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京都时代的国际气候谈判-艰难进程与前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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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京都时代的国际气候谈判:艰难进程与前景展望

摘要: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后,如何推进国际社会达成新的减排承诺协定,成为近年来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核心议题。由于各方利益博弈,“巴厘岛路线图”确定的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进程在实际操作中举步维艰,成果寥寥。本文对巴厘岛会议以来的国际气候谈判过程和结果进行了粗略梳理,并基于此对将于2011年底在南非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谈判结果进行展望,以期为进一步认识谈判不力的根源所在和研究应对策略之用。

关键词:后京都时代;气候谈判

中图分类号:x-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1-000-02

一、“后京都时代”拉开帷幕

全球气温不断升高导致的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严重

威胁,这已是世界共识。正是基于这一共识,才有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出台。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京都议定书》把缔约方分为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和非附件一国家(发展中国家)。并要求附件一国家承担一定减排承诺,非附件一国家无需承担减排承诺并,具体规定了第一减排承诺期(截止2012年)的减排额度责任和具体额度。

《京都议定书》将于2012年到期,之后即所谓“后京都时代”。

后京都时代气候变化谈判的中心议题将包括建立公平、持久、有效的制度框架,长期减排目标和减排义务指标,促使美国回到控制气候变化的进程中来,说服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等。

二、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的艰难进程

为了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前,能够及时达成第二承诺期协议(后京都议定书),以《公约》缔约方会议(cop)为平台,国际社会展开了一系列复杂而漫长的气候谈判。截至2010年12月的坎昆会议(cop16),虽然在一些重要问题和机制上达成了一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最为核心和关键的第二承诺期的问题上,始终未能形成共识,议定书能否存续仍是扑朔迷离,国际社会悲观情绪日益弥漫。

2007年12月3日—15日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13)被看作是“后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起点。为期13天的会议最终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其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履行“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发展中国家应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但不设定具体目标;发达国家在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支持等方面承担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的义务以应对全球变暖;在2009年年底之前,达成接替《京都议定书》的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另外,“路线图”还强调必须重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开发和转让、资金三个在以往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一直未能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虽然取得了

上述“里程碑式”的成果,但是会上美、日、加等国强烈反对设定具体的减排目标,给后来的谈判困难设下了伏笔;设定的后京都时代新协议的达成时间表,则对气候谈判的复杂性考虑不足而显得过于乐观,以致无法实现。

按照“巴厘岛路线”确定的方向,联合国先后于2008年4月、8月、12月和2009年8月分别在泰国、加纳、波兰波兹兰(cop14)和德国举行了气候谈判会议,进一步讨论如何促进发达国家切实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如何通过cdm、碳贸易等国际市场机制推动发达国家实现进一步减排、如何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背景下采取有效行动应对全球变暖等重要议题。但是几次谈判的结果都是疲于拉锯,成果寥寥。而作为巴厘岛会议和哥本哈根谈判中继站、被公众报以极大期盼的波兹兰会议,更只是以“决定启动适应基金”、“通过2009年工作计划”为结束标志。几轮谈判的主要分歧,基本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发达国家对2012年到2020年间的温室气体减排承诺相当消极,达不到联合国专家和发展中国家期望的目标;二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环保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问题,发达国家一直不愿进行谈判;三是发达国家试图向发展中国家转嫁责任,企图给发展中国家制定减排指标,对此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示,在得到资金和技术支持之前,是不可接受的。

2009年12月7日—18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15),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由于发

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资金支持和监督机制等议题上分歧严重,大会从一开始就充斥着争吵和指责。为了避免失败而终,联合国将一份由美国、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签订的不具约束力的多国协议作为哥本哈根会议的成果,定位为“哥本哈根协议”。这份协议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因与会代表未就2010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所以协议两个有关减排的重要附件全是空白。由于未获全体通过,协议不具有决议同等的执行效力,大会最终宣布达成“草案决议”,称各方同意将其“记录在案”——即各方一致同意该文件成为联合国附录文件,但对此文件持有保留意见的国家和地区,不必签署。对于这样一次万众瞩目的大会如此收场,世界媒体纷纷惊呼“大跌眼镜”,并称:“大会结束后,留下的仍然是混乱与困惑”。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在一片争吵声中结束后,鉴于严重气候灾难频频发生,联合国分别于2010年的4月,6月,8月和10月举办了四轮的气候谈判,希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确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落实减排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等关键性议题达成协议,以使年底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16)能够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而不重蹈哥本哈根会议的覆辙,但是一如既往,几轮谈判都没有关键性的突破。

坎昆会议一开始,日本便作出惊人宣布:不会延长在2012年到期的《京都议定书》。俄罗斯接着也在会议进入尾声时附和日本。

一时,悲观者立刻预测这次的会议将以失败而告终。幸而在各国最后一分钟努力下,会议达致了较温和的协议,把是否要延长京都议定书的更重要议题留待下届在南非德班举行的大会去决定。会议的唯一亮点,是同意设立一个“绿色气候基金”,预定在2020年前,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以协助保护贫穷国家,赔偿他们不要砍伐森林,以及协助他们发展工艺,减少暖气排放。

三、以德班会议为限的后京都时代气候谈判的前景预测

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德班会议再次上演哥本哈根会议或坎昆会议的争吵不休、草草收场,则《京都议定书》将会被抛弃的担忧将极有可能成为现实。稍好的结果,便是通过又一项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取代《京都议定书》,或是由国家、地区间的区域性合作协议取代,但全球性的应对环境变化的法律性规约将不复存在,国际社会、尤其是联合国多年来为保护全球环境所做的努力付之东流将是事实,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历史的倒退。

展望德班会议,大致会有以下三种结局:

(一)《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得以存续,经过激烈交锋与相互妥协,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勉强接受“第二承诺期”并承担减排责任,但具体减排额度将会低于预期;中、印等主要发展中国家承担部分减排责任,但不设立具体额度,而取代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机制、进行国际碳交易、实行动态的排放控制目标、与发达国家建立灵活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援助机制等途径来实现。这一结果有一定可能性。不确定的因素有:一是美国虽然在奥巴马上台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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