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屋租赁增值税起征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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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屋租赁增值税起征点新规定

营业税起征点是营业税的征税起点,大于等于此营业额的才交营业税。我国营业税起征点具体为: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幅度内具体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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