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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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

为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工程管理行为,确保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强化检

查工作制度化,便于公司全面了解各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树立富

临房产良好品牌形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在建项目。

本办法只适用于项目主体、初装修阶段,不适用于二次精装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2 职责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一般工序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水等)采取旁站监理方式,发现错误做法、不

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施工单位纠正,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施工完隐蔽工程,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在接

到通知12小时内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并在验收资料中三方签字确认,作为后期责任追究依据。

工程管理部项目部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参与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检查

记录完整齐全(影像资料及书面记录),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重要部位旁站。

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总师办

监督在建项目质量管理,重点跟踪工程观感质量、装修质量和使用功能合理性。

结合巡检制度,对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

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其进行整改。

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3 质量控制要点

5 质量问题的分类及处理方式

一般质量缺陷: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严重质量缺陷:总师办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同时对工程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6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注意事项:

1. 施工单位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本公司工程师或质量管理人员皆得有权予以纠正并口头或

书面警告。

2. 施工单位警告后不听者,开具违反工程施工质量事项罚款通知单,予以罚款及记缺失一次。

3. 缺失之认定:施工单位对所施工范围已完成自主检查(需分段检查而非工程进行大部分

后才检查),并确认其质量已达到要求后,工地所检查出来之缺失。

4. 非累犯缺失,施工单位于限期内改善且未造成工期延误者,该项缺失不予扣款。

5. 施工单位同一缺失屡劝不听超过三次者加倍处罚,工地主管予以延期或停止一期请款。

6. 施工单位于工地施工质量未受处罚且无不良记录者,报请本公司酌情奖励。

7 质量检查形式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把在建项目质量检查(隐蔽工程、工序验收)作为每天常态工作,对每一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影像资料(照片)和书面记录(施工日志及验收记录)。

总师办对在建项目质量控制采取定期巡检(与项目部预先沟通检查内容)和不定期抽检(根据工程进度、里程碑节点计划、交房时间等进行安排)的形式,并形成在建项目质量评价记录(照片、书面记录、整改通知单及整改回复单)。

总师办利用巡检制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日常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管理行为执行本办法第9条规定。

项目在地基验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主体结构工程每三层)、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时,设置停检点,由施工单位申请报验,监理单位组织检查、验收,总师办全过程参与和监控;如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将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8 工程巡检制度控制要点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日常检查资料及时性和完整程度(照片、日志及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关键工序检查

防水工程:厨卫间、屋面、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的防水层质量及试验记录。

地基与基础工程:复杂地基处理(换填土)、桩基工程。

9 考核(建设方项目部、监理单位)

未按公司规定进行质量常态检查(隐蔽工程、工序验收)或检查记录(照片、施工日志及验收记录)不完整、不及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经理月度考核按200元/次处罚,责任工程师月度考核按500元/次处罚,监理单位按500元/次处罚。

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工艺的行为,成品保护措施不力,使用无合格证明的材料部品,未履行方案审批程序,缺少相关施工记录,工作中弄虚作假,编造检测数据、制造虚假施工资料的行为,项目经理月度考核按200元/次处罚,责任工程师月度考核按500元/次处罚,监理单位按500元/次处罚。

对发现的质量缺陷,未及时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项目经理月度考核按200元

/次处罚,责任工程师月度考核按500元/次处罚,监理单位按500元/次处罚。

接到《整改通知单》后,整改行动缓慢、效果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行为,项目经理月度考核按200元/次处罚,责任工程师月度考核按500元/次处罚,监理单位按500元/次处罚。

同样的质量缺陷发生二次的加倍处罚。

本办法解释权归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10 附件

整改通知单

回执

附件1:

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记录编号:

附件2:

回执

致: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有限公司:

本司已仔细阅读《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全部要求,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没有任何疑义,并将严格执行。若有违反,按贵司相关规定执行。

单位名称:(盖章)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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