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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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检验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4.检验设备

5校准与复核

6.检测工艺

7.检验程序

8.标识与报告

9.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10.环境保护措施

超声波检验作业指导书

1.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超声波探伤的一般程序,及探伤过程中的技术要点、安全措施以及环境保护,以规范超声波探伤的检验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进行的无损探伤。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金属材料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焊缝的超声检测。

2.•引用标准

劳部锅[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

GB11345-89 钢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11259-89 超声波检验用钢制对比试块的制作与校验方法

GB/T15830-95钢制管道对接环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分级

GB/T 5777-96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方法

GB/T 11343-89 接触式超声斜射探伤方法

GB/T2970-91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GB6402-91 钢锻材超声纵波探伤方法

GB7734-87 复合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10061-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T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JB/T10063-1999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

JB/T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

JB/T4009-1999 接触式超声纵波直射探伤方法

JB/T 8467-96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DL/T542-94 钢熔化焊T形接头角焊缝超声波检验方法和质量分级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

DL/T675-1999 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3. 检验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从事超声波探伤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1具有初级超声波检验资格的人员在中、高级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检验操作、记录检测数据、初评检测结果,但不得出具检验报告。初级检验人员应了解有关条例、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熟悉超声波检测的原理和操作技术;正确调整和使用仪器;了解安全防护措施。

3.2中级超声波检验人员可以编制检测工艺、独立进行检测工作、评定检测结果、签发审核检测报告。中级检验人员应掌握有关条例、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无损检测的基本知识;掌握超声波检测的原理;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熟悉锅炉压力容器和金属材料以及产品制造工艺的一般知识;熟悉安全防护措施。

3.3高级超声波检验人员可以编制审核检测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卡、审核签发检测报告、仲裁初级和中级人员对检测结果的争议、指导初级和中级人员的工作。

3.4 检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标准,实事求是,对检验结果负责。

4.检验设备

4.1 超声波探伤仪

4.1.1 可以采用模拟或数字式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

4.1.2 超声波探伤仪的性能指标应符合JB/T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超声波探伤仪的性能测试方法应符合JB/T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的规定。

4.1.3其工作频率至少为1-6MHz;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的采样频率在40MHz以上。 4.2 探头

4.2.1探头性能必须按JB/T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4.2.2单斜探头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大于2°,单斜探头的晶片面积不应超过400mm2,单斜探头磨损后经测试其性能不能符合要求后应更换。

4.2.3探测具体的部件应按照相应的标准的要求选择探头。

4.3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

4.3.1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应按JB/T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测试。

4.3.2在所探焊件的最大声程处,有效探伤灵敏度余量不小于10dB。

4.3.3仪器和探头的组合频率与公称频率误差不大于±10%。

4.3.4直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大于或等于30dB,斜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大于或等于6dB。

4.4 试块

4.4.1 标准试块CSK-IB的技术要求应满足JB/T10063-1999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的规定。

4.4.2对比试块应选用与被检工件材料相同或声学性能相近的材料制成,试块的外形尺寸应代表被检工件的特征。

4.4.3探测具体的部件,应采用相应标准规定的试块。

4.5耦合剂

耦合剂应有良好的润湿性能和透声性能,对工件无腐蚀,对人体无害,容易清洗。

5.校准与复核

校准应在标准试块和对比试块上进行,校准中应使超声主声束垂直对准反射体的轴线,以获得稳定和最大的反射信号。校准、复核和线性检验时,任何影响仪器线性的控制器(如抑制或滤波开关)都应在“关”的位置或处于最低水平。

5.1仪器校准

在开始使用仪器时,应对仪器的水平线性进行测定,测定方法按JB/T10061的规定进行,在使用过程中,每隔三个月至少应对仪器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进行一次测试。

5.2探头校准

5.2.1在探头开始使用时,应对探头进行一次全面的性能校准,测定方法按JB/T10062的规定进行。

5.2.2斜探头在使用前应进行前沿距离、折射角、主声束偏离、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的校准。使用过程中,每次使用前应校准前沿距离、折射角和主声束偏离。

5.2.3直探头的始脉冲占宽、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应根据使用的频度每隔一个月或三个月检查一次。

5.3组合系统的校核

5.3.1每次检测前均应对扫描线、灵敏度进行校核,遇有下述情况应进行重新核查:

a.校准后的探头、耦合剂和仪器旋钮发生改变时;

b.开路电压波动或怀疑灵敏度有变化时;

c.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时;

d.工作结束时。

5.3.2时基调节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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