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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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不属于征税范围1.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行为;2.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如房地产的出租。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继承;不征(无收入)
(2)赠予: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不征(无权属转移)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单位之间换房,征;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免征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不征(无权属转移)不征(无收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自然人、法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外资,中国公民和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6.代建房
土地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基本征税范围
基本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具体事项征税的规定
有关事项 1.继承、赠予
2.出租
3.房地产抵押
4.房地产交换
5.合作建房
7.重新评估纳税义务人
税 率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扣除项目合计=∑5/4/3/2(选择,计算)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1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增值率 =找税率(记)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4.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