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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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根据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更合理的调配使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通过制定规范化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体系,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聘用人员的才智,创造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以期建立对聘用人员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和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二、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1、办公室(人事科)根据医院“十一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医院对人员需求的实际状况,制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办公室(人事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社会(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相关人才人事网等)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由(办公室人事科)会同医务、护理部等用人部门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安排聘用人员进

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同意。

3、经考试、考核后,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

1、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其待遇根据来院时的学历,分为以下几类:

(1)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二个月,非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享受奖金待遇,未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或具备岗位准入资格在医院不享受奖金待遇。

(2)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合格后,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其他卫生津贴、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奖金待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非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试用期合格后,工资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奖金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发放。

(4)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确属医院急需人员,比照医院同类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其他卫生津贴、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奖金待遇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5)医院引进和聘用的高层次学历人才(如博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学科带头人等,接照县委、

县政府按照县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2、所有正式聘用人员需自费办理好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医院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双方分别承担。

3、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

4、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工会福利待遇。

5、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休假待遇(含女职工计划生育假)。

6、聘用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包括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组织生活以及参加各种会议等。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办公室(人事科)组织,安排相关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对聘用人员进行授课培训。人事科负责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对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岗位准入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周期内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方可继续聘用。

3、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中途提出辞职的人员,须按聘用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违约金。

4、聘用人员如若报考研究生,需经医院同意,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

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聘用人员的考核。

(一)组织领导医院成立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实行科室、医院考评委员会二级考核。

(二)各级考核组织职能 1.科室考核科室考核由科主任、护士长等组成评议小组,成员3-5人。负责对本科室聘用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按量化的考核标准对其执行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2.医院考评委员会医院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由医院党政领导、人事、监察、院办及主管业务科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考核评分等级的最后确定。

3.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考核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真实准确的原则,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由办公室(人科室)及主管科室负责。用人科室按考核标准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一次,填写《聘用人员考核评分表》,每人一份,报主管科室审核确认后,由主管科室存档。年度考核,由聘用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评价,科室签署意见,院考评委员会确定评价等级。

(四)、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1.考核内容○1平时考核内容

为工作岗位考核标准。○2年度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集体观念。能: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业务技术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及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主要考核聘用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3年度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平时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全年的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科室考评。科室考核小组根据聘用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及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结合其平时考试考核成绩给出初步评议和评分,由负责人写出评语。3)医院考评委员会根据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聘用人员的考核等次。4)考核结果由各专业小组通知本人,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向院办(人事科)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医院考评委员会申请复议,由医院考评委员会作出最终评定。5)办公室(人事科)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按规定归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作为今后晋升、晋级、续聘、低聘、解聘、奖惩和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6)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确定为优秀及其他等次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医院考评委员会及考核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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