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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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群众公认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体现和运用,也是在干部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近年来,四川省坚持把组织工作中一些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群众公认的创新性做法,推广到干部选拔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中去,充分体现和落实群众公认的原则,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证群众公认。我们重点从构建“党委选人用人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三大制度体系入手,制定出台了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初步形成了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了群众公认原则的落实。一是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构建科学的党委选人用人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了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党委全委会决定下一级党政正职人选暂行办法等,使干部选任决策工作形成了一个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的科学运行机制。去年,省委常委会采用电子表决系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254名,各级党委常委会采取票决制讨论决定任免干部1918名。各级党委严格执行全委会决定下一级正职的办法,选任党政正职2144名,其中,省委全委会表决24名。二是着眼于落实群众公认原则,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制定出台了选任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试行办法、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考察工作试行办法、任前
公示暂行办法等制度。特别是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规定考察对象的提名必须经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必须进入民主推荐的程序,重要职位的人选推荐要扩大推荐范围,全面实行干部的差额考察。积极推广体现群众公认原则的选人用人办法,细化各项制度,坚持把竞争上岗作为机关中层干部日常选任、职务轮换的基本形式,近两年,全省通过竞争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达17335名。坚持公开选拔与常规性选拔相结合,面向全省、全国广纳人才,这些年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4212名。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去年对新提拔的173名市厅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公示,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有2人暂缓任用,1人取消任用。三是着眼于不断扩大群众监督面,构建严密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去年,开通了举报专用电话,共收到群众举报557件,经核查对63名领导干部给予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去年共清出“官商”423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任用的领导干部442人,超配领导干部2483人,共有84名领导干部因用人失察失误受到追究,有19名领导干部因受到问责追究而引咎辞职、24名责令辞职。
二、科学规范选任工作程序,以严密程序保证群众公认。针对干部工作程序设定不够规范,制度缺乏有效衔接,难以
确保群众公认原则真正落实的问题,出台了《四川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了干部选任的工作程序、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从程序设计上,体现和落实群众公认原则,初步形成了以实现群众意愿为主导的、程序严密的规范化选人用人模式。这个模式,突出反映了对群众的开放和对具体操作者和权力持有人的限制。体现在:一是通过设置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专项考察、征求意见、任前公示等程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始终对具体操作者和权力持有者进行严格规范,不仅程序上、制度上环环紧扣,决不变通,而且设置了许多类似于考察对象提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并为多数人推荐、差额上会、无记名票决等刚性要求,从规范选拔权与决策权入手,确保公平公正。着力形成了提名权交给群众,决定权交给党委全体成员,并受制于提名权,始终确保群众公认原则得到落实的选人用人工作流程。
三、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以科学的方法保证群众公认。一是提出并落实了“把提名权交给群众”,推出“两推一述”工作方法。即考察对象初步人选通过第一轮民主推荐后,如得票不过半,要向参与民主推荐人员进行大会陈述,实施第二轮推荐。去年,先后对669个职位实行了“两推一述”,参与推荐人数达2万余人,选拔领导干部584名。目前,“两推一述”在省管、市管、县管干部的选拔中得到普遍推行,
各界反响强烈。二是针对考察评价模糊、千人一面问题,推出了民主测评数量线性分析法。科学设置测评指标和权重,实现了测评结果定性向定量、数量分析向线性分析图的转换,更直观、全面地显示了考察对象特点,提高了干部认识评价的准确程度。去年,全省对744名干部的考察采用了民主测评数量线性分析法。
坚持以群众公认为原则,对干部工作进行的改革和创新,触动了传统的观念和方法,在实践中必然会引发新旧观念以及认识上的冲突,需要正确看待和处理五方面问题。一是群众意见与党委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党委选干部的基本条件就是群众公认。党委提名人选,应该是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人选,如果得不到多数人认同,就应当放弃。二是尊重民意与简单地以票取人的问题。从尊重民意角度看,选任干部既要坚持以票取人,又要反对“简单地以票取人”。对选任制干部,授权主体是人民,必须坚持“以票取人”,在提名时要把得票多少作为重要依据,在选举时谁得票多谁就当选。对委任制干部,授权主体是党政领导班子,这就不能简单“以票定人”,而要体现为“以票”看干部有没有群众基础,选任工作是不是走了群众路线,防止个人说了算。三是拉票现象与民意表达失真的问题。扩大选拔中的民主,确实容易伴生出向有投票权的人拉选票等使民意表达失真的现象。关键在于怎样防止无序的、背后的、非法的行为,通过完善民主
推荐和选举的有关程序、办法,努力避免民意失真。四是一些敢抓敢管掉了票的干部用不起来的问题。应该承认有的干部可能会因为敢抓敢管掉一些票,但在总体上绝大多数群众评价干部还是客观公正的。五是坚持群众公认会不会影响党委权威的问题。坚持群众公认并不否定党管干部的原则,群众公认实质上是使党管干部原则得到落实,更利于党委把人选准用好。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才能体现党委在用人上的公道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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