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篇》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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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仁篇》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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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仁篇》的读书笔记1

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党。观过,斯知仁矣。”

此章有“观过知仁”的意思。而这句话表面看来有歧义,但是其儒家的生命价值是肯定的,也是不变的。一种可能的解释就是:“仁”训为“人”;“党”为“类”。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人的过错分别归于不同的类别,所以,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过错就可以了解一个人仁还是不仁了。再有一种的解释就是:人指君子。“过”指过错。结合“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来理解,“人之过也”的人就是君子。君子可能犯过错,各有所不同,观察君子的过错,才能知道其为仁如何。此解较为妥当。以下几种解释可资参考:

孔安国曰:“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观过,使贤愚各当其所,则为仁矣。”

二程子曰:“人之过也,各于其类。君子常失于厚,小人常失于薄;君子过于爱,小人过于忍。”

尹焞曰:“于此观之,则人之仁不仁可知矣。”

后汉吴佑谓:“掾以亲故:受污辱之名,所谓观过知仁”是也。

朱熹按:“此亦但言人虽有过,犹可即此而知其厚薄,非谓必俟其有过,而后贤否可知也。”

现在看来,仁与不仁是区别君子和小人的标准,然而,时过境迁,物似人

非。人们的道德和法律也在不断变化,仁与不仁也不断呈现新的意义,君子小人也在以不同面貌显现。所以,因恪尽职守,理解偏差造成的失误,是君子之过;而故意知法犯法,穿凿附会,钻法律的空子则是小人之恶了。因此,我们不仅要观过知仁,还要观恶知非啊!

《论语.里仁篇》的读书笔记2

第十章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此章重点在于说君子所言所行、所作所为的标准就是一个义字。谁是君子君子是孔子时代的士大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身份至少也是属于士了。可是在礼崩乐坏的那个时代,传统意义身份的君子真能按照君子之礼处事待人吗不一定!所以身为君子,其处事标准就成了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凸现出来!对于这个问题,孔子首先关注的是天下,“君子之于天下也”,也就是说,君子所作所为是关乎天下百姓的事情了。《说文解字》说:“适,之也”,是宋国、鲁国的话。清儒段玉裁曰:“往自发动言之,适自所到言之。”《尔雅》解释:“适,往也”。此外,适还有其他的意义,如嫁等意思。按照“无适也,无莫也”这个句式结构,“适”与“莫”相对,相反相成。“莫”作为副词是否定的意思,如:莫能得(《史记·魏公子列传》)、慎莫留(《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莫能守(《墨子·公输》)。莫还可做名词、动词用,如羡慕等意思。尽管“适”和“莫”可以互文见义,然而由于词义的歧义性,在《论语》成书后这句话就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了。而“比”字义变化不大,如比肩之比。更民间说法更为亲切,如:比一比,看一看,即是拿什么做标准比量的意思。

朱熹《集注》说:适,专主也。春秋传曰“吾谁适从”是也。莫,不肯也。比,从也。谢(谢良佐)氏曰:“适,可也。莫,不可也。无可无不可,苟无道以

主之,不几于猖狂自恣乎此佛老之学,所以自谓心无所住而能应变,而卒得罪于圣人也。圣人之学不然,于无可无不可之间,有义存焉。然则君子之心,果有所倚乎”

明儒蔡清沿用谢氏之说,说:“言君子于天下一切之事,初无必为之心,亦无必不为之心,顾义之所在。何如而惟义是从耳如理果当为则为之,理果不当为则不为。义者,事理之所宜也。义果当行则行,其行也以义,非吾有心于行也。义果不当行则不行,其不行也亦以义,非吾有心于不行也。若有心于行则是适也,有心于不行则是莫也。此三句语势要相连说,言无此二者只有一义耳。无适无莫不是住语处。若无下一句,亦不成说话。无适无莫不必言先有云云。只是应事时节事之理合。如何便依道理处之吾一无容私耳。适是偏这一边,莫是偏那一边,义之与比。又不是两边都要有,看理在何边理在这边便一向这边去,不复顾那边。理在那边,便一向那边去,不复頋这边。若从两边取,便是子莫之执中矣。此正所谓时中者也,此正是不任情而任理。比,从也。与比者,与义比也。谓只倚在义一边去,如倚靠之倚。义之与比,事事到面前都元自有一个义在,不用外面讨一个义来应他,但吾以心制之而已。

清代刘宝楠《正义》曰:此章贵义也。茫ㄊ剩,厚也。莫,薄也。比,亲也。言君子于天下之人,无择于富厚与穷薄者,但有义者则与相亲也。

其实,这个义只是知止后的一种符合礼制的关系,如君臣有义。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在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时,也存在着一种义,这个义首先是人人自由平等,在国家法制面前人人应当具有的契约精神。其次,在遵守法律、维护社会正义的前提下,人与人相互应有的一种担当和信任。最后,义是一种人之为人的现实主体道德自觉的品质。

《论语.里仁篇》的读书笔记3

本章旨在孔子的礼让与治国关系的思想。意为如果能以礼让治国,有什么不能治理好的呢如果不能以礼让治国,讲礼又有什么用呢

孔子是春秋时代的没落贵族,去日久远,那个时代有没有标点符号,因此该句的句读在宋代的时候已经成为儒者争论的一个焦点了。所以,朱熹就说:“此章之旨诸家皆不能尽善。今详上句之说则范氏得之,下句之说则李氏得之。盖以礼之繁文末节,当世所尚,皆时人所易行者。至于辞让之心,则礼意之实,而人所惮为。故言能以礼让为国而先民,则其为国也不难。若不能以礼让为国而徒相与从事乎繁文末节之间,则亦无以为礼耳。至于句读之间,诸说亦多不同,往往多至让字为绝句,而以为国者属之下文,虽于上句为通,然施之下句则不通甚矣。要之,此但当为三句,而中句至国字为绝乃安耳。谢、杨、周说皆失之,谢氏上句犹可通,而下句以如礼何者为一身之礼,则无所据矣。且其上句之读与下句文势正相戾,又与诸说不同也。杨氏周氏以礼而让之说,则巧曲而支离矣。李氏之读恐亦未免此病也。”经过长期思考,朱熹在《集注》去繁就简,解释说:“让者,礼之实也。何有,言不难也。言有礼之实以为国,则何难之有不然,则其礼文虽具亦且无如之何矣。而况于为国乎”

明代大儒刘宗周在《论语学案》中说“天下之乱皆起于争,人情相争则不足;相让则有余。故先王制礼以教之。其间一进一退、一俯一仰,玉帛之交错、拜跪之趋承,大抵先人后已之意。人主躬行让徳以制礼之本。凡事皆深自抑损,视匹夫匹妇皆能胜。予不敢以崇髙自恃,由是而礼教行焉。百官让于朝,万民让于野,纪纲犁而风俗成,治国之所以易易也。舍让而言礼,其人主实有争心,一切制度文章不过为涂饰耳目之具,天下何所禀式?与人以为礼之无当于治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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