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合集下载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

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以来,28个市直部门已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共进驻各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425项。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取得的成效(一)理顺了部门职能。

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以来,各窗口单位在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及时清理、规范了所属职能受理范围行政审批事项。

规范后的事项发文予以公布,并规定未经公布的事项今后一律不再实施审批。

同时,在单位内部建立了审批与监管职能分离的工作机制,由负责审批的业务科室承担审批职能,监察机构承担监管职能,明确了各单位窗口履行行政审批的法定职责,促进了窗口单位在做好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后续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完善了服务机制。

中心重新修订了《窗口工作和窗口人员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了考核管理力度,实行了服务大厅值班与巡查制度,加强了服务大厅管理。

着力建立和完善便商利民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办理制、联合年检制、投资代理制、企业收费明白卡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在组织各窗口单位建好“工业企业”、“建设工程”、“居民生活”三个特色服务链条的基础上,根据进驻单位和项目的增加,积极探索了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规划审批、国土资源审批、房地产审批等服务链条,更好地为随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建设项目实行“一表制”收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行为,统一收费标准,确保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顺利实施和基本建设收费事项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现就我市建设项目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下同)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表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分类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途,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一类:社会事业发展用房。

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用房,城市市政及旅游公用基础设施,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用房,3000㎡以内的社区办公用房。

二类:工业企业生产、科研、仓储用房,以及“保障性住房”。

三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经营性用房。

以上三类未列入的重大项目和一类中的重点项目收费实行“一事一议”。

二、收费标准“一表制”主要是规范建设项目在建过程中或企业投产前的各项收费,不包括项目正式运行期间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

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上述三种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分别确定不同的执行标准(详见附件)。

鼓励中介性收费在此标准基础上继续下浮。

保障性住房执行标准对照随价文46号文件执行。

三、收费方式(一)凡建设工程项目,在报建环节应缴纳的所有收费项目实行“一表制”告知,采取“统一范围、统一标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统一划转”的征收管理方式。

(二)基本建设审批项目各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由中心投资代办窗口负责按表中所列类别及标准审核,通过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银行代收,缴入市财政局专户,然后分解至各执收单位。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1•【字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日随州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鄂政办发〔2013〕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考核工作实行层级负责、逐级考核。

市政府每年1月底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

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工作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考核对象的下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被考核对象的下级政府不足3个的全部抽查。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综治、宣传、工会、发改、教育、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住建、商务、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文体等部门组成消防工作考核组。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精简审批环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提出了进一步精简压缩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保留13项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89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和75项管理服务项目,现予公布。

今后,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发生变动时,由相关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目录,进一步规范细化,及时对外公布,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1.随州市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项)2.随州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89项)3.随州市管理服务项目目录(75项)2013年5月7日附件1:随州市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备注1市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生产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气瓶充装、使用登记及作业人员资格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3市质监局计量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4市工商局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登记(设立、变更、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5市工商局广告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6市工商局食品流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7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等8市地税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地方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2012〕43号)省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由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级征管范围内(市直和开发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一季度工业“六个五十”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一季度工业“六个五十”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一季度工业“六个五十”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6•【字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一季度工业“六个五十”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随州市工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努力实现我市工业跨越发展, 4月初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今年一季度工业“六个五十”工作重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现将督查结果暨一季度工业“六个五十”工作重点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50家重点企业对口帮扶情况对口帮扶的50家重点企业共反映问题56个(其中东风专汽等12家企业目前反映无突出问题,在今后运行中如有问题将及时予以解决),目前已解决17个,正在办理39个。

其中,市直对口帮扶企业2家,反映问题1个,正在办理;随州经济开发区对口帮扶企业13家,共反映问题18个,目前已解决3个,正在办理15个;曾都区对口帮扶企业 20家,共反映问题19个,目前已解决5个,正在办理14个;广水市对口帮扶企业7家,共反映问题8个,已解决5个,正在办理3个;随县对口帮扶企业8家,共反映问题10个,已解决4个,正在办理6个。

二、50个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情况全市50个亿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总投资额174.51亿元,2013年计划投资57.69亿元,截至一季度末,全市今年已完成项目投资9.13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额的15.8%。

其中,市直(含随州经济开发区)项目11个,全部开工,项目总投资35.4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7.13亿元,已完成投资1.793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额的25.1%;曾都区项目18个,全部开工,项目总投资67.2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1.6亿元,已完成投资4.073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额的18.9%;广水市项目11个,除湖北双剑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风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未开工外,其余全部开工,项目总投资31.96亿元,当年计划投资9.36亿元,已完成投资1.62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额的17.3%;随县项目10个,全部开工,项目总投资39.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9.6亿元,已完成投资1.64亿元,占当年计划投资额的8.4%。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鄂政办函〔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六稳”工作部署,狠抓项目谋划、前期工作、要素供给、环境优化、督办落实等关键环节,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6%,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共25个)(一)襄阳市、宜昌市、武汉市、咸宁市、十堰市;(二)武汉市东西湖区、荆门市掇刀区、武汉市新洲区、武汉市硚口区、大冶市、枣阳市、宜昌市夷陵区、黄石市铁山区、襄阳市襄州区、宜都市、枝江市、咸宁市咸安区、随州市曾都区、武汉市江夏区、恩施市、孝感市孝南区、洪湖市、武穴市、竹山县、鄂州市鄂城区。

二、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贡献单位(共28个)(一)黄石市、孝感市、荆门市、潜江市、荆州市、鄂州市、随州市、仙桃市;(二)宜城市、汉川市、阳新县、利川市、巴东县、嘉鱼县、南漳县、广水市、赤壁市、监利县、应城市、宜昌市西陵区、来凤县、郧西县、随县、通城县、京山市、荆门市东宝区、竹溪县、沙洋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冲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加快恢复正常建设进度。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1件实事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1件实事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1件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9•【字号】随政办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11件实事的通知(随政办发[2006]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落实和按时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一届七次会议通过)中向市民承诺的11件实事,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一)完成神农大道一期工程和府河橡胶坝工程,启动青年路东端师范至新火车站道路建设,改造舜井路,基本消灭老城区的泥巴路。

责任单位:市建委;责任领导:彭明方;责任人:刘先令。

(二)开工建设市文体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工人文化宫。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文体局、市妇联、市总工会;责任领导:彭明方、涂胜华、李雅君;责任人:刘先令、袁慧敏、彭艳琳、闵文强。

(三)扩建和改造6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资助贫困生5.7万人,力争使所有孤儿和特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领导:李雅君;责任人:周静。

(四)降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门槛”,使城镇“低保”对象、五保户、农村特困户、特困优抚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享受更多的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责任领导:彭勇、李雅君;责任人:曾宪国、裴在刚。

(五)加强农村特困人口和农村孤儿的救助工作,将农村分散供养的500名孤儿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领导:彭勇;责任人:曾宪国。

(六)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3000人,基本解决城镇无生活来源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解决国有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建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建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及重
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4.18
【实施日期】2012.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一季度,全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推进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资运行情况
(一)投资总量稳步攀升,工业投资快速增长。

元至3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亿元,同比增长35.1%。

其中工业投资完成24.72亿元,同比增长87.7%,工业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54.9%。

目前,总投资15亿元的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2万辆专用汽车及1万辆小型工程机械车辆(一期)项目即将竣工投产,总投资
10亿元的中航奥龙特种装备科技园一期项目、总投资8亿元的湖北随州绿洲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MW单晶硅棒、多晶硅碇及800MW太阳能电池组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二)施工项目稳步增加,区域投资增长迅速。

元至3月全市500万元以上施工项目271个,同比增长27.2%,其中新开工项目162个,同比增长30.6%。

总投资3.84亿元的东风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乘用车车轮项目、。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3年3月17日随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本制度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市级政府财政性资金、资产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

包括:(一)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二)市级财政预算外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三)国债转贷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四)市政府及政府部门融资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五)赠款、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本制度适用于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的遴选(一)安排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应根据国家、省战略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需要,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通过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改善城乡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每年11月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及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共同论证,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论证工作。

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

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1•【字号】随政办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予以重新发布(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随州市城区东至新316国道,西至炎帝大道以西1000米,南至麻竹高速,北至随县和曾都区交界处范围内,进行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工作的,适用本标准。

该范围之外,其他区域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二、本标准所称征收方是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被征收方是指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的合法所有人。

三、本标准附件列入的或未列入的地上附着物和附属设施的补偿,达不成协议的,由征收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评估确认。

四、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水利、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建筑物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标准施行前已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的,按照公告确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实事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实事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实事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件实事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13年的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随州”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为了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发展目标和十件实事的落实,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十件实事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

各责任单位要逐条对照,落实责任,细化分解,制订工作计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请各责任单位按季度认真梳理重大进展情况或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将适时开展督办。

2013年1月18日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中2013年重点工作分解意见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力争达到14%,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7%、力争达到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以上、力争达到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力争达到1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力争达到26%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1%、力争达到26%,实现内联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力争达到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力争达到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力争达到14%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等各项考核目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3•【字号】随政办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9月23日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测绘服务机构第三章项目实施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6号)、《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审改发〔2020〕1号)、《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

第三条按照“一次委托、一测多用、成果共享”的原则,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划分为报批和许可、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共四个阶段。

分阶段整合所涉及的地形图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放线测量、验线测量、日照测量、变形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量、绿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人防测量等测绘工作。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4年项目建设大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4年项目建设大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4年项目建设大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2.28【实施日期】2014.0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2014年项目建设大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随州市2014年项目建设大行动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2月28日随州市2014年项目建设大行动活动方案为加快“圣地车都”和“神韵随州”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赶超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大行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为总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投资作为主抓手、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战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做大做实做强投资,为“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再作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大行动,促进投资和项目实现“五大突破”:(一)投资总量实现新突破。

按照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保持投资较快增长,确保2014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6.5%,总量达到828亿元,力争增长28%,总量达到838亿元。

投资增幅在全省地市州“保五争三”。

(二)投资结构优化实现新突破。

发挥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引导投资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能源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及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力争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竣工投产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确保2014年全市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达到投资总额的35%以上,力争达到40%。

湖北省随州市2020年中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随州市2020年中考语文试卷(解析版)

所以有骇世之言“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他的“生命之思”主要表现在人生不必
对流逝的生命作无谓哀叹,不能把生命绝对化,而应多维度去加以体验,顺则“兼治天下”,
逆则“独善其身”。可以看出,他更多的是对王羲之的继承与发展,而且继承大于发展,失
却“首创”与“自觉”意义。他将情性和自我意念举得过高,提出“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
8.结合选文和你读过的《傅雷家书》,简要说说傅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4 分)
9.关于本文的语言特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3 分)
我和他虽然几乎处处不同,但我还是尊敬他。在那一年,朋友中像傅雷那样的毅然决然不自 惜其生命的,还有好几个,我也都一律尊敬。不过,朱梅馥能同归于尽,这却是我想象不到 的,伉俪之情,深到如此,恐怕是傅雷的感应。 ○12傅雷逝世,其实我还没有了解傅雷。直到他的家书集出版,我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傅雷。 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符合于他的理想的 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相当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 ○13傅雷的性格,最突出的是他的刚直。在青年时候,他的刚直还近于狂妄。孔子说:“好刚 不好学,其蔽也狂。”傅雷从昆明回来以后,在艺术的涵养,知识学问的累积之后,他才成 为具有浩然之气的儒家之刚者,这种刚直的品德,在任何社会中,都是难得见到的,连孔子 也说过“吾未见刚者。” ○14傅雷之死,完成了他的崇高品德,今天我也不必说“愿你安息吧”,只愿他的刚劲,永远 弥漫于知识分子中间。 (选自《施蛰存散文》,有删改)
闻外界自然风风雨雨,也不见寺内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样的举止本身就与“魏晋风韵”难以
合辙,使之书法相较王羲之笔法的秀润与圆劲还差一些火候,清健流便稍显不足,欲传承祖
上风韵只能徒生望洋之嗟,仅成为这一脉最后一位杰出的传承人。

关于全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

关于全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

关于全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汇报上半年全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市项目建设和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年7月6日)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扣“稳中求进、进中求强”的总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实施“四三六”工程,全力开展项目引进和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围绕全市重点推进的182个重大项目计划任务,抢抓机遇、攻坚克难,项目建设呈现出重大建设项目启动快速、重大前期项目超前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项目进展1、重大建设项目。

全市重点推进的总投资1238.4亿元的100个重大建设项目,今年计划投资245亿元,已有95个项目开工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109.5亿元,占年计划的44.8%。

超年计划投资50%以上的有**市临湘至**公路、XXX化工改造、市奥体中心、湘阴县垃圾处理场等50个项目;不足年计划投资30%的有胥家桥路、XXX一期供热改造、市广电中心等26个项目。

其中,松阳湖疏港公路、长炼年产10万吨环氧丙烷及配套双氧水生产项目、巴陵节能炉窑项目、市广电中心、市粮食总公司新墙物流分公司等5个项目正在进行开工准备;计划年内竣工投产33个项目,已有中石化催化剂云溪新基地一期工程、中创化工乙酸仲丁酯生产项目、云溪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等3个项目竣工投产和试投产。

(1)21个根蒂根基设施项目已有20个开工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26亿元,占年计划的32.5%。

未开工项目松阳湖疏港公路,项目初步设想已批复,下半年施工图设想批复后即可实施招投标,开工建设。

通平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线改造提质工程、芙蓉大道北拓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城区37条道路油化提质改造工程已有12条道路开工建设,通海路、青年西路、白石岭路、王家畈路、邕园路等5条道路已完成油化,完成投资7940万元;在建的5条高速公路,1至6月完成投资5.83亿元。

(2)32个重大产业项目已有30个开工建设,未开工的巴陵节能炉窑项目,预计7月底前开工建设;长炼年产10万吨环氧丙烷及配套双氧水出产项目已上报总部待批复。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随州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统计口径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随州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统计口径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随州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统计口径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随州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统计口径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发展目标预测,对于引导城市发展,协调近、中期利益,明确近期发展目标,统筹旧城提升与新区开发,不断增强城市的承载、聚集和辐射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市规划局卫星影像图以及市统计局、市公安局统计数据,经市规划、住建、公安、统计、国调队等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和预测讨论,现将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现状、发展目标预测统计口径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现状(一)城区建成区面积现状:根据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城区建成区面积进行统计,结合2012年元月的卫星影像图分析,城区建成区面积约为53平方公里。

(二)城区建成区人口现状: 2011年年底城区建成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之和为51万(含四个城区办事处、城南新区和随州经济开发区淅河镇区)。

(三)2011年底城镇化率44.88﹪。

二、2015年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预测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三分之一”的人口发展目标,采用趋势外推法预测:(一)城区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

(二)城区建成区人口:70万人。

三、2020年城区建成区面积和人口预测根据规划,2020年随州主城区将形成由旧城核心区、城东新区、城南新区、城南行政文教区、城西文化保护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水工业园区、炎帝农耕文化园区、淅河综合服务区等功能区构成的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展到1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00万人,实现“双百”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大行动”的总体部署,为加快“谒祖圣地”建设步伐和旅游产业支柱化进程,促进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确定13个重点旅游项目。

现就加强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把推动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作为2013年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资金调度,搞好服务协调,确保各个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投入运营。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发改部门要切实把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重点扶持,加大重点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和申报力度,国土、国税、地税、物价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旅游项目贷款财政补贴办法,金融机构要把旅游产业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整体联动推进旅游项目建设。

三、市政府将加大对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检查督办力度,进行月通报、季督办,及时协调解决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顺利进展。

附件:2013年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一览表2013年2月26日附件:2013年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期限建设内容总投资额(万元)2013年推进计划及投资额创建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1波导五星级酒店2013-2015主建筑面积40000㎡,五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300002013年1月至3月完成规划方案→4月至5月完成设计图纸→6月完成招标→7月至10月完成桩基工程→10月至12月完成基础工程→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全部竣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正文:----------------------------------------------------------------------------------------------------------------------------------------------------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抓紧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和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高效率、高质量地公布实施。

2013年1月31日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政府令第258号)和市政府2013年工作总体部署,市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如下:1.随州市公园、广场管理规定(起草单位:市园林局)。

2.随州市城区义务植树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园林局)。

3.关于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起草单位:市园林局)。

4.随州市城区推广立体绿化措施奖励办法(起草单位:市园林局)。

5.随州市损毁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赔偿标准(起草单位:市园林局)。

6.关于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起草单位:市房产局)。

7.随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房产局)。

8.随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细则(起草单位:市政管理处)。

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起草单位:市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

10.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11.随州市城乡规划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12.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起草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13.随州市信息管税综合治税工作规程(起草单位:市地税局)。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0日随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4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6.2万平方米;能耗监测建筑达5栋以上;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3万平方米。

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将城南、城东新区打造成绿色生态示范区;鼓励随县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地区示范县。

全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达98%以上;各县市区新建居住建筑实施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强化城乡规划引导,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引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支持二星级及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不断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全面推进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

自2014年起,在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公益性建筑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自2015年起,市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开始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各县市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创建。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14
【实施日期】2012.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完成“投资总量突破500亿元、投资增幅保五争三”和“投资增量提质、项目增效提速”的投资和项目年度工作总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2年108个重大项目实行月度通报制。

现将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2年,全市共确定重大项目108个,截止8月底,已开工项目99个,开工率
91.7%。

总投资308.9亿元,2012年计划投资112.2亿元,截止8月底完成投资55.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9.6%,慢于时间进度17.1个百分点。

(一)省级重点项目11个。

截止8月底,已
1 /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
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14
【实施日期】2012.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完成“投资总量突破500亿元、投资增幅保五争三”和“投资增量提质、项目增效提速”的投资和项目年度工作总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2012年108个重大项目实行月度通报制。

现将108个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2年,全市共确定重大项目108个,截止8月底,已开工项目99个,开工率
91.7%。

总投资308.9亿元,2012年计划投资112.2亿元,截止8月底完成投资55.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9.6%,慢于时间进度17.1个百分点。

(一)省级重点项目11个。

截止8月底,已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