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中炼字炼句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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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词中炼字炼句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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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诗词中炼字炼句的例子又称“炼词”。修辞方法之一。即根据内容和意境的需要,精心挑选最贴切、最富有表现力的字词来表情达意。据说宋代王安石《泊船瓜州》中“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初作“到”,又改为“过”“入”“满”等十余字,最后才定稿。古人作诗,常常“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卢延让《苦吟》)
何为炼字
所谓炼字,就是为了表达的需要,在用字遣词时进行精细的锤炼推敲和创造性的搭配,使所用的字词获得简练精美、形象生动、含蓄深刻的表达效果。这种对字词进行艺术化加工的方法,就叫做炼字。
古人对炼字炼词都很重视。
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
——杜甫
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
——卢延让
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贾岛
曹雪芹写红楼梦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一.唐朝的贾岛是着名的苦吟派诗人。什么叫苦吟派呢就是为了一句诗或是诗中的一个词,不惜耗费心血,花费工夫。贾岛曾用几年时间做了一首诗。诗成之后,他热泪横流,不仅仅是高兴,也是心疼自己。当然他并不是每做一首都这么费劲儿,如果那样,他就成不了诗人了。
有一次,贾岛骑驴闯了官道。他正琢磨着一句诗,全诗如下:
闲居少邻并,
草径入荒园。
鸟宿池边树,
僧敲月下门。
过桥分野色,
移石动云根。
暂去还来此,
幽期不负言。
但他又有一处拿不定主意,那就是第二句中的“僧推月下门”"。可他又觉着推不太合适,不如敲好。嘴里就推敲推敲地念叨着。不知不觉地,就骑着驴闯进了大官韩愈的仪仗队里。
韩愈问贾岛为什么乱闯。贾岛就把自己做了一首诗,但是其中一句拿不定主意是用“推”好,还是用“"敲”好的事说了一遍。韩愈听了,哈哈大笑,对贾岛说:“我看还是用‘敲’好,万一门是关着的,推怎么能推开呢再者去别人家,又是晚上,还是敲门有礼貌呀!而且一个‘敲’字,使夜静更深之时,多了几分声响。静中有动,岂不活泼”贾岛听了连连点头。他这回不但没受处罚,还和韩愈交上了朋友。
“推敲”从此也就成了为了脍炙人口的常用词,用来比喻做文章或做事时,反复琢磨,反复斟酌。
二.传说中,苏东坡有个聪明的妹妹苏小妹,其诗才在东坡之上。一次妹妹出题考哥哥,要大哥在“轻风细柳”和“淡月梅花”,之中各加一字,说出诗眼。苏东坡不假思索,张口就来:前句加“摇”,后句加“映”,即成为“轻风摇细柳,淡月映梅花。”不料苏小妹不屑,讥之曰“下品”。苏东坡认真地思索后,再来两句:“轻风舞细柳,
淡月隐梅花。”小妹微笑道:“虽好,但仍不属上品。”东坡哑然。苏小妹不慌不忙,念出答案:“轻风扶细柳,淡月失梅花。”东坡吟诵玩味之后,不禁叫绝。“轻风”徐徐,若有若无,“细柳”动态不显,唯有“扶”字才恰到好处地形象地描绘出轻风徐来,柳枝拂然的柔态,与“轻”、“细”相宜,和谐自然。“扶”字又把风人格化了,给人以一种柔美之感。东坡的“摇”、“舞”当与“狂风”相配才妥帖。下句中添“映”全无朦胧之美,“隐”也欠贴切。既然恬静的月亮已经辉满大地,梅花自然就没有白天那么显眼。在月光照映下,也就黯然失色了。这样,一个“失”字,就勾画了月色和梅花相互交融的情景。一着此字,满句生辉。
三. 关于于“一字师”的典故
“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郑谷把僧齐己的《早梅》诗中的“数枝开”,改为“一枝开”,齐己因此而拜郑谷为“一字师”,这故事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了,不必赘述。据元代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记载,张桔轩有诗云“半篙流水夜来雨,一树早梅何处春”,元遗山认为既指明了“一树”,就不能又说表疑问的“何处”,同时,一树梅花也绝非早梅,于是他就把“一树”改为“几点”,“几点”本身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用在这里描绘逐水而流的梅花,却符合生活的真实,也使全诗气机流畅,韵味平添。
四.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去掉“与”、“共”二字就会大为减色.
五、王安石《泊船瓜洲》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诗中的“绿”字用得巧妙,自古以来广为称道。据南宋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八)记载,王安石先后用了“到”、“过”、“入”、“满”等十多个字,最后才选定这个
“绿”字。那么,这个“绿”字究竟好在哪呢原来这个“绿”字是一个表颜色的形容词,用在诗中变成了使动用法的动词,有色彩感和动态感,给人以视觉上的形象美。
从修辞上讲这是一种移觉手法,也叫通感。风一般只能以听觉和感觉辨别,但春天却是惠风和畅,吹面不寒,过耳无声的。现在用“绿”去描写它,化不十分容易传达的听觉、感觉而为视觉,即见出春风的到来,又表现出春风到后江南水乡的变化,一派生机,欣欣向荣,给人以强烈的美的感受。
《唐宋八大家丛话》中记载了一个故事:有一天欧阳修和朋友出游,看见一匹奔马踩死了一条狗,于是大家分别拟句描写。有个朋友写道:“劣马正飞奔,黄犬卧通途。马从犬身践,犬死在通衢。”欧阳修说:“字太多,又重复。在二十个字中,有两个‘马’字,三个‘犬’字,通衢、通途也重复了。”另一个朋友写的句子是:“有犬卧通衢,逸马蹄而死之。”欧阳修认为还是太啰嗦,于是提笔在句子前后圈掉了几个字,只存“逸马”二字,然后再加上四个字:“逸马杀犬于道。”(《丛话》记述这件事时用的句子是“有奔马毙犬于道”)。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里也记载了一个差不多的故事:穆修、张景两个人一起上朝,路上看见有一匹马狂奔过来,踩死了一只黄狗。两个人就分别把这件事记下来。穆修写的是“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毙”。张景写的是“有犬死奔马之下”。沈括自己也写了一句“适有奔马践死一犬”。《丛话》和《笔谈》记载这件事无非是想说明欧阳修的句子最短,或者沈括本人的句子最恰当。其实句子的长短要看表达的需要。这些不同的句子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有的长,有的短,有的是以“马”作主语,有的先说“犬”。究竟哪一句更好,就要看句子所要表达的意思和目的:如果要求简明扼要,就应用单句;如果要求细致描写,可以用复句;如果强调动作的施加者,应以“马”作主语;如果突出后果的遭受者,应以“犬”为开头。同学们不妨评论一下,上面这些句子中,哪句好,哪句不好,理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