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和处置,以防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被误用或误放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切原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以下统称物料)。

3.引用文件

4.定义:

4.1不合格品:不符合本公司品质规定的物料。

4.2征询:物料不合格时,对“不合格”项目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价,并决定对应

措施的活动。征询的结果可以是以下所列任何一种:

●退货/报废:当不合格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且无纠正的价值时,则对不合格

品采取退货或报废

的决定。

●让步放行:对不合格品批进行鉴别使用的一种方法,其结果又分为以下几种:

✍返修/返工;

✍照用;

③100%选别。

4.2.1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的补救措施,该措施虽不能使不合格品最终符合原

设计要求,但却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4.2.2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的措施,使其最终能满足原设计要求。

4.2.3照用:即指允许含有少量不合格品的提交批不经再检验而直接投入使用或

放行。

4.2.4100%选别:从不合格品批中挑选出合格品。

4.3有损检查:对被检查对象的品质有损伤(有形或无形),而有可能影响其发

挥正常功用的检查。诸如跌落试验、撕破检查、以及未注明“可以使用”

的硬度试验,整机的耐久、性能试验等。

5.职责:

5.1 品质部: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对经返修/返工的物料进行再检验;并予以判断。

●参与“征询”工作。

5.2 物控专员:

●参与“征询”工作;

●安排返工/返修等事宜。

●将不适用的原料/零部件退回供应商;

●安排供应商补料,对供应商进行经济等各方面约束。

●加强供应商管理、辅导、考核

5.3 生产部门:

✍对在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零部件、半成品进行回收隔离,并且以红色作明确的标注;

●挑选、返修/返工遭品质检查人员(IQC\IPQC\FQC\QA)拒收之产品;

●参与“征询”;

●针对本部门制造的不合格品申请进行征询。

5.5开发部:

●参与“征询”。

6.程序:

6.1 进料“不合格”的处理(IQC)。

6.1.1 当来料批次性合格,但检查样本中有不合格品时,进料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或

外包装上贴示红色

“不合格”标签,放置在指定不合格品区域,交由收料员退供应商。

6.1.2当来料为批次性不合格时,由进料检验员在外包装物上贴黄色“待处理”标

鉴后,收料员将其有效隔离;同时进料检验员应在《送检单》、《零部件/材

料进厂检验报告》上注明不良信息,交品质工程师审核。对不合格品批,视

“不合格项目”的类别和程度,各部门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6.1.3不合格最终判定:

“不合格”仅涉及外观轻微超标或严重度为轻微缺陷,以及一般互换性尺寸超标时,则由品质工程师作出是否“让步放行”的决定。

“不合格”涉及外观明显超标或严重度为严重缺陷以上,以及关键及重要尺寸的超标,安全项目的超标,则品质工程师通知采购员办理征询。征询工作按照以下步

骤进行:

✍由进料检验员填写相关的物料来源信息和质量信息于《物料征询单》上;

✍当不良项目仅涉及外观时,只需由商务部与客户协商即可决定;

✍开发部项目组签署意见;

✍生产部门签署意见;

副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代表核准;

“征询”单核准完后,应派发给采购部、物控部、品管部、生产部、商务、开发等相关部门

6.1.4最终判定之后的处理:

6.1.4.1品质工程师填发《零部件/材料不良改善通知书》说明不良原因,提示

供应商改良。同时品质工程师还应在《零部件/材料进厂检验报告》中标明

处理结论,并将其返还至进料检验员(IQC)处。

6.1.4.2进料检验员应将黄色“待处理”标签换成与判定结果相一致的标签,且标贴需覆盖原标贴。

如最终判定结果为“退货/报废”则贴示红色“不合格”标贴,若判定结果为“让步放行”

则贴示白色“让步放行”标贴。

6.1.4.3若最终判定结果为“退货”:

①IQC应在黄色“待处理”标贴上覆盖红色“不合格”标贴,由收料员将物料搬至退货区,

并办理退货;

②采购部办理补料,并按《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6.1.4.4当最终判定的结论为“返修/返工”:

①IQC保持黄色待处理标贴;

②物控部安排供应商或生产部门实施“返修/返工”;

③供应商或生产部门按《物料征询单》的要求实施“返修/返工”;

④经“返修/返工”的物料须由物控部重新送检。只有当物料符合《物料

征询单》要求后,方能用绿色合格标贴覆盖黄色待处理标贴,并发放

使用;

⑤物控部按《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按物控部的通知办

理补料。

6.1.4.5当最终判定的结论为“100%选别”时,

①IQC保持黄色待处理标贴;

②物控部安排有关部门实施“100%选别”;

③选别后的物料须经重新检验合格后,覆盖绿色合格标贴后,方能发放

使用。对挑选出的不合格品,由进料检验员(IQC)标示红色“不合格”

标贴,放置在指定不合格品区域,之后由仓管部办理退货;

④物控部办理补料,并按《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6.1.4.6当最终判定的结论为“照用”时,

①IQC应在黄色“待处理”标贴上覆盖绿色合格标贴;

②仓管部办理入库;

③采购按物控部的通知办理补料,并按《供应商评估程序》对供应商进行

考核。

6.1.5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则投入红色“不良品”盒中,每个工作日结

束前,由线长进行收集整理,并交由进料检验检查。如属合格品则退回生

产线使用;如属不合格品,则判定属“来料废”或“生产废”。之后贴红色

“不合格”标签后,退仓管部。

生产部门应每日将退料状况登录于《退料表》中,并将《退料表》发送物

控部,由物控部办理补料。

6.2“首件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于工位进行“首件检验”时,如一次“首件检验”不合格,允许用后

续产品进行一次递补“首件检验”。如再发生“不合格”现象,则由IPQC

(制程检验人员)填发《产品异常通知书》,交品质工程师确认后,由品管

部召集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