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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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不属于征税范围1.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行为;2.不包括未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产权的行为,如房地产的出租。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1)继承;不征(无收入)

(2)赠予: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

不征(无权属转移)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单位之间换房,征;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免征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不征(无权属转移)不征(无收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自然人、法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外资,中国公民和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6.代建房

土地增值税(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基本征税范围

基本征税范围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3.存量房地产的买卖。具体事项征税的规定

有关事项 1.继承、赠予

2.出租

3.房地产抵押

4.房地产交换

5.合作建房

7.重新评估纳税义务人

税 率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扣除项目合计=∑5/4/3/2(选择,计算)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2.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1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3.增值率 =找税率(记)

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4.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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