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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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指南

东海县国土资源局编制

一、为什么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1、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2、增加耕地,补充建设用地,保证国家粮食安全;3、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4、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有何区别?

1、土地开发。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区域内,以荒山、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土地为对象,通过工程或生物措施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以达到可利用的活动。

2、土地整理,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3、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哪几类?

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4、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5、易地挂钩补充耕地项目。

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如何实施?

(一)实施准备阶段。1、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在项目经过依法批准后成立。2、核实项目实施涉及的有关事项:国土部门或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涉及的地类、面积、权属、补偿方案等,保证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等无异议,及时清理地面障碍物,为施工创造条件。3、全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工程招投标、委托工程监理等做好实施准备。4、项目承担单位发布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工程施工阶段:1、项目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相关合同,代表项目承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3、项目设计单位对项目实施中有关规划设计进行咨询指导、规划设计需要变更的,负责按要求修改。

(三)竣工验收阶段:依照规定申请验收。

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1、土地平整工程;2、农田水利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其他工程。

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有哪些?

1、项目公告制;

2、项目法人制;3、工程招投标制度;4、项目监理制度;5、项目合同制度;6、财务管理制度;7、廉政建设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

9、项目审计制度。

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程序和步骤有哪些?

1、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区选取;(2)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审论证;(3)项目规划设计及评审;(4)主管部门对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和预算书的批准等。

2、项目实施阶段:(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请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3)项目基本情况公告;(4)制定并核实项目涉及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核实项目区涉及的土地地类、面积、界址、权属及补偿方案等,保证项目区内土地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无争议;(5)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投标单位要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如基础工程、水利工程、土建、公路市政等)三级以上资质;(6)委托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要求具备水利三级以上资质企业,市政二级以上资质企业;(7)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8)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9)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项目验收阶段:(1)申请验收;(2)初验、终验;(3)资料归档。

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公告的内容包括哪些?

项目法人单位应在项目区醒目位置发布项目实施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

九、土地开发整理合格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开发整理合格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名称、编号表达正确,项目类型定义科学。

2、按批准的项目区位置、范围实施。

3、内业资料齐全,图件、台帐、项目开发整理前后图斑对照表数据对应一致。

4、项目按照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其它要求组织实施并已全部竣工。项目建设的耕地其质量要达到田块平整、沟渠等配套到位,保证一般情况下涝能排、旱能灌的要求。

5、项目申报新增耕地面积与入库或规划新增耕地面积基本一致,原则上不小于95%。绿化带、景观带不得计算为新增耕地面积因大型重点工程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后又遭工程压占、挖废、取土或者用于其它非农业利用的,在报经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申报、验收、确认。

6、项目实地面积与图斑测算面积一致。

7、土地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对土地权属的调整合理、合法、无争议。

8、其中占补平衡一般项目其规模等要满足下列要求:

9、对河滩地、湖滩地、苇地、废弃水工建筑物、沙洲、堤防及护堤地等进行开发复垦,须获得有管辖权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符合项目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1、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

2、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耕作的要求;

3、沟、渠、路、桥、涵是否配套;

4、工程建设质量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5、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财政财务管理要求;

6、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

7、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8、土地权属调整是否科学合理,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9、档案资料是否装订成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0、新增耕地面积认定是否准确;

11、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情况。

十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竣工验收组提供哪些资料?

1、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2、项目竣工报告与有关表、图;项目竣工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3、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4、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立项申请与有关批准文件;

7、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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