小说似的,越往后读越有兴趣。
正如序言所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读完之后这“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我这个法律门外汉的“心”。
刘星老师用讲故事的方法讲法律,这一点尤其让我佩服。
古今中外的故事,作者信手拈来,这些故事涉及广泛:有的是一些中外著名案件,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辛普森案;有的取材于经典文学作品中的故事,如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也有平民百姓日常关心的事情,像其中《俄勒冈州女工的胜利》中争取女权以及书中谈到的关于死刑的存废这些方面的问题;甚至连《宰相刘罗锅》中的一幕也被他匠心独运,谈到了法律内外的平等与不平等问题。
作者仅从一个短小精湛的故事出发,就能生动形象的向读者传授法律知识,可谓妙笔生花。
在我的阅读过程中,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有如下几个故事。
首先是在论述“半法治”与“全法治”时,作者举了这么个例子:英国前特工赖特在英国出版回忆录《抓间谍者》被禁,他就在澳大利亚出版了此书,而后英国国内多家报纸连篇转载,英国政府向法院起诉,认为这些小报犯有蔑视法院罪,但接连败诉。
这桩小案谁输谁赢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
这一案例外加作者所写的另一篇《官方面子》,让我联想到了斯诺登事件。
爱德华·斯诺登曾是美国中央情报局技术分析员,2013年6月他向媒体提供机密文件致使包括“棱镜”项目在内美国政府多个秘密情报监视项目“曝光”,美国《华盛顿邮报》和英国《卫报》根据斯诺登提供的大量机密文件所做的监控事件报道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在美国社会引发了激烈讨论,并促使美国总统奥巴马做出限制政府监听权限的决定。
2014年4月14日,斯诺登揭露美国政府实施大规模监控的有关新闻报道,获得2014年度普利策新闻奖。
润物细无声
润物细无声------读《西窗法雨》有感正如程文超先生在为本书所做序文《小文论方圆》中所言,这“雨”的确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相较于大多数“严肃”的法理书籍,《西窗法雨》的确是一本难得轻松的读本。
作者刘星先生在本书中所述的与其说是案例倒不如说是经他过滤后的故事,与其说是阐述法理不如说是在道来一些道理。
与大部分人一样,我也一度认为与法有关的东西是艰深晦涩的,这些太过“硬质“的东西在我看来并不适合作为随身读物,不轻松,不温和,不能使我安静下来思考。
但是不得不说,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拾起的这本书倒的的确确是改变了我的看法。
从翻开到再合上居然不知不觉中就过了2个小时,意犹未尽,躺下休息,大脑尽也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于是辗转反侧。
之后的阅读过程都似这般,我干脆在书页上写写擦擦,也顾不得什么干净整洁了。
这本书使我接触到大量西方国家的法律案例,从古到今,有名或是无闻。
先生在讲述这些案例的时候剥去了它原本“刻薄”的条理,让它们以小故事的形态出现在读者面前,然后从文化历史背景入手对其进行剖析,常常是一个小故事就能够抽出一段西方法制史,于小巧的篇幅中勾勒出一段历史的轮廓,这种四两拨千斤的写作方式不可谓不巧妙。
例如《“上下关系”还是“契约关系”》一文,先生就以不过几百字的篇幅将西方法制史上十分重要的“社会契约论”讲述得鞭辟入里,却不让人有丝毫乏味的感觉。
在《死刑的存废》一文中,先生从两个例子入手,对不同国家人民观念变化进行了阐述,使我们看到社会观念对法制的影响,从而引导我们对死刑的存废展开人道主义思考。
在《活的法律》一文中,先生甚至从一本描写19世纪普通人生活的小说引申出应该重视日常生活中我们所接触的各种社会组织规则的作用,并且指出,从社会控制学层面上来说,这些与我们所认为的法治机关毫无联系的规则都应被视为法律。
本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从一些被先生简化的案例而产生出的一系列对历史对现状甚至是对未来的思考。
这种将抽象的法理具象化得表达方式使得先生的这一场“法雨”更加接地气,从而于无声处潜入人心。
《西窗法雨》简介及读后感
[《西窗法雨》简介及读后感]简介这本书曾在《南方周末》以专栏形式连载,《西窗法雨》简介及读后感。
一篇篇短小精悍的文章,犹如一道道美味佳肴,组成了《西窗法雨》这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
本书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读后感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
”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
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当苏格拉底为捍卫雅典的法律慎重的选择饮毒自尽时,两千多年来,这位哲人的抉择,带给人们无尽的议论和探讨,这是否为一种迂腐,一种理性的败走……当纽伦堡的判决一锤定音,法学家奥斯丁所宣扬的“恶法亦法”在德国纳粹分子的狡辩中被“善恶价值”的尺子狠狠地裁量为“恶法非法”时,一切都在引发世人的思考,法律是否就是正义……当180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亲自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充分彰显法院的审查权利时,西方国家的法官手执宪法,左右审视各种法律,找到违宪的便取消其“家族”资格的力量的做法引发了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人的无尽思考……是的,就是这样一个个的小故事,告别了用晦涩的语言表达深刻意蕴的方式,却带给人们无尽的思索。
西窗法雨读后感欣赏
西窗法雨读后感欣赏《西窗法雨》一书由刘星著作,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读过呢?作者用平和幽默的手法讲述了西方的法律文化,调动读者们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当我第一次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首先了解了程文超先生对于这本书的评价,从而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
程文超先生是这样说的:“一正的西窗法雨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
“窗”小,“雨”也不大。
开办者大约有使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意思。
可那“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读者心里就掀起了波澜。
结果,雨仍然是“细”的,雨声却大了起来,颇有些轰动效应。
这些话让我对刘星老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作为一个法学入门者,我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感觉到非常的舒适。
在我们的传统印象来看,法学总是枯燥乏味的,给我们的印象停留在一条又一条枯燥的法律条文。
但是刘星老师将我们印象中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成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
让曾经苦口的良药变成了可口的大餐,我在不知不觉被他这种写法所吸引。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我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带领我走进法学世界。
开启我的法学大门。
(一)故事中的法律刘星老师并不是单纯的讲述中国或者外国的故事。
当他讲述西方的法律故事时总是润物细无声的给我带来有关法的知识。
当苏格拉底的誓死不越狱选择为捍卫雅典法律的尊严时,选择饮毒自尽。
苏格拉底的决定给后人带来无尽的讨论,这位伟大哲人的做法是否过于迂腐。
当安提戈涅按照宗教的习惯埋葬了她的兄弟。
当国王把她逮捕起来,问她为什么要违反法律时,安提戈涅说:“我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但是,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名词解释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名词解释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短短八个字,蕴含着无尽的深意,就像那深沉的大海,表面看似平静,底下却藏着无尽的奥秘。
咱先来说说法安天下。
法是什么?法就像是一把尺子,量出是非曲直,给咱这社会划出明确的边界。
它像个铁面无私的包公,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只要犯了法,就得接受惩罚。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那这世界还不得乱了套?小偷可以肆无忌惮地偷,强盗可以明目张胆地抢,人们生活在恐惧之中,没有丝毫的安全感。
法的存在,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有所忌惮,不敢轻易作恶。
这不就像是给咱们的生活罩上了一层坚固的保护罩吗?再讲讲德润人心。
德啊,它就像那温暖的春风,轻轻拂过人们的心田,滋润着每一个人的灵魂。
有德之人,心怀善良,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
比如说,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这小小的举动就是德的体现。
再比如,看到有人摔倒了,主动上前扶一把,这也是德。
德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东西,它就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在那些细微的小事里。
有德的社会,那是多么美好啊!人们之间充满了关爱和信任,邻里之间相互帮助,朋友之间真诚相待。
这不就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吗?法和德,它们可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法是硬性的规定,是底线;德是软性的约束,是高线。
就好比盖房子,法是那坚固的地基,保证房子不会倒塌;德是那精美的装修,让房子变得温馨舒适。
如果只有法,没有德,那社会可能会变得冷冰冰的,人们只是因为害怕惩罚而守法,却没有内心的善良和自觉。
反过来,如果只有德,没有法,那也不行,没有明确的规则和约束,一些坏人可能就会钻空子,为所欲为。
所以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两者缺一不可。
咱们既要遵守法律,不越雷池一步;又要培养自己的品德,用善良和爱心去对待他人。
咱们每个人都应该在心中种下法和德的种子,让它们生根发芽。
在生活中,咱们要时刻以法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要用德来滋养自己的心灵,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温度、有爱心的人。
这不就是咱们追求的美好社会吗?难道咱们不应该为这样的社会努力吗?让咱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写照!。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想起刚进大一学习法理学的第一堂课时,通过老师的推荐我结识了《西窗法雨》这本书,仅仅是书名就透露着宁静而深邃的味道,浅显易懂的书名。
此时读完这本书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作者刘星透过西方世界这扇窗,向我们讲述了关于法的故事、道理。
开的是“西窗",下的是““小,作者本书的文字犹如书名一样,沉稳而又宁静,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意。
可那“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读着读着,我就被带入了那法的世界,他讲着西方的法律,却又像是在讲“雨"也小。
一纸千于字,挺低调的。
中国的现状,让人时时思考中国的问题。
作者是研究西方法理学的学者,对法律问题,他不仅讨论法律的制定,而且讨论为什么、凭什么制定这些法律.小故事,告诉我们大道理。
这些是我对此书的总体感悟.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
人治和无为而治。
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
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
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
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
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
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
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
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
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
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
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意思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意思“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是一个成语,意指通过依法治国来保证社会安定,以德行来启发人心。
这个成语源自《尚书·泰誓》:“法自天地立,受命于民心。
故曰:立法安邦,德化人心。
”它强调了依靠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同时通过崇尚德行来引导人民的行为和思想。
具体来说,法是指法律,它是社会规范的体现,具有强制性。
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可以保证社会的秩序和公正,让人民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环境中,得到公平的待遇和保障。
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的制约,使每个人都能够在法治框架下享有权利和义务。
而德则是指德行,它是个人的品质和道德准则。
德行是人们内心的驱动力,是人们行为和思想的根本准则。
弘扬德行可激发人们的善意和正能量,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强调了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的重要性。
依靠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但若仅靠法律来管理社会无法避免法外之地的存在;而只依靠德行,虽然能启发并影响个人的行为,但无法保证每个人都能具备良好的品德。
因此,法与德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
进一步拓展,“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还能引申出对良好治理的思考。
良好的治理应该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政,使政府行为合法、公正、透明,通过法律和制度来解决社会问题。
同时,也要注重培养人民的德行,通过道德教育和社会引导,激发人们的自觉自愿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益并积极参与社会建设。
只有法律与德行双管齐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定的社会环境。
法大于情而融于情的佳句赏析
法大于情而融于情的佳句赏析1.法有时需超越情感,才能真正融入情境。
2.面对复杂纷扰的情感世界,法能给予明晰而有序的指引。
3.法律是情感与理智的完美结合,为社会秩序带来稳定。
4.在法治社会中,情感被理性的法律所制约,化为秩序与公正。
5.法律的权威超越个人情感,以平等和公正统一社会。
6.法律以智慧与公正抚慰人们内心的情愫。
7.在法治社会中,法律赋予了人们情感的安全感。
8.法律通过规范情感的表达方式,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
9.法律是情感的调和者,使人们相互理解与尊重。
10.在情感失控的时刻,法律起到了引导和约束的作用。
11.法律的力量能够让人们的情感得以有效的表达和传递。
12.法律是情感的崇高表达,让社会充满爱与宽容。
13.感情是人类的天性,法律则是社会的保护伞。
14.法律是情感的引导者,使人们更加理性和冷静。
15.法律是情感的约束,使人们的行为更趋合理和公正。
16.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情感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17.法律调和了人们充盈的情感,使之不至于泛滥成灾。
18.情感的深度在法律约束下得以成为社会的动力。
19.法律是情感的守护者,保护着每个人的尊严与权益。
20.法律赋予了人们在爱情中追求幸福的权力保障。
21.法律是维护情感宣言,使每个人都能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22.法律使情感不再盲目,而成为理性和有意义的表达方式。
23.法律为情感的自由提供了平台,让人们勇敢追逐真爱。
24.法律是情感的信使,传递着正义和公正的信息。
25.法律唤起了人们对爱情和亲情的尊重和珍惜。
26.法律的公正使情感的投入更加可靠和安全。
27.无法无天的情感在法律面前变得微不足道。
28.法律赋予了情感以共同的价值观和规范。
29.法律让情感在合法的范围内发光发热,为社会融入温暖。
30.在法治社会中,情感得以真正纯粹地流淌,没有掺杂邪恶。
31.法律是情感的守门人,确保其不被滥用和伤害。
32.法律是人们情感的凭证,保护着每个人的快乐和幸福。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意思解释
1.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就是说法律能让天下安定。
你想想,如果没有交通法规,马路上得乱成啥样?汽车到处乱开,肯定天天出事故,大家都不敢出门啦!法律就像一把大伞,保护着我们,让社会有秩序。
而道德呢,能滋润我们的心灵。
就像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这就是道德在起作用,你心里会觉得舒服,周围人也觉得温暖,这就是德润人心。
2. 法律能安定天下,这好理解。
打个比方,要是没有法律禁止偷盗,那大家的东西都不安全,每天都得提心吊胆,像防贼一样防着周围人。
法律就像一个坚固的城堡,把坏人挡在外面,让我们在里面安心生活。
那道德呢?道德是能温暖人心的小火苗。
就像你看到有人摔倒了,扶一把,这小小的举动,就像火苗点燃了大家心里的善良,这就是德润人心的力量。
3.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啥意思?法律就像严厉的老师,让社会这个大班级有纪律。
要是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打架斗殴,那街上不得天天有人闹事?有了法律,大家才不敢乱来,社会才能安稳。
道德呢?道德是甜甜的蜂蜜,滋润着我们的心。
比如你对邻居友善,邻居也会对你好,这种友善的氛围就像蜂蜜一样甜,让大家心里都美美的。
4. 法律是安定天下的定海神针。
你看大海,如果没有定海神针,那海浪不得把世界都淹了?社会也是,没有法律,坏人就会像洪水一样泛滥。
有了法律,坏人就不敢轻易作恶。
道德呢?道德是温暖心灵的阳光。
就像冬天里,阳光照在身上,你会觉得暖和。
一个有道德的社会,大家都相互关爱,就像沐浴在阳光下一样舒服。
5. 咱来说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律是保护我们的铠甲,要是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那些作家、发明家的成果被人随便偷,他们得多伤心,谁还愿意创作、发明?法律让大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保障社会稳定。
道德呢?道德是能让心灵开花的春雨。
你对人诚实,就像春雨滋润花朵一样,能让彼此的信任之花开放,让人心变得美好。
6.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法律像坚固的堤坝,挡住违法犯罪的洪水。
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商业行为,市场就会乱套,假货到处都是,消费者就惨了。
读《西窗法雨》有感
读《西窗法雨》有感读《西窗法雨》有感1在法理学的课堂上,这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必读书,当时的我以为这本书会跟《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等众多法律书籍一样无趣、晦涩难懂,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放在心上,细细地去品读。
然而就在几天前,有人再次跟我谈起此书,说这本书不像是一本法律书,读起来轻松有趣。
听了之后我心想这本书得翻出来读读了。
这本书是刘星教授的法学随笔文集,共有七十多个经典的法律故事,虽然看似讲的是法律故事,但却是透过每一个浅显易懂、甚至是大家所熟知的小故事传播背后的法理,引人思考。
每一个小故事,作者都能结合当下中国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悟与思考,同时也能让读者思考其对当下中国的现实意义。
法律是人所制定的,其稳定性与确定性难免会给其带来滞后性等缺陷,而当这种缺陷运用到个案中时,难免会有不公正的时候。
在当下,我们有时也会讨论评价在法律运用到个案中时是否公正,而在面对这种不公正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在本书的开篇《苏格拉底的慎重》中为我们展现了这位哲人在面对不公正的法律时的选择与思考,苏格拉底即使在知道对其审判的法律不公正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了服从法律,接受法律对其的处罚。
这位哲人对法律的慎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我想这就是西方人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权威性的认可,将法律当作心中的信仰,并通过自己的言行所表现出来予以维护尊重的典型吧。
程文超教授评价此书: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它不仅丰富了读者的法律知识,更是启迪了读者的法治思维,带给读者的不仅有横向的广阔视野,更有纵向的深度思考。
这些都随着书中的那一个个小故事扎进了我们的心底,让我们再看待每一个实践案例与每一个法学话题时,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读《西窗法雨》有感2踏入心仪的法律系,恩师为我推荐的第一本法律课外书,就是《西窗法雨》。
他说,"此乃探究法律精神的经典入门之作".初读的时候,心情虽然恭敬,但是还未完全领略其味,误以为就是介绍西方有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的教科书,只不过语言幽默些罢了。
法润人心蕴含的道理
法润人心蕴含的道理
“法润人心”蕴含的道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工具。
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 法律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法律,任何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3. 法律的实施需要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只有当人民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 法律的实施需要得到监督和保障。
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才能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5. 法律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和人民的需求。
总之,“法润人心”蕴含的道理主要表现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需要得到监督和保障,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同时,法律也应该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平等、制约和保护的原则,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外有情的名言警句
法外有情的名言警句
1. 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人心是有温度的呀!就像那个小偷,他偷东西是不对,可他是为了给生病的妈妈买药啊,这时候难道不应该有点情吗?
2. 法外有情不是让法律失效,而是让正义更有人情味!比如说一个人不小心犯了错,他已经非常后悔了,难道不应该给他个机会吗?
3. 法律是准则,但情能让法律更完善呀!好比一个孩子为了救人才犯了小错,这能一板子打死吗?
4. 法外有情,这是人性的光辉呀!像那个司机为了送病人闯红灯,这时候执法者难道不应该网开一面吗?
5. 法律要遵守,可情也不能忽视啊!想想那个为了保护朋友而打架的人,他的义气难道不值得考虑一下吗?
6. 法外有情不是纵容,而是一种理解!就像那个被骗后无奈违法的人,他也是受害者呀,不该多些体谅吗?
7. 法律是硬杠杠,但情是温暖的阳光呀!比如一个老人为了生存不得已做点小买卖,能不睁只眼闭只眼吗?
8. 法外有情,能让社会更和谐呢!像那个犯了错后积极改正还帮助他人的人,不应该给他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吗?
9. 法律无情但人有情呀!想想那个为了家庭拼命工作却不小心违法的人,难道不应该心疼一下吗?
10. 法外有情是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好比那个一时冲动犯错后痛改前非的人,不该给他个机会重新做人吗?
我的观点结论:法外有情是必要的,不能让法律成为唯一的标准,而忽略了人性和情感的存在,这样才能让社会更美好。
2023年《西窗法雨》读后感
2023年《西窗法雨》读后感2023年《西窗法雨》读后感1刘星带我们走进了一个新的小世界,在这个小世界里,我们一起跟着刘星,看着窗外的雨滴滴答答落下。
在《西窗法雨》这本书里,我们从不同的视角看到了不同的法与正义。
我将从四个自己印象深刻的问题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半法治”与“全法治”法是中国古代法家的代表思想,其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维护社会稳定,但多数情况下统治者自己不在法律约束范围内。
现在看来,法似乎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但并未完全脱离古代社会法的目的。
在西方,近代以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和中国差不多,但到了近代以后,统治着也得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作者说:“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第二,政府旁边的法院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我们转换视角,来看一看中国法院与政府间的关系。
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法院和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而政治上是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在人事、财物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
法院的人事关系是由同级党委组织部管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档次由同级政府的人事局在负责管理;法院的财政也是由同级政府的财政局支付。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没有干涉司法机关办案的权利,并且司法独立中也明确规定司法机关组织系统独立。
司法独立必然要求司法部门与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在权限上分立,在机制上制衡。
但法院很多时候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或多或少的都受到政府的干扰。
甚至还要看政府的脸色。
如何才能实现公正的审判呢?若通过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绝对隔离来实现,事实上这一点在任何国家都做不到。
书评西窗法雨
夜赏《西窗法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在春意阑珊的夜里,台灯下,独坐,沏一杯香茶,室友熟睡的鼾声和帘外偶尔刮过的风声,倒也显得十分悦耳。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突然有种陶醉于诗境的感觉,而随风潜入夜,最令人赏心悦目的,却是那近手边的西窗法雨了。
书的作者刘星先生是一位博学的法学教授,自书名就可见一斑。
西窗法雨,单是推敲这几个字,便油然而生诗意。
有人说,枯燥的法律和柔美的文学是很难联姻的。
而刘星先生却如小说家般在《南方周末》开始了连载,一字一笔沁人心脾,真的让法学化作文学的云彩下了一场雨,不紧不慢,恰到好处。
这本书既是学术随笔,内容自然也不会如专业书一般庞杂。
正如散文一样,全书亲切平和,对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点拨评说,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却如同读者聊家常般,不经意间启蒙着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引人深思。
翻阅章页,首先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先知的故事。
苏格拉底,我们都熟悉,他的死刑是不公正的,于今人看来,于其弟子看来。
越狱,或饮毒?他选择了后者,我们在慨叹其固执之时,却不得不对这位先哲肃然起敬。
正如伏尔泰曾言,“也许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苏格拉底也正是用生命在捍卫法治的尊严,在告诫世人有些东西比生命更为重要,像理性,像秩序。
同样慎重,戏剧中的安提戈涅选择了遵从自我内心的要求,这于西方人看来,并非挑战秩序,而是选择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世俗法律之上还有法则的观念长期盛行,而大多数时候都表现为正义与公正。
而体现正义之时,往往是法律有所矛盾,即缺陷在现实中被检验出时。
如女工诉老板穆勒案,女工认为劳动福利法规定了最高劳动时间,而穆勒认为加班是签订了契约的,契约绝对自由。
就在法官难以决断时,一位大律师从法律的本质出发慷慨陈词,法律是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正义彰显不可替代,最终女工胜诉。
类似的在一起汽车合同纠纷案里,受伤的夫妇本无具体法条可依是不可能胜诉的,但法官却认为法律的目的在于公正,因此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之时,公正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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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雨潜入人心——刘星《西窗法雨》读书报告摘要:刘星的《西窗法雨》曾在《南方周末》以专栏形式连载。
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
“窗”小,“雨”也不大。
一期千余字,挺低调的。
今天,“此等好文章”汇成了书,“雨”便成了“湖”,在这湖里畅游一通,自是别有一番情致。
1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和维权意识的空前高涨,《西窗法雨》真是“好雨知时节”,下进了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这本书并不像普通的法律书本那样枯燥,相反,书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案例在向我们说明着法律背后的大智慧。
书中每个观点都引人深思,每个案例都活灵活现。
本文就本人对这本书的读后感受和思考做以简要论述。
关键词:恶法死刑善良违法陪审团无罪推定人人平等一、作者简介刘星,北京人。
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都有法学随笔专栏。
二、内容简介这本书以家常式的通俗易懂的话语、对西方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做了深入的剖析。
案例从古至今,写法新颖,语言幽默,但却引人深思,深深吸引了我。
在整本书中,作者泛泛而谈,短短的千余字内却会提出一个法律观点。
这些观点有些是纯法律的,但更多的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
书中分析的西方案例,谈的是西方文化,但每一个观点都对中国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启蒙作用。
读完整本书后,最大的体会是,我们应该让法律意识深入每个中国人的心,让法律思维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三、书中的主要观点1、恶法到底是不是法作者开篇提到了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口才了得,但却性格倔强,常常利用辩证法让那些学富五车的人哑口无言,但却被智者们判以饮毒而死。
行刑前,其学生安排他越狱,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服刑。
按我们理性思维来说,苏格拉底是完全可以不遵从这种法律的。
同样,作者还提到了西方德纳粹的法令。
因此,就有一个疑问:恶法到底是不是法律?在西方,有两种很矛盾的观点:一方面,人们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恶法非法;另一方面又希望法律可以摆脱价值判断的干扰。
2、死刑到底要不要废除1引自刘星《西窗法雨》序言书中,提到了一对案例。
在希腊,一个名为帕帕多普勒斯的公司,逼老人们交出遗嘱,然后将其毒死,致使先后有八位老人遭其毒手,最终被判8次死刑。
另一个案例是在荷兰,一个杀人狂克鲁斯专门杀害小孩,同样毒害了几个鲜活的生命,但却被终身监禁,而非死刑。
于是这里边就涉及到了死刑到底应不应该废除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重说纷纭,但废除死刑的国家却是越来越多了。
大概有以下说法支持废除死刑:(1)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造成“人杀人”的恶性循环;(2)死刑并非能够达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与我们的初衷相悖;(3)人的生命并不能由国家来剥夺,国家是因为人的赞同而建立起来的。
3、善良的违法1970年,在英国威尔士地区,居民因不满电视台播放的节目而拒交电视接收费,被法院判给他们处罚,可是居民宁愿受罚也要拒交。
这就是一种善良的违法。
当然,对于这样一种善良的违法,前提是违法者要有勇气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这种违法的积极意义是:当人们用善良违法的方式来表达意愿时,并且其要求相当迫切时,政府应该反思自己的法律与政策,从而使法律真正实现民主。
4、法律和规律我们都知道英文中单词Law是法律、规律的意思。
法律和规律是不同的,但是西方人将法律和规律放在一起,似乎是要说明法律来自规律,法律应该是规律的一部分。
因此有意识地增加“法律与规律具有内在联系”的观念,或许我们就会像信服规律那样信服法律。
5、法律的条文与目的一个市政委员会,颁布了公园内不得停放机动车辆的法令。
一天某军人团体将他们在二战时使用的吉普车开进了市中心公园,因此门卫与军人发生了争执,最后闹到了法院。
在法庭上,军人给出的理由是为了让人们永远记住战争与军人。
实际上,颁布此法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园中噪声污染、防止践踏草坪的现象,显然这辆吉普车的停放并没有与此目的相违背。
其实这个案例可以引起我们做出如下思考:立法者在立法时若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立法,那么他就是非理性的,因此司法者不仅要看法律条文,还要看目的,将目的视为法律的一部分,法治可能才会具有理性。
6、无罪推定如果我们去看一场审判过程,多数人都会认为被告席上被押上来的人多半是犯事了,或者他很可能就是罪犯。
但在西方法律中,总是要进行无罪推定,也就是先假定他无罪。
这种推定的出发点是价值选择。
当被告人还未被最终证明有罪时,他像其他人一样也有权利,西方人要警惕被告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7、照老规矩办法学家称之为“遵循前例”,也叫判例法。
人们说,这种方法有着许多的好处:1、使后来的法官判案省时省力;2、这种判法可以保持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3、后来人又增加了一个优点:判例法是法官阶层创造的,代表了一种精英文化,这种精英文化有时可能起到对立法机关法律的纠偏作用,由此可见,判例法还是有意义的。
四、对本书的一些思考1、中西方法治的差异源于对人性善恶的认识不同在西方,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治就已经相当成熟了。
而当时的中国还处于一种比较落后的“人治”状态。
西方这种成熟的法治社会并不完全是他们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而且是西方人普遍认为“人性恶”的产物。
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圣经》中认为,人性生来就是罪恶的,所以我们要在这个世界上多做善事,来弥补我们犯下的罪恶。
而中国人的“三字经”中就指出,“人之初,性本善”。
因此对于人来说,教育有着感化人性的力量,教育可以使人改邪归正。
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都缺乏有效的法治。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不得不对“法”有新的认识。
不是说我们去肯定人性恶,也不是否认人性善,而最根本的是用有效的、民主的、公平的法律去治理这个社会。
对于那些危害社会的人,或者对社会存在潜在危险的人,我们采取的手段无非就两种:心灵的教育和肉体的惩罚。
前者就是我们所说的道德,后者就是法律;前者是自觉的,而后者是强制的。
而在当今这个社会,我认为我们应该让教育和法律并行,起到双管齐下的作用。
2、关于陪审团制度这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看过香港片的人也知道,我国香港采用的也是这种陪审团制度。
传统的陪审制是随着审判制度而发展起来的一项诉讼制度,最早起源于奴隶制雅典和罗马时代。
公元前6世纪,古典著名的政治家梭伦实行一系列改革,其中一项就是设立被称为“赫里埃”的公民陪审法院。
每次审判时,审判结果由陪审法官投票表决,投票方式是往票箱内投放石子。
而古罗马的司法审判权最初属于民众大会。
古希腊和罗马的这种模式对当时的司法活动有着很深的影响,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通说认为,英国是现代陪审团制度的母国。
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陪审团又发展为起诉陪审团(大陪审团)和审判陪审团(小陪审团)想分离的制度。
一般认为,确立陪审制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与神明裁判和立誓免罪相比较,陪审制更具有合理性;第二,陪审制的建立与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关联密切。
于是,陪审团很快成为英国的一种主要诉讼方式,在英国的司法史上占领了重要的地位。
而与英国相比,陪审团制度在美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
那么,为什么陪审团制度在法治相当发达的西方社会如此流行呢?普遍的说法如下:第一,陪审团的组成人员和人数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民主性,避免法官独裁,同时陪审团制度也是遏制司法腐败的防护堤;第二,陪审员虽然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律教育,但是他们的背景和文化程度与被告和嫌疑人的背景更加相似,所以对他们的主观心理有更好的了解,而法官是经过高等教育的精英人才,可能很难做到这一点;第三,在陪审团中,还会产生一大批优秀的律师。
3、当法律存在缺陷时,“人治”有时并不是件坏事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并不是面面俱到的,百密总有一疏,而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些律师总是最擅长钻法律的空子。
也有一些非常聪明的商人总是行走在法律的边沿。
因此,就有这样一个问题,明知某种行为肯定要受到制裁,但由于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我们只能忍气吞声。
在西方,有的时候就存在这样一种“人治”的现象。
这里引一个美国新泽西州的一桩汽车合同纠纷案。
原告是亨宁森夫妇,被告是一家汽车公司。
亨宁森夫妇用奋斗多年的积蓄买了一辆很漂亮的汽车。
一个周末,夫妻俩应邀去朋友家做客,不料在途中因汽车零件的毛病而突然失控,撞向路边的一个广告牌,车倒没什么大碍,可亨宁森筋骨大伤,光医疗费就花了他一年的积蓄。
于是两人就将汽车公司告上了法庭。
而汽车公司在法庭上颇为沉着地拿出购车合同,上面写着,汽车公司的责任仅限于更换有瑕疵的汽车零件,其他问题概不负责。
按照合同亨宁森夫妇是赢不了这场官司的,不料法官判亨宁森夫妇胜诉。
给出的理由有三:一、契约自由并不是不受限制的一成不变的原则;二、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生产人们广泛使用的、必须的、复杂的、有潜在危险的产品,如汽车零件等,商家必须承担特殊的责任;三、法律不允许别人利用法律把自己当作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工具使用。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法官判决的出发点在于“公正”。
而这种看似“人治”的、灵活的判决只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才能够让人信服。
4、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平等是法律一个重要的特征。
古时就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说法。
但实际上这样执行的却少之甚少。
而在西方,这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真是深入人心。
总统违反法律也要受到同样的制裁。
现在中国的大力的反腐行动似乎也是在给我们透露着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信息。
五、本书的写作风格1、以故事说理,材料丰富整本书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作者从一个小故事出发,在叙述中很自然地将读者引到了思考法律道理的路上来。
古今中外的故事,只要是支持作者想要阐述观点的,他便可以信手拈来。
读完整本书,我们不得不被作者渊博的知识、丰富的法学素养以及善于运用法律的能力所折服。
2、文学与法律相结合一般的法律书籍很容易让外行产生乏味感,而这本书全然无此意。
在作者拉家常的话语中,真正让我们感受到“法律不止是刑,不只是铁,法律是一种人的智慧”,因此,“你得到的,不只是一些法律条文,而是如何智慧地思考法律问题”。
23、编排巧妙,前后连贯整本书以苏格拉底之死开头,将我们的视野带入了西方的法治社会。
在内容的编排上,作者前后衔接紧密,层层深入。
在写作中还从不同的视角去看法律,让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逐渐加深,层层递进。
结语:用中国的眼光看世界,用世界的眼光看中国本文开篇引了这本书序言中的话: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
正是这样,本书中,作者给中国这样一个“法律饥渴”的社会带来了一场及时雨。
作者在书中以中国的眼光来看待西方的一些法律原则,同时也站在了西方的角度上来看中国的法律。
在向大家讲述西方法律背景的同时引导大家思索中国的法律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