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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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011年5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承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科技单位,医院管理是做好医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激励医院管理实践探索和医院管理理论、政策、研究方法的创新,表彰奖励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实践成就和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我院医院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促进医院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项目管理推进医院部门、科室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是破解医院部门、科室工作难题的有效举措,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第三条为了保证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评审和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医院设立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并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库。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办),负责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项目选择和立项

第四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服务品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任务,突出增强部门、科室管理和服务的创造能力为主题,切实发挥创新项目对医院改革、医院经营、质量管理、患者安全及医院服务实践的促进作用。包括医院管理实践创新和基础理论研究两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管理新方法、新方案、新技术;

2.医院改革的实践研究成果;

3.医院服务、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方面的实践成果;

4.引进吸收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5. 信息化管理先进方法、手段和技术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二)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现和提出对医院管理学科领域发展有指导意义的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研究成果;

2.医院管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成果;

3.医院管理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成果。

第五条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申报和承担主体为医院各部门、科室。

第六条项目一般一年申报一次,每年初申报本年度创新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申报项目不超过三项/部门/年、二项/科室/年,项目实施当年度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两各年度。

项目申报程序为:

1、项目申报部门、科室填写《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报经分管院领导(临床、医技、护理需先报经医务处、护理部审核)批准。

2、项目申报科室向院办递交《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3、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抽调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召开立项评审会。承担创新项目的部门、科室通过PPT展示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陈述并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理由、创新点及预期效果、项目实施计划(具体进度安排、阶段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等。

4、项目评审组根据创新性、实用性、先进性、可行性、预期效果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无记名评分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评委实行回避制,数量为单数并不少于7名。依据综合得分确定是否立项(通过率不高于70%)。

5、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项目立项计划。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项目承担部门要建立创新工作责任制,一般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保证创新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创新项目要坚持调研、试点先行,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成果。要善于总结提炼创新工作中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各项目部门科室在7月,对项目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估考核。

第九条积极营造创新工作氛围。采取现场会、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新经验、交流创新成果,整体推进部门、科室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项目奖励评审

第十条项目奖励评审标准: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综合评定标准:按照先进性与难度、推动医院管理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1.属省内医院首创的管理实践,思路独特,有重要创新,达到了同类管理的先进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发展与进步,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管理论文在A类期刊发表或在省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一等奖;

2.属市内首创的管理实践,思路新颖,有较大的创新,达到了同类管理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发展和进步有推动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管理论文在B类期刊发表或在市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二等奖;

3.属市内首创的管理实践,思路新颖,有一定创新,达到了同类管理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进步有推动作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 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综合评定标准:按照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及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标准如下:

1.在科学上取得了突破性、综合性进展,学术上属省内先进,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及其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医院

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有管理论文在A类期刊发表或在省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属市内领先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医院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有管理论文在B类期刊发表或在市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科学上取得较大进展,学术上属市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医院建设、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一条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奖励项目每年评审一次,程序为:

1、每年12月初,项目承担科室填写《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奖申报书》,报经分管院领导(临床、医技、护理需先报经医务处、护理部批准)批准。

2、项目申报科室向院办递交《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奖申报书》,并附项目相应的成果鉴定及相关佐证材料。

3、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抽调专家组成项目奖励评审组,召开评审会。承担创新项目的部门、科室通过PPT展示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陈述并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及创新点、项目工作效果和应用及其证明材料、申报奖励等次等。

4、项目奖励评审组按照先进性与难度、推动医院管理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对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及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对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定。项目奖励评审组以无记名评分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评委实行回避制,数量为单数并不少于7名。

5、项目奖励评审组依据综合得分提出奖励等次建议,一等奖由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医院行政会议批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异议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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