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工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状况,特制定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如下:一、本规定依据的法津法规文件(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之规定: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1) 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2) 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号:国办发[2012]34号颁布⽇期:2012-06-13执⾏⽇期:2012-06-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政法规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零⼀⼆年六⽉⼗三⽇关于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企业技能⼈才是我国⼈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量。
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是增强企业核⼼竞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企业创新能⼒的内在要求,是加快经济发展⽅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段,是深⼊实施⼈才强国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建设⼈⼒资源强国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要求,全⾯提升企业技能⼈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加强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
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实施⼈才强企战略,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增强企业核⼼竞争⼒为⽬的,坚持服务企业、尊重劳动、提升技能、终⾝培训的原则,建⽴健全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技能⼈才成长和发挥作⽤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强有⼒的技能⼈才⽀持。
(⼆)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个时期,企业技能⼈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健全企业职⼯培训制度,完善企业技能⼈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的政策措施,建设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企业技能⼈才队伍,在企业中初步形成初级、中级、⾼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和⽐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使技能⼈才规模、结构、素质更好地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财建〔2006〕317号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调整通知
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更好地提升公司整体员工素质和竞争力,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培训计划调整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行业发展的快速变化,公司对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公司不断加大对员工培训的投入,希望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培训计划调整内容培训内容优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设置,增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实战能力。
培训形式创新:引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设网络直播课程、专业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培训效果和参与度。
师资力量提升:邀请行业内专家学者、企业管理精英等担任培训讲师,确保培训内容权威性和实用性。
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员工参与培训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并取得实质性进步。
三、培训计划调整目标通过本次培训计划调整,旨在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一步强化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培训计划执行时间安排:新的培训计划将于下月初正式启动,请各部门务必提前安排好员工的参训事宜。
参训要求: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提前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提交请假申请。
反馈意见:在培训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我们将认真听取并及时调整。
五、结束语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充分重视本次培训计划调整,并积极参与其中。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发展注入新动力。
谢谢大家!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员工培训调整通知
公司员工培训调整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更好地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养和技能
水平,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调整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将对员工培训内
容进行调整。
未来的培训将更加注重实战能力的提升,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营销策略、团队合作与沟通、创新思维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二、培训形式调整
为了提高培训效果,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包括线上课程学习、实地考察学习、专业讲座等形式。
希望通过多样
化的培训形式,能够更好地激发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培训时间调整
为了更好地安排员工的学习时间,我们将对培训时间进行合理规
划和调整。
具体的培训时间安排将在后续通知中发布,请各位员工密
切关注公司内部通知。
四、培训师资调整
为了确保培训质量,我们将邀请行业内专业人士和资深老师担任培训讲师,他们将为大家带来更加丰富和专业的培训内容。
相信通过专业师资的指导,员工们一定能够有所收获。
五、培训效果评估
为了及时了解员工们在培训过程中的学习情况和反馈意见,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我们将不断优化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成长。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积极配合公司的培训调整工作,提高学习积极性,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
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司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特此通知。
公司领导班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9•【文号】教师〔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8月29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职业学校要坚持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原则,聘请兼职教师应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民生紧缺专业和特色专业。
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也可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的通知
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向全体员工发布以下补充规章制度通知:一、关于考勤管理:1. 严格执行公司的上下班时间制度,凡是迟到、早退、未打卡等情况,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处理;2. 考勤异常情况需提前向所属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补上当日的考勤记录;3. 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旷工情况,将会被严肃处理。
二、关于工作纪律: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早退或加班;2. 禁止私自接受客户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一经发现将会追究责任;3. 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聊天或玩手机等行为;4. 对于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情况,需及时向上级领导做出解释,并努力改进。
三、关于保密工作:1. 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2. 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复制、传播公司文件和资料;3. 禁止擅自将公司的资料带离公司或透露给外部单位。
四、关于员工奖惩制度: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公布在公司通报中;2.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工作不力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五、关于绩效考核:1. 公司将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评定,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来确定奖金、晋升及培训等事项;2. 对于绩效评定不合格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建议其进行相关的提升和改进。
六、关于员工培训:1.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素质;2. 关于新员工的培训将采取mentor制度,由有经验的员工进行辅导和指导。
以上为本次发布的补充规章制度通知,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公司将会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
特此通知。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正文:----------------------------------------------------------------------------------------------------------------------------------------------------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财政部发出)为了支持职工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经商得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和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对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和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中第三部分经费来源修改如下,从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实报实销,不提取基金。
如果工资总额1.5%不敷需要,可以从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职工教育。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1.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关停企业和基本建设停缓建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可在工资总额1.5%的范围内,由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和停缓建单位的维护费中开支。
2.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可在标准工资1.5%范围内,由行政、事业费开支。
3.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
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4.各级职工教育办公室属于行政机构,其本身经费应由行政费开支。
职工教育办公室或主管部门为基层举办职工培训的经费除应由学员个人负担的书籍、资料等用外,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分担,在本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内开支。
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
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大家好!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经过公司领导班子的讨论和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补充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1.1 上班时间: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1.2 加班时间:工作日加班时间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部门请示,并办理加班手续。
非工作日加班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示,并得到批准。
1.3 弹性工作制度:公司实行灵活工作制,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但需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考勤管理2.1 考勤制度: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所有员工需按时打卡签到。
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做出相应处理。
2.2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部门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请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3 出差管理:员工出差需提前向所属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出差申请表格。
出差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领导安排。
三、奖惩管理3.1 奖励制度: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3.2 惩处制度:公司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做出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四、员工福利4.1 薪酬福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调整薪酬待遇,确保员工的收入与工作成绩相匹配。
4.2 健康福利: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提供健康保险等福利待遇。
4.3 员工活动: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五、安全管理5.1 保密制度:公司将严格监控员工的信息安全,保障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受泄露。
5.2 安全防范: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上是公司新制度的补充通知,希望各位同事遵守公司规定,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谢谢!。
培训通知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安排通知
培训通知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安排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员工个人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公司决定开展一系列培训计划。
以下是具体的培训安排通知,请各位员工务必按时参加,做好学习准备。
一、培训内容
市场营销策略培训
时间:XX月XX日上午9:00-12:00
内容:市场营销趋势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营销策略制定等
团队合作与沟通技巧培训
时间:XX月XX日下午2:00-5:00
内容:团队协作意识培养、沟通技巧提升、冲突解决方法等
财务知识普及培训
时间:XX月XX日上午9:00-12:00
内容:财务基础知识、财务报表解读、成本控制方法等
领导力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
时间:XX月XX日下午2:00-5:00
内容:领导力概念解析、团队管理技巧、目标达成方法等
二、培训形式
线下授课:公司会议室
线上直播:通过内部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员工可在办公室或家中参与学习
三、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主管提前通知员工,确保全员参与培训。
参加线下培训的员工请准时到达会议室,保持手机静音。
参加线上直播的员工请提前测试网络连接,保证流畅观看。
培训结束后将发放电子证书,作为个人学习成绩的认可。
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计划,能够帮助每位员工不断提升自我,增强团队凝聚力,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谢谢各位的配合!
祝好!
HR部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通告本月员工培训计划公布
通告本月员工培训计划公布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力和员工个人的职业素养,公司决定开展本月员工培训计划。
以下是具体的培训安排和内容,望各位员工提前做好准备。
一、培训时间本月员工培训计划将于每周二、周四下午1:30准时开始,具体培训时间为下午1:30-4:30,请各位员工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时间,按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专业技能提升:针对各部门不同岗位的需求,将开设一系列专业技能提升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策略、团队协作能力、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管理能力提升: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将开设管理能力提升课程,涵盖领导力、决策能力、团队建设等内容,帮助员工更好地应对各种管理挑战。
职业素养提升:通过职业道德、职业规划、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提升整体素养水平。
三、培训形式本次培训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部分课程将在公司会议室进行现场授课,部分课程将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进行。
具体课程安排和链接将在后续通知中发布,请各位员工密切关注公司内部通知。
四、培训考核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公司将对员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对待每一堂课程,按时完成作业和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评定和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请各部门主管提前安排好员工的工作调配,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培训。
员工在培训期间需全程参与,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说明理由。
培训期间严禁私自离开或旷课,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做出相应处理。
希望通过本次员工培训计划,能够帮助每一位员工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谢谢大家的配合!祝好!人力资源部敬上。
[财建〔2006〕317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财建〔2006〕317号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补贴申请通知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补贴申请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水平,公司决定开展学习培训补贴政策,帮助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以下是关于公司员工学习培训补贴申请的通知:
一、补贴范围
公司将对员工参加与岗位相关的学习培训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参加行业内相关会议、研讨会等活动的报名费用;
参加线上线下专业课程的学费;
购买与工作相关的书籍、资料等学习资源费用;
其他经公司认可的学习培训支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为公司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参加学习培训需与当前岗位相关,能够提升个人职业技能;
提交申请时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
申请人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并按要求提交结业证书或成绩单。
三、申请流程
员工在确定参加学习培训项目后,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以及预计费用等信息;
部门领导审核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安排相应的经费支持,并告知员工领取方式。
四、注意事项
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期间需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确保取得预期的学习效果;
培训结束后需按要求提交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并填写反馈报告,分享学习心得和收获;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培训计划或费用支持,请提前向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沟通和说明。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学习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为个人职业发展和公司发展添砖加瓦。
谢谢!
祝好!
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等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6.19•【文号】财建[2006]317号•【施行日期】2006.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人事厅(局)、国防科工委(办)、国资委(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联: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开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更好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2006年6月19日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加速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现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一)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
补充规章制度通知如何书写
补充规章制度通知如何书写大家好!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队合作,现针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特在此通知如下:一、加班与调休规定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加班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经批准;调休需提前一周提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加班和调休应尽量避免影响团队的正常运作。
二、会议管理规定所有部门会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各人员,并明确会议议程、时间和地点。
会议纪要应当及时整理并提交给相关人员,确保会议内容得以有效记录和传达。
三、考勤制度调整公司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迟到和早退将影响绩效考核,严重者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四、员工福利政策优化公司将逐步完善员工福利政策,包括加薪、奖金、培训等方面的福利待遇,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公司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确保公司的创新成果不受侵权。
六、安全生产规范公司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纪律处分与奖励制度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纪律处分与奖励制度,对高效执行工作任务、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严重失职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八、宣传教育工作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员工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以上内容为公司规章制度的补充通知,全体员工务必遵守并严格执行。
希望各位同事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
职工教育经费的问题及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范围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该文件同时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因此上述支出不同于规定范围内的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对此不应混淆。
财建[2006]317号同时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另据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项经费是指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准予扣除的项目,随着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执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在计税依据、提取比例、扣除限额及结转扣除等方面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上有着差异或新的适用情形,因此,企业在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日常申报中应予以关注与区分。
第一,计税依据上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
新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了据实扣除制度,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培训公司规章制度的通知
培训公司规章制度的通知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现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1. 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下午18:0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晚于下午6点。
午休时间为中午12:00至13:00,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次将扣除相关工资。
2. 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打卡上班,迟到早退需向经理请假并得到批准。
二、员工行为规范1.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私自使用公司资源。
2. 员工在工作场所需保持整洁,严禁私自进食、吸烟,不得在办公室内吵闹。
三、薪酬制度1. 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进行薪酬评定,薪资调整会在每年底全公司统一进行。
2. 员工工资将在每个月底发放,工资将按时发放到指定银行卡。
四、培训及晋升制度1. 公司将定期组织各类培训课程,帮助员工提升业务技能及职业素养。
2. 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和工作经验决定是否提供晋升机会,但提升需符合相关标准及条件。
五、保密制度1. 员工在工作中需妥善保管公司机密资料,不得随意外泄公司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能被辞退。
2. 员工离职后需交回公司所有文件及物品,不得擅自带走公司资料。
六、奖惩制度1. 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给予奖励,各项奖励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对其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薪、停职等措施。
以上就是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们务必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罚。
希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共同打造公司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培训公司管理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通知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决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培训,旨在加强全员对安全意识的认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培训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包括火灾、地震、台风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紧急逃生演练:组织模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演练,让员工掌握正确的逃生技巧。
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介绍公司相关安全制度和规定,使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管理政策。
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交通事故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外出时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培训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位员工密切关注公司内部通知。
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位置请查看会议室预定表)。
四、参训人员
所有在职员工均需参加本次安全教育培训,不得缺席。
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做好人员调配和安排,确保全员参与。
五、注意事项
员工参加培训期间需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互动环节。
培训过程中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以免影响培训效果。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请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说明理由。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重视此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谢谢大家的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1•【字号】渝人发[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的通知(渝人发〔2009〕41号)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职员培训管理,推动我市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工作实际,我们对原《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渝人发〔2000〕140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重庆市事业单位职员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事业单位职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职员队伍,推动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重庆市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事业单位职员,系指除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之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聘用在职员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职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管理职能、岗位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分层次分类别对职员进行培训。
第四条事业单位职员培训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训、注重能力、学以致用、创新开拓的原则。
第五条职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职员考核的内容和聘任、晋升的依据。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六条实行培训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人事局主管全市事业单位除市管领导干部以外的职员培训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11.04•【字号】晋政发[1998]35号•【施行日期】1998.1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政发〔1998〕35号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现将《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的管理,确保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的通知》(中发〔1995〕12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995〕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工作的通知》(晋发〔1996〕1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县(市、区)人武部的职工编制,严格按照中发〔1995〕12号文件和晋发〔1996〕11号文件执行,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编制的6名职工,计划单列,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的办法保障。
担负民兵训练基地教学管理和人武部机关公勤任务聘用的6名职工,由人武部聘用,经费由县(市、区)财政保障。
职工的编制员额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和超编超配。
第三条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统一归口山西省军区司令部管理,军分区司令部和县(市、区)人武部指定专人负责职工管理工作,按规定逐级上报职工管理情况,所报数据、情况必须及时、准确。
职工统计资料的保存、转递、使用应严格履行手续。
第四条县(市、区)人武部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时,依据《劳动法》的有关劳动争议条款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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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
关于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QZ/RL0010—2003
A/0—
2003/01/01
为加大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全面提升职工队伍业务技术、技能素质, 鼓励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建学习型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经厂部研究决定,对原岩烟职教[2002]231号《龙岩卷烟厂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补充规定如下:
一、凡属厂部选派外出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经厂部批准参加我厂委托高校举办的学历教育(包括非本厂委托,但属厂部要求更改专业)的职工,在学习期间,不扣效益奖。
二、为调动职工学习积极性,鼓励职工学好各门功课,对参加上述学习的人员,厂部将从职工个人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扣除的月奖金中返还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1.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及格者(以期末成绩为准,补考成绩不算,下同),返还所扣月奖金的60%予以奖励;
2.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达70分以上(70≤X<80)者,返还所扣月奖金的80%予以奖励;
3.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达80分以上(80≤X<90)者,返还所扣月奖金的100%予以奖励;
4.本学期所有科目学习成绩达90分以上(90≤X<100)者,返还所扣月奖金的110%予以奖励;
5.以上奖励每学期末一并兑现。
三、在学习期间,学员出勤视同车间、科室在岗人员同等考核(按人劳部门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执行时间从自2003年1月1日开始。
五、其余有关问题仍按原规定(岩烟职教[2002]231号文)执行。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职教中心。
文件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起草人:郭晓红
审核人:郑文锋批准人:杨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