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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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如何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答:与融资租赁相比,经营租赁具有以下特点:
⑴目的不同。经营租赁是承租人单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上短期的或临时的需要而租入资产,故又称营业租赁;融资租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显购置资产的企图,所以在该种租赁方式下,承租人能长期使用租赁资产,并可最终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⑵风险和报酬不同。经营租赁因资产所有权不转移,租赁期内资产的风险与报酬仍归出租人。正因为如此,出租人要承担出租资产的保险、维修等有关费用。当然,这些费用最终要以租金的形式转嫁给承租人。就融资租赁而言,租赁期内虽然承租人也不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但这种租赁形式具有明显的买卖与融资特征,本质上与后两者并无差异。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承租人对租赁资产应视同自有资产,在享受利益的同时,相应承担租赁资产的保险、折旧、维修等有关费用。
⑶权利不同。经营租赁,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续租,但没有廉价购买资产的特殊权利,也没有续租或廉价购买的选择权;融资租赁则不然,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廉价购买该项资产或以优惠的租金延长租期。
⑷租约不同。经营租赁,可签订租约,也可不签订租约;在有租约的情况下,也可因一方的要求而随时取消。融资租赁的租约一般不可取消,除非发生意外事件,或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已就同一资产或同样的资产签订了新的租约。
⑸租期不同。经营租赁既然是满足承租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需要,使用完毕即退还出租人,因而资产的租期远远短于其有效使用年限,正因为如此,资产需要经过多次出租才能收回其投资额;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融资,租期一般为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故出租人几乎只需通过一次出租,就可收回在租赁资产上的全部投资。
⑹租金不同。经营租赁下的租金,是出租人收取用以弥补出租资产的成本、持有期内的相关费用,并取得合理利润的投资报酬;融资租赁下的租金,内容与上基本相同,但不包括资产租赁期内的保险、维修等有关费用。租金的内容不同,决定了经营租赁的租金比较昂贵,融资租赁的租金则比较低廉。
一项租赁业务要确认为融资租赁,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一项租赁业务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通常确认为融资租赁,否则,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但是,如果租赁资产在开始租赁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该资产全新时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则该项标准不适用。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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