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院校发展改革部发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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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6则

人社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6则
《意见》还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 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新职业
新职业频出成专业设置风向标 在重庆南坪人才市场,一些新颖的职业进入求职者 的视线,如社区文化专员、游乐场景造型师、家庭保障 规划师、居间人等。但这些职业抛出每月万元高薪却乏 人问津,而传统的文秘等岗位又出现数百人竞聘一个职 位的状态。不少求职者对这些新职位一无所知。“这些 新职业都是随着相应产业的发展而诞生的。”招聘企业 介绍,如社区文化专员职位,就是因为随着生活水平越 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小区出现,如何让业主生活得更舒 适是物管企业要考虑的问题。而家庭保障规划师和居间 人,都是保险事业和股市红火催生的新职业。“普通教 育目前没法直接培养这样的新兴职业人才,这方面的从 业者主要还是从职业院校培养。”重庆市人才交流中心 相关人士表示。 与新职业和新技术相对应的职业人才大多紧缺,给 广大职业院校提出了新的挑战,很多职业院校纷纷开设 了与新职业相对应的新专业。像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人物形象设计、老年服务与管理等比较生活化的专业课 程正在进入职业院校课堂。
《意见》强调技工院校要做好功能定位,突出办 学特色。同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技工院校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吸引和 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推 动全国技工院校全部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 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和国家助学金发 放、免学费政策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技工院校 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 化管理水平。
转户
重庆:农村籍大中专生可当“城里人” 近日,重庆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率先在 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等11所学校启动。 据介绍,重庆市目前有农村籍学生60多万,包括 今年新招收的17万农村籍新生和今年毕业的17万农村 籍学生,是工作启动后人数最多的一年。从明年起, 转户工作将形成每年17万 ̄18万(每年招收的农村籍新 生)的常态规模。

关于开设贯彻落实96号文件新专栏的通知

关于开设贯彻落实96号文件新专栏的通知

关于开设贯彻落实96号文件新专栏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职业》
【年(卷),期】2015(0)11
【摘要】各技工院校:为深入贯彻《人社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和《人社部2015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全面
反映各技工院校积极落实的成果,我社拟开设一批专栏,供大家分享与交流。

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1页(P161-161)
【关键词】技工院校;人社;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集团化办学;示范校建设;改革创新;职业训练;品牌专业;新闻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2
【相关文献】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价格三控管理政策工作的通知》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J], ;
2.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切实稳定住房价格文件的通知》加强住房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J],
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6号文件的通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通知)沪房地(1997)515号 [J],
4.民政部2019年1号文件: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J], 民政部
5.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劳动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对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建
金管[2003]25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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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

人社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

材料1人社部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一体化课程从教学组织形式到教学实践等诸多环节均颠覆了传统的教育观。

一体化教学抓住技工教育教学规律,促进了技工教育从知识教育向能力培养转变、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转变、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推动技工教育内涵发展,实现了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师一体化、教材一体化、教室一体化、学习主客体一体化。

日前,人社部在广州工贸技师学院召开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张斌介绍说,2009年7月,人社部启动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国17个省(区、市)30所试点院校64个班级中开展了第一学年的教学试验工作,共有2336名学生参加一体化课程教学试验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这次会议既是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会,同时也是启动焊接加工等10个新专业课程改革工作部署会。

”张斌说,加快技工院校课程改革,是适应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必然要求。

确立现代技工教育课程新体系一体化教学改革历经了试点启动、课程开发和试验推动三个阶段。

张斌表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试点院校已经构建了一体化课程体系雏形,为确立现代技工教育课程新体系奠定了基础。

课程标准、学生工作页和教学实施方案是相互配套的教学材料,也是一体化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斌说,试点院校组织开发完成的这些课程教学材料凸显了现代技工教育课程特色。

首先,课程不再是传统的学科体系,而是与企业的典型工作任务紧密相连,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相关课程、学习任务,课程学习内容与企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体现了学以致用。

其次,在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工作能力的同时,还注重培养学生的方法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社交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体现了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张斌告诉记者,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一体化教学将理论知识融入工作任务和教学活动,实现了干中学、学中干,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融通合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2.27•【字号】川人社办发[2013]73号•【施行日期】201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73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现将《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2月27日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完善我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技工院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和《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遵循技工院校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教学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坚持以学生为本,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和信息化,建立稳定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为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章专业设置管理第四条专业设置1.技工院校的专业设置应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中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

技工学校的常设专业不少于3个,高级技工学校常设高级技工专业不少于4个,技师学院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

关于转发《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校管理体制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 函 fo 5 ( 2 m1o号)转 ,
发给你们 ,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 强对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 . 加
认 真 履 行技 工 院校 管 理职 责 在 工 作 中遇 到 涉 及技 工 院 校管 理
结算 . 但是 门诊 特 殊 疾 病 医疗 费 统 筹 基 金 支 付 和 职 工 医 保 普 通 门 、 用 个 人 帐 户 支 付 的 医疗 费 用 直 接 结算 率还 较低 。省 医 急诊
各 级 人 力 资 源社 会 保 障 部 门要 在各 级 党 委 、政 府 领 导 下 , 认 真 贯 彻 全 国 人 才 工 作 会 议 、 国教 育 工 作 会 议 和 《 全 国家 中长 期 人 才 发 展规 划 纲要 (0 0 2 2 年 ) 、国家 中长 期 教育 改 革 2 1- 0 0 》《
困 难 . 期 向 地 方 党 委 和 政 府 汇 报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 完 成 各 项 定 为 医改 任 务 创 造 良好 的 条件 和 氛 围
四川 省 人 力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 厅
『 力资 源 和社 会 保 障 部 《 于做 好 人 社 系统 承 担 的 2 1 度 人 关 0 0年 医疗卫 生 体 制改 革 X 作 的通 知 》 本- ( 0 第 8期 ] - . 见 7 2) 年 q i 1
二 。 一 O 年 八 月十 九 日
为确保今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的完成 . 各级人社部 门要进

步提高认识 , 切实加强领导 . 按照职能分工 . 保质保量完成各
项 医 改任 务 ; 要切 实 加 强 与 相 关部 门 的沟 通 、 调 , 同推 进 各 协 共
项医改工作 : 要及时总结T作成效 、 研究工作 中存 在的问题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10.26•【文号】人社厅函〔2016〕416号•【施行日期】2016.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16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以下简称86号文件)要求,我部于2009年、2012年在全国130余所技工院校中开展了汽车维修等15个专业(课程)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我部决定从2016年11月起,在全国部分技工院校中开展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17个专业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一)试点专业: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与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建筑施工、电梯工程技术、食品加工与检验、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化工工艺、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环境保护与检测、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工业设计、无人机操控技术。

(二)试点院校:在全国部分技工院校中开展第三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参加试点的具体院校名单另行通知)。

每所试点院校每个试点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试验班。

二、试点对象试点对象为试点技工院校2017年秋季入学新生。

各试点院校可根据本院校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情况自行确定中级工或高级工试验班(零起点)。

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7页文档资料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7页文档资料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解读《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解读《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解读《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一个关于技工教育的五年规划,为全国技工教育事业描绘了发展蓝图。

回首2016 年,“大国工匠”无疑是个关注度极高的热词。

对于培养“大国工匠”,很多人认为技工教育在这方面大有可为,同时还能提高优秀技工人才的生活福利和社会地位。

那么,如何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技工教育的发展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2016 年岁末的一份《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给出了答案。

2015 年12 月中旬,人社部印发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人社部第一个关于技工教育的五年规划。

《规划》明确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为什么要制定专门针对技工教育的“十三五”规划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

技工院校作为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宗旨,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提高质量、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方针,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和促进就业创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15 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45 所,其中技师学院434 所,在校生322 万人,就业率达到97.4%,骨干院校就业率达到100%,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达500 余万人次。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企业技工荒的重要手段, 也可以为供给侧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支撑。

早在2016 年7 月,人社部就印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为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解读《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为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解读《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工作 座谈 会 ,颁 布 了 《 国家 中长 期 教育 改革 和发 展规 划纲 要 (0 0 2 2 2 1- 0 0
年 ) , 些 都 对 技 工 院校 改 革 发 展 带 了新 的机 遇 , 提 出 了更 高 的 要 求 。 》这 也

鉴于 以上两方面的情况, 我们在进一步 总结技 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的 基础上, 针对 当前技工 院校发展 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 , 按照党 中央 、 国务院的有关要 求, 就抓 住新的发展机遇 , 一步推动技工 院校 发展 , 进 下发 了《 关于大力推进 技工 院校 改革发展 的意见》 。
措施。
总的考虑是 , 进一步完 善支持技工 院校 改革发展 的政 策措施 , 提升技工 院校 硬 实力 , 强化 软实力, 强吸 引力, 增 扩大影 响力, 持技工院校在职业 教育新一轮 支 改革发展 中赢得新 的比较优势 , 为推进技 能人才 队伍建设和服务就业创造条件 。
问 : 工 院校 包 括 普 通 技 校 、 技 高级 技 校 和 技 师 学 院 。 实 际 办 学 过 程 中 。 在 3类
“ 能 型 人 才 在 推 进 自主 创 新 方 面 具 有 不 可 替 代 的重 要 作 用 ”“ 有 一 流 的技 工 , 技 ,没 就 没 有 一 流 的产 品 ” 张 德 江 副 总 理 更 是 在 多 次 讲 话 和 批 示 中 明确 要 求 推 进 技 工 。 院校 改 革 发 展 , 快 培 养 技 能 人才 。 年 5月 , 共 中央 、 加 今 中 国务 院 召 开 全 国人 才 工 作会议 , 布了 《 颁 国家 中长 期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0 0 2 2 2 1— 0 0年) 。 召 开 了全 国 》 7月
问 : 件 的 主 要 内容 和 下发 的 目 的是 什 么 ? 文 负责 人 : 意 见 》 《 以实 施 人 才 强 国战 略 和 扩 大 就 业 的发 展 战 略 为 统 领 , 明确 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有关要求,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对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进行了修订。

三类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技能人才培养特色。

现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废止。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3.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人社部发[20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中组发[2011]11号),按照《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有关要求,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对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进行了修订。

三类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技能人才培养特色。

现将《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废止。

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3.《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附件1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技工学校设置,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技工学校。

第三条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第四条技工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技工学校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第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第六条技工学校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

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具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院校⼀体化课程教学改⾰试点⼯作⽅案的通知⽂号:⼈社厅发[2009]86号颁布⽇期:2009-07-13执⾏⽇期:2009-07-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资源社会保障(⼈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加强⾼技能⼈才⼯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进⼀步深化技⼯院校教学改⾰,加快技能⼈才培养,推动技⼯教育可持续发展,我部制定了《技⼯院校⼀体化课程教学改⾰试点⼯作⽅案》,并决定在全国部分技⼯院校中开展⼀体化课程教学改⾰试点⼯作。

列⼊我部试点的技⼯院校(试点院校名单另⾏通知)要在统⼀指导下开展⼀体化课程教学改⾰试点⼯作。

未列⼊试点的专业课程和技⼯院校,应按照我部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纲开展教学⼯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安排。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九年七⽉⼗三⽇技⼯院校⼀体化课程教学改⾰试点⼯作⽅案⼀、指导思想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国新型⼯业化对技能⼈才的要求,加⼤技⼯院校教学改⾰⼒度,建⽴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培养为核⼼,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课程体系,提⾼技能⼈才培养质量,加快技能⼈才规模化培养,探索中国特⾊的技⼯教育改⾰与发展之路。

⼆、⼯作⽬标在全国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技师学院、⾼级技⼯学校开展⼀体化课程教学改⾰试点⼯作。

通过两年努⼒,开发完成技⼯院校若⼲主体专业⼀体化课程体系,探索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企业⽣产需要的现代技⼯教育新教学体系。

三、基本原则⼀体化课程是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培养为⽬标,以典型⼯作任务为载体,以学⽣为中⼼,根据典型⼯作任务和⼯作过程设计课程体系和内容,按照⼯作过程的顺序和学⽣⾃主学习的要求进⾏教学设计并安排教学活动,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能⼒培养与⼯作岗位对接合⼀、实习实训与顶岗⼯作学做合⼀。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技工院校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09年底,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技能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了新时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

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8.12•【文号】人社部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深化技工院校改革,促进技工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化技工院校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融合、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服务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技工院校发展成为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平台、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构建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形成体系完善、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

“十四五”期间,全国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360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达到200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化陕西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化陕西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化陕西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1.06.13•【字号】陕劳社发[2001]222号•【施行日期】200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化陕西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劳社发[2001]222号)各地、市劳动局,省级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行办,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现将《关于深化陕西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关于深化陕西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技工学校得到了长足发展。

目前,全省有技工学校183所,其中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16所,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17所,累计为全省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54万多人,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措施的全面实施,社会对劳动者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大,目前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的现状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迫切要求进行调、整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正1999)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正2000)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省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调整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调整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大力推进技工学校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改革指导方针,坚持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通过政策导向,推进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整体布局的调整改革,全面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63号

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63号

的覆 盖城 乡劳动者 的技 工教育培训体系 。为推动示范性技工
院校建设 . 发挥 示范 性技工 院校 的引领作 用 . 我 部将委 托相
关机构开展 国家级重点 技工院校评 估工作 . 具 体 评 估 办 法 另 行制 定。
合 同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 事先通知 工会 , 劳动者 以用人单位 违 法解 除劳动合 同为 由请求 用人单位支 付赔偿金 的 . 人 民法 院
第 十三条
劳 动 合 同法 施 行 后 . 因用 人 单 位 经 营 期 限 届
满 不 再 继 续 经 营 导 致 劳 动 合 同不 能 继 续履 行 . 劳 动 者 请 求 用
人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的 . 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 十 四条 外国人 、 无 国籍 人 未 依 法 取 得 就 业 证 件 即 与 中 国 境 内 的 用 人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以及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
的重 要 平 台
第九条
在竞业 限制期 限内 . 用 人 单 位 请 求 解 除 竞 业 限
制协议 时 . 人 民法 院 应 予 支 持 。
在解 除竞业 限制协议时 . 劳 动 者 请 求 用 人 单 位 额 外 支 付 劳 动 者 三个 月 的 竞 业 限制 经 济 补 偿 的 . 人 民法 院应 予 支 持 。 第 十条 劳 动 者 违 反 竞 业 限 制 约 定 . 向用 人 单 位 支 付 违
澳 门特 别 行 政 区 和 台湾 地 区 居 民未 依 法 取 得 就 业 证 件 即 与
保 障 部 门要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技 工 院校 设 立 审 批 办 法 .
技 师 学 院 设 立 审批 办 法 应 报 请 省 人 民政 府 批 准 各 地 要 严 格 按照 专家评 审 、 行政 部 门复核公 示等程 序 , 公开、 公平 、 公 正 地 做 好 技 工 院校 设 立 审 批 工 作 要 成 立 由技 工 院校 国 家 级 和 省级督 导员等专家 组成的评审小组 . 按 照 技 工 院 校 评 审 细 则 的评 分 标 准 。 对 申办 学 校 进 行 评 审 。 作 出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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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场招聘会
由于城镇化加速,农村富余劳 动力转移就业带来更大的压力。 劳动力素质与岗位不适应的矛盾 更加突出,危机来时的大失业与 复苏阶段的大缺工,春季民工的 招工难与秋季大学生的就业难, 交错产生企业“招工难”与“就 业难”并存的状况。
(四)城镇化进程加快
※ 解决结构性问题要比
解决单一的总量性问题更 加艰巨复杂。
一、就业与培训工作形势分析
二、我国技工院校现状与问题 三、技工院校发展思路与定位 四、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五、技工院校的教学改革 六、技工院校扶持政策
一、关于就业与培训工作形势分析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劳动者赖以生 存、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手段,也是他 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
2.成绩
◆ 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 办学层次不断提高
◆ 院校实力显著增强
◆ 市场办学理念形成
◆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3.问题
职业教育有关数据(2009年)
学校数 (所) 招生数 (万人) 在校生数 (万人)
高职院校 中职学校
(中专/职高/成人中专)
1215
11337 3064 15616
313
712 156 1181
职业特征弱化:专业设置与企业岗位需求存在一定脱节
三、关于技工院校发展思路与定位
《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0]57号
◇ 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 规范技工院校的办学定位 ◇ 深化办学模式和教学改革 ◇ 加强招生就业和基础工作 ◇ 完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 普通技工学校在主要承担中级技工培养任务的
同时,应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成为 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 者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
初级工 34.2%
高级工 22.7%
中级工 39.2%
(根据劳动保障部对 40个 城市抽样调查报告)
我国技术工人培养存在主要问题:
◇ 待遇上两个“不高”(收入不高、社会地位不高);
◇ 投入上两个“不平衡”(政府、企业);
◇ 培养上两种“倾向”(重学历、轻技能;重知识、 轻能力); ◇ 发展中两对“矛盾”(市场对技工需求与培养能力 不足;学生对技能学习要求与教师传授技能水平差异 (教与学))
技能人才队伍普遍存在“四多四少”现象:
-- 初级技能者多,高端技能者少;
-- 单一技能者多,复合技能者少;
-- 传统技能者多,现代技能者少; -- 短训速成者多,系统培养者少。
二、关于我国技工院校现状与问题
1.沿革
1868年,沈葆祯开设了中国第一所技工学校(艺圃) 1950年,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设立创办技工学校 1986年,《技工学校工作条例》颁布实施 1994年-96年,《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实施 2006年,中办国办15号文件提出“充分发挥高级技 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 2007年,《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
965
1781 414 3160
技工院校
原因分析: ※ 生源数量进一步减少
※ 高等教育继续扩招
※ 教育部门招生封锁
※ 职业教育吸引力不高
※ 中职与技校办学同质化
自身存在的问题:
培养方式滞后:传统学科体系教学模式,三段式课程 教学模式单一:理论为主线,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主体
能力培养缺失:职业素养和综合操作能力培养薄弱
◆ 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技能
□ 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基地,承
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的任务,也 是本区域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 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
□ 高级技工学校承担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和开
展各类职业培训的重要任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中坚 力量。
(二)产业结构调整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给就业工作带来新 的挑战,既有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如何促使就 业增长的问题,也有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控制过剩产能、节 能减排和产业升级 过程中淘汰退出的 企业带来的岗位流 失问题。
(三)就业结构性矛盾 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 下,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 越突出。从供求总量看, 全国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 总人数超过2400万人,新 生劳动力将达到1500万人, 其中高校毕业生将超过630 万人,全年能够提供的就 业岗位仅1200多万个,供 求缺口仍然巨大。
□ 就业关系到劳动力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
结合,是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益,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 就业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
当前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宏观经济因素影响 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金融危机影 响仍在持续,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继续存 在且有可能加大。虽然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 基础进一步巩固,但 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 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 突出,结构调整难度加 大,这些不确定因素也 对就业增加了变数。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需要,加快培养一 流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规划布局合 理,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服务社会功能显 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 到“十二五”末,全国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 规模达到500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年均达到800万人次。地 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 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国建设50所示范性技师学 院、200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500所示范性普通 技工学校和10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五)就业不稳定性突出
从失业动态监测数据看, 三月末与上年末相比,全 国99个城市19个行业中有 13个行业仍存在岗位流失, 累计岗位流失率为0.23%; 同时,新增就业中40%属 灵活就业,其中 有一半以上没 有享受到社会 保险补贴,其 稳定性堪忧。
我国职工队伍素质基本状况
高级技师 0.7% 技师 3.2%
规范技工院校的办学定位
后备技能人才的主阵地。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学制教育,成为培养 ◆ 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青年求职者、退
役士兵等群体开展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技能提升 培训、创业培训,成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综合训练 基地。
培训,成为将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培养为城镇新型产业 大军的重要培训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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