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养老金计划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

美国养老金计划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
美国养老金计划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

【金融研究】

美国养老金计划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 张佳楠1 王海岭2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天津 300071]

美国养老金计划全称为美国雇主责任私人养老金计划,是美国退休体系的三个支柱之一,与政府社会保障和个人储蓄一起构成了美国整个的退休体系。养老金计划采取自愿原则,即雇主并没有被要求必须为其雇员建立养老金计划,但政府通过立法———1974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简称“ERISA”),以税收优惠的政策来鼓励建立养老金计划。

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是由社会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三部分构成,其中社会基本养老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的,广覆盖、低水平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企业补充养老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集,通过个人帐户管理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储蓄养老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目前,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缺乏立法保障,操作并不规范,没有真正构成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柱。所以,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可借鉴美国发展了近百年的养老金计划,健全养老保障制度。

美国的养老金计划基本可分为定义给付计划(简称“DB 计划”)和定义捐纳金计划(“DC计划”)。

(上接第163页)基础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性市场中介机构。

(六)要有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是产融结合的市场基础,能为交易者提供低交易成本、低流动性的交易机制,同时通过严格的上市制度、定期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产融结合主体的权责一致。更为重要的是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会迅速准确地把金融资本导向收益最高的企业。从而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有效率的结合。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规模还很小,结构也不合理,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几乎没有形成,远远不能满足企业股份制改革和产权交易的需要,不利于产融结合的发展。为了促进产融结合的有效发展,我国必须建立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可采取如下对策建议:

(一)更新观念,充分认识产融结合的战略重要性。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关规划和指导政策,如产业发展政策、投资指导政策、企业并购指导意见,包括外资控股的领域、比例限制等,放宽限制,不拘一格,为促进我国的产融结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修改和制定法律法规,为产融结合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如详细规定企业的兼(并)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三)以国有银行和企业产权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真正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继续大力发展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适时推出和发展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实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均衡发展;实现货币市场与股票市场的有效率的连接,从而建立高效率的产融结合市场体系。

(五)积极发展多种产融结合方式,特别要以特大型或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融合金融资本形成中国的企业财团;或让大型企业集团参股金融机构,再由金融机构参股这些企业,形成以金融机构资本和人事为纽带的金融集团,构建中国大型的、跨国性资本集团,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主要参考文献:

[1]郑文平,苟文均.中国产融结合机制研究[J].经济研究, 2000(3).

[2]王晓天.对中国产融结合问题的探讨[J].求是学刊,2001 (5).

[3]黄明.产融结合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制度分析[J].学习与探索,1999(2).

[4]魏杰.产融结合的体制基础[J].天津社会科学,1997(5).

[5]徐波等.产融结合实现的条件及收益分析[J].经济管理, 2002(12).

DB计划

DB计划事先确定雇员退休后每月可享受的养老金,这个数额是由参加计划的企业决定的,通常是雇员退休前的一段时间内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然后根据基金的运营情况、职工年龄、服务年限等因素来计算雇主每年的缴费额。

在DB计划中,雇主要负责保证该计划有足够的资产来支付所承诺的养老金。所以,如果该计划的投资没有获得充足的资产用于支付养老金的话,雇主必须投入更多的钱。

DB计划中养老金给付额的确定有三种方式,其中在美国最受欢迎的是“最终平均支付”。在这种方式中给付额为雇员退休前几年内的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乘以其为雇主工作的年数。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因为它假设雇员最后几年的工资是其最高工资,并使用最高平均工资计算,但这种方式的雇主的费用较高。第二种方式是“职业平均支付”,只有10%的雇主采用这种方式。它的给付额为雇员在整个工作期间或是整个参加计划期间的平均收入的一定比例再乘以其为雇主工作的年数。第三种方式是“平稳给付”。给付额是以固定的金额乘以雇员的工作年数,与其他两种方式不同,它不与工资联系。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协会或小时工的养老计划,因为给付标准容易理解且容易改进。

DC计划

DC计划是雇主和雇员按事先确定的固定比例交纳捐纳金,记入雇员个人帐户,未来的退休给付是雇员退休时帐户中的资金总量。雇主的缴费是固定的,也不承担投资风险,但必须提供一系列投资选择供雇员投资时参考。雇员自行选择投资方式,自担风险,养老金给付取决于缴纳额和投资收益的高低。在DC计划中,雇主的负担比较稳定,而且个人帐户可随雇员的调动转移,如果投资状况良好,雇员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美国的DC计划有6个基本种类:利润分享计划、货币购买计划、储蓄计划、股票红利计划、雇员股票所有权计划和401(K)计划。

11利润分享计划

该计划的捐纳金来自于企业每年的利润,可为税前利润的一定比例。但由于利润的逐年变动,捐纳金并不要求每年都是固定不变的,可在允许的范围内变动,在财务较好的年份可以多缴,财务困难的年份可以少缴。支付的捐纳金按雇员的相应工资比重分配到各自的个人帐户中去。但美国法规对利润分享计划也有一些限制性规定,如:雇主支付的捐纳金必须有相当数额且逐年支付;雇主支付给高薪雇员的捐纳金不得过多。大多数的利润分享计划无须雇员支付捐纳金。

21货币购买计划

雇主缴纳捐纳金并投入一个货币购买计划中,捐纳金一般是雇员工资的一定比例。如:雇主可支付每个雇员工资的6%或与雇员的捐纳金相一致。雇员退休时领取其个人帐户内的资产和收益。

31储蓄计划

该计划基本上是一项雇员基金储蓄计划,雇员以税后的形式向其个人帐户中缴纳捐纳金,捐纳金是其工资的一定比例。捐纳金也可以由雇主全缴或缴纳一部分,但法律并不对此强制要求。雇员在退休后拥有其个人帐户的余额。

41股票红利计划

该计划为纳税资格的雇员提供公司的股票份额作为捐纳金,而不需要雇员用自己的钱来投资,但在某些对公司的限定条件下,也可以选择现金的形式。当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不够稳定时,计划参加者可以以合理的公平价格卖掉股票。

51雇员股票所有权计划(简称“ESOP”)

该计划与股票红利计划一样是为纳税资格的雇员提供公司的股票份额作为捐纳金,但不同之处在于ESOP还允许通过借款来购买公司股票,这样就为雇主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金融工具,同时由于ESOP的特殊性,又有比其他金融工具更低的成本。

61401(K)计划

401(K)计划又称现金或延迟计划,是根据美国税法(IRC)中有关条款的规定而命名的。目前在美国401(K)计划以被越来越多的雇主采用来代替传统的养老金计划。该计划是经美国联邦政府批准,允许公司雇员在税前根据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捐纳金建立起来的一种养老金计划。个人帐户内的基金的任何增值均可延迟缴税,使得个人帐户的余额增长很快。但一旦款项投入个人帐户,除非发生特殊情况,通常在59岁半之前不得随意提取,否则必须补税和缴纳罚款。为此,许多雇主在该计划中设立了贷款条款,以解决雇员紧急用款的需要,并可通过扣减雇员工资的方式自动偿还贷款及利息。该计划的捐纳金通常采取从雇员的税前工资中自动扣减一定比例的方式,这样使得缴费更为简单易行。雇员可自己直接管理帐户,选择投资方式,自己承担风险。另外该计划是“便携式”的。如果一个人更换雇主,他可以有多种选择处理个人帐户,可以将帐户余额转入个人退休计划,也可以转入新雇主提供的401(K)计划,或者提走全部的帐户余额。但如果是在59岁半之前提款的话,必须按10%支付额外的税收罚款。

税收

无论是DB计划还是DC计划,出资只缴一次税。如果雇主对一个计划出资,他会得到税收优惠。在DC计划中,雇主在向雇员个人帐户缴纳捐纳金是可以得到费用优惠的,但要服从法定限额;在DB计划中,为未来给付缴纳捐纳金时也可以得到优惠,但有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的限制。虽然雇员无须为这些出资缴税,但当他得到该计划提供的收益时是要缴税的。在允许雇员缴纳部分捐纳金的养老金计划中,资金可以以税前的形式进入,也可以以税后的形式进入养老基金。如果采用税前形式的话,资金和投资收益到退休领取养老金时或是一些特殊情况发生时才需要缴税。如果采用税后形式的话,只需要为投资收益付税。

养老金给付

当雇员退休时,养老金的支付方式有多种变化,但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方法。第一种是以年金形式支付,这是DB计划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年金定期支付给雇员养老金,通常为每月支付,持续雇员的整个有生之年(或雇员和其配偶的有生之年)。年金可以直接由雇主支付,但更为常见的是雇主从保险公司购买年金。第二种是一次性支付,最常见于DC计划的支付方式。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养老金可提前领取。第一种特殊情况是雇员提前退休。美国大多数养老金计划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是65岁,但可允许提前退休,最早退休年龄现在可以是55岁。大多数DB计划要求雇员退休时要达到一定年龄并有一个最低工作年数。

第二种特殊情况是雇员残疾。一般来说当雇员残疾时给付全部的养老金,当然也有年龄和残疾定义的限制。残疾给付可以是从雇员残疾时到其正常退休日的固定给付(如果他在这段时间内一直处于残疾状态的话),在其退休日开始正常的退休给付;也可以是从雇员残疾时到其正常退休日支付的全部的无扣减的规定给付;还可以是在正常退休前的有扣减的给付。在某些计划中有长期残疾计划(LT D),则要等LT D 给付结束后再给付正常养老金,以避免重复给付。

第三种特殊情况是雇员在退休前死亡。很多计划都为退休前死亡的雇员的配偶提供生存者给付。给付可以以年金的形式、从雇员的最早退休年龄和死亡年龄中晚者开始,持续配偶的有生之年。年金至少应有参加者规定给付的一半。

混合计划

无论是DB计划还是DC计划都各有利弊,每个雇主都要做出最适合公司和雇员需要的选择。如果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奖励长期为公司工作的员工,DB计划可能会更好的实现这个目的。但如果公司较小或第一次订立退休计划,应该选择费用更低、更易预期的DC计划。另外DC计划更易于员工理解,也允许雇员查看他们退休收入的变化情况。对于年老的、长时间受雇的员工,DB计划要有利一些,而DC计划通常对于那些年轻的、短期工作或频繁变换工作的雇员更适用。

鉴于两种计划方式各有特点,美国目前出现了两种计划的混合方式,融合了DB和DC两类计划的特点,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现金余额计划。对于雇员来说,现金余额计划像是DC 计划,每一个计划的参加者都有其个人帐户,雇员可对其帐户的收益情况进行监控,在退休时雇员获得的给付与帐户余额相联系。对于雇主来说,现金余额计划又像是DB计划,因为该计划是事先确定了未来给付,再根据公式计算出应缴纳的捐纳金。雇员的个人帐户仅仅是一个记帐的形式,并不直接与计划资产相联系,每个帐户余额表现的都是参加者可获得的一次性给付的现时值。由于雇主的捐纳金是以精算现值的方式计算出来的,所以可能会与参加者的帐户总额多少有些出入。但该计划在给付的设计和基金的设立上都很灵活。另外,该计划中计算捐纳金的利率是事先确定的,与帐户的投资收益无关。正是由于现金余额计划兼有DB和DC计划的特点,这使得在设计和管理上比单纯得DB或DC计划要复杂得多。

启示

美国的养老金计划从整体上讲对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体系的建设与健全有重大参考价值,从具体计划上讲对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险种设计与经营也有很大的启发。

养老金基金规模大,有保值和增值的要求,市场也呼唤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一些比较灵活、简单明了、个人帐户可以转移、就长期而言有较高收益率的养老计划,这些特点可以考虑和商业团体保险的结合。另外考虑到市场现行的多种含盖养老保障的险种,在养老保险的设计中可考虑是否可不再一味地追求多重保障地综合功能,是否可将养老与死亡、伤残、医疗等保障分开,以降低保险成本,吸引更多的保户,扩宽市场。再有可借鉴美国养老金计划中灵活的缴费方式:年缴、月缴或两者结合,每次缴费额度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变化的;养老金领取方式可以采取多种选择:趸领、终身年金或定期年金形式;帐户之间的转移,可有利于人员在企业间的流动;强大的投资功能以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

如401(K)计划,由于它的一些独特优势和特点,可使之商业化。该计划中个人对投资的参与减少了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盈利承担的风险责任,401(K)计划在投资上的一部分特点与国内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十分相似,可考虑两者的结合。目前401(K)计划在美国寿险公司的团体保险业务中已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

主要参考文献:

[1]Fundamentals of Private Pensions(6th Edition)1989

[2]Fundamentals of Private Pensions(7th Edition)1996

[3]Fundamentals of Employee Benefit Programs(4th Edition)1990

境外私人养老金发展情况

境外私人养老金发展情况 OECD养老金专题报告统计了OECD国家及部分非OECD国家和地区私人养老金(包括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不包含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1)的发展情况,最新报告于2018年10月发布,数据截至2017年底。ICI统计了美国私人养老金市场的发展情况,最新报告于2019年3月发布,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们根据两份报告,整理了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市场与美国私人养老金市场发展情况摘要,具体如下: 一、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概况(2017年末)2 1、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总规模43.4万亿美元,美国占比超过六成 截至2017年底,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规模达到历史最高的43.4万亿美元。其中,美国私人养老金规模最大,为28.2万亿美元,占OECD国家的64.9%。其次为英国,规模2.9万亿美元,占比6.7%。加拿大排名第三,规模为2.6万亿美元,占比6.1%。 从私人养老金占本国GDP比例来看,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占本国GDP的比例简单平均为50.7%,加权平均为133.6%。其中,丹麦的私人养老金占GDP的比例最高,达到208.4%。私人养老金规模排名前三的美国、英国、加拿大三国该比例分别为145.3%、105.3%和154.7%。 2、大部分OECD国家都建立了个人养老金 36个OECD国家中,至少有24个OECD国家的养老金体系都 1第一支柱养老金,如中国的基本养老金 2数据来源于OECD官网。

建立了个人养老金3。其中,智利、匈牙利、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仅有个人养老金,拉脱维亚、波兰和墨西哥的个人养老金占比都在85%以上,这些国家都分布在东欧和南美洲。 3、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平均占比26.1% 在2017年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的资产配置中,股票占比26.1%,票据和债券占比43.9%,现金和存款占比7.5%,其他类资产4占比22.5%。 其中股票投资比例最高的是波兰,达到85.2%;票据和债券配置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捷克,为76.9%;而法国投资于现金和存款的比例占到34.5%,是所有OECD国家中最高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超过50%的国家有瑞典(70.7%)、英国(56.7%)和日本(51.1%)。 美国私人养老金投向其他类资产的比例较高,达43.1%,其次是权益资产,占比32.9%,高于固定收益类的21.6%,现金和存款的投资比例只有2.4%。 4、2017年OECD国家私人养老金投资基本取得正收益,加权平均收益率达6.6% 在提供数据的OECD国家中,波兰私人养老金的实际投资收益最高,达14.5%,这比第二名美国的收益率7.5%高出近一半。主要和波兰股票投资比例最高相关。取得负收益的国家是捷克和爱沙尼亚,分别为-1.8%和-0.1%。 长期来看,近5年OECD国家养老金平均实际投资收益率(实 3仅24个国家提供了相关数据。 4“其他”类别资产包括CIS、贷款、土地及楼宇、未分配保险合约、对冲基金、私人股本基金、结构性产品、其他共同基金(即未投资于股票、票据及债券或现金及存款)及其他投资。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

财政部国际司:美国医疗保险制度介绍

财政部国际司:美国医疗保险制度介绍 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大体可以分为公共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类型。美国的公共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如下图所示),其中最重要、惠及面最广的是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Medicare)和医疗援助(Medicaid)。 同时,美国的私人医疗保险制度非常发达,医疗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类型多样、种类繁多,八成以上的美国人都购买了各种各样的私人健康保险产品,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公共医疗保险计划对特定人群享受医疗服务的限制,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需要。私人医疗保险经常作为一种非工资福利,由雇主为雇员支付保险金(Employer-Provided Insurance),也有人自行购买私人医疗保险。在美国,不少人同时参加公共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这里主要介绍美国公共医疗保险

的主要项目。 (一)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Medicare) “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Medicare)是美国最早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依据1965年的社会保障修正案建立,由美国联邦政府开办,其服务对象是65岁以上的老人或者符合一定条件的65岁以下的残疾人或晚期肾病患者。Medicare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医疗保险”,也是美国仅次于社会保障项目(Social Security)的第二大政府财政支出项目。 医疗保险(Medicare)交纳的资金属于工薪税的一部分,税率是职工工资总额的2.9%,雇主和雇员各交纳1.45%,用于职工的退休健康福利。与前述公共养老金工薪税不同的是,医疗保险(Medicare)工薪税的税基包括全部工薪收入,并且没有交纳上限的规定。医疗保险(Medicare)工薪税收入存入医疗保险(HI)信托基金,用于支付医疗保险金,专款专用。 医疗保险(Medicare)包括四部分,分别为住院保险(Part A)、补充性医疗保险(Part B)、医保优势计划(Part C)以及2006年1月实施的处方药计划(Part D)。 住院保险(Part A):具有强制性,为病人住院费用、专业护理费用、家庭保健服务费用以及晚期病人收容所护理费用等项目提供保障。它允许参与者每年享受90天的住院治疗和100天的技术护理,但部分情况下需要按照规定自付一定的费用。 补充性医疗保险(Part B):由职工选择投保,绝大部分的老年人都参加了该保险。如果职工及其配偶正在工作且有雇主提供的团体健康保险,可以不用参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篇一: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摘要: 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

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美国医疗保险制度启示

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与启示美国是所有工业化国家中惟一不给其全体国民直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国家,但其有较为完善的商业保险,政府为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医疗保障。本文通过分析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医疗保障体系现状,得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基本国情、需要体现社会公平和效率、需要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同步、需要多管齐下多途径保障的启示 一、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由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构成。美国是所有工业化国家中惟一不给其全体国民直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国家,对一定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却有专门的免费公共医疗服务,但是如果一个家庭收入超过这一贫困线,就没有权利享受这种免费的医疗服务。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大致如下: (一)私人医疗保险 (二) 美国私人保险的一大特点是雇主为雇员支付保险金(Employer-ProvidedInsurance)﹐这种情况约占90%。这是二战期间政府实行工资和价格管制的一种意外结果。由于医疗保险保健属于非工资福利﹐当时不受政府管制﹐雇主便用它来吸引工人。当然﹐这种情况也有美国所得税税法中某些条款上的原因。80年代以前﹐多数私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办法都是实报实销(Cost-BasedReimbursement)﹐但是这种机制不利于鼓励人们节约,面临急剧高涨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便设法改用其它办法﹐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按人收费"(Capitation-BasedReimbursement)方法。按这种方法﹐医疗单位每年按人收取一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组织"(HMOS)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医疗保险组织﹐就以这种方法为主。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弊端﹐主要是选择性较差。

中美养老金市场规模与结构比较

中国证券报/2011年/11月/14日/第A17版 前沿视点 中美养老金市场规模与结构比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 美国投资公司协会日前发布新闻:截至2011年6月30日,美国私人养老金总资产达18.2万亿美元,占全美家庭金融资产的比例为37%。如果再加上美国公共养老金总资产2.609万亿美元,全美养老金总资产达20.844万亿美元,占全美家庭金融资产的比例高达42.3%。截至2011年6月30日收市,美国国内股票总市值为17.858万亿美元,也就是说,不仅全美养老金总资产超过了美国国内股票总市值,而且私人养老金总资产也超过了美国国内股票总市值。这便是美国私人养老金强力支撑美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坚强物质基础。 与美国相比,中国养老金市场规模明显偏小,国民养老储备明显不足。截至2010年底,中国养老金总资产只有2.675万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美国养老金总规模的1/50,而美国的GDP是中国GDP的2.35倍。尽管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但在GDP竞争差距不断缩小的情况下,中美之间养老金市场规模的相对差距却正在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正因为中国养老金储备明显不足,在国民个人储蓄中,有相当大的部分属于“强制性储蓄”,其主要用途是用作将来的婚丧嫁娶及生老病死之急需。这种“强制性储蓄”带有很强的储备功能,包括养老储备在内。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IRA)是以个人名义自主建立的、以退休为目的的个人储蓄账户,账户所有者只有到59岁半以后才能动用其中的资金,其性质有点类似于中国的“家庭教育储蓄账户”,它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美国,仅IRA资产总额就高达4.895万亿美元,远高于中国全部养老金总资产。 中美养老保障体系结构比较 从养老金供应结构来看,美国是多支柱的、多元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国则是单一的养老保障体系。 一直以来,美国养老保障体系主要以稳健著称,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三条腿的板凳”。其中,第一条腿就是全国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OASDI)计划,它是美国人养老保障的最重要“精神支柱”;第二条腿是指雇主发起设立的私人养老金(欧洲称为“职业年金”,我国称为“企业年金”),它包括以401(K)为代表的DC计划,还有传统的DB计划;第三条腿则是家庭个人开设的个人退休账户(IRA)或购买的商业人寿保单,以及家庭用于养老目的的住房、储蓄或投资等自我保障计划。 在美国养老保障的三条腿中,载重主体是第二条腿,即雇主发起设立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它在美国人的养老保障中占着相当大的比重。相反,第一条腿——社会养老保险(OASDI)给付的替代率一般不足40%。也就是说,第二条腿与第三条腿加起来占养老保障的比重一般超过60%。由此可见,美国人养老主要靠雇主提供的私人养老金和家庭提供的自我保障,当然,全国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OASDI)则是“底限保障”或“最低保障”,但它能带给人们生存的基本安全感,是参保人、受益人及养老者的重要“精神支柱”。 在中国,城乡养老保障呈现“二元分割”,而且保障支柱单一。中国城市人养老主要单一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人养老则主要单一依靠家庭储蓄或养儿防老。在城市,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严重滞后,雇主不愿为雇员增设企业年金福利,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社会养老保险给付的替代率偏高。但目前流行着另一种说法,即中国的公务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工属于养老金高替代率人群,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大于80%,但是占了人口大部分比例的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下降至50%以下。从理论上讲,压低社会养老保险给付的替代率,有利于拓展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

养老保险国际比较及其借鉴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国外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比较分析,从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目标、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养老保险体系和养老保险管理方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比较分析,认为国外养老保险的做法对我国的启示有:养老保险理念是构建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宗旨、构建适应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关键、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核心,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是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手段和保障。 一、国外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一)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德国养老保险的目标在于养老金应是以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的生计,维持其购买力。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三大支柱是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年老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原则上讲,所有雇员都是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参保人。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采取根据实际需要一年一定的办法,1997年缴费比例为工资的20.3%,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月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由雇主单独支付。此外,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还获得国家补贴,约占当年养老保险总支出的五分之一。德国曾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部分积累模式,但是由于这种资金运转方式难以承受经济波动期尤其是大规模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巨大贬值压力,同时,对于人口众多、经济持续发展亟需资金的国家来说,储备大量资金是难以承受的。因此,德国于1957年改变了资金运转方式,由部分积累式改为现收现付式。另外,德国的公务员不参加养老保险,实行退休制度,养老金由财政预算安排。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徐瑞娥,2002)。(二)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后来,经过数次补充和修改,扩展成了一个包括老年和残障者在内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社会保障法规定,凡交纳社会保险税的年满65岁的公民都可享受养老退休金,62-65岁退休者只能享受部分养老退休金。此外,对于参加保险的因伤残退休者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配偶也给予一定的保险费。美国的养老保险费是强制性的,每月在投保者工薪中(雇主与雇员分担)扣除。每人都有一张个人社会保险卡,保险卡上注明应缴纳款项,一般为工薪的7%,全美90%以上的公民都参加了这一保险。对于未投保的老人,在1974年前,由联邦政府按全国统一标准发放。由于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一种现收现付制的,缴费者投入的社保税中大部分被发放给现在已经退休的工人,而剩下的部分则被用于购买特种国债,因此该基金是一种非累积型的。其良好的运转需要依靠两个条件,一个是实际工资的不断增长,另一个是劳动人口的增长。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如果时间是无限的,在自由变化的缴费率下(设定一个上限),除非人口增长率和实际工资增长率之和永远小于利率,此即所谓“艾伦条件”(Aaron condition),现收现付制才能够在代际之间进行帕累托有效配置,否则,基金制一般都不是帕累托有效的改进。然而,由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比较缓慢(从而实际工资增长也变得非常缓慢),现收现付制的运转基础发生了变化。[!--empirenews.page--] (三)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英国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附加养老金两部分。凡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都可得到基本养老金,而附加养老金只有平时按规定金额交纳社会保险金的公民退休后方可得到。附加养老金的多寡由公民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时间的长短决定。交纳保险金的时间越长,附加养老金就越多。对于延期退休者(男性65—70岁,女性60—65岁),本人不再交纳保险金,雇主代他交纳。如果丈夫已经退休,而依赖其收人生活的妻子还不到退休年龄,丈夫可以领取较多的养老金。在英国,年满65岁的男性,年满 60岁的女性即可退休并有资格享受养老金待遇。公务员年满60岁即可退休,年满65岁的,强制其退休。(四)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日本的养老金制度具有多层次、多部门、多基础的特点,比较复杂。日本的养老保险属于公共年金范畴,是一种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日本养老金的经费由雇主、雇员、国家三方负担。在企业中,劳资双方每月各交工资的一定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沈阳理工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国外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 示 摘要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中最复杂的一项,被称为“世界性难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由于涉及多方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对其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问题。医疗保障制度总的来说有国家医疗保险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商业医疗保险模式和储蓄医疗保险模式四种典型模式,这几种模式各有利弊。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经历了两个时期——国家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现已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但是,同养老、失业保险相比,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步履为艰,我国目前现行医疗保险体系尚不能实现全民医保,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本文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背景,着眼于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的现状,总结了国外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根据当前的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启示,医疗保障

Abstract Medical care insurance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social guarantee system,it is also the complicated item among various insurance systems. So it is called ‘international problem’. The reform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is a complex social systematic project,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reform,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People are paying much more attention to this problem than to others,because it involves the adjustment of multilateral benefits.Looking at the insurance mode worldwide it general has four typical patterns including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mode, social health insurance mode, commercial health insurance mode, and savings insurance mode, each has both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fter experienced two periods of the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nd social health insurance, the basic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which combines society’s balance and personal account in cities and towns and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n village in China have just begun. However, it still has a hard and long way to go compared with old-age pension and unemployment insurance.Beginning from the revolution and background of present urban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of both domestic and abroad, the thesis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reform, and generalizes a series of successful experience and failure lessons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from abroad. According to our national situation, the thesis propose a policy to perfect the urban medical care insurance system. Keywords: system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mode, enlightenment, medical security

个人退休账户是美国养老金体系的制度创新

个人退休账户是美国养老金体系的制度创新 2012年02月15日 13:38:36 来源:新华金融 新华微博 【字号:大中小】【打印】 【纠错】 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s,简称IRAs)是一种个人自愿投资性退休账户。美国政府建立IRAs的初衷是为当时无法享受401(k)等企业雇主养老金计划的人员提供退休保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IRAs已成长为美国养老金体系的最大支柱,其诞生和发展顺应了美国劳动力市场变化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趋势,扩大了美国养老储蓄计划的覆盖面,降低了政府养老负担,有力地推动了美国资本市场发展,提高了劳动力市场的弹性,提升了美国经济的竞争力。IRAs作为美国养老金体系的制度创新,其独特的制度理念、设计框架和运作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一、个人退休账户的基本情况 1974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福特总统签署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该法案历史性地创造出IRAs并赋予其双重角色:一是鼓励没有被雇主养老金计划覆盖的雇员通过私人金融机构建立税收递延的退休储蓄账户;二是准许退休人员和变换工作的雇员把其以前积累的雇主养老金计划资产转存至IRAs,以便于继续积累退休储蓄资产。因此,IRAs既为雇员继续保存其雇主养老金计划资产提供了一种渠道,同时其自身也是一种可累积养老储蓄的工具。 (一)个人退休账户的主要类型 1.传统型

传统型IRAs由美国政府在1974年创立,是IRAs的最主要类型,依据雇员收入情况,决定存入此账户的缴费全部或部分在当前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缴费金额和投资收益可延期缴税。由于雇员退休时的税率等级较低,IRAs享有延迟纳税和低税率的双重优惠。传统型IRAs可由个人单独设立,也可由企业代为设立,但必须由个人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金融机构管理账户。 2.企业发起型 小企业常常不愿意提供雇主养老金计划:一是企业盈利不确定或太低;二是发起、管理费用较高,监管规则较为复杂。为鼓励小企业为雇员提供退休养老金计划,1978年国会通过《税收法案》提出一种简化个人退休账户,适用于任何规模的企业,但更有利于小企业。1996年《小企业工作保护法案》创建的“储蓄激励匹配计划”是专门针对不足100个雇员的小企业而设立的个人退休账户。对于雇主发起的IRAs,雇主必须进行匹配缴费且缴费立即属于雇员所有,不附带任何条件和时间表。此举简化了监管程序,降低了退休账户的管理成本。 3.罗斯型 1997年《税赋缓解法案》创立了罗斯IRAs,以税后收入缴费,但投资收益在取现时免税。纳税人收入必须低于一定的限额才能建立罗斯IRAs,年度缴费限额与传统型IRAs账户一致。同时,罗斯IRAs对年龄超过50岁的参与者建立了“追缴机制”并且在年龄超过70.5岁之后还可继续缴费。其它类型IRAs持有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将其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转移至罗斯IRAs,转存额一般按照当前收入进行缴税。罗斯IRAs一经推出就获得巨大成功,在其实施的第一年(1998年),年度缴费总额达到了86亿美元,当年传统型IRAs拥有者向罗斯IRAs账户转移了393亿美元资产。

分析丹麦的养老体系

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丹麦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 丹麦位于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全国面积为4.3万平方公里,共设立14个行政区、 2个特区和279个市县。全国人口539万人,其中老年人口约80万人,占总 人口的1 5.6%。面对人口老龄化,丹麦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养老惠老措施。 1、以养老金制度为核心构筑养老保障体系 丹麦的养老金保障体系在欧盟中排名第一。作为丹麦福利政策的核心,丹麦的养老 金制度包括政府养老金制度、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三类。政府 养老金制属于国家性质,包括基本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单身老人特殊追加津贴以及其 他情况下申请的个人补贴等;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属于集体性质,是由劳资双方 每月按时交纳的一种基金,其比例是雇主交纳三分之二,雇员交纳三分之一;第三类为 综合养老金制度,包括私人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丹麦政府养老金制度规定,年满

67岁的丹麦公民均可享受国家提供的政府公立养老金安度晚年,单身老人每人每年领 取1053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52524丹麦克朗,附加养老金52875丹麦克朗;婚 配、同居老人每人每年领取77196丹麦克朗,其中基本养老金52524丹麦克朗,附加 养老金24672丹麦克朗。劳动力市场补充养老金制度和综合养老金制度,通过劳工市 场附加养老金、特别养老金储蓄、预储养老金受益者的劳工市场附加养老金、劳工市场 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储蓄等一系列计划来实现。丹麦的养老金制度,保障了丹麦老年人 优裕的晚年生活,也是整个社会对生活充满乐观的心态。丹麦人近年来在幸福指数排行 榜中一直名列世界第一,无不与其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有很大关系。 2、以养老保险制度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 丹麦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891年,经过一百多年的运行,已日臻完善。目前丹 麦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和自愿两大类。法定养老保险包括国家养老保险、丹麦劳动市场补 充养老保险和特别养老保险。国家养老保险的标准由国家确定,并由国家财政支出。丹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_高芳英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高芳英 内容提要 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有着鲜明的特征。作为经济发达国家,与其他西方福利国家相比,美国是目前唯一没有实现全民医疗保险的国家。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市场化、兼容性和科学管理性的程度比较高,这些特点对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 美国 医疗保险体系 市场化 兼容性 科学管理性 美国是经济发达的高福利国家,其医疗保险体系的形成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受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形成了鲜明的特点,其中市场化、兼容性、科学管理性构成了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主要特点,这些特点发挥着有效的社会功能,对美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提高美国人口的身体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的医疗制度改革正处在探索和不断完善的阶段,如何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各方资金和力量,创建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形式,加强科学管理,以促进医疗保险市场的健康运作,提高国人的身体素质,体现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国家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课题之一。尽管中美两国的国情不同,但是各国医疗保险领域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是有共性的。因此,研究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特点,对深化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建立社会化程度更高、更合理、更易控制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主义医疗保障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的高度市场化 美国是西方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国家的代表。自由市场经济模式虽然并不排斥或反对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但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美国更多地承袭了古典的自由放任和自由竞争的历史传统,经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始终贯穿在国民的生活之中。在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下,作为美国医疗保险经济活动主体的众多企业,主要以单人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等组织形式,独立而自由地从事医疗保险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大部分美国人提供的医疗保险服务是一个自由市场,也就是买方(投保者)和卖方(保险人)买卖自由”①,为整个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医疗保险品种和服务。美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主要遵循了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形成了高度市场化的特点。 市场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供求原则是美国医疗保险市场化的基础。美国医疗保险的需求理论告诉我们,人们为了防止发生较大的经济损失,就会愿意购买保险;风险发生率越高,购买积极性越高;保险的价格越高,愿意投保的人越少;收入与购买保险多少成正比;健康状况与购买保险多少成反比。在美国长期的医疗保险实践中,有的人只愿意为门诊投保,有的人只愿意为住院治疗和手术治疗投保,有的人只为突发疾病和重症疾病投保。凡此种种,充分体现了美 217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和低出生率以及人类自身寿命的增长和退休年龄的提早等人口结构变化,再加上现收现付制缺乏养老资金的增值渠道,直接导致在现收现付制下巨额养老金难以支付的结果,迫使各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西方政治界、经济界的学者和政府首脑的认同,特别是拉美各国代表和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成功,世界银行多次的权威推荐以及基金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如养老金财产化和自愿选择的一些优点,增加了养老保险向基金制改革的可能性。(注:蒋岳祥,《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因与方法浅析》,已投稿。)将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私有化,对于民众、西方政治家和国家首脑几年前还不敢想象的事,如今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界的支持,各种改革方案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原有现收现付制下的养老金发放和领取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探讨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有利于我们把握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对我国社会保

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和养老基金管理发展趋势 1.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养老保险制度按受益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定受益制,另一种是规定缴费制。规定受益制(DefinedBenefit)是指,养老金项目的主办者做出承诺,按照特定公式决定参加者的养老金的受益,只要参加者按规定缴费和缴足一定的年限,参加者就可以得到一笔年金(Annuity),或进行一次性(Lump-Sum)支付的制度。它通常是现收现付制支付养老金的形式。规定缴费制(DefinedContribution)是指,养老金项目主办者,为每个参加者设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参加者可以在主办者规定的限额比例内向基金账户缴费,在参加者退休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按照其账户的资金情况向其发放养老金的制度。它通常是基金制支付兑现养老金的形式,而且个人账户多余的资金可作为财产,继承给相应的受益人。(注:MonikaQueisser,TheSecond-GenerationPensionReformsinL atinAmerica,AgeingWorkingPaper5.4,Qrganization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启示.doc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摘要: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各国纷纷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本文主张通过了解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借鉴其共同之处,探索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养老保险道路。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美国;养老保险 引言: 美国是最早建立养老保险的国家之一,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的调整,已成为被多数发达国家所认同的较为成熟的模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美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险模式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OASDI)。严格来说,OASDI并不是专门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是由养老及遗属保险和残障保险两部分组成。该制度是针对全国的,约有96%的劳动人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包括在私企中有报酬的员工,另外还有联邦的公务员、慈善和教育机构的雇员、非营利性宗教、州和地方政府雇员、农场主和农场工人、牧师、家庭工人、在1957年以后服役的军人、铁路工人、国外就业员工等。鉴于OASDI制度主要内容是养老保障,因此我们将其视同为美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计划。该计划遵循自愿参保的原则,是针对70岁以下且有收入者,不管此人是否参加了其他养老保险计划,均可自己开设个人的退休金账户。为了鼓励这种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计划的发展,政府提供了两种个人开设退休账户的税收优惠:一种是对特殊形式个人退休账户的税收优惠,主要是缴费时不免所得税,但对投资收益免税;一种是普通IRA

税收优惠,主要是通过递延纳税实行的,即缴费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基数,根据税法的规定在提款时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养老保障私营化改革 自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联邦政府想通过进行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私营化和市场化改革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政府通过立法和实行各项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对社会保障的私营化管理,以促进私营保险计划的发展,加快养老保障私营化改革。2001年,布什政府通过了《经济增长与减税协调法案》,规定对401K计划进行改革,使401K计划的私营性质得到加强,规模也得到扩大,养老保险体系的私营化程度明显加深[1] (二)年金保险储蓄化改革 美国在进行雇主责任年金计划改革之后,又推出职业年金保险,它是养老保险模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把强制性和自愿性储蓄结合起来。美国政府力图推动年金保险成为未来养老保险的主要保障模式。 (三)促进雇主责任私人养老金计划发展 雇主责任私人养老金计划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进行了多年的探索之后,逐步进入了正轨,并且还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再全美国私企的雇员中,有一半的人都参加了一种或几种私人的养老保险计划。因为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人们的收入是有限的,政府如果再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障机制中制定过高的税率,那么人们将没有能力再参加其他的保障机制,最终导致多重的保障机制将不能实现。相反,如果其他的保障机制提交的的保险税数额较大的话,也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障机制发挥其作用,并且不能有效的保障低收入阶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启示 摘要: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至今已经七十多年,美国的“自由保险”型的社会保障模式,完全不同于欧洲的传统福利型模式,它渗透了美国的文化,美国的价值取向,也蕴涵着务实的精神。“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美国的社会保障,总结美国社会保障的优缺点,更加有助于我们认清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实,从而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美国养老保险、美国医疗保险、美国失业保险 一、美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概述 美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初。1929年,美国爆发经济危机,全国1/3人口陷于贫困。严峻的社会现实改变了多数美国人的传统观念,他们要求联邦政府对社会福利负起责任并发挥作用。1934年,罗斯福总统任命一个“经济保障委员会”,负责起草《社会保障法案》,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以及失业者提供援助。1935年8月14日该法案正式生效。《社会保障法案》的诞生是美国社会福利史的里程碑,它标志着美国社会福利政策由“自由放任”到“积极承担责任”的重大转变。它不仅仅为穷人提供援助,而且为全体人民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在《社会保障法案》诞生后的70年里,它不断得到修改和补充,逐步形成了现今一整套的美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1954年,法案保障的对象从原来的老年人、遗属和残疾人,扩大到农场主、农场工人、家庭服务员、自由职业者以及州和地方政府的雇员。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繁荣,但黑人“民权运动”与“反贫困运动”高涨,社会动荡不安,约翰逊总统提出“伟大社会”计划和“向贫困开战”,社会保障政策扩张达到高峰。到70年代中期,美国已建立起一个社会安全网,使90%以上的人享受到了社会福利。 这一套包含了生活中方方面面需求的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奉行三方并举的方针,实行公私并举,以公为主这是总方针;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并举,以联邦政府为主;保险和补助并举,以保险为主。政府承担了提供社会福利的主要责任,但政府并不包揽一切而是鼓励(主要通过税收政策)私营企业、非赢利社会组织、慈善团体、基金会等经办社会福利项目,鼓励个人进行养老储蓄和参加非赢利性组织的各种保险及向商业公司投保各种保险。在公私两渠道并举的方针下,美国的社会保障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个层次构成与提供。二是社会福利项目的管理多层次化。联邦政府只管理少数社会福利项目,大多数项目委托州和地方政府、非赢利组织及私营保险公司负责管理经营。三是社会福利待遇标准不一。联邦政府只为某些全国性项目规定统一标准,大多数项目的标准由各州按照本州经济发展情况和财力自行规定。因此,各地社会福利待遇相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