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常见防油污缺陷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常见防油污缺陷与检查探究
【摘要】目前我国海洋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有船舶油类污染,污染进入海洋后,难以治理,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海水一旦污染后很难恢复。做好船舶防油污染检查工作对保护水域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船舶常见防油污缺陷与检查作出了一系列的探讨。
【关键词】船舶防油污缺陷检查探讨
随着航运业和海洋开发的空前发展,由此引起的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人类对海洋环境的保护也日益重视。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marpol73/78》,其中的附则i 对船舶油污水的排放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2]。2004年10月又通过了marpol73/78附则i修正案,该修正案已于2007年1月正式生效。
1 我国船舶防油污管理机构
船舶检验机构--负责船舶防油污结构设置、防油污设施配备以及有效运行的检验检查;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豁港区船舶的防污染监督检查以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2 船舶防油污设备
绝大部分船舶,均应配备油水分离设备或过滤系统。油水的分离方法包括化学方法、生物处理方法以及物理方法,物理方法是船上最常用的方法,重力分离法是利用油水的密度差进行分离。它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当含油污水通过聚结分离元件时,污水中的微
细油滴被聚结成较大油粒,在外力作用下较大油粒脱离拒接元件,汇集到设备上部后,排到污油柜。过滤分离法是油污水通过多孔性过滤元件时将油挡住,让水通过,从而使油水得以分离。
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的污油积聚到一定的数量时,能自动打开排油阀,将污油排入污油柜,这种装置叫自动排油装置;自动排油装置按液位检测仪工作原理不同有三种方式,浮筒式:利用油水比重不同,是浮筒动作发出信号,控制排油阀。
油分浓度监测装置用来对使用中的油水分离器排放水的含有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放率来进行测定、记录和控制的。
3 船舶常见防油污缺陷
(1)基础管理方面:文件管理标志不请,更改不及时;一些船用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未集中存放保管或找不到,不便查阅;文件摆放不整齐,没有分类存放;一些法定文件不规范。台账记录管理未引起重视,错记、漏记涂改或不符合实际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未检查就记录。
(2)船员方面:部分船员对职责、公司的质量方针、公司指定人员、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等不熟悉;船舶系统培训没有真正落实,培训计划与实际不相符,没有验证或评估培训效果。
(3)油类记录簿:油渣柜、污油柜、沉淀柜之间驳油宜记录。记录填写不正确、缺乏污水处理记录;记录不规范;缺少污水柜数量记载;船长未签字;各船舱加油数量需分别记录;没有恰当和良好的维持。油污柜存油情况记载不详。污油舱容量与iopp证书不
符;油渣柜容量太小,不能保证回收足够的油渣[3]。
4 船舶防油污染设备检查内容:
(1)油水分离器设备:油水分离器设备不能有违法的旁通,通过视觉检查机舱管系,不允许旁通管路绕过油水分离设备,直接排放机舱舱底水。在机舱大量进水被淹没的紧急情况下,允许用机舱舱底水管路直接排放将舱底水。如有可疑违法排放,拆卸油水分离设备通往舷外的连接管路,检查管内是否有油迹和沉积物。
(2)油水分离器的效用检查:检查设备能否正常工作,检查油水分离效果。如果分离效果不佳,检查油污水过滤设备管路、进出口压力差,如进出口压力差过大或过小,则怀疑滤器堵塞或破损、无滤芯,可打开滤器系统做目视检查;可拆卸油水分离器通往舷外的管路,检查管路是否有油迹和沉积物;也可取样进行分析,确认是否满足15ppm排放标准。
(3)残油舱以及管路:残油舱和/或舱底水剩余容积应能满足下一航次需要。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应设有残油舱。使用燃料油的船舶其产生的油泥按1.0-1.5%估算;使用重柴油的船舶其产生的油泥按0.5%估算。根据船舶航行时间和上述经验数据,推算船舶残油数量,并与残油舱内的残油数量比较。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应设有污油水舱。若船舶残油舱或污油水舱剩余容积不能满足下一航次需要,则在船舶离港之前,应要求船上的残油或污油水被港口接收[4]。
(4)残油舱不能与直接通往船舷外的管路连接:残油舱出口管
路应直接通往上甲板标准接头处,不能直接连通舷外。这些可以通过检查机舱残油管路图来确认。如果管路图还不能确认,可以现场查看管路。船上应按公约、规范配置标准排放接头。
(5)其他通往舷外的舱底管路系统的检查:如果在《油类记录簿》的检查中发现有大量的残油去向不明,可拆卸油水分离器通往残油舱的管路,检查管路是否干燥或是否有残油沉积物,检查油水分离器是否长期不使用;同时可拆卸其他通往舷外的舱底管路系统的管路,检查管路是否有油迹和沉积物,如果管路有污油水或油迹和沉积物,而船舶没有紧急情况使用舱底管路系统排放舱底污油水的记录,则有足够理由相信舱底污油水通过通往舷外的舱底管路直接违法排放入海[5]。
5 通过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进行监督
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报告的责任;报告的时间;报告的内容;补充报告和报告的程序。
(1)报告的责任:船舶发生油类污染事故时,船长或负责管理该船的其他人员应毫不迟疑地按照本议定书的规定,做出详细的事故报告。
(2)报告的时间:超过允许排放标准的排放;包装形式的有毒物质的排放或可能排放;船舶营运期间排放油类或有毒液体物质超过现行公约允许的排放量或瞬间排放率。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种类;有害物质的数量、类别;援助和救助的措施。
6 结语
船舶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直接或间接地把一些污染物排入水域环境,以至于产生了损害生物资源和危及人类健康的后果,为此必须严格控制船舶对水域的污染,认真开展船舶防油污染监督检查,以实现我们提出的“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li yan. sun mo to zhang zhenting. marine pollution [j].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2004,24(4):196.
[2]许乐平等.船舶动力装置技术管理[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6.
[3]卓大宏.沈新妹.张保卫.船舶安全检查研究[j].《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教材》,2012,3(5):4-6.
[4]候红,王丹,王红星等.船舶污染对海域的影响[j].才智,2006,21(1):63.
[5]li js. vessel pollution common check defect analysis [m]. beijing: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 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