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视台节目资料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6: 河北电视台节目资料管理办法

总编室节目库保存的全台历年来的播出节目和资料,是我台最重要的媒体资产。为不断丰富和妥善保存我台节目资料,科学利用这些宝贵资源,制定本办法。

节目成品、节目素材入库管理

一、入库内容要求

1、所有规定保存的播出节目,在播出后一周内必须入库。

2、凡遇重要选题、重大事件,相关资料素材须连同成品播出节目一并入库,媒体资产管理科出具入库证明,才能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拒交素材或素材不完整的,不予办理成品节目入库手续。

3、所有外购节目、资料,必须完整入库后,由媒体资产管理科出具入库证明方能至财务报账。

4、重大节日、重要事件由总编室制定随录计划,随录资料入库。

5、鼓励一线采编人员提供有价值的资料素材,媒体资产管理科采用将对提供者在今后使用节目资料予以政策放宽。

二、节目信息要求

节目代码相符、标单信息准确,节目素材内容信息和版权信息完整。

节目成品、节目素材使用管理

一、借用人员要求

要求为我台在册人员。

二、借用手续要求

编辑凭《节目资料借用手册》借用,需经制片人签字。借用其它栏目播出节目,原则上由媒体资产管理科审签。

新闻资料的使用,需新闻中心领导签字。

三、借用期限要求

1、节目资料借用期限为15天,期间可办理续借手续。只续借两次。

2、逾期将暂停借带人继续借用权限。

3、逾期10天,将暂停借带人所在节目组(或部门)继续借用权限。

节目成品、节目素材保管及消磁办法

一、所有节目载体均需按照保存环境要求存放,保证温湿度、防光、防尘、防磁、防损伤、防复印效应。

二、我台库存播出节目资料实行定期鉴定销毁制度。引进包装类或资料剪辑类栏目,挑选其中部分节目留存资料,其余节目经过一个评奖周期即可消磁。消磁流程是:由总编室媒体资产管理科提供拟消磁候选节目单,节目部门按不少于50%的比例确定消磁节目,要求制片人、频道总监、总编室主任及主管台长同时签字确认即可消磁。

三、我台库存电视剧实行定期消磁制度。无播映权的电视剧,除保存部分经典剧目备续播映权外,其它一律进行下架消磁。消磁流程是:由总编室媒体资产管理科提供拟消磁候选节目单,节目购销中心按不少于50%的比例确定消磁剧目,要求电视剧购销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及

主管台长签字确认即可消磁。

节目资料丢失、损坏处理

借出的节目资料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转借他人。若节目资料损坏或丢失,须由本人写明情况,部门领导核实,报总编室处理。同时,由总编室通知财务部门执行扣罚。每小时节目,扣发损坏者当月奖金,扣发丢失者两个月奖金。重要节目资料加倍处罚。

电视剧若有损坏或丢失,还须及时联系电视剧购销环节进行后续处理。

电视剧磁带管理

一、电视剧入库

电视剧由在总编室媒体资产管理科备案的专门人员负责审签入库。相关信息完整、准确。

二、电视剧使用

用于发行:发行环节根据《电视剧复制申报单》提取电视剧,回库时重审重签。

用作资料:借用时由频道总监、总编室主任签字同意,回库时由部门领导重审重签。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总编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