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授信后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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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授信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晰授信后管理要求,促使授信后管理更具操作性,有效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依据我行授信管理基本制度、授信业务操作细则、授信后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授信后管理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使用范围包含我行所有对公授信客户、个人授信客户及已经设定的担保。包括正常类授信客户、问题类授信客户和对授信业务设定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本实施细则中所指的问题类授信客户为尚未纳入资产保全的问
题类授信客户,已纳入资产保全的遵照资产保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授信后检查内容和频率
第四条授信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对客户基本情况检查、授信用途检查、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检查、财务经营状况或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结算往来情况的检查、风险分类检查、授信效益检查、授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检查、风险预警检查等。
第五条分类管理是提高授信后管理精细化水平从而提高管理
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按照客户及其授信的风险状况、重要性设定不同的检查频率,检查内容也区分不同侧重点。可将授信后检查分为:重点风险业务检查、一般风险业务检查、低风险业务检查。
(一)重点风险业务检查
重点风险业务指异地授信业务等风险程度较大的业务或进入授
信客户风险监控名单的客户所办理的授信业务:
1、对异地授信客户,管户客户经理应在年度内安排适当的频率实施现场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异地客户的现场检查可由经
营行辖内风险管理部委托客户所在地风险管理部(如所在地有我行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客户所在地风险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检查,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经营行授信业务经办人员;
2、对风险监控名单客户中的一般风险监控名单按季实施监控,黑名单客户按月实施重点监控。授信业务经办人员应对借款人进行实地检查或回访,掌握借款人最新情况,并填写《授信客户查访表》(表样见附件1),按季报总/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阅;
3、现场检查基本内容:授信业务经办人员现场检查的基本内容为风险预警信号所对应的事项。一般包括授信所对应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授信额度的使用是否与授信申请的用途相吻合或授信客户日常资金运用是否存在与经营业务和范围不相符的问题;生产及销售情况(或工程形象进度情况),检查授信客户经营或开工是否正常以及业务增长是否与授信增加相匹配等;财务状况及主要会计科目情况,检查主要财务指标波动情况以及对主要会计科目进行账表、账实核对;抵押物状况;管理层情况等。可根据授信客户具体情况以及风险监控的实际情况增加检查事项。
(二)一般风险业务检查
一般风险业务指除存单质押、贴现、全额保证金质押等低风险授信外的业务,按检查形式分为授信后首次跟踪检查、授信后深度跟踪检查、风险五级分类以及授信到期前跟踪:
1、对于个人消费类贷款以及100万元以下授信业务,经营行授信业务经办人员需在授信使用后30天内,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予以抽样检查,并填写《授信后跟踪检查表》(见附件2);
2、除个人消费类贷款以及低风险授信业务外,所有授信使用后(使用是指授信资金已被客户投入生产、贸易等经营活动中,而非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