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住房公积金新政问答6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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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住房公积金新政问答
一、2014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涉及哪些内容?
答:此次政策调整包含以下十项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购买住房交易价或建造住房成本价的认定、贷款额度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缴存余额冲抵逾期贷款本息、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扩大无房租赁提取范围、简化部份提取申请资料。
二、为什么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答: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基本性、改善性、自住性及首次置业刚性需求的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力度,满足缴存职工提取、贷款需求,使政策惠及更多的缴存职工,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公平、使用公平、受益公平”的原则。
三、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怎样计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除贷款最高比例、市管委会确定的各地贷款最高限额、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等因素外,由缴存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根据资金运行等情况分别确定各地的倍数:市区、乐清、瑞安为倍,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为倍。
计算后低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的,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确定本项贷款额度。
四、职工近段时间刚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会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吗?
答:不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可含前12个月内的提取金额计算贷款额度。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和最低贷款额度各为多少?
答:现阶段温州市区、瑞安、乐清、永嘉等地最高额度为80万,文成最高额度为60万,平阳、苍南、泰顺、洞头等地最高额度为50万。
现阶段温州市区、瑞安、乐清、永嘉和文成等地贷款最低额度为35万元,平阳、苍南、泰顺、洞头等地贷款最低额度为25万元。
六、政策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最高年龄为几岁?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金额、还款能力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确定,还款最高年龄调整为不得超过60周岁。
七、政策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几种?
答: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采取按月分期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还本付息。
八、怎样认定家庭购买住房的套数?
答:依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审查认定家庭房产套数。
九、职工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的家庭住房计算为一套吗?
答:不算一套。家庭房产套数的审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十、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且职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全市或当地(县、市)上年平均水平的,还需符合发放对象的条件。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为以下2种情形:(一)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二)申请时,近2年(24个月)内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贷款结清满2年)的缴存职工家庭。
十一、职工个人信用记录不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答:会影响。新政实施后,贷款额度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借款人及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近三年记录和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近三年信息记录存在逾期信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了解其真实原因排除风险后,按不同情形相应下调贷款额度,十二、借款人逾期几次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会冲抵逾期贷款本息?
答:借款人累计3期以上(含3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管理机构根据借款合同中约定有权直接划扣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其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应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十三、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租赁房屋,不能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赁提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确实提供不了的,可凭临时居住证或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查询证明替代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十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离职,不能提供户籍证明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范围内重新就业的提取,除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可凭本人身份证替代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证明。
十五、物业消费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选择时机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且近三年未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物业消费提取。此项政策将适时推出,届时会进行公告,请关注我们网站(温州住房公积金网)。
十六、职工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直系亲属支付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能否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答:两者都可以。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无房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租金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可按当年实际租金提取,不受最高提取额度限制。
十七、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提取额度为多少?
答:1.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凭身份证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租金收款收据、亲属关系等材料申请提取。提取额度可按当年实际租金计算,不受最高提取额度限制。
2.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市场商品房,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