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件制作规范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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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查抽样取证凭证。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 分。
5、鉴定结论。 (1)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作出; (2)有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说明; (3)有鉴定机构印章。
评分方法:查鉴定结论文书。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 分。
6、调查终结。 (1)案由规范; (2)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 据表述; (4)有办案人处理意见及作出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的名称; (5)有执法人员、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执法 机关负责人的签名及日期。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个人姓名、地址等。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当事人基本情况漏写、书写错误的 扣2分。
3、案情简介。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 无案情简介、案情简介不规范的扣2分。
评分方法: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
3、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2)予以处理的法律事实必须由作为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 规章所调整; (3)在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 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4)行政处罚种类和自由裁量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 行业、本系统的规范和标准。
4、有受案人的意见、签名及日期;有执法机构的意见、负责人 签名及日期;有法制机构的意见、负责人签名及日期;有执法 机关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及日期。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每一项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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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取证阶段
1、亮证执法。案件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 向当事人出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案卷中有执法人 员的执法证件编号,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 或者在卷内调查取证检查笔录文书中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 名。
评分方法:查案件处理意见书。任一项不符合规 定的,每项扣2分。
四、审核决定阶段
1、告知程序。 (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告知内容全面,记载完整; (2)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 (3)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 (4)告知文书有文号、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日期及给予 当事人的申辩时间。
评分方法:(1)、(2)、(3)中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 不合格卷,(4)项不规范的扣2分。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违法行为在法定追溯期; (2)法律文书所述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执 法机关予以处理的法律事件或者行为; (3)案卷中证据应当合法、有效; (4)案卷中证据足以证明法律事件或者行为的性质、情节、程 度和后果; (5)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 (6)证据的取得方式、手段、途径应当合法。
评分方法:(1)、(2)中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 (3)项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4)项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二、立案阶段
1、案件来源
应注明案件来源是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 。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未注明案件来源的扣2分。
评分方法:查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 2分。
4、抽样取证。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2)抽 样的时间、地点;(3)抽样取证的理由和依据;(4)取证物 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填写规范;(5)有执法人员签名和 执法证件号;(6)有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7)有当事人签 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有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评分方法: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任一项不符合 规定的,每项扣2分。
3、证据登记保存清单。(1)注明当事人的名称(姓名);(2) 注明证据登记保存的时间、地点;(3)正确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 据案由;(4)注明保存物品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以及保存地 点;(5)有登记保存执法人员的签名及执法证件号;(6)有执 法机关印章和日期(7)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评分方法: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无告知 通知书的为不合格卷。(1)、(2)、(3)、(4)项中任 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2.、听证程序。 (1)规定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使用适用听证案件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听证会通知书内容包括:听证时间、地点、案由、主持人、 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联系 人及电话等;
评分方法: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不符合规 定的扣3分。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或者询问笔录。(1)一份笔录只询问 一名被询问人;(2)有询问和检查(勘验)的时间;(3)有询 问和检查(勘验)所在的具体地点;(4)有当事人或者被询问人 的基本情况;(5)笔录内容完整。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 ,注明或者询问违法事实与情节以及后果等;(6)有检查人员( 询问人员)、记录人员签名;(7)笔录有被检查人(见证人)或 者被调查询问人签名并确认笔录内容属实的字样。如当事人拒绝 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说明情况;(8)调查 笔录之间,或调查笔录与其他法律文书之间事实描述一致;(9)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中涂改处,应有被检查人员或 者被调查询问人员按捺手印、盖章或者签名。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 评查标准
目录
基本标准 调查取证阶段 送达执行阶段
立案阶段 审核决定阶段 案卷归档规范
一、基本标准
1、主体合法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合法,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者 组织是具有行政处罚权限、具备法定资格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并在法律文书中,使用法定主体印章且印章清晰可见; (2)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即行政相对人必须是能够依法独立 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并参与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 (4)法律文书中,行政相对人身份明确且使用的名称应前后一 致。
5、鉴定结论。 (1)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或人员作出; (2)有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说明; (3)有鉴定机构印章。
评分方法:查鉴定结论文书。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2 分。
6、调查终结。 (1)案由规范; (2)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 据表述; (4)有办案人处理意见及作出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的名称; (5)有执法人员、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执法 机关负责人的签名及日期。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个人姓名、地址等。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当事人基本情况漏写、书写错误的 扣2分。
3、案情简介。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 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 无案情简介、案情简介不规范的扣2分。
评分方法: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
3、适用法律依据正确 (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2)予以处理的法律事实必须由作为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 规章所调整; (3)在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 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 (4)行政处罚种类和自由裁量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 行业、本系统的规范和标准。
4、有受案人的意见、签名及日期;有执法机构的意见、负责人 签名及日期;有法制机构的意见、负责人签名及日期;有执法 机关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及日期。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每一项两分。
百度文库
三、调查取证阶段
1、亮证执法。案件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 向当事人出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案卷中有执法人 员的执法证件编号,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 或者在卷内调查取证检查笔录文书中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 名。
评分方法:查案件处理意见书。任一项不符合规 定的,每项扣2分。
四、审核决定阶段
1、告知程序。 (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告知内容全面,记载完整; (2)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 (3)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 (4)告知文书有文号、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日期及给予 当事人的申辩时间。
评分方法:(1)、(2)、(3)中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 不合格卷,(4)项不规范的扣2分。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违法行为在法定追溯期; (2)法律文书所述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执 法机关予以处理的法律事件或者行为; (3)案卷中证据应当合法、有效; (4)案卷中证据足以证明法律事件或者行为的性质、情节、程 度和后果; (5)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关联性; (6)证据的取得方式、手段、途径应当合法。
评分方法:(1)、(2)中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卷, (3)项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4)项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二、立案阶段
1、案件来源
应注明案件来源是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 。
评分方法:查立案审批表。未注明案件来源的扣2分。
评分方法:查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扣 2分。
4、抽样取证。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2)抽 样的时间、地点;(3)抽样取证的理由和依据;(4)取证物 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填写规范;(5)有执法人员签名和 执法证件号;(6)有执法机关印章及日期;(7)有当事人签 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有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评分方法: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任一项不符合 规定的,每项扣2分。
3、证据登记保存清单。(1)注明当事人的名称(姓名);(2) 注明证据登记保存的时间、地点;(3)正确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 据案由;(4)注明保存物品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以及保存地 点;(5)有登记保存执法人员的签名及执法证件号;(6)有执 法机关印章和日期(7)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评分方法: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陈述申辩笔录,无告知 通知书的为不合格卷。(1)、(2)、(3)、(4)项中任 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2.、听证程序。 (1)规定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使用适用听证案件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听证会通知书内容包括:听证时间、地点、案由、主持人、 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联系 人及电话等;
评分方法:查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不符合规 定的扣3分。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或者询问笔录。(1)一份笔录只询问 一名被询问人;(2)有询问和检查(勘验)的时间;(3)有询 问和检查(勘验)所在的具体地点;(4)有当事人或者被询问人 的基本情况;(5)笔录内容完整。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 ,注明或者询问违法事实与情节以及后果等;(6)有检查人员( 询问人员)、记录人员签名;(7)笔录有被检查人(见证人)或 者被调查询问人签名并确认笔录内容属实的字样。如当事人拒绝 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说明情况;(8)调查 笔录之间,或调查笔录与其他法律文书之间事实描述一致;(9)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中涂改处,应有被检查人员或 者被调查询问人员按捺手印、盖章或者签名。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 评查标准
目录
基本标准 调查取证阶段 送达执行阶段
立案阶段 审核决定阶段 案卷归档规范
一、基本标准
1、主体合法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合法,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者 组织是具有行政处罚权限、具备法定资格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并在法律文书中,使用法定主体印章且印章清晰可见; (2)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即行政相对人必须是能够依法独立 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并参与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 (4)法律文书中,行政相对人身份明确且使用的名称应前后一 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