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06]第16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能源资源节约,敦促建筑施工企业自觉履行节能降耗责任,推进创建节约型工地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4号),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经评审检查,共有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嘉里不夜城二期甲”项目工程等44个工地考核达标。
现将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1、嘉里不夜城二期甲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宝山祥腾国际广场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上海航天新区院部大楼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技术基础部工程4、安亭大酒店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仁恒.运杰河滨花园B区上海龙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综合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教练馆和应急联动中心7、北大青鸟广场上海鑫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鑫都城航天苑二期工程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9、新湖明珠城三期(一)2标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漕河泾通用厂房三期A标上海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地铁威宁酒店(安置)工程上海金鹿建筑实业有限公司12、中建大厦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13、春之声大厦工程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4、同济汽车学院教师公寓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15、同济汽车学院学生公寓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16、上海浦江基地5#地块1标工程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17、复旦国权科技院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漕河泾通用厂房三期B标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三林城W5(B)地块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20、卢湾区49-6地块二期办公楼龙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上海820工程上海第一建筑有限公司22、上海地面交通工具风动实验中心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23、中山西路1350号地块扬州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品住宅工程24、东银中心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5、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R407B期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宝站26、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技术大楼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27、上海红斯电子首期生产及辅助用房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28、漕河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首期工程(B)标29、浦原科研产业综合楼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30、成亿.玉兰苑商品住宅项目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上海好世鹿鸣一期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永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西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研发大楼33、华漕158号地块二期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中航商用飞机客户支援中心上海第一建筑有限公司35、康悦国际广场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36、未来资产大厦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合生国际大厦)37、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上海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大楼及辅助楼工程38、海富城市花园1期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9、万祥社区动迁二期(一工区)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40、万祥社区动迁二期(八工区)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41、上海圣和圣广场14#地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市精卫分部改扩建工程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43、工商奉贤分局服务大楼上海华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4、汇银金融商务中心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08-30沪建安质监[2006]第100号各有关局(集团)、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区(县)、专业安质监站: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由“市优质结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的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在优质结构评审活动中贯彻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落实建设工程综合创优的指导思想,经评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对沪建建(1997)第0050号文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评选范围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评选范围:1、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1)市政公路类:桥梁和高架道路;地下结构;(2)水务类:水闸、泵站等;(3)水运类:码头、船坞等。
注:市政公路类工程申报单元遵循以下规定:1、桥梁和高架道路工程1)同一标段中连续的高架道路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2)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3)轨道高架桥按每区间为一个申报单元。
2、地下结构工程1)每座地铁车站为一个申报单元;2)地铁盾构法隧道按每区间(含上、下行线)为一个申报单元,越江盾构法隧道按每条(上或下行线)为一个申报单元。
3)同一标段中连续的明(盖)挖隧道为一个申报单元;二、申报条件1.申报工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本市建筑建材业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2、申报工程应实行创优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将各自制定的创优目标计划与措施,报受监质监站备案。
3、工程开工至主体结构完成,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因工死亡事故。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干开展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年终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干开展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年终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11.17•【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61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干开展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年终考核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61号各检测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推进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建筑建材业企业内部试验室进行2006年度年终考核。
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建筑建材业企业内部试验室。
二、考核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4.《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研﹝2004﹞415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通知》(沪建建管(2005)第154号)6.《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32号)7.《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内部试验室评估规范》(SCETIA101-2004)8.《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规范》(SCETIA201-2006)9.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三、考核办法1.本次考核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实施。
2.考核采取打分制办法。
基本分为100分,如同一情况受重复奖励或处罚的,加减分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业绩考核表》和附件2《本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内部试验室业绩考核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A3-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审核:批准: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年月日法律文件清单建设工程常用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规程A3-4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4)2、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4、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9)5、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0)6、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1)7、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3)8、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6)9、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8)10、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0)11、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2)12、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3)13、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4)14、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5)15、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6)16、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7)17、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8)18、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9)19、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30)20、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1)21、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2)22、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4)2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5)24、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7)25、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9)2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0)27、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1)28、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3)29、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5)30、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6)31、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47)32、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8)33、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0)34、混凝喷射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1)35、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2)36、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3)37、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54)38、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5)39、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6)40、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7)41、钢筋冷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8)42、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9)43、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0)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1)45、射钉枪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46、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4)47、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65)48、装修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8)49、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9)50、喷浆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0)51、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1)52、瓷片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2)53、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3)54、铆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74)55、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6)56、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7)57、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8)58、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9)59、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0)60、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1)61、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82)62、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84)63、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6)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87)6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89)6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0)67、金属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1)68、附着升降脚手架配件制作技术交底 (92)69、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和使用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93)70、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94)71、附着升降脚手架调试、验收技术交底 (95)72、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技术交底 (96)73、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97)74、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8)75、附着升降脚手架维修、养护及报废技术交底 (99)76、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100)77、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02)78、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 (103)79、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4)80、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5)81、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6)82、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商品混凝土) (107)83、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9)84、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10)85、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1)86、涂料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2)87、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13)88、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4)89、装饰工程现场登高平台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15)90、装饰工程现场自制登高用具安全技术交底 (116)91、装饰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17)92、装饰工程施工临时宿舍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8)93、装饰工程吊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19)94、管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20)95、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1)96、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2)97、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3)98、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24)99、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25)100、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6)101、模板支撑和拆卸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7)102、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8)103、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9)104、门窗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0)105、钢筋绑扎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1)106、钢柱、钢屋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32)107、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3)108、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安全技术交底 (134)109、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5)110、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6)111、建筑施工洞口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137)112、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8)113、悬挑式钢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9)114、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40)115、线路架设安全技术交底 (141)116、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143)117、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44)11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45)119、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146)120、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47)121、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48)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续表)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
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
沪建安质监[2006]第060号关于印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的内容与方法,统一监督标准,现将《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附件: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保温工程质量监督要点一、监督检查依据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149—2003)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6、《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8、《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9、《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DG/TJ08—801—2004)10、《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沪建建(2005)第649号文件二、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时间要求1、居住建筑1)外环线以内新建居住建筑(住宅、集体宿舍、招待所、托幼建筑、敬老院等,余同)建设项目从2004年2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4年2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4年4月1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外环线以外新建居住建筑建设项目从2005年5月15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05年5月15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05年7月15日以后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当按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9.22•【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施行日期】2006.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各相关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为贯彻执行近期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监理工作,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体系,遏止重大事故,特提出相关要求,具体如下:一、配合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1、证书审核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的同时还应审核施工单位与安全生产许可有关的材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5)总分包安全协议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现场总包单位依据网上证书编号及公示查询,及时掌握并严格审查进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监理备案。
2、检查处理监理单位发现进入现场施工的企业未正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受监安监站报告。
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安全隐患严重且不服从监理单位管理,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向受监安监站报告。
二、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力度1、督促申报施工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本工程包含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内容、部位,拟施工时间进行统计汇总,经核验后向受监安监站备案。
2、方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核。
审核应包括:1)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具有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7.03.12•【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032号•【施行日期】200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32号本市各检测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部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精神,按照沪建安质监(2006)第161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年终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初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审核,现将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2006年度质量业绩考核的结果通报如下:一、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前10名名单:1、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站2、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技术监督有限公司3、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4、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5、上海闵衡建筑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6、上海诚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7、上海长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8、上海青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9、上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黄浦分中心10、上海隧道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二、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后6名名单:1、上海天复建设技术有限公司(最后一名)2、上海东亚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3、上海继开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4、上海乐豪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5、上海三鑫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6、上海良榕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对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前10名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对2006年度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单位质量业绩考核后6名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进入质量不良记录档案,全面整改两个月后,总站再组织复查,视复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安全专项督查(大型机械检查表)
防护栏杆
升降机走道板与吊笼侧面有间隙时,应设置防护栏杆、 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JGJ 80-2016 第 4.1.4 条)
升降机未作业的楼层,应在临边设置防护栏杆,并采用 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JGJ 80-2016 第 4.1.2 条)
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 铺满、铺平(JGJ 59-2011 第 3.16.3 条)
装 格按沪建质安(2017)1066 号 □符合 文件规范现场使用管理,安装时 □不符合
单 分阶段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方案,内容是 □符合
位 否有针对性
□不符合
安装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符合
内容是否有针对性
□不符合
安装技术交底记录
□符合
□不符合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 □符合
印件
□不符合
安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单 使用登记资料审查 位 安装、检测、调试记录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参与使用验收
□符合 □不符合
维 使用过程中对力矩限制器与重 □符合
保 量限制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 □不符合
单查
位 定期维保记录
□符合
□不符合
检 检测时对塔式起重机、移动起重 □符合
检查结果
序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测合格的设备应进行联合验收,并有相应记录(755 号文第十九条)
审核验收 塔式起重机安装附着装置后,应进行联合验收并有相 记录 应记录(166 号令第二十条)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和建筑幕墙材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和建筑
幕墙材料质量检查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发布日期】2009.05.13
【实施日期】2009.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玻璃和建筑幕墙材料质量检查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玻璃和建筑幕墙材料市场秩序,引导建立扬优治劣的诚信机制,切实提高本市建筑玻璃和建筑幕墙材料质量,确保本市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安全质量,落实沪建安质监[2008]第019号通知及沪建安质监[2009]第028号通知要求,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简称市安质监总站)研究,决定开展建筑玻璃和建筑幕墙材料质量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建筑玻璃生产企业和相关建筑幕墙、门窗工地
二、检查依据
1、国家及本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及本市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条文。
三、检查内容。
沪建安质监[2006]第153号
关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沪建安质监[2006]第15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沪建安质监[2006]第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强势监管综合整治,切实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强势监管和重点处罚的重点,望认真贯彻执行:一、强势监管的方面:(一)施工单位1、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情况;5、方案审批的真实性;6、对所属工程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
(二)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1、作业人员:(1)必须经过安全教育;(2)必须经过岗前培训;(3)必须持有健康证;(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2、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尤其是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要确保到位率;3、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清点人数(项目部要掌握人员总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4、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施工;5、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交底,履行签字手续;6、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必须建立检查、验收、保养、装拆等相关制度;7、安全防护用品:所从事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8、抓好四个重点:(1)开、竣工前后;(2)节假日前后;(3)施工阶段转换;(4)新进队伍、新进人员、转岗及换岗;9、危险源监控:现场必须每日公示危险源,监控措施有针对性;10、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生命绳等)必须做到:作业前有交底、使用前有验收、过程中有检查;11、安全警示标志:相应部位有针对性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2、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凡涉及各类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施工的,必须确保防护措施及监护人员的落实;1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的“三个验收”:一是建筑外脚手架验收;二是电梯井脚手架验收;三是移动平台验收。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2006年度计量认证获证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2006年度计量认证获证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12.25•【字号】•【施行日期】2006.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2006年度计量认证获证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各计量认证获证单位、市计量测试学会、市计量协会:为加强对计量认证获证单位的证后监督,我局于2006年10月至11月对本市计量认证获证单位进行了2006年度监督抽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概况本次共对本市52家计量认证获证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的重点领域是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建设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节能监测和环境监测。
另外,根据我局对计量认证获证单位分类监管的原则,对出现有不能按时上报年度情况报告、市民投诉等情况的单位,以及在国家、本市监督检查中曾有不合格结果的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管。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被抽查单位的组织和管理、环境和仪器设备、人员、检测管理、检测监督、公正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同时,根据国家认监委要求,被抽查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自我评述。
检查结果,有3家单位实验室管理规范,质量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到位,满足计量认证要求,占被查单位总数5.7 %。
它们是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环境监测站。
有26个单位实验室管理基本规范,基本满足计量认证要求,个别项目需要改进。
有20个单位实验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计量认证要求,须经整改后,再行监督检查。
有个别实验室地址已搬迁,但未向发证部门提出移地后的评审申请,以确认其持续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本次检查是按照国家认监委制定的《2006年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2)的要求进行的。
经我局审核,各检测实验室检查结论见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11.22•【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66号•【施行日期】200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66号)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监理企业: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建交[2006]159号)、《市建设交通委、市监察委、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交联[2006]4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和监理责任制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检查组织单位本次检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各区(县)、专业质监站、申通地铁建设集团、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检查范围本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监理企业。
三、检查内容1、施工现场监理责任的落实及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监理行为。
3、监理单位的经营行为及人员资格情况等。
四、检查依据1、建筑法;2、合同法;3、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8、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9、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10、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1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2、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13、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14、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控制要点(试行);15、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9.28•【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30号•【施行日期】200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30号各有关单位: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受控。
但进入9月份,事故呈明显高发态势,尤其是近三天内连续发生5起事故,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3人,并且这些事故大多数都在媒体上曝光,社会影响较大。
为了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加大监管力度,遏制伤亡事故高发的态势,现将这几起事故通报如下:一、事故概况1、2006年9月24日上午8点左右,在浦钢搬迁罗泾轧钢(3标精整单元)工程发生一起一人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总包上海十三冶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上海鑫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名工人在屋面作业时从一个无防护措施(原有的防护已被拆除)的400×700洞口坠落至地面(高度24.6米),抢救无效死亡。
2、2006年9月25日上午9点15分左右,在闵行区钱峰实业公司厂房工程发生脚手架坍塌一人重伤,三人轻伤事故。
施工的人员是无资质的非承建制的个体承包队伍,该工程无监理单位。
当天在浇捣圈梁混凝土时,脚手架突然坍塌,四名作业人员随其从四米高空坠落,多人受伤。
该工程违反基建程序,施工现场不具有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管理混乱。
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连结,脚手架搭设违反规范要求和支撑系统失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3、2006年9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在宝山区利安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人死亡事故。
施工单位是上海市北建筑工程装饰公司,该工程无监理单位。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使用时由于电器原因突然停机,料斗悬在中间。
沪建安质监[2006]第181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8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市建管办《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25号),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以下简称达标)工作,现将2006年度达标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前达标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2006年10月总站组织对19个区县的44家本市施工企业以及浙江、中建、四川6家进沪企业的101个工地进行了模拟考核。
通过模拟考核,反映出各管理、监理、施工单位(主要是二级以上企业)及工地基本了解和掌握了达标考核工作的工作流程,但各方面普遍存在对达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施工企业不了解相关文件;不熟悉工作程序;不会上网操作;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没有形成相应的制约管理机制;从事分包工作的低资质企业意识不到位,未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开展不力对企业的影响及后果;部分监理企业督促审核不力,核准签证不及时。
部分监督机构的宣传、动员、交底不够,监督层面未相应延伸到企业,延伸到工程分包。
网络管理系统不够完善,对诸多特殊情况考虑不全等。
二、2006年度达标考核工作2006年是达标工作开展的起始年,针对模拟考核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各相关单位更应高度重视年度考核,采取有效措施,在全面落实和改进各工程项目的周、月、季的达标资料收集、核准、上报确认工作质量的基础上,通过年终考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深相关各方对达标工作的理解、领会、实践,为明年达标工作的全面深入打下扎实的基础。
具体如下:(一)考核对象企业:所有在沪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现场:2006年度竣工工程的安全达标情况;在建工程第四季度的安全达标情况。
上述二种情况均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达标情况,以受监安监站复核的结论为准。
(二)考核分工企业:1、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施工企业的达标考核。
2、区、县及专业安监站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三级及劳务施工企业的达标考核。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6.01•【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70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7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06]10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经研究在本市开展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整治,使本年度高处坠落事故的同比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力争达到10%的目标。
具体要求如下: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本次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建筑工地。
整治重点为安全设施差、安全形象差、安全纪律差的施工现场,尤其是整治期间仍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施工现场。
二、整治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三、整治时间:1、部署动员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6月底;2、自查整改阶段,7月至8月;3、检查执法阶段,9月至10月;4、总结提高阶段,11月。
四、整治工作要求:(一)施工企业专项整治要重点做到“四查”。
一查思想,查各层次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是否进行分析,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是否到位。
二查管理,查企业内部的安全责任体系、监控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是否明确。
三查制度,查企业对新的安全技术的应用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制度,安全措施的验收挂牌制度(包括施工令)及安全巡查制度。
四查落实,一是安全生产资金是否有效落实;二是安全隐患的整改是否落实;三是对违规违纪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是否落实。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10.29•【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加强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54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筑节能材料使用行为,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保障建筑节能效果,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精神,加强对本市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对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的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等墙体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等建筑节能材料,实施质量监督管理。
二、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材协会)具体负责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工作。
(一)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的供应商,向市建材协会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型式检验合格证明;3、产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产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应由供应商统一出具。
产品质保书应包括保温系统和系统组成材料的有关规定内容;4、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企业标准,以及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产品鉴定评估证书。
(二)市建材协会应当当场复核全部备案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在供应商作出相应的质量诚信承诺后,当场予以登记,并向其发放《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行业质量诚信手册》。
(三)市建材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制订行业质量诚信行为规范。
市建材协会应当建立经备案登记建筑节能材料的供应商的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诚信评比,记录质量诚信良好行为,定期评定质量诚信等级,并向社会公布质量诚信优良企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79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遏制事故高发势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79号各区、县、专业安监站,上海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大口管理单位: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本市建设工程总体稳定,但是,部分地区和施工企业的死亡事故仍呈多发和上升趋势。
特别是目前进入施工高峰期、又受到气候环境和人的因素及管理等综合影响,事故控制仍然较为艰巨。
针对本市汛台高温季节已经来临的现状,经研究,立即在本市建设工程开展以遏制伤亡事故为目的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依据及范围本次检查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依据,检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各类在建工地。
二、检查具体要求1、施工现场自查自纠。
各工地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对本工程安全生产的实际状态(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排摸分析;(2)针对汛台期和高温季节的施工特点,现场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安全用电等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并落实(包括防台防汛器材的准备);值班制度的建立及落实;(3)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应分别制定应急预案,要明确突发事件时紧急撤离点;(4)针对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差的情况,项目部要结合应急预案的演练,专门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避险逃生的演示教育;(5)针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并报监理单位复查、销号,自查资料留存工地备查。
2、施工企业及主管部门复查。
(1)各施工企业要布置所属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并带队,对所属的在建工地进行全数检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所有检查要有台帐,现场检查留有记录备查;(2)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工地,通过互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
沪建安质监号《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
沪建安质监号《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作者: 日期:沪建安质监[2010]88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建筑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精神,市安质监总站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13号)、《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补充意见(试行)》(沪建安质监[2009]第053号)等有关文件,并组织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围绕“四节一环保” 这一主线,开展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活动,在节约能源、水资源和主要材料等方面取得实效。
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全面、持续和健康发展,在总结近几年开展节约型工地创建情况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新一轮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通知如下:一、设立组织机构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沪建交[2009]1518号)精神,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应会同相关协会组建相应的区(县)级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评审机构。
二、实行分级管理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仍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
市级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工作由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
区(县)级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工作,依据工程项目受监所属区(县),由各区(县)级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
市、区(县)两级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工作组,按统一考评要求,执行同一检查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落实创建责任建筑施工企业是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总负责,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其相应施工部分的创建工作;上级管理部门应将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创建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11.22•【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165号•【施行日期】200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实施办法(沪建安质监[2006]第16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垃圾装运管理,按照市建管办“关于规范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106号)的规定,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建筑工地的装运及其进出工地时的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推进工作要求1、推进要求。
今年内环线以内的区域全部属于整治范围,据统计在今年年底之前,本市市区内环线以内共有近600个工地,其中可能有土方施工的工地有110个,土方工作量约有120万方,加上工地建筑垃圾的运输工作量,整体运输工作量相当大。
因此,要求(1)今年年底前内环线内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2)内环线内的区安监站应当将本区域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步骤;(3)从2007年起本市所有区域的工地必须全部按照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2、建筑垃圾委托装运规定。
目前上海市容环卫网(网址http://)已分批陆续公布了《通过从事工程渣土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企业名单》和《获准从事工程渣土经营性运输服务车辆名单》,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其中的单位和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二、建筑工地管理职责1、按照规定统计申报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实施措施。
总包单位负责报告本工地的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将土方装运相关资料向总包单位申报并留存现场备查。
2、落实总包负责制。
总包(施工)单位在确定一名专管人员具体负责本工地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备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9.08.25•【字号】•【施行日期】2009.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市场秩序,引导建立扬优治劣的诚信机制,切实提高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确保本市建筑节能工程安全质量,落实沪建安质监[2008]第019号通知及沪建安质监[2009]第028号通知要求,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简称市安质监总站)研究,决定开展建筑节能材料质量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市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和相关建筑节能工地二、检查依据1、国家及本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及本市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条文。
三、检查内容本次专项检查重点:(一)生产企业1、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管理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2、上海市建材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保证书》和《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保证书》的使用情况;3、原材料进场验收、检验情况及相关台帐记录;4、外购部品件的质量保证书上是否有质量保证书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用户单位名称、产品出厂检验指标(包括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以及生产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质量保证书是否加盖了生产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5、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6、是否按节能保温系统要求进行出厂检测。
(二)工地现场1、防伪打印的《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证明使用现场核验单》上标注的部品件是否与现场所使用的部品件一致;2、上海市建材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产品质量保证书的使用情况和现场验证记录;3、建筑节能材料的质量复试情况;4、现场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是否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和《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5、产品包装及标识情况;6、建筑节能系统所使用的部品件是否经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登记,是否由系统供应单位统一供应;7、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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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166号
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建交[2006]159号)、《市建设交通委、市监察委、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交联[2006]4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和监理责任制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单位
本次检查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各区(县)、专业质监站、申通地铁建设集团、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检查范围
本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监理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监理责任的落实及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监理行为。
3、监理单位的经营行为及人员资格情况等。
四、检查依据
1、建筑法;
2、合同法;
3、招标投标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8、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9、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10、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
1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2、加强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质量行为管理若干规定;
13、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试行);
14、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控制要点(试行);
15、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
五、检查结果
1、对监理行为规范、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有效、监理资料齐全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表扬。
2、对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精神,不执行国家及本市技术规范和标准,监理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及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3、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失控的监理单位及责任人,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录监理企业的诚信档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