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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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小学
教师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方案
2016
为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而大面积、高效率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项目与权重:
1、出勤:10% 。
2、工作常规:4%。
3、工作量:20% 。
4、教学常规:10%。
5、教学成绩:50%。
6、安全工作:4%。
7、各种材料上交:2%。
8、奖励分:累计积分,上不封顶。
评价办法:
一、出勤(10%)。
依据《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出勤的量化管理。考勤结果做到每月公示,学期末汇总,最终分值按10%折算,计入本项考核。
二、工作常规(4%)。
依据《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办公制度》和《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上课常规检查细则》,对教师平日的工作表现进行监测考评。学期末按百分制汇总,最终分值按4%折算,计入综合考核。
三、工作量(作业、备课、课时量等100+X)(20%)
1.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
(2)折合系数。以考试的常识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3)周课时量。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2.考核办法
教师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
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其他岗位工作量+加班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班额(级)调整系数。
实际上课时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
班额调整系数=1+(超标准班额人数/标准班额人数45人)×0.3
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课程折合系数表
浮动工作量=周备课时数(教案数)×0. 2+跨头课时(和一年级任课)+老教师调节课时+其他(晨读、自习、体育教师的课间操等)
跨头课时及一年级任课: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考试科目跨班级)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跨头课时数分为跨年级、跨学科、考试科目跨班级三类。
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工作量加计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工作量加计8节标准课时。(教师年龄以身份证为准)以对学生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晨读、自习课、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等折合课时量系数为0.5,课间操(体育教师)、午间练字等折合课时量系数为0.2。学校调课,替他人代课(事后未调回的),按替代课时数记入替代人工作量。
替代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替代课时工作量=本学期替代总课时数/本学期总周数
(3)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标准如下:
管理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行政调节课时
班主任=6+(班级人数/校班平均人数) ×1节。幼儿园、一年级班主任加计1节。
教研组长(磨课组长)=1+教研组(以专任教师划分备课组)人数×0.1节。
(1标准课时计1分)。
超工作量得分=100+(所有工作量折算后标准课时-满工作量15标准课时)不足工作量得分=100+(所有工作量折算后标准课时-满工作量15标准课时)
经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加班,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加班等,根据实际情况折合课时量计入工作量(一天按8节标准课时计算,加班总课时数/本学期总周数)。
说明:所得总分按20%计入学校个人综合量化,当其他考核用到此项分值时,则按照其考核方案要求的比例,折算后纳入考核。
教职工一学期工作时间超过60天必须按照相应岗位身份考核。
四、教学常规(10%)。
按照教导处依据《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检查细则》,对教师的教学常规材料进行的月量化和学期末量化结果,最终按照10%的比列折算后,计入
本项量化。
五、教学成绩(50%)。
按两率一平均计算:(80+X分)
1、赋分项目与分值
平均分80分,优秀率80分,合格率80分。
2、考核办法
每学期以期末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估。
平均分项目得分:平均分达标计80分(以本年级本学科全镇平均分为标准,达到镇平均分计80分),每超出(低于)1分该项得分加6分(减6分)。
优秀率项目得分:优秀率达标计80分(以本年级本学科全镇平均优秀率为标准,达到镇平均优秀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合格率项目得分:合格率达标计80分(以本年级本学科全镇平均合格率为标准,达到镇平均合格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3、操作说明:
(1)任多个班级教学任务的老师(同科)教学质量考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分项目得分=X个班级的总成绩/X个班级的总人数;优秀率项目得分计算公式为: X班级的优秀上线总人数/ X个班级的总人数;合格率项目得分:X班级的合格上线总人数/ X个班级的总人数。
(2)教师兼代其他考试学科的,主要学科量化占70%,兼代学科量化占30%。
(3)每学年度的教学质量考核成绩由两学期的考核成绩相加后,取平均分值。
(4)如遇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年(班)级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测,该学期本年(班)级的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则由抽测成绩(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按比例相加得分。
如上级抽测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如能提供本镇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的两率一平均的数据,则仍按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不能提供本镇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的两率一平均的数据,只能提供全区同年级同学科两率一平均的数据,则依据全区同年级同学科的平均分、平均优秀率、平均合格率,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4、如因特殊情况,全镇不再统一组织考试,则参照《各年级考试科目教学成绩达标标准》,进行考核评估,其他考核办法不变。
平均分项目得分:平均分达标计80分,每超出(低于)1分该项得分加6分(减6分)。
优秀率项目得分:优秀率达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合格率项目得分:合格率达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附:各年级考试科目教学成绩达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