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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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必须被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
”这是著名法学家伯尔曼的名言,已在宗教与法律研究领域形成一个命题,引起学者的广泛讨论。
伯尔曼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并且法律同宗教之间存在着互动作用。
他说:“当我们谈到相信或是信仰法律的时候,可能指的是立法或行政机构所设立的法律条文、法规或者是规则,法律条文;在另一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套制度、一种法律的理念,比如:公平、正义、秩序,以及在法庭上伸张正义的权利。
”不管这个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哲学理念和语言差别有多大,大家对公平、正义的法律的追求和信仰都是共同的,对法律的心愿是对整个法律体制的信仰。
我们始终要重视法的精神价值。
人类对和平、友善和爱的追求是法律精神的一部分。
法律的精神公平、怜悯和诚信三个方面。
宗教在法律的形成、完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法律的未来也势必不能同宗教相分离。
因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对中国的法学界来说,伯尔曼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把法律与宗教放在一起,从人类文明,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高度揭示了法律的本质与基础、法律与宗教两者之间根本的联系。
但法律与信仰对中国来说是比较困难而陌生的命题。
因为一直以来,在我国法律同宗教史相分离的,关于法律也不存在信仰的问题。
从伯尔曼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的观点来说,显然中国的法律缺乏一种比较厚重的基础。
中国的现实就是我们不存在一种普遍的宗教信仰,所以中国的这种法律只能基于一种道德或者称为理性或者哲学的精神基础。
它们和宗教的区别就是其缺乏一种终极的关怀和源头。
然而,缺乏法律信仰在当今社会被视为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事。
伯尔曼认为,法律与宗教的分离,使当代西方的法律传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法律权威的式微,法律不被世人所信仰,而仅仅视为一套治世的工具、纯粹技术而已;宗教也愈发成为个人的私事,成为私人寻求个人喜好的方式和工具。
人们眼睛里法律与宗教成为毫不相干甚至相对立的二物,宗教与法律的互动作用也当然的小事不在了。
如此一来,将导致法律界与社会界的不可预料的危机。
那么,自始便不存在普遍信仰的我国呢?在我国,法律也多被认为是一种技术或工具,抑或是国家惩治犯罪、公民维护权利的一种手段。
况且,法律是值的信仰的。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置于法律的羽翼之下,受到法律的制约与保护。
法律是人类的正义之神,它不仅仅是一种规则、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含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着一种理想信念。
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的具体体现。
一个国家缺乏信仰实则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这会令一个民族缺乏敬畏的事务,当内心最原始的欲望与罪恶爆发时,缺乏可以抑制丑恶行径的力量,从而引发许多悲剧。
对于法律来说也是,当我们将法律同信仰结合,我们将法律视为信仰,克制自己的行为,将更有利于法律的实施。
对中国来说,也更有利于依法治国的实现,法律文化的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律文明。
孙晓彤
110222007073
07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