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景公好弋》原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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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景公好弋》原文及翻译
原文:
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杀之。晏子曰:“烛邹之罪有三,请数之以其罪而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轻士,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译文:
齐景公喜欢捕鸟,让烛邹管理那些鸟。不久,鸟飞走了。齐景公十分生气,下令想让官吏杀了他。晏子说:“烛邹有三条罪状,请让我将他的罪状一一列出加以斥责然后杀掉他。”齐景公说:“好的。”于是召见烛邹,晏子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说:“烛邹!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却让鸟逃跑了,这是第一条罪行;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这是第二条罪行;让诸侯听到这件事,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这是第三条罪行。”把烛邹的罪状列完了,晏子请示杀了烛邹。景公说:“不用处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2]注释
弋:(Y)带有绳子的箭,用来射鸟;系着绳的箭,此处名词作动词,指用弋射;此处指捕鸟
使(使烛邹主鸟):命令,派遣(上级对下级)。
使(使吾君、使诸侯):致使,让。
是:这。
故:原因,缘故。
景公:姜姓,吕氏,名杵臼。春秋后期齐国国君,齐灵公之子,齐庄公之弟。
好:爱好,喜爱。
烛邹:齐景公的一个臣仆。
主:掌管,主管,负责管理;也可译成“养”。
诏:诏书,皇上的命令或文告。这里指下令。
数(SH):历数;列举
重:重视,以……为重。
轻:轻视,以……为轻。
闻命:接受教导。命:命令,这里指教导。
亡:丢失,逃跑,让……逃跑了,这里指让鸟逃走了。
以(以吾君重鸟):认为。
以(以其罪而杀之):按照。以(以鸟之故):因为。
士:商、西周、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读书人。
前:前面。
毕:结束。
而:连词表承接;连词表并列。
汝:你。
谏:规劝
罪三:三条罪状。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是:这。
欲(召吏欲杀之):想
请:请求
寡人:古代君主自称。
寓意:
1.揭露当时的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颂扬晏子的能言善辩与机智、正直的精神。
2.人与人交流需掌握适当技巧,在劝诫指正别人时也应做到趋利避害。
3.劝阻他人也要讲究方法,有时应学会避其锋芒,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晏子不是直接劝阻,而是间接委婉地提醒齐景公杀了烛邹会影响他的声誉,从而使他改变了主意。