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铁路装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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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区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采区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采区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保障采区运矿车辆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采矿企业及其相关单位的运矿车辆安全管理。

3.采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运矿车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章运行管理4.采区运矿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越线、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5.在特殊气候条件下,如雨雾天气等,采区运矿车辆应当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

6.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应当注意车辆载重限制,避免超载造成事故。

7.在夜间行驶时,采区运矿车辆应当开启大灯,并确保灯光清晰。

第三章安全保障8.采区运矿车辆驾驶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

9.采矿企业应当定期对运矿车辆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10.运矿车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带等,并定期检查保养。

11.在紧急情况下,采区运矿车辆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驾驶员及同车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12.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采矿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1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采矿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15.主管部门应当对采矿企业的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6.采矿企业应当自行对运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7.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18.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9.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0.对于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整改并接受监督检查。

总结采矿企业是危险行业,运矿车辆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为确保矿山矿石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矿石运输系统中的所有车辆,并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二、管理体系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和保养工作,组织车辆驾驶员培训和考核。

2. 车辆驾驶员要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接受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3. 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 车辆驾驶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故障和隐患。

5. 负责车辆运输的车辆管理部门和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演练和实地考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

三、车辆日常检查与维护1.每辆车辆每天要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身结构、车灯、刹车装置、轮胎和底盘等方面的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修并予以记录。

2.车辆驾驶员要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保养,包括发动机机油更换、轮胎更换、刹车系统维修等。

并记录维护情况,以备查考。

3.车辆驾驶员要关注车辆仪表盘的指示,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检查和处理,不得擅自操作或继续行驶,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行为管理1.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2.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注意观察道路状况,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不安全行为。

3.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和沉着的心态,不得对其他车辆和行人进行干扰和威胁。

五、应急处理措施1.车辆驾驶员要熟悉车辆应急处理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实地考察。

2.发生突发事件时,驾驶员要保持冷静,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3.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协调处理紧急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运输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运输工作,包括矿井内外的运输作业、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运输工作人员应按规章制度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保障运输安全。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运输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运输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运输车辆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制定车辆档案,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备齐全,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九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正常,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指挥,绝不超速、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确保安全运输。

第三章运输作业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对运输作业进行科学规划,保障矿工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运输作业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越野行驶、乱停乱放、乱竖标语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运输作业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听从指挥,进行安全处理,保障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伤员,并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处理。

第四章运输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煤矿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

第十七条运输工作人员应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鼓励员工主动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个人安全素质。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事故场景,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煤场装载管理制度

煤矿煤场装载管理制度

煤矿煤场装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煤场装载管理工作,提高煤矿煤场装载效率和安全性,保证生产运营的顺利展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煤矿煤场装载,包括运输车辆的停放、装载、出发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煤场装载的人员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煤矿煤场装载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效率为主”的原则,提倡节约能源和资源的理念。

第五条煤矿煤场装载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各相关部门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装载环境管理第六条煤矿煤场装载区域应该保持清洁,无杂物堆放,防止污染矿石。

第七条煤矿煤场装载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避免行人和车辆混在一起,确保安全装载。

第八条煤矿煤场装载区域应设置专门的卸煤设备,确保装载效率。

第九条煤矿煤场装载区域应建立专门的照明系统,保证夜间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煤矿煤场装载区域应有专门的清洁人员,保持场地的清洁整洁。

第三章装载车辆管理第十一条煤矿煤场装载车辆应有固定的装载点,避免车辆乱停乱放。

第十二条煤矿煤场装载车辆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未经相关部门允许,严禁私自改装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煤矿煤场装载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第十五条煤矿煤场装载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四章装载作业管理第十六条装载作业人员应接受装载技术培训,熟悉装载流程和规定。

第十七条装载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并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八条装载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行动。

第十九条装载作业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良好,避免疲劳驾驶,确保作业效率。

第二十条装载作业人员应保持工作场地整洁,避免矿石散落到周围环境。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煤场装载作业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煤矿煤场装载作业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三条煤矿煤场装载作业中应建立安全奖惩机制,激励安全生产,惩罚违章行为。

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模版

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模版

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模版井下物料、设备装车是指在地下矿山或其他井下工作场所,将各种物料和设备装载到运输工具中进行运输的过程。

为了确保井下装车过程的安全和高效,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定模版。

以下是一个关于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模版,供参考:一、装车前的准备工作1. 检查装车设备:在装车前,必须对装车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正常运行,没有漏气、漏油、漏电等现象。

如果发现装车设备有问题,则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

2. 准备装车材料:在装车前,需要准备好所需的装车材料,包括装车容器、吊带、绳索等。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工具,如扳手、榔头等,以备装车过程中使用。

3. 常规检查:在装车前,需要对井下场地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场地没有明显的障碍物或危险物品。

同时,还需要检查井下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空气流通畅通。

二、装车操作规程1. 确定装车位置:在装车前,需要确定好装车位置,确保装车容器可以安全放置。

同时,还需要确定好装车的顺序,以提高装车效率。

2. 安全措施:在装车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守相关的安全措施。

包括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保持良好的工作姿势,不得超负荷操作装车设备。

3. 装车操作:在装车前,需要将物料或设备放置在装车容器内。

在放置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物料或设备进行固定,使用合适的吊带和绳索进行绑扎,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松动或掉落。

4. 装车检查:在装车完成后,需要对装车容器进行检查,确保物料或设备已经安全放置。

同时,还需要检查装车材料和装车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5. 装车记录:在装车完成后,需要对装车过程进行记录。

包括装车时间、装车位置、装车容器编号等信息。

这些记录对于后续的运输管理和物料追溯非常重要。

三、装车后的处理1. 清理装车场地:在装车完成后,需要对装车场地进行清理。

及时清除装车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杂物,保持装车场地的整洁。

2. 检查装车容器:在装车完成后,需要对装车容器进行检查。

煤仓装车管理制度

煤仓装车管理制度

煤仓装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煤炭仓库的装车作业,保障装车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煤炭仓库的装车作业,对装车作业的组织、管理、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装车作业是公司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装车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煤炭仓库负责人为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装车作业的组织实施第五条装车作业由煤炭仓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装车作业应根据生产计划、订单要求和市场需求进行组织和安排。

第七条装车作业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序进行,确保装车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装车作业需经过设备调试、检查、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后方可开始。

第九条装车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装车作业应安排专人负责,由专人指导作业,确保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装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装车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审核和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装车作业的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装车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

第十四条装车作业时,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做好作业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第十五条装车作业中,如遇到异常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负责人处理。

第十六条装车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禁止私自操作。

第四章装车作业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装车作业必须遵循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装车质量达标。

第十八条装车作业中,应检查车辆、设备、载体等是否达到使用标准,确保质量。

第十九条装车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订单要求和质检要求进行,确保正确装车。

第二十条装车作业后,应对装车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

第二十一条装车作业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

第二十二条装车作业质量问题的责任人应追究责任,确保质量达标。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三条如有违反本规定而引起事故事件,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及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模版1. 应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特殊车辆的运输以及斜巷装卸车的管理。

2. 术语定义(1)煤矿特殊车辆:指用于在煤矿内或矿井基地间运输煤炭或其他物资的非普通道路车辆。

(2)斜巷装卸车:指用于在煤矿斜巷内装卸煤炭或其他物资的特殊车辆。

3.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管理(1)特殊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许可和登记。

(2)特殊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相关培训。

(3)特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

(4)煤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殊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运输。

4. 斜巷装卸车管理(1)斜巷装卸车的使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管理规定,且必须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许可和登记。

(2)斜巷装卸车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接受相关培训。

(3)斜巷装卸车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煤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斜巷装卸车进行检查,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

5. 特殊车辆运输和斜巷装卸车安全管理(1)特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2)特殊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注意道路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3)斜巷装卸车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不发生煤炭堆积和滑落。

(4)特殊车辆和斜巷装卸车的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和斜巷装卸车事故处理(1)发生特殊车辆运输事故时,必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2)发生斜巷装卸车事故时,必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

(3)事故的处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本规定作为煤矿特殊车辆运输和斜巷装卸车的管理规范,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煤炭火车装车站运营方案

煤炭火车装车站运营方案

煤炭火车装车站运营方案一、装车站选址装车站选址的原则应当是便于煤矿和火车站之间的交通运输,同时也要考虑到远离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以降低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具体选址时应综合考虑交通条件、土地条件、水资源、电力供应等因素,并进行合理的土地规划和布局,确保装车站的运营和发展具备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1. 铁路线路:装车站的铁路线路应满足火车进出站的通行需求,同时要确保线路的通畅和安全。

铁路线路的设计要考虑到装车站的装车容量、货物流量、车次密度等因素,以确保装车作业的高效进行。

2. 车辆进出站设施:包括进出站口和货物检查站,用于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并确保煤炭的安全和质量符合要求。

进出站设施应设置合理的布局和通行设施,以提高装车作业的效率和安全性。

3. 煤炭堆场:用于存放进站的煤炭货物,堆场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到不同煤种的分类和储存要求,同时要确保货物堆放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堆场应设有喷雾降尘设备和地面防尘设施,以减少煤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 装车设备和配套设施:装车站应配备适当的装车设备,如装车机、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以提高装车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还要配套设施如办公楼、宿舍、餐厅、厕所等,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装车作业流程1. 煤炭入库管理:对进站的煤炭货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核对,并及时登记入库,确保煤炭入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装车作业计划:根据装车站的装车容量、货物需求和车次密度等因素,合理安排装车作业的计划,确保装车作业的高效进行。

装车作业计划应包括装车机的使用时间、装车机的数量和作业区域的划分等。

3. 装车作业执行:装车时应注意煤炭的均匀装配,避免过度装载和漏装等情况的发生。

装车机的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装车机的操作技能,并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装车作业。

四、安全管理1. 安全设施:装车站应配备合适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防火墙、照明设备等,以确保装车作业的安全进行。

2. 操作规程:装车站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装车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作业人员熟知操作规程。

煤炭运输规章制度格式标准

煤炭运输规章制度格式标准

煤炭运输规章制度格式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炭运输行为,保障煤炭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炭运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煤炭装卸、运输、仓储等。

第三条煤炭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运输活动,确保煤炭运输过程安全、高效、有序。

第四条煤炭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员工遵守本规章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煤炭运输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煤炭装卸规定第五条煤炭装卸作业应当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第六条装卸设备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装卸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煤炭装卸作业中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煤炭装卸作业中应当注意固定好装卸设备,避免设备错位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第九条煤炭装卸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对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以保证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煤炭装卸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以备查阅。

第三章煤炭运输规定第十一条煤炭运输应当按照合理的路线进行,尽量避免通过人口密集区域。

第十二条煤炭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完整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等。

第十三条煤炭运输车辆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煤炭运输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载重装载,严禁超载。

第十五条煤炭运输单位应当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煤炭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跟踪车辆运行情况。

第四章煤炭仓储规定第十七条煤炭仓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仓库设施,确保安全无隐患。

第十八条煤炭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煤炭储存安全。

第十九条煤炭仓储单位应当对仓库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煤炭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煤炭运输单位,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煤炭运输单位负责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十三)

煤矿安全规程(十三)

煤矿安全规程(十三)第三章运输第一节铁路运输第五百八十八条铁路运输设备,必须按设备检修周期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五百八十九条铁路附近的建(构)筑物和设备接近限界,必须符合国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第五百九十条线路平面及纵横断面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运输线路上各种机车运行的限制坡度和曲线半径应符合表18要求。

(二)电力机车牵引运行的单行空车下坡线路最大坡度大于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但不得大于40‰。

第五百九十一条路基必须填筑坚实,并保持稳定和完好。

装车线路的中心线至坡底线或爆堆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上装车线应根据台阶稳定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m。

排土线路中心至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至受土坑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4m。

第五百九十二条桥梁、隧道应按规定设置人行道、避车台、避车洞、电缆沟及必要的检查和防火设施,立体交叉处的桥梁两侧应设防护设施。

第五百九十三条线路终端外必须留有不小于30m安全距离。

第五百九十四条铁道线路直线地段轨距为1435mm,曲线地段轨距按下列规定加宽:(一)新建、改建及成段更换轨枕的线路大修地段,按表19规定加宽。

(二)旧有线路应按表19规定值逐步改造,在改造前可执行表20规定值。

第五百九十五条直线地段线路2股钢轨顶面应保持同一水平。

曲线地段外轨的超高度的计算公式如下:h=7.6v2/R式中 h--外轨的超高度,mm;v--实际最高行车速度,km/h;R--曲线半径,m。

双线地段外轨最大超高不得超过150mm,单线不得超过125mm。

第五百九十六条道岔应铺设在直线地段,不得设在竖曲线地段。

道岔应保持完好。

第五百九十七条铁路与公路交叉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应根据通过的人流和车流量按规定设置平面或立体交叉。

(二)平交道口应有良好的瞭望条件,并按规定设置道口警标和司机鸣笛标、护栏和限界标志;应按标准铺设道口,其宽度应与公路路面相同;公路与铁路应采用正交,不能正交时,其交角不得小于45°。

看铁路货物运输规章制度

看铁路货物运输规章制度

看铁路货物运输规章制度铁路货物运输是指铁路运输部门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采用专用列车、联合列车、挂车等方式,完成从货物装运、承运、运输、卸载、交接、结算等各个环节的运输活动。

铁路货物运输是重要的一种物流运输方式,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铁路货物运输的安全、高效与有序进行,铁路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一、货物装运规定1、装运通知装运单位应提前向铁路运输机构提出装运需求,并提供完整详细的货物信息和装运计划。

铁路运输机构应按照装运单位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装运方案和服务。

2、装运场所装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送到指定的装运场所,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货物打包、标识、扎捆等工作。

3、装运作业人员装运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遵守装运作业规程,确保装运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4、装车顺序铁路部门规定装车顺序,装运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装车次序将货物装车,确保列车的载重均衡。

二、货物承运规定1、形成托运单装运单位应向铁路运输机构提出托运需求,填写托运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铁路运输机构应核对托运单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承运。

2、货物验收铁路运输机构对托运的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符合运输标准和规定。

如发现货物有破损、缺失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装运单位并妥善处理。

3、确定运价铁路运输机构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距离、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运价。

装运单位应按照铁路运输机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运费。

4、确认运输方式铁路货物运输可以采用专用列车、联合列车、挂车等不同的运输方式。

装运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并与铁路运输机构确认。

5、签订托运合同装运单位与铁路运输机构签订托运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货物种类、数量、运输方式、运费、运输时间、赔偿责任等内容。

三、货物运输规定1、货物装车货物装车前,铁路运输机构应对列车进行检查,确保列车设备正常、安全可靠。

装运单位应按照装车次序将货物装车,避免发生货物交叉、堆积等情况。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恒源煤电股份公司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运输安全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提高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矿区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矿应明确运输职能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动态监督检查运输系统安全环境,运输设备的安全状况,主动管理,超前管理,精细管理;对运输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先管理,后使用,管理不留死角;对运输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先整改,后使用,现场不留隐患。

第三条积极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通过管理进步,技术创新,装备更新,逐步构建本质安全型运输环境。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四条有定期更新的运输系统图,并与实际相符。

第五条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运输管理台帐。

1.矿车管理台帐2.特种车辆管理台帐3.安全设施管理台帐4.斜巷运输管理台帐,具体内容为:(1)斜巷的位置,名称,长度,倾角,轨型,轨距,服务范围。

(1)使用单位,管理维护单位。

(2)提升系统图:绞车安装位置,斜巷保险设施的规格和安装位置。

(3)绞车的型号,钢丝绳规格,控制开关型号。

(4)绞车的最大提升重量和最大串车提升数量(5)供电系统图。

第六条斜巷运输要有选型设计,经审批后再安装。

选型设计内容:绞车,钢丝绳有选型计算书,计算书存档管理,安全设施的形式及位置,绞车,基础设计及安装位置,躲避硐室的尺寸及位置。

采区主要运输斜巷(主要绞车道)的提升绞车应选直径为 1.2m 以上的提升绞车。

第七条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运输设备和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职能部门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斜巷管理制度:⑴选型设计:作业规程中应有绞车的选型设计内容。

⑵安装验收:绞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由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单位使用。

矿内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矿内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矿内特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内特种车辆管理,维护生产秩序,确保生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内的特种车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液氮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炸药运输车等特种车辆。

第三条矿山特种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驾驶员资质。

第四条矿山特种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矿山特种车辆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开展管理工作。

第二章特种车辆准入管理第六条特种车辆的准入申请应按照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车辆检验合格证明、驾驶员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件。

第七条特种车辆准入审批由矿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要对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审批通过的特种车辆,在领取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审批的特种车辆不得进入矿山内部,否则将被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特种车辆准入后,应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特种车辆的准入评估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态,对不合格车辆进行整改或淘汰处理。

第三章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第十一条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驾驶员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驾驶证,并接受矿山安全生产部门的培训。

第十二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关车辆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熟悉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四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服从矿山安全生产部门的安排和指挥,不得擅自调换班次或违规行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按照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罚。

矿山运输车辆规章制度

矿山运输车辆规章制度

矿山运输车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运输车辆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障矿工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矿山内进行运输作业的车辆和司机。

第三条矿山运输车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矿山运输车辆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车辆和司机的管理,确保运输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凡进入矿山进行运输作业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取得相关许可证和手续。

第六条车辆进入矿山前应当经过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七条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且持有相关驾驶证件。

第八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在运输作业中,不得擅自换车或者改变运输路线。

第十条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驾驶,不得酒后驾车。

第三章司机管理第十一条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取得矿山运输车辆驾驶资格。

第十二条司机在作业前必须了解作业要求和安全规定,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司机驾驶车辆时必须专心致志,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第十四条司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冷静应对,保障生命安全和车辆安全。

第十五条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山运输车辆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驾驶员应当经常检查车辆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维修。

第十八条车辆在运输作业中,应当注意防火防爆,确保货物安全。

第十九条矿山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运输作业无隐患。

第二十条矿山运输车辆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距,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处罚与补救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车辆和司机,矿山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矿山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者取消相关许可证和资质。

第二十三条司机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管理机构有权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煤矿分公司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煤矿分公司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煤矿分公司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为加强铁路专用线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铁路专用线是从西阳村车站接轨处到矿内北侧挡车器为止的所有线路及附属设施,全长共计2.02公里。

二、凡在铁路专用线附近的行人、车辆以及从事与铁路专用线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三、郑州铁路局相关站段是分公司铁路专用线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铁路专用线的管理及代维修工作。

四、铁路专用线使用与管理(一)装车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其它非铁路车辆进入线路工作,装车结束后立即清理线路,不得出现埋没线路、杂物阻挡行车等事故隐患。

(二)机动车辆通过铁路专用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辆横跨专用线必须经道口通过;如遇道口报警器发出警报或者看守示意停止通行时,应当依次停在停止线(牌)以外;没有停止线(牌)的,应当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以外。

(三) 载运百吨以上货物的车辆,应当在铁路管理部门协助、指导下通过。

(四) 装载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应当按照国家危险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机动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或在铁路专用线两侧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或者掉落装载物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当尽快将车辆(掉落物)移至安全地点;难以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分公司相关部门。

六、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铁路专用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遇有道口报警器发出警报或者看守、监护人员示意停止通行时,应当依次停在停止线(牌)以外;没有停止线(牌)的,应当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以外。

(二)专用线装车时不得抢行,在车辆移动时不得强行钻越车皮、撞击铁路道口栏杆(栏门)。

七、铁路道口看守人员职责:(一)列车通过时负责指挥、疏导铁路道口交通;(二)负责关闭或者开启栏杆(栏门);(三)负责处理应急事项;(四)履行其它应予承担的职责。

八、专用线代维修单位应定期检查、保养、维修铁路专用线所有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和信号、标志清晰。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矿井车辆是矿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对于确保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安全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车辆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矿井车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科矿用车、工程车辆、运输车辆等。

三、管理职责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矿井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的购置、维护、保养和报废等。

2.各部门要按照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并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四、车辆购置与管理1.矿井车辆的购置必须按照矿山生产和安全需要进行申请,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购置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操作装置,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3.车辆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到期后应及时报废或进行大修。

五、车辆维护和保养1.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并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2.车辆驾驶员要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部件、电器设备和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3.车辆的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车辆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安全设施运行正常。

2.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3.驾驶员不得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七、事故处理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和人员的安全。

2.车辆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并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3.对于事故中的责任方,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私自改装车辆等。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煤矿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工程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加强煤矿工程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的使用,保障工程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施工等相关领域的工程车辆管理。

1.3工程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机构2.1设立煤矿工程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车辆的管理工作。

2.2车辆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车辆管理相关知识和经验。

2.3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巡检,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3.1车辆的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安排和调度。

3.2车辆使用前,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3.3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驾驶,不得超速、超载等。

3.4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处理,确保安全。

3.5车辆使用结束后,应按时归还,并进行结算和清洗。

第四章车辆维护管理4.1车辆维护管理应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

4.2车辆维护工作包括定期保养、紧急维修等。

4.3车辆维护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4.4车辆维护记录应及时更新和保存,以备查验。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5.1车辆安全管理是车辆管理的核心内容。

5.2车辆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车辆安全标识应完整清晰,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5.4车辆安全教育应定期开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车辆监督管理6.1对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车辆违规行为应立即处理,制止不当行为。

6.3车辆监督管理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七章车辆问题处理7.1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7.2对问题车辆应进行检修或更换,确保车辆能够正常使用。

7.3对严重违规行为的车辆应进行处罚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八章车辆管理制度的完善8.1定期审查并修改车辆管理制度,使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8.2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范文

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范文

井下物料、设备装车的规定范文井下物料和设备装车是矿井运输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为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效率,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下文将详细介绍井下物料和设备装车的规定。

一、装车前的准备工作1. 审查物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符合标准和规定,并记录在装车清单上。

装车清单需要依照设备和物料的种类进行分类,以便于装车和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和监控。

2. 检查井下车辆和装车设备的状态,包括托轮、刹车、起升器等的检修情况,以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

3. 确定装车区域的安全状况,如需进行修复和清理,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确保装车现场的通风和照明设备正常运行,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物料和设备的装车操作规定1. 严格按照装车清单的要求进行装车,不得超载或装载违规物品。

2. 在装车过程中,作业人员需要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设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3. 确保装车区域内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妨碍作业人员的行动。

4. 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护栏和保护网等措施,防止物料和设备掉落或造成其他危害。

5. 确保装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及时修理和更换有故障或损坏的设备。

6.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物料和设备,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装车操作,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7. 作业人员需要配合装车指挥员的指挥,按照预定的顺序依次进行装车,确保装车作业的有序进行。

三、装车后的检查和清理1. 完成装车后,及时清理装车区域的杂物和垃圾,确保通风和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车辆和装车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和修理有故障或损坏的部件。

3. 物料和设备的装车清单需要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于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4. 对于有污染性或危险性的物料和设备,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环境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健康。

四、井下物料和设备装车的安全措施1. 保持装车现场的通风良好,确保作业人员不受有害气体和粉尘的影响。

1965年颁布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

1965年颁布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名称】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颁布机构】交通部铁道部煤炭部【颁布时间】1965/12/10【实施时间】1965/12/10【效力属性】有效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1965年12月10日煤炭部、铁道部、交通部发布)一、根据《煤炭送货办发》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煤炭送货工作,涉及到产、运、需各个方面,要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各有关单位都必须突出政治,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企业之间的关系;既要有分工,又要讲协作;既要有必要的制约,更要强调互相促进;既要有一定的手续,更要政治挂帅。

在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必须本着严格要求自己的精神,发扬留困难、让方便的共产主义风格,反对"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

煤炭送货工作中发生的具体问题比较多。

本实施细则也不可能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做出详尽的规定。

因此,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精神和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原则,对待本实施细则的末尽事宜。

二、关于变更煤炭订货合同问题煤矿和用煤单位,都必须严肃认真地签订并执行煤炭订货合同;需要变更品种、级别、交货时间等合同内容的时候,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

用煤单位变更结算银行名称和账号,必须在十天以前通知煤矿,以利结算。

三、检查煤炭质量的方法煤矿和用煤单位检查煤炭质量,都应当按照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部分,按照煤炭工业部颁发的《部标准》执行。

四、质量不合格的煤炭如何赔偿问题(一)煤矿应当根据自己的化验、测定结果,在月度终了后十五天内,按照下列规定,分别用煤单位(每一个结算户头算一个用煤单位),列出质量不合格的赔偿清单,并主动办理补煤或退款手续:1、灰分:凡超过规定上限与波动关系系数之和的,应当按批单独计算,其余各批全月加权平均计算。

其结果:实际灰分超过规定上限的,即按照《煤炭产品出厂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定级方法和基本价格,降级处理。

铁路装车组长岗位职责(煤矿专用)

铁路装车组长岗位职责(煤矿专用)

铁路装车组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矿、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队长领导下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2、按时、按量完成装车作业任务,严格执行装车程序,按装车命令进行作业。

3、组织召开装车班前会,清楚装车品种、收货人、到站、计划号等相关容,明确分工,合理安排;装车完毕,组织安排对线路的清理,保持线路与装车点的整洁。

4、严格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与装车制度进行装车作业管理,对调车、装车等主要程序严格把关,随时处理装车过程中具体问题。

5、负责本组材料的使用控制,做到降耗增效。

6、负责专用线路与设备的安全与完好,并对绞车、轨道衡、钢丝绳、地滚加强检查与保养,保障铁路发运的安全。

7、装车期间班组长要了解装车动态,对出现的临时性问题要与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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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铁路装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装车管理,确保安全装运,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专用线范围内产品装车相关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车皮是指用于运输品种煤炭的专用车辆,包括路车、自备车等;通知单是指由销售科下达的、可以组织装车的清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调运科负责制定装车管理制度;协调取送车辆、装车过程的管理;对装卸队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车辆加固、清扫、堵漏、平车,防溜、安全、卫生等);负责装车设备的维护修理、停留车辆的巡检及相关报表的填写报送等工作。

第五条销售科负责车皮计划的申报、车站请车及装车通知单的传送等工作。

第六条装卸队负责组织人员按装车操作规程进行装车作业(包括装车过程中设备的使用,车辆加固、清扫、堵漏、平车,清理作业现场,设置防溜等)。

第七条质检科负责车辆划线、装车计量、轨道衡的管理维护,产品质量,盈亏吨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销售科及时将装车通知单送调运科及西阳驻站,根据库存情况及市场要求确定请车计划。

第九条西阳驻站值班员加强与车站联系,顺利请车,对承认车做到准确预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第十条空车到站后,西阳驻站值班员及时对车辆进行预检查,确定车数并联系车站货运室,完成起票等工作。

第十一条调运科接车站送车通知后,做好进路准备工作,通知看守道口、引导车辆进矿后在车站取送车签认簿上签认。

第十二条调运科确定装车品种、车号、填写车号表并与车站核对,不符合装车要求的车辆报车站不装,可以装车的由装卸队进行加固、堵漏、清扫。

第十三条装卸队组织召开班前会,说明装车品种、数量、强调安全事项、布置装车具体要求,保证质量、合理安排装车。

第十四条质检科及时进行车皮卫生检查、车皮划线、轨道衡清零等工作。

第十五条调车过程中要做到尾部跟人、跟铁鞋;绞车操作工严格按信号操作,发现故障立即停机处理并汇报。

第十六条装车过程中,调运科要认真做好设备巡检、放车道口看守、防溜措施检查等工作;质检科要加强现场监督,按车计量,发现盈亏吨后要及时通知装卸队进行处理,确保装车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装车结束后,调运科检查停留车辆,品种放置情况,检查防溜设施设置情况及道口状况,正确填写股道显示板并联系挂车事宜。

第十八条调运科要做好各种记录及销售报表的编制上报及存档。

第十九条质检科要及时整理过衡记录,现场采样化验,及时将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并存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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